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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指导文件:停车场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停车场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确保客户车辆停放的安全,保证车场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对车辆的有效管理。

  3.定义

  无

  4. 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经理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指导、检查、督促和考核

  安全主管(办)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落实、建议和培训

  安全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的具体实施及监督指导

  安全员负责引导机动车辆停放、存放、检查和进出登记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车场管理

  5.1.1小区内停车场属小区内客户专用停车场,外来车辆进入时,出入口安全员要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和《来访人员情况登记表》后方可以放行。

  5.1.2车辆行进小区入口岗时,安全员应示意来车减速或停车,并迅速发放机动车辆出入卡。

  5.1.3当车主接过机动车辆出入卡后,示意车辆驶入停车场或小区。核对车辆相关资料后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后放行。

  5.1.4安全员要对进入小区车辆进行车辆外观检查,如有划伤等,应及时知会车主,并在《车辆受损记录表》上记录。

  5.1.5对于进入小区停车场的车辆,停车场安全员应引导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不得堵塞消防、进出通道以及固定停车位。若出现异常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5.1.6对要收取临时车位费的车辆须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并向车主提供相应的停车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1.7对收取的停车费,每天由班长上缴管理处出纳,必须作到票款相符。

  5.1.8安全部负责人每月应与管理处IC卡发放负责人核对一次车辆磁卡发放情况和停车费的账目。

  5.1.9车场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并报告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5.1.10车场内车辆若发生故障,不影响车场正常使用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毕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

  5.1.11进入小区的车辆由出入口岗或车场岗对车辆的外观进行察看有无明显缺陷(牌照、挡风玻璃、反光镜)等,若有缺陷须在《车辆受损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对受损部位拍照存档,并通知车主确认。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安全员应立即通知管理处前台或监控中心,由其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通知安全主管处理,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5.1.12严禁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进行试刹车或练习驾驶的行为。

  5.1.13因车主直接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立即上报设施、设备主管以上人员到场处理,根据损坏情况与车主明确责任,赔偿损失。

  5.1.14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进入车场要及时密切关注,若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5.1.15因安全员直接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或丢失,追究安全员责任。

  5.1.16安全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时,礼貌地向车主收回机动车辆出入卡,快速核对车牌号、进入时间和值班人员的签字(在人、车、证核对正常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车辆在岗位处的停滞时间),然后再填写《车辆出入记录表》。

  5.1.17车辆在晚24:00至凌晨5:30、雷雨天晚23:00至凌晨6:00驶出小区,安全员必须对驾车人的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并如实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方可放行。

  5.1.18对回收的机动车辆出入卡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日由当值班长负责对《车辆出入登记表》进行整理,每月上交到管理处指定的资料室进行存档,并对《车辆出入登记表》进行抽查核实,过了公司规定存档期,再进行统一销毁。

  5.1.19对进出车辆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将道闸打开,以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

  5.1.20在车流量高峰期应增加岗位人员,加快车辆流通速度,防止大量车辆滞留,有条件的管理处应尽可能考虑进出口分流,并做好相关提示。

  5.2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

  5.2.1在管理区域内划定区域或指定地点存放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并在入口处设立标识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管理区域。

  5.2.2要求进入管理区域的摩托车及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占用机动车的停车位,并在车辆集中停放部位设置防盗提示。

  6.支持性文件

  无

  7.质量记录表格

  TJzzWY7.5.1-A01-02-F1《车辆出入记录表》

  TJzzWY7.5.1-A01-02-F2《车辆受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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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停车场(库)管理服务质量承诺

  停车场(库)管理服务质量承诺

  (一)定期进行车流量分析:使用车场内安装的智能收费系统,自动记录车辆出入和收费情况。公司将根据记录,计算出每周、每天不同时间段的车流量,合理调整人员和车辆。并根据车辆和车位情况,为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车主做出预告。

  (二)停车场的规划设计:停车场初步的规划设计基本维持现状,贵方与我方签定合同,我方进驻后将根据贵方要求和实际情况,按照停车场标准、消防及政府要求,局部进行设计改造。

  (三)车场服务承诺:

  1、对甲方的服务承诺:严格遵守贵方的保安消防等各项管理规定,执行贵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贵方有重大活动时积极予以配合。

