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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巡逻岗管理作业规程3

  1目的

  规范巡逻工作,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保障辖区内的工作、生活秩序正常。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的巡逻工作。

  3职责

  3.1保安部负责抽检、指导巡逻工作。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巡逻的检查、监督工作,协助保安部经理处理突发事件。

  3.3保安员负责具体实施巡逻工作。

  4作业规程

  4.1巡逻的基本要求

  4.1.1巡逻岗在巡逻过程中,应多看、多听、多闻、多问,以确保完成巡逻工作任务。

  4.1.2检查治安、防盗、防火、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报告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巡查辖区内各个重点部位、治安死角等,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

  4.1.4对在辖区内发现的闲杂人员按《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的要求对闲杂人员进行处理。

  4.1.5对辖区内的装修工程进行监管;对有碍交通或因超时装修产生噪音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工程进行管理或制止。

  4.2巡逻的基本任务

  4.2.1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犯罪行为。

  a)预防和制止以下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扰乱辖区的秩序,致使业主生活不能正常进行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辖区生活工作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b)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的行为;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覆盖防护板、标志,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防护板、标志的。

  c)预防和制止以下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写恐吓信或者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的。

  d)预防和制止以下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海洛英、*、*等毒品的;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的;

  --故意损毁路灯、垃圾筒、道路交通设施或其他公用设施的;

  --违反辖区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

  --违反辖区规定,在住宅区内以营利为目的的擅自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业主的工作或休息,不听制止的。

  e)预防和制止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

  --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故意阻碍消防通道或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的;

  --埋压、圈占或损毁消火栓、水泵、蓄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或将消防设备、器材挪作他用的。

  f)预防和制止违反户口或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的;

  --使用伪造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的。

  4.2.2保护各类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护秩序。

  4.2.3维护辖区内交通秩序。

  4.2.4协助辖区业主报警。

  4.2.5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助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病人、老人和儿童。

  4.2.6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管理处。

  4.2.7巡视辖区内的安全防范情况,提示公司的有关部门、商铺、业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4.3巡逻工作的检查

  4.3.1巡逻岗对辖区内的违规停车、违规行驶进行检查。

  4.3.2巡逻岗对管辖区域的治安死角、重点部位进行检查。

  4.4巡逻工作的记录存档

  4.4.1巡逻岗将巡逻中发现或处理的情况记录在《值班情况记录表》内。

  4.4.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对《值班情况记录表》进行集中存档保管。

  5记录

  5.1《值班情况记录表》

  6相关支持文件

  《施工人员、闲杂人员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

篇2:保安员巡逻管理规程(6)

  保安员巡逻管理规程6

  1、巡逻制度

  a.保安员接岗后即按规定巡逻路线对公共区域进行巡查,要着重查看设施安全情况及公共区域的治安情况均予高度警惕,预防突发性、灾害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大厦业户的财物人身安全。同时注意避免外来因素的影响而使大厦之声誉受损。

  b.巡逻之保安员必须严格遵照既定的巡逻路线进行巡查,不得擅自变动、更改,更不允许有跳查或虚瞒之情况发生。对巡逻登记数据出错或跳号应向保安主管作出合理解释。

  c.检查记录巡逻区域设施情况,对发生变化或已缺损的设施应即汇报保安主管或监督,并予以书面报告。特殊情况按相应之程序处理。

  d.巡逻保安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仔细地检查每一处细节,尽力做到万无一失。

  e.巡逻中发现有可疑人员时,应予监视、控制,并报告保安主管安排支援力量以应不测。

  f.巡逻执勤时应主动、礼貌问候业户和其他协作单位人员。对有碍观瞻之人等耐心劝离,遇有滋扰大厦正常生活情况应及时制止,对蛮不讲理人士可联系相关国家机关予以处理,应避免动用武力。

  g.督促大厦工作人员配合做好其楼层之安全检查工作。

  h.巡逻结束应立即完成巡逻报告和巡逻数据记录工作。巡逻数据需保留一个月或以上备查。

  2、巡逻员职责(见1.(1)a.)

