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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城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小区。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3.2严禁未申请审批即进行室内装修。

  3.3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需经服务中心装修管理员审批检查后方可施工,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3.4严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3.5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持特种操作上岗证,并向服务中心装修办提出申请,审批后在小区服务中心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方可作业,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3.6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出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加工作业。

  3.7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等。

  3.8严禁在户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高温撞击;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且不得存放。

  3.9严禁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及各类剧毒品。

  3.10严禁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3.11严禁在小区内及阳台堆放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他可燃性溶剂,及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3.12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服务中心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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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正家物业消防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消防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消防管理规定。

  2.0消防安全责任

  2.1消防安全责任人:物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处主任为公司各管理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职责如下:

  2.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2.1.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2.1.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物业管理部安全主管为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护卫主管为公司各管理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2.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2.5督促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2.2.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3公司全体员工为义务消防员,公司义务消防员组成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

  2.3.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3.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在《小区工作日志》上登记,并报管理处填写《整改通知单》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情隐患。

  2.3.3管理处消防器材设备,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填写《消防栓检查表》,填写灭火器《检查标签》,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2.3.4熟悉各小区的具体情况,消防措施,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2.3.5接到火灾报警后,到现场确认,自己能处理的及时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0消防安全管理:

  3.1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设立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车辆。

  3.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设施。

  3.3本小区内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炮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3.4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烟头及火柴余灰要随时弄熄,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3.5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3.6各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如需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

  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3.7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并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气阀,立即扑救。

  3.8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主管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

  3.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消防部门处理:

  3.9.1占用或封堵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3.9.2封闭或损坏安全疏通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栓的;

  3.9.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3.9.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3.9.5擅自挪用灭火器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3.9.6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责的。

  3.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

  3.10.1未办理申请报批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3.10.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10.3烧

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4.0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1内容:

  4.1.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1.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1.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1.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2要求:

  4.2.1公司各管理处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2.2管理处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习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和演习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4.2.3公司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002AQ《巡查记录表 》

  **-007AQ《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020AQ《消防器材检查表》

  **-021AQ《消防栓检查表》

  **-022AQ《消防检查合格封条》

篇3:正家物业义务消防员管理规定

  正家物业义务消防员管理规定

  1.0公司全体护卫员为公司的义务消防员骨干。

  2.0以保护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已任,发现灾情、险情,毫不犹豫奋勇向前与灾害作斗争。

  3.0熟悉小区消防管理规定。

  4.0熟悉消防设施的设置及其使用方法。

  5.0熟悉所在小区建筑物情况、紧急疏散方案,并知晓火警报警电话,发生灾情、险情时的处理程序。

  6.0认真学习与消防防范有关的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

篇4:金融大厦消防器材配置规定

  金融大厦消防器材配置规定

  1、为加强消防自救能力,各管理区域、值班室、设备房、消防控制中心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具。

  2、消防中心或应配备以下设备,并以专柜安放,设专人管理

  2.11211手提式灭火器;

  2.2消防扳手;

  2.3消防斧;

  2.4消防头盔;

  2.5防毒面具;

  2.6口罩;

  2.7救生绳;

  2.8备用水带、水枪;

  2.9铁撬杆;

  2.10铁锹、消防桶、斗车、沙袋若干,由管理处主任确定数量,指定易取地点存放。

  3、各值班点设备房配备消防器具

  3.11211手提式灭火器不少于2个;

  3.2公共区域消防器具配备按消防条例规定。

  4、使用管理制度:

  4.1大厦所有消防设施、设置,是为消防应急时用,严禁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

  4.2配备的消防器具由安装地点的值班员管理,由管理处每月定期进行检查、保养;

  4.3严格遵守消防器材使用规范进行操作使用。

  附:1手提灭火器使用规范

  1灭火操作

  1.1手提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1.2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1.3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过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1.4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射施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火,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

  1.5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2注意事项

  2.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2.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附:2 消防水枪、水带使用规范

