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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保安员工消防常识培训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保安员工消防常识培训

  1.目的

  教育培训员工掌握消防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保障公司利益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

  2.对象

  公司全体员工

  3.操作程序

  (1)明确授课人,由人力资源部指派;

  (2)选择授课地点,确定授课时间;

  (3)明确授课内容。

  a. 防火知识;

  b. 灭火常识;

  c. 火场的自救与救人;

  d. 灭火的基本方法与原则;

  (4)组织参加学习人员考核;

  (5)考试卷立档备案、总结。

  附:

  消防知识试题

  一.填空(每空1分,共12分)

  1.我国新的消防法是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并于年月日施行。

  2.消防工作是领导,由负责。

  3.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为主,结合。

  二.问答题(每题2分,共30分)

  1.我国消防报警电话是多少?

  2.消防疏散的原则是什么?疏散的方法是怎样的?

  3.扑救火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4.发生火灾你如何报警?

  5.高层楼宇消防工作主要靠什么?

  6.防火门的作用是什么?

  7.汽车着火怎么办?如何扑救?

  8.电器着火如何扑救?

  1.什么叫火灾?

  10.消防工作的特点?

  11.什么叫消防?

  12.可燃物着火的方式是什么?

  13.燃烧必须具备哪几个条件?

  14.灭火的方法有哪几种?

  15.商业大楼有几个避难层?避难层的作用是什么?

  三.简述题(8分)

  简述消防工作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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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物业消防管理规定知识培训

  小区物业消防管理规定知识培训

  根据安全用电、用水、用气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物业区的具体情况,对小区供电、供水、供气管理规定如下:

  1.凡属管理处管辖范围内的供电、供水系统(即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向本小区供电、供水总表以内的)一律由管理处管理;由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由供电、供水部门管理;管道燃气系统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他单位经许可不得介入;

  2.业主(住户)出门前应将电器、燃气和水擎阀门(开关)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3.小区电、水、气管线均经科学设计、精心安装,业主(住户)不可随意更改。如却需改动,请报告管理处并雇请专业人员完成;

  4.业主(住户)如需要增加用电容量,必须先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由管理处或有关部门审查并确认符合增容要求的,经批准后方可增容,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每增容1KW(或1KVA、5A),收增容费元,凡不足1KW(或1KVA、5A)的,均按1KW(1KVA、5A)计算,余此类推。

  (2)电度表每增容一级的,其电度表计算基数按度/月或度/月的倍数递增计收电费,凡不足度/月的按度/月计收,余此类推。

  (3)业主(住户)如需另拉电缆、电线或更换电表的,该工程费(包括材料费)均由业主(住户)负责;

  5.已或批准增容的业主(住户)连续3个月达不到增容要求的用电负荷,将取消其增容资格,及缴纳的费用不退回;

  6.每单元设计最大功率为4KW,请业主(住户)累计电器功率,勿超过最大限量,否则,不可同时使用所有电器;

  7.有以下现象的均属偷电、偷水、偷气行为,管理处将按下列规定处理:

  (1)私自增加电器设备容量,且造成电器线路故障的,除每增容1KW(或1KVA)罚款元外,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要重新办理申请增容手续;

  (2)私自装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或绕表接电、接水、接通燃气者,除当场停用,按电器容量全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并处以--元罚款;

  (3)私自启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封印或改动电力运行回路,影响准确计量的除按用量负荷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费、燃气外,每次还将罚款-元;

  (4)私自启用电表、水表、燃气表的,不管停用时间长短,除按用电容量和入住时间追计电、水、燃气费外,还将处以其10倍罚款;

  (5)擅自改动上、下水、燃气管道,电器线路(包括通讯、有线电视系统)者,除应按实际情况纠正外, 每项罚款元;

  8.业主(住户)违反安全用电、用水、用气规定,拒绝管理处机电维修人员检查、不采纳安全用电、用水、用气意见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响供电、供水、供气系统或对其他业主(住户)造成损失的,除按实际情况赔偿损失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篇3: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2)