  (1)注意事项

  a.切实执行每日巡楼工作,并应至少每二小时巡楼一次,但不应规定巡楼时间,并适当辅以不固定路线的巡逻,以免坏人乘先得悉巡楼时间而乘虚而入。

  b.巡楼时必须提高警惕,并须带备手提对讲机,对四周事物须加倍留意,特别是楼梯、走廊、电表房及其他隐蔽地方,防止有人藏匿,待机犯案。并须注意公众地方之门边暗角,水渠侧及水箱底等地方是否藏有爆炸工具。

篇3:物业小区电动巡逻车管理办法8

  物业小区电动巡逻车管理办法8

  为了充分发挥和利用电动巡逻车快速高效的作用,切实提升安全防范效果,特对各服务中心电动巡逻车的管理作如下要求:

  1、电动巡逻车由各服务中心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指定人员需保险生效员工。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

  2、电动车的使用者需由服务中心指定,使用者需按照使用说明正确使用,上岗前保持清洁,保持车辆良好的使用状态和车容车貌;

  3、使用者交接班时,电动巡逻车列入交接范围,车况交接情况需记录在值班记录上,出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车辆管理者。当班安全班长对本班电动巡逻车使用情况负责,安全负责人最终承担管理责任;

  4、电动巡逻车严禁私用,不允许指定使用者以外的人员使用,非当班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动巡逻车,特殊情况需使用时,由安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5、电动巡逻车只得用于园区巡逻、巡视期间不得驶出规定区域,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在园区内不得鸣笛;

  6、电动巡逻车巡视期间,巡视人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行驶,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夜间驾车必须穿着反光衣,确保安全文明行车;

  7、使用者在车辆停止前进时需下车将车靠边停放;与人交流时需下车,不得坐在车上与对方交流;

  8、巡逻时间及巡逻路线由各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损坏等要及时上报,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10、车辆不得违章携带与值勤巡视无关的人员和物品;

  11、指定驾驶以外的员工私自使用,自行承担后果。

  12、本办法即日起执行,请遵照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对当事人按日常考核办法处理。

篇4: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巡逻机动车保养维修及使用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保安巡逻机动车的保养、维修、使用工作,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维修费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部用作巡逻的各类机动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管理。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审核巡逻机动车辆的燃油补给、维修申请。

  3.2主管负责制定巡逻机动车辆的燃油补给的月额度计划、管理制度及维修申请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

  3.3驾驶员负责对机动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安全驾驶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检查保养

  4.1.1小车出车前检查保养:

  a)擦拭玻璃、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燃油、机油液、冷却液是否加足;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d)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及钢板弹簧是否牢固可靠;

  e)检查方向盘、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和驻车器情况是否良好;

  f)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发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灯泡是否完好、正常;

  h)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没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行车故障演技出车;

  i)上述检查中如有故障按4.4条款规定处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使。

  4.1.2摩托车出车前检查保养:

  a)擦拭车部装置,清洁车身,检查车身是否有碰擦伤痕;

  b)检查燃油、机油制动液是否加足;

  c)检查有无漏油、漏电、漏气现象;

  d)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刹车制动是否正常;

  e)检查方向把离合器是否正常;

  f)检查发动机有无异响,发动机各部位工作是否正常;

  g)检查灯泡是否完好、正常;

  h)查看上两班行车记录,是否有未处理完的行车故障,如有未排除的故障严禁出车;

  i)上述检查中如有故障按4.4条款规定处理,严禁车辆带故障行使。

  4.1.3小车、摩托车行车时检查:

  a)清洁车身外部和驾驶室,收拾高携带物品,检查车身状况;

  b)收车时将车辆停放+到位,关闭所有电路系统;

  c)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并加足燃油、润滑油和冷却液;

  d)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轮胎间表面异物,检查钢板弹簧有无损坏,检查个转动体系有无过热现象;

  e)作好行车日期、时间、出车前公里数、收车时公里数、班次、驾驶员签名、值班干部签名、行使路线及车辆情况记录;

  f)按《保安部巡逻车出车登记表》记录执行。

  4.2巡逻机动车辆使用

  4.2.1驾驶员应具备的条件:

  a)驾驶巡逻小车的驾驶员必须持B、C牌驾驶证,并有一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期间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b)驾驶巡逻摩托车的驾驶员必须持D、E牌驾驶证,并有半年以上的驾驶经验,驾驶期间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c)主管对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如定点停车、半坡起动、车速控制、交通标志、交通安全意识等)进行考核。