  1、使用程序

  1.1打开防火栓闸,取出水带、水枪;

  1.2检查水枪、水带是否完好,如有破损严禁使用;

  1.3向火场方向铺设水带,避免扭折;

  1.4将水带靠近消火栓端与消火栓连接,连接时将连接扣准确插人滑槽,按顺时针方向拧紧;

  1.5将水带另一端与水枪连接(连接程序与消火栓连接相同);

  1.6连接完毕至少2人握紧水枪,对准火场(勿对人,防止高压水伤人);

  1.7缓慢打开消火栓阀门至最大,对准火焰根部进行灭火。

  2、使用与维护

  2.1使用和存放时,应避免摔、撞和重压,以防变形而装拆困难;

  2.2连接之前,应认真检查滑槽和密封部位,若有污泥和砂粒等杂质须及时清除,以防装拆困难,密封不良;

  2.3存放时注意避免与酸、碱等化学药品等接触,以防金属件腐蚀和橡胶密封圈变质。

  3、注意事项

  3.1用消防栓灭火至少3人,2人握水枪,1人开阀;

  3.2防止水枪与水带,水带与阀门脱开,造成高压水伤人;

  3.3使用消火栓应先检查着火点是否断电,断电后方可进行施救;

  3.4使用消火栓救火,尽量避免消防水流向电源。

篇5: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设施检查管理规定

  金融管理中心消防设施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齐全好用。

  2、适用范围

  金融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的zz大厦、公共区域等物业管理范围内。

  3、职责

  3.1消防专管负责消防器材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2各领班具体负责消防管理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点

  4.1登记入库从采购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上的数据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办理入库登记。

  4.2领用与归还

  4.2.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专管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4.2.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由领班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监控中心保管。

  4.2.3配置在每个消防监控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领班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2.4配置在公共场所、设备房、值班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专管进行登记记录,并安排安管领班定期进行检查。

  4.2.5如需借用灭火器材,须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晾干,由安管领班签收到入库保管。

  4.3使用与维护

  4.3.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a) 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b)战斗服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c)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d)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的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使用。

  4.3.2水带、水枪:

  a)水带、水枪只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b)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消防柜内(岗亭或消防箱内);

  c)水带带接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d)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大厦楼层的消防箱内;

  e)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g)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3消防斧:

  a)消防斧用于火场破拆:

  b)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消防柜内;

  4.3.4消防电话、对讲机:

  a)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报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尘防污垢、防线路破损。

  b)对讲机按《安管警用器械管理规定》相关要点执行;

  4.3.5灭火器(干粉灭火器)

  a)灭火器配置于大厦各楼层公共通道内、电梯厅和设备房内。配电房、电梯机房、水泵房、监控中心均配置干粉灭火器;

  b)灭火器置于通风、干燥、清洁处,不受烈日暴晒,不接触热源或剧烈振动;

  c)由巡逻安管员每月负责检查一遍,检查是否过期、铅封是否完好、指针是否在绿区,发现过期、压力、重量不足时及时上报重新灌装;

  d)检查喷射管、喷嘴是否堵塞,腐蚀损坏,推车式灭火器的行车结构是否灵活,有无检查标志;

  e)由消防专管每月底检查一遍,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卡》,并现场加贴验封单。

  4.3.6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消防柜、箱内,标识清楚;

  b)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c)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使用;

  d)存放的环境温度、湿度适宜;

  e)配置在各设备房、值班室内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人员保管和检查,并进行登记交接,物业主管进行监督检查;

  4.4维修与保养

  a)领班和巡逻员每天巡检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上报消防专管报修和日常保养。

  b)管理处主任根据每月消防器材检查保养情况,对消防器材进行报废、充气和更换。

  c)一般维修由消防专管负责指导维修。

  d)需外委维修(或公安消防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e)安管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每次月检、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专管认真填写《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和《消火栓、灭火器检查记录卡》,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相关质量记录:

  1.《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检查记录》ZC-11/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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