  2、对政府的服务承诺:政府在大厦、写字楼、宾馆、酒店有活动时,积极进行协助。

  3、对车辆的服务承诺:及时、安全、快速指挥引导车辆出入,主动向车主行礼问好,指挥引导车辆进场入位,确保通道畅通;提醒车主锁好车门窗和带好贵重物品;确保车辆安全。

  4、相关服务承诺:尽力帮助顾客搬运物品,协助搀扶老、弱、病、残顾客;准备简单的修车工具,为顾客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5、投诉服务: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和公布市政举报电话,顾客可向公司和市政直接投诉,我公司立即派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场能解决的当场解决。特殊问题,我公司在24小时内做出答复。

  6、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检查:我公司质量检查部门,将不定期对车主进行调查,了解对停车场管理的评价,请车主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每月向甲方征求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停车场的管理水平。

  (四)安全服务承诺:

  1、禁止在车场内堆放物品,劝阻顾客不要在车场内吸烟,最大限度做到人车分流,减少人员、车辆风险。认真做好消防检查和演练工作。

  2、对车场内出现的盗窃、打架、滋事等治安事件及其它紧急情况,我方将立即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出临机应急处理。

  (五)特殊天气服务承诺:在下雪、下雨时,负责协助保洁员清扫车场内的积雪、积水,帮助顾客打伞。每天听取天气预报,刮大风时,提前做好检查车场及附近广告牌、标识牌,岗亭等安全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管理中常见紧急情况包括:火警、匪警、交通事故、车场严重堵塞。

  2、火警应急处理。值班员接火警报告后,用对讲机呼叫责任区巡逻车管员赶赴现场,积极控制火情;同时呼叫车场主管,由其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灭火;该主管应及时通知保卫部, 由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协调,与此同时通知相关车主挪移车辆,并根据火情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

  3、匪警应急处理。遇匪警时,车管员应迅速与车主及相关部门联系,用对讲机呼叫各值勤人员堵住车场出入口,截留此车,并及时报告保卫部或公安部门处理。

  4、交通事故、车场严重堵塞应急处理。遇上述情况发生,值班车管员应向主管报告。主管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情况及车辆受损程度决定是否拨打“120”急救或“122”协助处理,并迅速指挥疏导交通,恢复车场正常运行。

  5、治安协防方案:

  1)与甲方保卫部、派出所等部门加强治安防范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2)门岗车管员对进入车场的非机动车辆和人员按该物业与本公司相关协定进行管理。

  3)巡逻车管员协助物业、保安对公共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七)工作记录:包括工作日志(含月工作计划;每日学习训练、收费、内务、安全、伙食、人员流动、消防设施、其他设施、火警、匪警、客户投诉、车损及重大不合格项记录;消防工作周检查记录;设备设施月保养记录;月大项工作统计;月工作总结);员工花名册;项目经理日检表、巡逻哨登记表、车辆进出登记表、交接班登记表,物资登记表,设备设施移交登记表,甲方反馈意见表等。

篇3: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车辆进出放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在停车场智能系统发生故障时,确保停车场资金及车辆进出的有效控制和安全管理。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3.0职责

  3.1经理对停车场监督管理。

  3.2主管负责对停车场实施监督管理、停车管理员的培训工作。

  3.3停车场班长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

  3.4车场管理员负责停车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及车辆停放规范管理。

  4.0管理要求

  4.1 停车场日常管理:

  4.1.1停车场出入口应设立明显的停车须知。

  4.1.2停车场对出入车辆应发放月租或临停票(卡),道闸系统故障时应发放临时进出票(卡)临时进出票(卡)。

  4.1.3停车场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应张贴在进出口的明显位置,收费标准按乐山市物价局备案标准公示。

  4.2收费系统的停车场管理措施:

  4.2.1收费系统的停车场,如遇停电、系统发生故障等其它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停车场收费员因立即采取措施,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票(卡),对月租车收费员要确认核实是车主后,方可放行;对临停车收费员必须要求驾驶员出具临时停车票(卡),如无法提供临时停车票(卡)的车主,收费员必须核实驾驶员行驶证及驾驶证,在登记签字后方可放行。

  4.2.2在车辆入场时收费系统正常,出场时收费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车主须出示入场时停车票(卡)核实后按标准收费,收费金额与系统正常后产生的应收款金额的差额须列表上报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可由系统管理员消除或在免费记录本上登记。

