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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员执勤违纪处罚规定(7)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保安员执勤违纪处罚规定(七)

  加强队伍建设,严肃队伍纪律,维护队伍形象,杜绝不良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罚款20元;

  二、当班时着装不整齐,佩带不整齐,抽烟、吃零食、戴墨镜者,罚款10元;

  三、当班时看书籍、报纸、杂志、打私人电话或与亲朋好友聊天者,罚款30元;

  四、当班时睡岗或不按规定巡逻,罚款50-100元;

  五、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不清扫保安室卫生,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六、人为损坏公司配置的器材,除照价赔偿外,罚款30-50元;

  七、执勤中因态度粗暴、意气用事,而发生争吵、斗殴等恶性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80元;

  八、交接手续及值班记录不明了,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九、不参加例会、出操集训、学习或扰乱集训、学习秩序的罚款50元;

  十、责任小区出现失窃等现象,经核实属执勤不到位的,追溯当班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一、宿舍被评为末位宿舍的同室人员各罚款10元;

  十二、一年中违纪三次或违法一次者清除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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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保安队交接班规定(十六)

  小区保安队交接班规定(十六)

  一、接班保安员须提前十分钟到小区,准备接班;

  二、交接班时,上班领班员(或指定人员)须把警械设备运行情况如实移交,并将下班注意事项,等处理问题交待记录清楚;

  三、交接班时间内,接班员要对管辖区内巡逻一遍,确认上班是否还存在其它问题,应及时向上班提出使上班认可签字,交班员记录离开时间;

  四、接班员验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员承担责任,接班员签字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员承担责任;

  五、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

  六、上班队员在交班10分钟之前,把本小区值班室及门岗四周环境卫生彻底打扫干净;

  七、接班领班或指定负责人对上班交待事项或卫生等其它问题还有异议的,可将问题记下,由上班领班或指定负责人签字后再接班。

篇3: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十九)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十九)

  车辆停放是社区文明的重要体现,小区管理处应向业主(住户)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一、机动车管理

  1.对居住小区的业主(住户)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月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住户)和单位,可到管理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住户)所有的或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标志,阻止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确保车主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治安巡逻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出入大门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内道路及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小区驶出的非业主车辆,携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小区大门岗有权检查车辆并要求其做出说明。

  1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在必要时,应和业主(住户)取得联系,获得业主(住户)同意后,方可放行,并引导停放在临时泊位。

  12.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时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13.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4.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管理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保安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上。

  15.对在地下车库的私家车入库时必须停在私家泊位或库房内,不得占用他人泊位,不得停在车库门口或通道上。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保安员应记录该车的驶离时间。

  16.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7.各小区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量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摩托车、自行车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一律停放在小区外规定的位置。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或非机动车库的过道上。

篇4:小区报警设施使用管理规定(4)

  小区报警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四)

  1.为了保持报警监控设施的有效运行,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非报警监控中心人员,无故一律不得进入报警监控室。

  2.报警监控室是报警系统的心脏部位,必须确保一定的环境条件。进入监控室必须换上专用拖鞋,与报警监控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监控室,更不允许在监控室吃零食、闲聊。

  3.非报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许随便触摸正在工作的报警监控系统的各种设施、设备。

  4.报警监控设施的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的专业知识培训,熟练地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规程,方能上岗操作。

  5.监控人员不许在系统正常运行状态下私自开、关机。

  6.报警监控用的电话,不许对外使用。值班人员不许无故占用电话机,应最大限度地保证电话线路通畅。

  7.监控人员应严格按操作程序处理警情。

  8.监控中心必须备好、管好备用电源,确保小区停电期间报警监控设施能照常运行。

  9.用户资料由岗位责任人负责填写存入电脑。

  10.在系统设备运行期间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有故障,监控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岗位负责人,由其检查、判断做出处理决定。

  11.监控人员不许随意修改、替换、设置设备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只有系统管理员和安装人员才能进行操作。

篇5:小区报警设施维护保养规定

  小区报警设施的维护保养规定

  为加强报警监控设施的管理,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发生报警呼叫或出现屏幕显示,以便抓住有利时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小区治安稳定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此办法。

  1.报警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当班报警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每日对监控中心设备进行除尘,擦试干净。检查电源插头有否接触不良。检查对讲机是否收发正常。

  3.每周对围墙周界控测器、摄像机、红外灯进行检查,看支架是否紧固、有无松动,并进行清洁除尘,同时测试控测顺是否能正常报警;摄像机监视区域内的遮挡障碍物要进行清除。

  4.每三个月对用户报警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探测器、门磁是否触发正常。按下按钮或键盘紧急键是否能正常报警,然后操作键盘,输入程序进行复位,恢复报警系统报警前的工作状态。

  5.每三个月对备用电源进行一次放电。放电时,切断市电,使用备用电源,消耗完备用电源后,再合上市电恢复正常状态。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

  6.每周对住户和报警监控中心之间的联网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看是否有定时自动测试信号传送过来,并记录检查结果,建立网络线中检查档案。

  7.工作台上严禁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茶杯、热水瓶或装有其它液体的容器等)。监控室内不许带入易燃易爆物品,以防损坏机器设备。

  8.严禁在报警监控室内吸烟,防止烟尘侵蚀电子设备。

  9.严禁把监控电脑、UPS电源、录相机、电话移作它用,如有违反必将严肃处理。

  10.监控室内按设备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高温工作,正确使用空调器,保证报警设施运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

  11.如遇台风、大雨,过后应对围墙周界探测器、红外灯、摄像机及支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应保持报警监控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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