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部奖惩细则
物业保安部奖惩细则(试行)
为了促进和加强保安部的自身建设,奖惩分明,充分调动每一位队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觉性,必须建立健全保安部奖惩制度。现将奖惩细则和各项规定公布如下:
一、奖励制度
1、因工作出色受到业主和上级表扬者,一次加5分;
2、在当班期间发现或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者,一次加10分;
3、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者,一次加10分;
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小区业主生命财产安全者,一次加20分;
5、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者,一次加10分;
6、拾金不昧者,一次加2分,数额巨大者,一次加10分;
7、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收效明显者,一次加10分;
8、积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章现象,并勇于和不良倾向行为作斗争者,一次加5分;
9、在技术和业务考核及行业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一次加10分;
10、在当班期间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一次加10分;
11、工作勤奋认真,自觉奉献,绩效显著者,加10分;
12、当班期间做到微笑服务,体现程序、效率、温暖、主动的工作态度、服务效果好者,一次加5分;
13、当班期间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一次加2分;
14、热爱本职工作,具在强烈的敬业精神,集体观念强,加5分;
15、当班期间,抓到损坏公物者,并进行赔偿者,加2分;
16、当班期间及时发现制止乱张贴、散发广告传单或随处便溺,每次奖励2分;
17、队列考核,表现突出者,每次奖励2分;
二、惩罚制度
(一)管理制度及纪律考核
1、班期间看报纸、吸烟、聊天、吃零食、大声喧哗者,每次扣5分;
2、上班期间未经领导批准私会客人或经常用手机玩游戏、发短消息者,每次扣5分;
3、见公司利益或财产受损而不制止者,每次扣5分;
4、对上级任务不积极主动完成或不圆满完成者,每次扣5分;
5、对住户不礼貌或与住户发生争执者,每次扣10分;
6、当班期间衣着不整洁,不按规定配带工牌或其它标志者,发现一次扣1分;
7、私自换班或换岗、不按规定交班者,一次扣5分;
8、上班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扣1分;
9、不按规定做好岗位记录或在值班记录本上乱涂乱画者,发现一次扣2分;
10、工作期间未经请假,外出1小时以内扣2分,1小时以上扣5分。情节严重者可酌情加重处罚、直到开除;
11、当班期间睡觉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2、当班时擅离职守,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3、隐瞒、虑报、做假者,发现一次扣2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4、不服从上级合理工作安排者一次扣10分,情节严重者做开除处理;
15、队列考核及业务考核不合格三次以上者做开除处理;
16、巡逻岗不按规定巡逻检查,每发现一次扣10分;
17、未经管理处同意,擅自调动人员、请休假手续不全或内部调整不当造成损失者队长、领班及当事队员扣5分;
18、当班期间对于不明底细人员或可疑人员不闻不问者,一次扣2分;
19、对进入车辆未按规定指挥停放者,一次扣1分;
20、对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一次扣1分;
21、巡更棒点击间距过长,并无正常理由、没有在值班登记本上进行登记或无领班签字确认者,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以内,每发现一次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20分以内,每发现一次扣5分,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2、无正当理由在岗亭内停留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23、离岗: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时间较长者按旷工处理;
24、脱岗:擅自脱离岗位,发现一次扣10分;
25、串岗,每发现一次扣2分;
26、吃饭时间规定为30分钟,领班应妥善安排,确保小区内有足够人员值班;吃饭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每次扣1分,超过10分钟按擅自离岗规定处理扣10分;
27、因个人原因辞职,须提前十五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辞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而私自离职者,扣发所有应发款项。
(二)队列或理论学习
1、训练或理论学习迟到者早退一次扣1分;
2、无故不参加训练、学习者一次扣5分。
(三)值班室内务卫生
1、对故意破坏公共财产者一次扣5分;
2、随地丢垃圾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
3、个人、衣物不按规定摆放者一次扣1分;
4、当班期间,值班室内卫生脏乱差者一次扣1分。
(四)工作礼仪
1、违反工作礼仪每一次扣1分;
2、一个月内被业主正当投拆三次者,每次扣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五)违反保安部器械管理规定,造成损失或丢失者,除按价赔偿,再加罚100元。
(六)公司实行款位淘汰制,连续2个月考核在未位者,予以辞退。
(注:每扣一分罚款5元)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物业保安人员奖惩规定(9)
物业保安人员奖惩规定(九)
为调动全体保安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奖罚分明,对工作表现好的保安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保安人员给予应有的处罚,特制订《保安人员奖惩规定》以规范对保安人员的管理。
一、奖励
1、奖励条件:保安人员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发现并设法抓获各种犯罪分子,保护小区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商住小区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者;
4、为了搞好各商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者;
5、忠于职守、廉洁奉公、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6、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楼宇或停车场安全防范工作,管理、服务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者。
7、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业主/住户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8、工作中为业主/住户、车主服务热情周到,多次受到业主/住户、车主表扬者;
9、敢于揭发违纪、违规行为和损害公司、住户、车主利益的人和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二、奖励形式:
