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
物业辖区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报警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报警中心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报警中心。
3职责
3.1保安部分管经理助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3.2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报警中心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报警员的岗位要求
4.1.1未经保安部经理、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同意或陪同,应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报警中心参观、闲聊,并做好相关记录。
4.1.2当班人员不可因私占用通信电话,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4.1.3报警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
4.1.4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不可擅自修改、替换、设置各报警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不可向外泄漏相关情况,不准擅自开关运行正常的报警设备。
4.1.5当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始终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操作台的动态画面、静态(声光)信号,严格按程序处理警情。
4.1.6当班人员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设施设备无尘、物品摆放整洁、温(湿)度符合要求、入室需换拖鞋;不准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4.1.7当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处警方式、设备运行、故障及维修情况等方面。
4.1.8报警中心的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以便备查。
4.2设备的操作与检查
4.2.1报警员要熟练掌握消、监控设备的工作性能及分布位置。
4.2.2备好、管好、维护好报警中心的备用电源,确保辖区停电期间报警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4.2.3报警员应严格按程序对报警设备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报警设备的运行情况
具体包括:
a)电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电源插头是否接触不良;
b)监视屏画面是否清晰,摄像探头的角度是否准确,录制的画面是否清晰;
c)红外报警装置能否正常运行;
d)户内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e)消控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f)对讲机是否收发正常。
4.2.4在设备运行期间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报警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经检查、判断后做出处理决定。
4.3报警的处理
4.3.1户内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立即查看报警位置,确认报警类型;
b)立即用对讲机向辖区保安员发出指令。报警员发指令时,应口齿清楚,语言简练,报警内容和具体位置要连呼三遍。如对讲机受到干扰,一方送话或接受不灵,应迅速改用电话联系;
c)保安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报警区域进行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报警中心。事后,报警员和保安员应做好相关的记录。
4.3.2周界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仔细查看报警区域图像;
b)辨别警情内容,如系行人误入防区的可及时复位;如发现行迹可疑之
人翻墙进入辖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员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制止或抓捕;
c)对无电视监控系统的周界报警,应参照本规程4.3.1内容执行;
d)若同一防区出现多次误报警,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警员应及时
向保安部汇报,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e)报警员如发现周界报警系统在24小时内无报警现象时,应立即通知辖区保安队(安保部)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向报警中心进行反馈;
f)报警员应作详细的警情处置记录。
4.3.3电视监控
有不正常情况发生应做到:
a)报警员通过监视屏进行动态观察时,如发现出入口、车库(停车场)、大堂、电梯、楼层有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查处;
b)通过监视屏进行跟踪监视,及时给保安员提供准确的信息;
c)作好相关的记录。
4.3.4火灾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火警讯号时,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前往检查并讲清火警的具体位置,如系误报,应及时复位;如经常发生误报应及时向保安部报告,并把信息反馈到维修中心或安装单位进行报修;
b)如确认是火警:
--立即向有关领导进行报告;
--根据火情的大小及现场最高负责人的指令,启动消防水泵、排烟阀、送风阀,关闭分区防火门,启用消防广播;
--通过监视屏对火警现场进行监控,为义务消防员的扑救和疏散工作提供准确信息;并监控有否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
--检查是否有电梯困人现象;
--坚守岗位,做好一切应急准备工作,等待指令。
c)对火警的处置过程进行记录。
4.4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4.1报警员负责做好报警设施设备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
4.4.2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住户和报警中心之间的联网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4.4.3维修中心负责每周对周界报警系统的探测器、摄像机、红外灯、支架的牢固度进行检查与除尘,同时测试系统能否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
4.4.4保安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做好报警监视区域障碍物的清除工作,并做好记录。
4.4.5维修中心负责每季度对户内报警系统进行检查,测试探测器、门磁等的工作状态;对备用电源(UPS)的充放电情况进行一次测试。检查与测试,应做好记录。
4.4.6如遇台风、暴雨、冰雹,维修中心应在恶劣天气过后,对周界报警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与测试,保证报警设施设备始终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4.4.7报警员应按报警设备的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高温的工作,正确使用空调机,保证设备的运行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
4.4.8报警中心应禁止的行为
有下列现象与行为报警中心应禁止:
a)禁止吸烟,以防烟雾侵蚀电子元件;
b)禁止把监控电脑、备用电源、录像机、电话机挪作它用;
c)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d)操作台上禁止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记录
5.1《报警中心值班记录表》
5.2《报警中心报警情况记录表》
5.3《报警中心来访人员登记表》
5.4《报警中心监控录像带使用情况登记表》
6相关支持文件