  消防培训工作实施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程序和内容,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消防培训工作。

  3.0职责

  3.1主管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查培训实施情况,验证培训效果及对外联系培训教师。

  3.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协助其主管实施消防理论和技能的培训。

  4.0程序要点

  4.1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下一年度的消防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审批。

  4.1.2消防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操作规范;

  b)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c)有标准的考核方法;

  d)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有具体的培训经费预算。

  4.2新人职员工上岗前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上岗前需进行7天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第一天,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介绍本部门工作性质及运作、公司概况、安全教育、部门奖罚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等;

  4.2.2第二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讲解个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着装规定、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并带领新员工熟悉住宅小区消防水源及其分布情况。

  4.2.3第三天,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按照《消防技能/理论训练;指标》相关项目,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训练。

  4.2.4第四至第六天,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机动消防员带领新队员同时巡检值勤,并给其讲解辖区消防设施设备分布,重点防火部位消防特点和工作处理程序。

  4.2.5第七天,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应进行思想小结,并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安排进行消防技能/理论知识考试,试卷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提供。

  4.2.6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按辞退处理。

  4.3消防技能培训

  4.3.1训练项目(根据辖区实际情况):

  a)两盘水带连接;

  b)70米两盘水带连接;

  c)两人五带连接;

  d)两节拉梯;

  e)沿梯/沿楼层铺设水带;

  f)《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g)着战斗服;

  h)高空滑绳自救(根据环境条件而定);

  i)利用消防栓出水操(5、6、7盘水带战斗班作战操);

  j)紧急集合;

  k)灭火器操作与使用。

  4.3.2训练要求:

  a)消防技能训练严格按《消防技能训练规则》的动作要领进行(见附录);

  b)按指挥员口令完成动作,动作要求快捷、迅速、准确;

  c)收卷水带/器材时,应听从指挥元口令,小心轻放,避免借口破损;

  d)成班横队,站立成一排;

  e)非当值消防员全部参加训练(特殊情况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外)。

  4.3.3训练时间为没周一、三、四下午16:20-17:30;

  4.3.4消防技能训练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具体负责;

  4.4消防理论知识培训

  4.4.1培训内容:

  a)建筑防火概述、防火知识;

  b)燃烧学常识;

  c)《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d)消防供水、消防通信;

  e)《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f)灭火器的配置及使用范围;

  g)《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h)《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i)值勤及灭火战斗行动;

  j)《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k)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4.2培训时间为每星期六下午16:20-17:3分。

  4.4.3消防理论知识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具体负责。

  4.5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培训

  4.5.1培训内容:

  a)系统的检查;

  b)系统的维修;

  c)系统的安装;

  d)系统的测试;

  e)系统的保养;

  f)系统的原理;

  g)电子消防工程学基础知识;

  h)《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i)《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j)《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k)其他内容。

  4.5.2培训教材参照公安部消防局各类消防技术规范。

  4.5.3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的培训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5.4火灾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知识的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具体负责讲授。

  4.6义务消防员知识培训

  4.6.1义务消防员包括:

  a)保安部全体员工;

  b)机电维修部全体员工(不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4.6.2培训方式:

  a)实地模拟训练(现场组织水带、灭火器操练);

  b)组织观看消防录象(根据情况而定);

  c)课堂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4.6.4培训安排:

  a)每月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b)培训时间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六下午16:00-17:00;

  c)每年的“119宣传活动月”举办大型防火知识宣传和消防知识讲座。

  4.6.4义务消防员消防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通知保安部和应急分队,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和组织训练。

  4.6.5义务消防知识培训的考核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保安部主管/班长协助,并将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档案保存。