  4.2.3统一制作停车场系统故障时的进出场临时票(卡),并存放于停车场管理员处,在发生故障时立即由守车员对入场车辆发放,出场时由收费员收取,核实后登记并放行。(制作的临时停车票(卡)要有编号、停车须知,并明确双方的责任)

  4.2.4在停车场收费系统正常时,原则上不允许有手动抬杆行为,如有手动抬杆行为发生,值班守车员因在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有项目经理签字认可,项目应制作手动抬杆记录本,以备核实及检查。

  4.2.5月租车收费台帐统计,各项目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每月应建立月租收费台帐,应登记汽车排量、车型、车牌号、月租车收费金额、车主姓名、汽车固定开出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对。

  4.3车管员岗位安全措施:

  停车场出入口有对车辆进出车牌的识别监控,但车场出口收费处的监控,要调整至全方位的监控角度,全面监控收费处,在外来车辆因拒交、不交停车费及其它原因与车管员发生矛盾、、纠纷、时或其它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为后续处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监控证据。

  4.4停车场巡查

  4.4.1停车场守车员必须不定期对停车场进行巡查,确保停车场进出通道畅通,车辆行驶有序,无交通堵塞现象,并填写检查记录。

  4.4.2停车场班长必须每天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查,抽查停车场停车状况、收费状况,并填写检查记录.

  4.4.3票据监管员每周不定期的抽查停车场应收费情况,月租车停放情况以及日收费记录的真实性,优惠及免费停车记录的真实.

篇4:商业广场停车场管理程序

  商业广场停车场管理程序

  1目的

  确保停车安全、有序,保护车主利益。

  2职责

  2.1停车场入口值班员负责检查、放行进入车场车辆,并对入口处车辆安全、秩序负责。

  2.2收费岗值班员负责收取临时停车费用和停车卡,及时将前一天收取的停车费上缴公司财务,并对岗亭处车辆安全和秩序负责。

  2.3车场内巡逻值班员负责巡查车场内车辆安全和行车、停车秩序。

  3程序

  3.1车场入口检查:

  3.1.1车辆有无明显擦伤、损伤,如有应知会司机。

  3.1.2车辆是否载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如有谢绝入场。车场入口标牌公示。

  3.1.3查看进入车辆是否已领取IC卡。

  3.2车场内巡逻检查:

  3.2.1检查进场车辆是否按规定停在车位内,如未按要求停放应立即请其改正,并对车辆密切注意,及时提醒司机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防止被盗。

  3.2.2巡查重点是车场内车辆安全、行车秩序,防止其乱停乱放,超速行驶和被盗被损。

  3.3车场收费岗:

  3.3.1检查出场车辆与出入卡是否一致,如无出入卡或卡与车不符,应立即通知值班经理到场处理。

  3.3.2收取临时停车费并出具收费凭证。

篇5: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停车场收费岗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停车场管理,保障车辆在进出项目停车场内的安全性。

  2.0适用范围

  停车场

  地下停车场收费岗亭分三班倒值勤,早班9:00—21:00;晚班10:00—晚22:00,深夜班23:00—次日早09:00;

  停车场收费员要按时交接班,接班员要提前20分钟到场做好车辆和停车卡的清点、帐目核对等接班准备工作;交接班时要相互清点车辆数量和停车卡数量,保证车与卡数量相符,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若因未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以及工作疏忽而造成的掉卡或车辆被盗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确认交接班后,下班员要及时登出,上班人员要准时登录系统,不得相互使用用户密码,不得擅自登录他人密码。

  二、车场收费员要认真记录好商家或客户的免(优惠)凭证及金额,以便与财务交接和对帐。

  三、每一班收取的费用要转交下一班,第二天值班人员按照财务收费管理制度将帐款上交财务。

  四、对在当班期间因特殊情况未收到的停车费要由公司值班经理

  (或主管停车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对进入车场的车辆要严格把关,随时监控取读卡情况,进场车辆必须取卡进场,车辆离开时要主动收回停车卡,若有丢失或损坏,应要求赔偿并详细核实三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进行详细记录备案并向经理汇报。

  六、要灵活处理在车场内发生的各类事件、并及时报告和做好记录。

  七、收费员必须将收取的费用按时全部上交财务,严禁借用和挪用停车费用。

  八、不得有违反以上规定或与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凡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处以5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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