1、口头并通报表扬;
2、嘉奖一次奖励100元;
3、记功一次奖励200元;
4、晋升职务。
三、奖励程序
各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将个人事迹书面报告给管理处和保安监管部,由管理处主任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呈报保安监管部主管审核或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交财务部。
四、处罚
处罚条件:保安人员有下列行为者将予以相应处罚
1、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和顶撞领导者;
2、执勤时着装不规范,佩戴不齐者;
3、醉酒或带着酒气上班者;
4、值班时听收录机、玩游戏机、看书、看报、煲电话粥、同他人闲聊、吸烟、吃零食或喝酒者;
5、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或未经中队同意,私自替人顶班者;
6、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特别是保安会议者;
7、不按规定执行来访登记、巡逻马虎、交接班不清楚或涂改、伪造各类工作记录表格者;
8、值班时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责任范围内发生门、窗被撬和事故案件,造成不良影响者;
9、值班时睡岗、离岗、窜岗和不认真执行通报制度者;
10、对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11、业主/住户、公司发生紧急情况不参加救护、逃离现场者;
12、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或不注意内部团结者;
13、无责任心,损坏小区设备、工具、警具者;
14、在小区检到物品或现金不报告、不上交者;
15、未严格执行停车场管理制度,特别是有贪污行为者;
16、礼节、礼貌及服务态度差,多次被业主/住户合理投诉者;
17、损坏对讲机或其它公物或用对讲机谈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18、不按规定操作红外线防盗系统、门禁系统或未经许可擅自操作闭路监控系统者;
19、骨干人员自己不注意学习、提高,更不注意对保安队员的业务知识,礼节、礼貌等培训辅导导致保安队员综合素质得不到提高,骨干人员要受处罚;
20、骨干人员处事不公并有"瞒上欺下"、拉帮结派行为或敲诈保安员者;
21、向业主/住户、来访者、车主等索取小费或有敲诈行为者;
22、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出租商品房者;
23、打击报复提意见或检举违纪、违规人员者;
24、带班班长发现队员违规、违纪不敢大胆纠正或处罚者(特别是违规违纪队员是自己的老乡、朋友或关系较好的);
25、当班班长擅自离开所管辖区域或利用工作之便处理私人事务谋私利者;
26、骨干、队员发现重大情况不汇报擅自处理,造成公司利益受到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者;
27、当班期间,按公司规定,带班班长无论查处违纪人员多少,不受处罚。除此之外,如被其他领导查处违纪队员达到3人或以上者,当班班长要负连带责任、队长要负领导责任,作违纪论处。
28、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重要警卫目标者;
29、骨干、队员汇报工作情况不实事求是者;
30、违反公司其它的有关规定者。
五、处罚形式:
1、对情节较轻者
1)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20元;2)第二次违反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40元并降级;
3)第三次违反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60元并降级撤职;
4)对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
2、对情节较重者
1)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40元;
2)第二次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80元并降级撤职;
3)第三次违犯者,上交书面检讨,罚款100元并给予辞退;
3、情节严重者
1)有贪污停车费或其它公款者,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2)违反公司规定私自出租商品房者,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其它严重违纪者,发现一次即开除;
六、处罚程序
1、100元以下的处罚由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按此规定进行处理并报保安监管部。
2、100元以上的处罚由各管理处主任将《奖励建议申请书》递交给保安监管部主管审核,或直接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交财务。
3、对分管保安工作的主任助理的处罚由管理处主任或由保安监管部主管填写《奖惩建议申请书》,经公司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篇3: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2)
物业项目保安工作人员奖惩制度(二)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2、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3、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4、为搞好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5、拾金不昧者
6、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集体",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二、惩罚细则
1、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3、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4、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5、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6、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7、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8、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9、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10、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1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12、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13、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14、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
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4: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条例(3)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奖惩暂行条例(三)