6.1《保安员培训实施作业规程》
6.2《保安员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
6.3《保安员行为规范管理作业规程》
6.4《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编辑:www.pmceo.Com篇2:报警中心管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报警中心的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报警中心设施设备的有效运行和业主生命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报警中心。
3.职责
3.1 保安部分管经理助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抽查。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对报警中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 报警中心班长具体负责报警中心的管理。
4.作业规程
4.1 报警员的岗位要求
4.1.1 未经保安部经理、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同意或陪同,应谢绝任何无关人员进入报警中心参观、闲聊,并做好相关记录。
4.1.2 当班人员不可因私占用通信电话,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4.1.3 报警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知识的培训;应熟悉设施设备的工作原理、性能及在辖区的分布情况,掌握独立操作的技能。
4.1.4 未经保安部授权或同意,不可擅自修改、替换、设置各报警系统内原有的数据和程序,不可向外泄漏相关情况,不准擅自开关运行正常的报警设备。
4.1.5 当班人员在当班时,应始终保持警惕性,密切关注操作台的动态画面、静态(声光)信号,严格按程序处理警情。
4.1.6 当班人员应保持室内空气清洁、设施设备无尘、物品摆放整洁、温(湿)度符合要求、入室需换拖鞋;不准带入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品。
4.1.7 当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当日值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交接班、处警方式、设备运行、故障及维修情况等方面。
4.1.8 报警中心的监控录像应保存7天以上,以便备查。
4.2 设备的操作与检查
4.2.1 报警员要熟练掌握消、监控设备的工作性能及分布位置。
4.2.2 备好、管好、维护好报警中心的备用电源,确保辖区停电期间报警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
4.2.3 报警员应严格按程序对报警设备进行操作,并密切关注报警设备的运行情况
具体包括:
a)电压是否符合工作要求,电源插头是否接触不良;
b)监视屏画面是否清晰,摄像探头的角度是否准确,录制的画面是否清晰;
c)红外报警装置能否正常运行;
d)户内报警器能否正常工作;
e)消控设备能否正常运行;
f)对讲机是否收发正常。
4.2.4 在设备运行期间发现不正常现象或故障,报警员应立即向班长报告,经检查、判断后做出处理决定。
4.3 报警的处理
4.3.1 户内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立即查看报警位置,确认报警类型;
b)立即用对讲机向辖区保安员发出指令。报警员发指令时,应口齿清楚,语言简练,报警内容和具体位置要连呼三遍。如对讲机受到干扰,一方送话或接受不灵,应迅速改用电话联系;
c)保安员接警后应立即赶赴报警区域进行处理,并把情况反馈到报警中心。事后,报警员和保安员应做好相关的记录。
4.3.2 周界报警
报警发生应做到:
a)当主机发出报警信号时,报警员应仔细查看报警区域图像;
b)辨别警情内容,如系行人误入防区的可及时复位;如发现行迹可疑之
人翻墙进入辖区的,应立即用对讲机通知保安员:讲清具体的位置、嫌疑人员的体貌特征,由保安员前往制止或抓捕;
c)对无电视监控系统的周界报警,应参照本规程4.3.1内容执行;
篇3:物业消防报警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l.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主管部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书面通知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篇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中心系统操作管理
一、每天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并作日记录。
二、每季应检查和试验火灾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及确认显示。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操测的动作及确认灯显 。
2、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要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①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电动防火阀,防火卷联门等控制设备;
②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③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灯。
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试验。
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
1、每年应用检测仪器对所有安装探测器试验一次。
2、进行第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试验可作模拟试验。
3、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次,并做响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实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四、 每天保持大楼消防中心室内卫生。随时保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篇5: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值班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值班维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熟悉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设计规范以及消防工作的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制度。
二、积极参加上岗前的专门培训,上岗后经常参与有关培训、熟悉掌握本系统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三、值班和维护人员要以高度责任感去完成各项管理规定和要求工作。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依照消防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操作。
五、对本建筑各项消防设备进行管理和应用,做好日常的技术管理工作。
六、定期(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加温,加烟试验,以确保火灾、自动报告系统可靠运行。
七、设备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维修,通知有关部进行维修,并协助有关维护人员工作,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室内设备安全运行。
八、给单位领导当好消防工作参谋,协助有关领导作好消防工作。
九、火灾时应及时对地方消防部门119火警台报告,同时启动有关消防设备进行有效抢救,消防队到场后,协助消防部门指挥灭火工作。
十、
在系统报告时,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应严肃、认真、冷静、进行检查。查看现场是否真有火情,以防止系统误报及时验证火灾发生后全面主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火情。
十一、认真填写系统记录和运行卡,保持消防控制室内外整洁卫生。
十二、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