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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起卸货区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5-04

  1.本起卸货区不准载重超过5吨、长度超过5米、高超过3米的车辆驶入。

  2.保持通道畅通,及时清理摆放货物。

  3.严禁超过电梯承载力的货物进入货运电梯。

  4.所有车辆必须停放于指定位置,以免影响交通,如有违反可按规定处理。

  5.当货区内装卸车辆已满额,应及时疏通,保证正常运作。

  6.进入货区车辆严格按规定收取入场费,车辆入场时需在票证上印上入场时间,离开时由商户在票证上盖章。经出口保安部人员检查有无超时违规。

  7.如对卸货车辆及出入卡票证有怀疑,应通知当值主管调查核实方可放行。

  8.检查及指挥引导车辆出入,以防公共设施受损。

  9.起卸货时,司机不得离开车辆,卸货完毕后即驶离车场。

  10.起卸货车位只供上落货物用,非卸货区不得停泊车辆。

  11.保管起卸货卡及款项,于下一班前结算清楚,呈交主管。

  12.有大型货物进出大厦,必须提前3天通知物管处保安部。

  13.留意起卸货物是否为危险品,如果是应报请上级处理。

  14.控制卸货区秩序,以防阻塞货台通道。

  15.如车辆发生意外或损毁公共设施,即通知管理处。

  16.车辆进场卸货且持有租户提供证明给予免费。

  17.任何车辆不准在车场内洗车(用水抹车)除外。

  18.如租户在大厦非开放时间起卸货物,当值保安必须通知领班共同监管。

  19.以各项规定保安部有随时修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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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综合物业大厦贵宾接待保卫规定

  是汇商场、写字楼、饮食娱乐及酒店于一体的综合物业大厦。开业以后将会有各政府官员、各界名人及社会知名人士莅临参观。届时,我物业管理中心保安部将肩负起到访贵宾的安全保卫工作。各保安人员应遵循如下保卫接待程序:

  1.一级保卫

  1.1凡政府市长级以上官员到访,确立为一级保卫;

  1.2须知会当地公安保卫部门;

  1.3物管中心保安、管业部所有员工(包括休班人员)须全体到岗;

  1.4各主要路口须派设岗位疏导交通;

  1.5停车场须预留车位供贵宾车停放专用;

  1.6各制高点须设保安岗控制及监视地面情况,防止高空破坏;

  1.7不必要的出入口应关闭,主要出入口需加派人手保卫,无关人中及未被邀请人士或未获准采访的记者谢绝进入贵宾::参观区域;

  1.8贵宾参观路线沿途每隔五米设保安岗位一个,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交替前进,防止不法分子及无关人士接近参观队伍;

  1.9物管中心总经理、保安部经理、主任负责贵宾的随卫工作;

  2.二级保卫

  2.1公司董事长、政府区级官员、各界名人及著名艺员到访,确立为二级保卫;

  2.2物管中心保安部所有员工(包括休班人员)须全体到岗;

  2.3各主要路口适当派设岗位疏导交通;

  2.4停车场预留适当车位供贵宾车停放之用;

  2.5各制高点设保安岗控制及监视地面情况,防止高空破坏;

  2.6各主要出入口适当加派人手保卫,谢绝衣冠不整或推销人员进入贵宾参观区域;

  2.7贵宾参观路线沿途每隔十米设保安岗位一个,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交替前进;

  2.8止不法分子及无关人士接近参观队伍;

  2.9物管中心保安部经理、主任负责贵宾的随卫工作;

  3.三级保卫

  3.1集团公司总经理、政府机关官员、各界名人、有关表演团体等到访,确立为三级保卫;

  3.2物管中心保安部全体员工到岗;

  3.3停车场预留少量车位供贵宾停放之用;

  3.4各制高点设保安岗位控制及监视地面情况,防止高空破坏;

  3.5各主要出入口保安员留意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机支人员增援控制;

  3.6贵宾参观路线沿途每个楼层设保安岗位一个,人手不够的情况下可交替,前进,防止意外发生;

  3.7物管中心保安部和任负责贵宾的随卫工作;

篇3:超市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加强动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超市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经营和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在超市内任何部位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熬炼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安部同意批准,领取动用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超市消防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用动火证。

  3.超市消防保安部在审核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用动火证。签发动用明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室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看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于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8.电、气焊在焊割时,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是10米。

  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发生火情、火险。

  11.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不得借路。

  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严禁在有蒸气、可燃气体或具有爆炸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4.对装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5.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附:《动火证登记表》

  填写说明:

  1.本单编号

  2.申请日期,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3.动火日、时,按两位填写

  4.申请动火单位名称

  5.申请动火具体内容

  6.动火的位置

  7.动火人员操作证号码

  8.店内监督防护人员

  9.动火单位监督防护人员

  10.防火措施内容

  11.保安部意见签字

  12.保安部盖章

  注:存根保安部保留,下联由动火单位保留以备检查。

篇4:C物业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1、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系安全防火之专用设备,任何部门及人员均要爱护,按时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不得随意损坏或挪作他用。

  2、各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齐备合格设专人定点定时检查保养,每月检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消防设备应保持清洁完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压或占用。

  4、消防器材要放置固定醒目之处,要搞好防晒、防潮、防锈蚀、防霉烂、防冻工作。

  5、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依据消防系统操作说明之内容进行正确的运行操作。

  6、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按照大厦消防系统和设备委托代管合同之内容履行自己的权力和义务。

  7、消防控制中心人员必须根据大厦消防系统设备维修说明之要求,进行每月季年的例行维修保养工作。

  8、每月例行的维修要求:

  1)查喷洒总阀门是否完全开启;

  2)检查每层最后位置之压力表读数;

  3)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5)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6)检查每个消防栓内之设备是否齐全;

  7)检查每个消防栓是否有漏水;

  8)检查水泵入水口是否正常开关;

  9)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0)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1)检查水幕::总阀之状态;

  12)检查水幕喷嘴是否固定稳固;

  13)检查水泵控制板上灯号是否正常操作;

  14)检查水泵控制板上按钮是否正常操作。

  15)检查每个手动报警手上之玻璃是否完整;

  16)在总控板上检查烟感器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17)检查总控板上电源,电压是否正常。

  18)检查总控板上控制板灯号是否正常;

篇5:C物业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1、访客车辆进车场时,由车管员引导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

  2、车管员或保安员提醒客人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3、车管员或保安员检查访客车辆车况是否完好,并做登记。

  4、在出入证上注明进入的时间、车号并交给司机。

  5、访客车辆离开时司机将出入证交给车管员或保安员,由车管员或保安员按规定的时价收费,并交给司机。

  6、每天早上8:00至9:00,下午16:00至17:00将一天的收费情况与财务部进行结算。

  7、白天8:00-17:00由车管员收费,晚上17:00-次日8:00交由保安员收费。并做好交接记录,要求记录要清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8、车管员认真执行车场收费规定,坚决杜绝少收钱不给票,有损物业公司利益的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经核实后将辞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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