为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组织纪律严明、战斗力强的保安队伍,创建物业管理优秀企业品牌,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奉献温馨,规范高效,务实创新"的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热情,使保安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条件:保安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表彰奖励:
1.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或者在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
2.抢险救灾,预防和处置治安、消防事故,保护社会公共财产和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成绩显著的;
3.在安全防范方面成绩显著或者有较大贡献的。
4.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保安队伍发展做出贡献,工作或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5.保安人员在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事迹特别突出,符合"见义勇为"条件的,报请有关部门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
二、1、处罚种类:口头警告、罚款、无薪停职、辞退、除名
2、处罚条件条件:凡是有下列违规行为的,按照不同性质、情节,分别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条:甲类过失(重大过失)
保安员凡有下列行为,根据事实情况处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除名,所造成的后果由行为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⑴在小区内危害他人,主动挑起打架事件,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架;
(2)调戏或欺侮他人:
(3)向业主或客户索取赏钱或其他报酬;
(4)泄露公司的机密情况或业主资料、隐私;
(5)公开顶撞上级,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不听从指挥或无理取闹及故意消极怠工,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公司内聚众闹事
(7)挑拔员工之间团结,从而引起打架斗殴情况出现的。
(8)擅自动用空置房;
(9)行贿受贿;
(10)查到上班时间睡觉一次者(年内两次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1)触犯国家任何治安、刑事条例的;
(12)在小区内赌博或观看赌博;
(13)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或观看者;
(14)旷工半天以上,二天以下(三天以上即除名);
(15)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上者: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课等集体活动旷课累计两次以上者:
(17)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18)违反岗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
第二条、乙类过失(严重过失)
员工犯有下列过失,初犯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和作出书面检查,并罚款30元,凡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二次以上者,罚款50元,累计违反本规定三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甲类过失处理。
(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记);
(2)工作中方式方法不当或服务态度差引起业主或客户投诉一次者(经调查核实)。
(3)使用粗言秽语侮辱同事或上级。
(4)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的
(5)没有及时报告事故及其他情况,造成一般后果的;
(6)拒绝执行班长、队长的工作指示、安排;
(7)上班时间打瞌睡;
(8)擅自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儿童娱乐设施等;
(9)违反安全规定;
(10)工作时间或工作餐中饮酒(工作需要除外);
(11)未经同意单独进入住户室内或骚扰业主、住户正常生活秩序的;
(12)对业主、来访及其他人员说辱骂性和无礼的话;
(13)在工作场所、非抽烟场所抽烟的;
(14)了解其他员工犯有较重过失行为而知情不报者
(15)没有及时报告公司财物遗失、损坏的;
(16)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上或旷课一次者;
(17)无正当理由请假超期1天以内的:
(18)未经领导同意改换班次、休息天或休息时间半天以下的,半天以上按甲类过失处理;
(19)未经许可带亲戚好友进入小区重要部位的;
(20)上班时间干私事;
(21)工作时间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培训或工作需要例外)
(22)上班看书报杂志;
(23)不小心损坏、丢失公司或住户财物20-1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再赔偿,超过100元的,报总经理处理);
(24)故意损坏公司财物,价值在100元以内的(100元以上者按甲类过失处理)
第三条、丙类过失(轻微过失)
保安员如有下列过失,初次者进行教育批评或口头警告,并罚
款10元,年内累计违反本过失两次以上者罚款20元,三次以上者按乙类过失处理。(1)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10分钟之内的;
(2)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
(3)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1分钟以上者;
(4)无正当理由军训、培训等集体活动迟到10分钟以下者;
(5)上班时吃点心、糖果或食物(在规定的就餐时间外);
(6)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或卫生间;
(7)在小区内乱丢杂物或随地吐痰;
(8)使用客用电梯(工作需要经同意例外);
(9)将公司文具或工具等用于私人之事;
(10)在公共场所高声叫人、吹口哨、唱歌、哼歌或在客人易看的地方作不雅的习惯动作;
(11)在公共地方和小区其它地方聚众讨论私事、聊天;
(12)违反《服装管理规定》的;
第四条、附则:
(1)违反人收到违章通知单必须在24小时内签字,如本人无不正当理由拒绝签名,将做加倍罚款或辞退处理。
(2)保安员有上诉的权力,如员工对处分意见不服,可直接向保安部或人事部门上诉。
篇5: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奖惩制度2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2.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
计七天的。12、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保安部
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