  4.7消防知识普及培训

  4.7.1公司新人入职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

  a)由公司人事部负责组织,下文通知消防管理中心;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授;

  c)培训时间和新员工入职培训同步进行。

  4.7.2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

  a)由公司行政部下文通知个部门;

  b)消防管理中心派人讲课;

  c)培训时间每半年1次,每次不少于120分钟。

  4.8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4.8.1培训内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内容;

  c)《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内容;

  d)其他法律法规。

  4.8.2法律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

  4.8.3法律知识培训由主管经理联系保安部主管或法律界人士授课。

  4.9服务培训

  4.9.1培训内容:

  a)文明文明;

  b)仪表仪容;

  c)礼貌礼节;

  d)服务技能;

  e)服务意识。

  4.9.2服务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4.9.3服务培训具体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前来授课。

  4.10安全培训

  4.10.1培训内容:

  a)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b)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

  c)用电用火安全;

  d)交通安全;

  e)生活安全注意事项。

  4.10.2安全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0.3安全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授课,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或相关专业人员讲授。

  4.11思想品质培训

  4.11.1培训内容:

  a)个人修养;

  b)敬业精神;

  c)行为准则;

  d)思想动态。

  4.11.2思想品质培训的形式:

  a)部门会议;

  b)个别谈心;

  c)交接班时讲评。

  4.11.3思想品质教育每周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召开1次,时间为每星期二下午16:20-17:20。未当班全体消防员参加,每天交接班整队集合时由班组长用3-5分对思想品质动态进行讲评。

  4.1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12.1培训内容:

  a)物业管理基本知识;

  b)物业管理法规;

  c)物业管理有限公司IS9000质量体系。

  4.12.2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季度1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

  4.12.3主管经理负责联系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学者讲师进行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必要时邀请公司有关领导讲授。

  4.13文化知识培训

  4.13.1培训内容:

  a)读书、读报;

  b)阅读与理解能力;

  c)语言表达能力;

  d)粤语听说。

  4.13.2培训形式:

  a)讲课;

  b)开展演讲比赛;

  c)队列前5-10分钟即兴演讲;

  d)读书、读报比赛。

  4.13.3文化知识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次不少于70分钟。

  4.13.4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对文化素质偏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4公共关系培训

  4.14.1培训内容:

  a)正确人际关系的处理;

  b)公共关系基础;

  c)沟通与联络。

  4.14.2公共关系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不

少于60分钟。

  4.14.3公共关系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邀请公司领导及相关专业人士授课。

  4.15队列、拳术培训

  4.15.1培训内容:

  a)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

  b)三大步伐(齐步、正步、跑步);

  c)步伐变换及行进间转法;

  d)擒敌拳。

  4.15.2队列/拳术培训时间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60分钟。

  4.15.3队列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组长负责,拳术培训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负责。

  4.16培训记录

  4.16.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负责每次培训的组织工作,并负责监督填写各类培训记录。

  4.16.2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的效果作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受培训人的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并归入个人档案长期保存。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将培训内容、成绩或评估、培训效果填写在《员工培训登记表》和《消防训练成绩记录表》上。

  4.16.3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和各类试卷等原始记录妥善保存,保存期为3年。

  5.0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2《消防系统操作标准作业规程》

  6.3《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6.4《灭火预案标准作业规程》

  6.5《防火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6《消防器材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6.7《消防演习标准作业规程》

  6.8《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标准作业规程》

  7.0附录

  7.1《消防技能训练规则》

  7.2《消防技能训练指标》

  7.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略)

  7.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略)

  7.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略)

  7.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略)

篇4:商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商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通过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2.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作。

  3.内容:消防栓的保养制度

  3.1 保养期限:每周对商场消防栓检查一次,并书面记录备案。

  3.2 每周检查内容:

  -检查消防栓门关闭是否良好,锁、玻璃有无损坏,消防栓门封条是否完好。

  -消防栓门封条脱落破损的补贴封条。

  3.3 年度检查内容:

