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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队员十不准(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保安队员十不准(三)

  一、不准超越权限

  二、不准贪污受贿

  三、不准以权谋私

  四、不准扣身份证

  五、不准私闯民宅,向业主借钱或索取财物

  六、不准动用赃款赃物

  七、不准泄露工作机密

  八、不准私放违法犯罪嫌疑人

  九、不准动用公用财产为私人谋利益

  十、不准打人骂人,不搞逼供讯,不与业主发生正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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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电子商城保安人员十不准

  电子商城保安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打架斗欧,做到文明执勤。

  二、不准玩麻将,更不准赌博,做到遵纪守法。

  三、不准留宿外来人员,保证内部安全。

  四、不准随便外出,遵守请销假制度。

  五、不准酒后上岗,不准聚众闹事。

  六、严禁在值勤中逛商店和公共场所。

  七、自觉遵守北京市文明公约。

  八、必须衣帽整洁,着装整齐,仪表端正上岗。

  九、不准看黄色书刊和黄色录像。

  十、不准隐瞒情况不报,妥善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询问。

篇3:保安值勤服务12不准纪律

  保安值勤服务12不准纪律

  一、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规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坚持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保安任务。

  二、保安人员在值勤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2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窜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想业主、司机、摊主及其他客人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篇4:保安人员十不准

  保安人员“十不准”

  (1)不准越权对各种场所(住所)进行搜查及自行上路检查证件、检查车辆、扣押证件、没收财物、罚款等;

  (2)不准参与拘留、关押、看守、讯问、制作笔录等警务活动;

  (3)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及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4)不准殴打他人、教唆殴打他人,或参与打架斗殴;

  (5)不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保安服务;

  (7)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8)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9)不准负责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劳动争议的处理;

  (10)不准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酗酒闹事。草案明确规定称,保安人员若有违“十不准”,公安机关将视情况给予查处。

篇5:物业保安员十二不准行为规范

  物业保安员十二不准行为规范

  1.0目的:为了加强队员的自身素质、增强约束力、明确行为准则。

  2.0适用范围:保安员日常工作管理。

  3.0主要内容:

  3.1不准超越职权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物等;

  3.2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3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4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3.5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3.6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或变相提供有偿服务;

  3.7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3.8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和物品;

  3.9不准从事监视工人生产劳动和生活工作;

  3.10不准处理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或者劳动争议;

  3.11不准随意向别人索要物品和接受他人礼品;

  3.12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违法活动;

  3.13注:以上十二条若有违反给予辞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4.0基本要求:

  4.1上岗值勤必须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

  4.2严格执行,严格约束自己,时时刻刻遵守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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