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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花城管理处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中心值班人员工作责任心,明确岗位职责、增强指挥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中心值班员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性、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

  2.适用范围:

  花城管理处监控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学习公司及管理处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1.2中心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小区内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和特长,了解各类手续的办理程序;熟悉各项费用的收取标准、范围及相关规定等,熟悉小区环境、楼宇结构、设施(供电、供水、消防、报警、监控系统等)位置,器材布置及控制范围。

  3.1.3熟练掌握中心各种设备(居家报警系统、录像监控系统、住户对讲系统、小区背景音乐系统等)的正确操作,严格遵守中心设备保养计划,相关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时,认真作好当天维修服务和申报记录,重要电话、对讲记录、设备运行及交班情况记录,录像带录像起止时间记录;

  3.1.4值班人员应认真观看闭路监控系统,密切注视小区内人员、车辆的出入情况,随时掌握各值勤岗的工作动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的传递渠道畅通无阻;

  3.1.5通过电话和对讲系统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分类,熟悉信息传递的流程及处理结果的反馈。

  3.1.6对受理的顾客投诉应及时处理并分类作好记录,不能处理的及时转报客服前台人员进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的有效性。

  3.1.7严格按体系文件和管理处的补充规定做好各种与中心相关的质量记录。

  3.1.8任何人借用小区内公共用房、设备房钥匙必须严格遵守钥匙借用程序,领取及存放时必须当面核对,并做好借用登记记录。

  3.1.9每日按时开关音响系统并注意系统运作状况,背景音乐开放时间: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

  3.1.10积极协调和配合客服前台、技术、环境等各部门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1.11负责办理停车场车辆进出凭证,停车票收发登记手续,严格监督安全员履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

  3.1.12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安全主管或部门经理汇报,按照经理指示求助社会力量解决,并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处理或记录夜间发生的紧急事件,并立即通知安全主管到现场协调,小区卫生方面的遗留问题,交班时接班人在早七点通知外包保洁员进行处理。

  3.1.13严格遵守控制中心的管理规定,不得让他人操作指挥中心的监控系统、居家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对讲系统等各类设备;未经部门经理或安全主管的同意,不得随意找他人或替他人顶班。

  3.1.14督促现场安全员检查小区各装修户各施工人员的留宿问题,及时制止超时装修,禁止其它影响住户休息的声响。

  3.1.15每晚22:00提醒岗位对红外线对射进行测试,对检测后出现问题做好记录,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3.1.16指挥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3.1.17每日清理中心各类设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严禁在中心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3.1.18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挥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好,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中心。

  3.1.19安全主管应根据每周的实际工作情况召集其他业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认真听取其他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将本周的信息处理情况交各个业务班组传阅或张贴。

  3.1.20任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指挥中心接听拔找与管理无关的电话,特殊电话需及时转接其他电话号码。

  3.1.21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持车载对讲机呼叫,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对讲机传递信息,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或由值班人员代为呼叫。

  3.1.22严禁在指挥中心阅看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纸、杂志等。

  3.1.23值班人员须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在指挥中心闲聊、逗留,与中心联系工作简明扼要。

  3.1.24中心备用工具箱应妥善保管,借用时需填写借用登记表。

  3.1.25任何人员不得在中心吸烟、吃零食或其他违规行为,所有人员均应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有序,整洁的工作环境,值班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任何对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的人员和行为,一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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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控制中心值班管理规定(5)

  小区控制中心值班管理规定(5)

  为了加强中心值班秩序的管理,充分发挥中心的控制监督作用和防范紧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合理调动部门的一切资源,保障小区管理系统正常运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严禁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严禁顶岗换班。

  2、值班时间不得做任何与值班无关的工作,不得看书报或收听广播,严禁在岗上打瞌睡,影响值班质量。

  3、值班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日常工作问题,或其它班组或业主反馈的信息,要立即协调,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处理,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突发事件,不得擅自作主,不得隐瞒不报,要及时知会部门经理。

  4、对日常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处理,及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经过必须做好详细完整记录,以便对整个事件的追塑取证。

  5、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调校或操作中心设备、设施(正常值班操作除外),严格遵守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值班纪律。

  6、严禁闲杂人员及与值班无关人员进入中心值班室。或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个人事务。

  7、严禁值班人员利用中心电话办理与值班无关的事务。

  8、中心值班人员对住户来电及投诉,必须热忱,礼貌耐心地接听,并予以记录,同时及时反馈部门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处理解决。

  9、值班人员在接到住户或其他工作人员反应的维修项目时,应及时安排人员维修,并予以记录,同时跟踪落实维修结果,要求维修人员予确认,对暂时因材料短缺或不能马上安排人员维修的,要耐心向顾客解释清楚,明确维修时间并以记录。