  -完成每周检查的内容。

  -开消防栓门取出水带,仔细检查有无破损,若有应立即修补或替换,检查有无发黑发霉,若有则应刷净、晾干。

  -将水带交换翻面或折边一次。

  -检查水枪、水带接头连接是否方便牢固,有无破损,若有立即修复,然后擦净放入消防栓内。

  -检查接口垫圈是否完好无缺,替换阀上老化的皮垫,阀杆上油。

  -检查修整全部支架,掉漆部位应重新油漆。

  -将消防栓箱内清洁干净,部件存放整齐后,锁上栓门,贴上封条。

  4.闭路监视系统及对讲安全系统的维护保养制度:

  4.1 保养期限:该系统一般为外包保养。保养商应每月对商场闭路监视系统及对讲安全系统进行检查并书面记录备案。商场物业做好相应文件(如保养任务单)的签收和存档。

  4.2 闭路系统:

  -检查闭路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工作是否正常,云台摄像机是否紧固,转动自如,电缆有意损坏,监视器工作正常,控制台内插件接触良好,按钮灵活,接地电阻值正常。

  -闭路电视摄像头 24 小时监控。

  锁具是否可靠,有可视系统要检查共用系统的空闲频道观看来访者的可靠性及清晰程度,有报警系统要检查报警讯号正常否。

  -检查系统自动防止故障的特性良好否,报警器、传感器是否完好。

  -监控设备按季维修保养要填报记录表。

  6.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制度:

  6.1 保养期限:每月一次对广场消防栓箱内灭火器材作检查记录。

  6.2 保养内容:

  -对灭火器进行编号,建立维护保养检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对每只灭火器进行压力表压力观察,用手提掂灭火器重量,发现压力和重量不足,打开阀销,进行点压,确定器材是否失效,如失效立即更换或补液。

  -每次检查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瓶上张贴检查日期、检查人员姓名,填写消防灭火器材检查汇总表,备案。

  -每周检查来灭火器是否完好缺损,放置是否妥当,外表是否清洁。

  -灭火器应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的地点。

  -灭火器不应放在采暖或加热设备附近,不可放在阳光强烈照射的地方。

  7.外围消防水源和大楼消防结合器保养制度:

  7.1 保养期限:每半年对广场消防栓和结合器进定保养。

  7.2 保养内容:

  -用消防栓专用开关放水测试,确保水源无异常。

  -检查消防栓,消防结合器周围无阻碍物,并相应有维护设施。

  -定期对消防栓、结合器进行明示、警示油漆。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探头的维护保养制度:

  -保养期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和烟/温感探头一般外包维护保养,商场安全部需做好各项记录,对各种消防报警装置需做好定期的检查、试验和保养维护工作。

  -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消防系统/设备的下列功能,并应填写季度登记表。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对备用电源进行 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设备的功能:

  9.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设备;

  9.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9.3水喷雾灭火系统;

  -紧急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电梯迫降)试验。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开启消防泵、喷淋泵试运转,检查声音、震动、电流、电压和压力等情况。

  -每年一次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相应阀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10.消防教育培训制度:

  10.1 目的:通过对消防教育培训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

  10.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消防教育的培训。

  10.3 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做好本项目各类人员消防教育,落实定期培训制度。

  -物业、安全经理及部分主管应参加培训班。学习、掌握相关消防法,明确消防责任。

  -商场物业专职、兼职消防干部定期参加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对商场物业新员工,在上岗工作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后上岗。

  -对关键危险性岗位的员工应进行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员工福利奖惩情况与员工防火安全工作相挂钩。

  -定期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

安全意识,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活动,使职工基本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篇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

  1.实行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凡新参加工作的员工须分别经公司(一级)、部门(二级)、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一级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全管理部负责实施;二级由部门主管经理负责;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时间各不少于半天、两小时、一小时,公司内调动由二、三级负责。

  3.内容为“三懂三会”消防法规、制度、火灾原因教训等,班组可用讲演与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4.随技术工种和引进的新设备、新技术,由所在部门负责组织技术和消防培训,考核同步进行。

  5.未经三级消防安全教育或不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岗操作服务,否则由此发生火灾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具体工作的领导负主要责任。

  6.对民工、外委托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由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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