  4.2.2证件验证:

  a)主管对驾驶员提供的驾驶证进行真伪验证;

  b)主管对驾驶员的年审、交通事故史进行审核;

  c)主管负责对驾驶员的驾驶证及交通事故责任书的存档保管。

  4.2.3签订交通事故责任书:

  a)主管制定《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书》,规范责任书的条款、责任、赔偿及处理事项;

  b)驾驶员的驾驶证验证及技术考核合格后与本部门签订《保安部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书》方能批准行车;

  c)主管经理监督主管对驾驶员的驾驶证验证和技术考核。

  4.2.4巡逻机动车辆的使用范围:巡逻车一般情况下仅限于辖区内巡逻使用,下列情况经主管批准可使出辖区:

  a)需要追捕嫌疑犯时;

  b)管辖的工地发生突发事件时;

  c)抢险救灾、有必要时;

  d)住户、公司职员有伤、病需送医院,又无法找到车辆送医时;

  e)公司领导特别调动。

  4.2.5巡逻机动车的路线、时间、次数按《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的4.2要点执行。

  4.2.6车速载量停放纪律:

  a)小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内载坐保安员(含驾驶员)不得超过3人,特殊处警例外;

  b)摩托车正常巡逻的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车上准载人数(含驾驶员)不得超过2人;

  c)巡逻小车、摩托车不得乱停乱放、巡逻完毕后停放在规定位置。

  4.3车辆维修

  4.3.1驾驶员在车前、行使中、收车时以及检查保养时发现机动车有故障应及时报告主管进行维修。

  4.3.2主管接驾驶员的报告应立即对故障机动车进行复查:对有下列故障的由主管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公司审批后,主管负责送外维修:

  a)机动车的灯

泡不正常、轮胎气压不正常;

  b)有漏油、漏电、漏气、漏气现象;

  c)摩托车方向把离合器不正常,刹车制动不正常;

  d)螺丝松脱;

  e)机动车发动机有异响需进维修厂大修。

  4.4巡逻机动车的燃油补给与机油更换

  4.4.1主管制定巡逻机动车燃油补给和机油更换的月额度计划呈公司审批。

  4.4.2主管经理审核月额度计划,并将每月的燃油补给和机油更换的数量及时进行汇总,并核实。

  4.4.3主管在燃油不足或需更换机油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进行燃油补给,机油更换。

  4.4.4燃油补给、机油更换工作安排如下:

  a)巡逻摩托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由主管负责:

  --燃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补给;

  --机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摩托车维修部更换。

  b)巡逻小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由主管经理负责;:

  --燃油统一到公司指定的加油站补给;

  --机油更换到公司指定的汽配修理厂更换。

  c)在特殊情况下,小车的燃油补给或机油更换可由持有B、C牌驾驶证的主管负责。

  5.0记录

  5.1《保安部巡逻机动车出车登记表》

  5.2《保安部巡逻机动车检查保养登记表》

  5.3《车辆维修申请表》

  5.4《公司车辆入油单据______月份汇总表》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治安巡逻标准作业规程》

  6.2《保安部/消防管理中心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保安部巡逻车驾驶员守则》

  7.2《保安部巡逻车使用守则》

  7.3《保安部驾驶员交通事故责任书》

篇5: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产业园区车辆、巡逻管理制度

  1.安管人员负责指挥日常的车辆停放管理。

  2.安管人员指挥车辆按车位上的号码正确停放。

  3.对外来车辆,必须填写《车辆进出登记表》,登记其车牌、车型及进出时间等。

  4.园区内实行24小时全天安管巡逻服务,巡逻人员由安管班长负责,安管员轮流巡逻。

  5.确保管理区域内的安全、消防工作和维持园区的公共秩序及设施正常运行,按制定的巡逻路线,到指定的地点“打点”计时,若有不按巡逻路线巡逻者,一经发现立即处理。确保全部公共区域情况正常。

  6.巡逻员要认真对待装修单元的巡逻检查工作,检验安全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动火作业证、发现安全隐患及消防隐患要及时制止,提出整改建议。

  7.巡逻中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询问、验证,如有必要时可带至安管值班室询问处理。

  8.在巡逻中应认真检查天顶、地面及平常人易到达的角落,查看有无垃圾或不清洁的地方:有无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若消防栓、管道房的门、防火通道门损坏,灯管、灯泡不亮等等,应立即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交有关部门处理。

  9.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巡逻制度和巡逻路线对整个园区做全面巡视,每次巡逻时如实填写《巡逻检查记录表》,巡逻时必须携带对讲机、应急灯。

  10.在巡逻过程中严格按照区域巡视内容逐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用对讲机汇报班长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迅速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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