  10、在本班内未能完成的工作事项,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移交下一班次,如确定在本班无法解决的问题,须明确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11、值班过程中,认真履行《中心岗位职责》,密切观察四周围墙、出入口动态,其它岗位人员值班状况、镜头、背景音乐、门禁红外线运行状况,并对运行状况予以记录,同时反馈部门修理及时解决。

  12、切实监督各岗位值班人员状态,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13、严格控制中心钥匙领借用程序和《物资搬运放行条》手续,确保钥匙存放及使用安全和业主财产不遭受意外损失。

  14、充分利用监控中心小区安全、消防的技防功能,密切留意小区消防、治安、车辆动态发挥技防和人防有机配合,随时掌握小区的一切安全动向和隐患,对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控制,及时处理确保小区居民安居乐业。

篇3: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工业园智能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一、智能控制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二、信息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管理处主任。

  三、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报警属实,按相关“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四、智能控制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智能控制值班记录表》中。

  五、智能控制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智能控制设备维修申报表》,并立即通知客户服务中心以调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六、智能控制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调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而影响工作信息传送。

  七、智能控制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中心内配备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械。

  八、严禁外人进入智能控制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未经许可,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接待任何来访者。

篇4:城市花园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城市花园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增强控制中心的服务功能,提高其对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及时、准确性,发挥指挥协调的重要作用。

  2.范围

  适用于城市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已,认真学习公司及服务中心文件精神,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了解和掌握与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2认真作好当天维修服务申报记录,重要电话、对讲记录、设备运行及交班情况记录;

  3.3值班人员如有特别情况需离开中心,须向监控中心主办(班长)说明去向、原因,由监控中心主办(班长)安排人员顶班,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岗位,不得超过半小时;

  3.4值班人员应认真观看闭路监控系统,密切注视小区内人员、车辆的出入情况,随时掌握各值勤岗的工作动态,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信息的传递渠道畅通无阻;

  3.5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或求助社会力量解决,并认真做好相应的记录;

  3.6借用钥匙必须严格遵守钥匙借用程序,领取及存放时必须当面核对;

  3.7每日按时开关背景音乐系统并注意系统运作状况,背景音乐开放时间:

  7.1.1上午10:00-12:00, 下午17:00-19:00(商业街20:00)。

  3.8每日清理中心各类设施及地面,并每周擦拭消防器材,严禁在中心存放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3.9交接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挥中心,熟悉和了解上一班发生的事情,如遇有重大事情未处理好,交班人员不得离开中心;

  3.10中心负责人应根据每周的实际工作情况召集其他业务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认真听取其他部门对中心工作的建议,并针对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整改;并在每周六将本周的信息处理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3.11非值班人员不得操作指挥中心的监控系统、居家报警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保安对讲系统等各类设备;

  3.12控制中心内存放的消防工具、器材为消防专用物品,任何人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3.13任何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指挥中心接听拔打与管理无关的电话,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3.14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持对讲机呼叫,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用对讲机传递信息,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或由值班人员代为呼叫;

  3.15严禁在指挥中心阅看与工作无关的图书、报纸、杂志等;

  3.16值班人员须监督其他人员不得在指挥中心闲聊、逗留,与中心联系工作简明扼要;

  3.17任何人员不得在中心吸烟、吃零食或其他违规行为;所有人员均应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有序,整洁的工作环境,值班人员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任何对指挥中心正常工作的开展造成影响的人员和行为,一经调查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篇5:步行街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步行街消防控制中心管理规定

  1保持监控内良好的卫生环境,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任何设备仪器表面不能堆放杂物。

  2禁止非值班员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部门主管批准。维修设备人员需有工程部人员陪同,并要求出示证件,方可入内。

  3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运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按钮除规定外应都处于自动状态。

  4当值人员认真值勤,严禁室内吸烟、睡觉、收看录相带,玩游戏,不得看书读报。不得离开岗位,不能利用消防监控设备做私人事情。

  5消防控制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件等不得随意更换,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上报,经批准后由技术人员进行更换。

  6当值人员认真、准确、清晰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值班期间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设备、设施交待清楚,并常备应急手电筒及消防应急器材设备。

  7做好岗位联动工作,当出现火警报警信号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前往报警地点现场查核情况,并做好登记。如属火警报警,应迅速报告当值主管及组织灭火。

  8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消防,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

  9留意电梯显示屏,对电梯运行情况严格关注,发现电梯故障等情况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10严格控制"楼宇对讲系统"防止他人混水摸鱼,进入楼层,不得私自泄露或更改楼层室外机密码。

  11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开启楼层大门给他人进入。

  12当值时要检查各监控录像是否正常录制运转,检查录像机运转情况要保持全天录像。

  13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录像资料,同时配合上级整理好消防设施运行状况各种数据和报表。

  14监控室与技术人员合作,定期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各项功能检查。

  15禁止任何当值人员对设备、仪器进行菜单更改及设置密码,并爱惜监控室内设施、设备,文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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