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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防火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4-29

  (一)卖场防火制度

  1.卖场内及存放易燃物资的场地禁止吸烟、动用明火,需设置明显禁止烟火标志。

  2.卖场内消防器材、消火栓必须放置在明显位置。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

  4.营业或其他工作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

  5.柜台内有射灯的,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以防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货架商品存放要与照明灯、整流器、射灯、装饰灯、火警报警器、消防喷淋头、监视头保持一定间隔。

  7.销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发胶、赛璐珞等,只能适量存放,便于通风,发现泄漏、挥发或溢出的现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二).配电室防火制度

  1.配电室内不得会客,不得吸烟,不得动用明火,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码商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各种电器、照明设备及线路的安装、使用以及配电室的清洁维护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3.当班上岗时须穿绝缘鞋,带电作业时须安排两名以上监护人,作业时挂牌操作,并有专人守卫电闸箱,高空工作时系好安全带。

  4.配电室要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当班人员必须经过训练,提高抢险自救能力。

  5.每日需有电工昼夜值班,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或擅离职守,对设备运行要定时巡视。

  6.凡安装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经工程主管同意后,由电工操作。

  7.工程部、配电室人员和安全保安部门每月对店所属地区进行电气安全检查,并且认真做好记录。

  (三).机房防火制度

  1.机房内不得会客、吸烟、动用明火、储存杂物、建筑用品,不准堆码商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工作人员需认真检查电机线路、机器运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

  3.机房机器需要维修使用的油漆或其它化工材料,包括:包装物、擦试剂、涂料、搅抖等物料应到指定地点处理,不得随意弃置现场。

  4.机房如需电气焊接时,严禁调兑柴油或稀料,未使用完的柴油、稀料、机油,应由专人设专门地点妥善保管。

  5.机房的工作人员须严格履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工作记录,交班接班认真检查,不得在当班时饮酒、睡觉、玩耍(麻将、扑克、棋类等)或擅离职守。

  6.机房内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且按责任制谁在岗谁负责,遇有火灾、火险应立即扑救。

  7.机房内所有设备、电气线路要经常检查保养。

  (四).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须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保安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给予责任单位500-2000元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警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报原审批的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采编:www.pmceo.cOm

篇2:超市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加强动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超市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经营和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1.在超市内任何部位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熬炼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安部同意批准,领取动用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超市消防保安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用动火证。

  3.超市消防保安部在审核动明火申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发动用动火证。签发动用明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室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看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于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8.电、气焊在焊割时,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敲打。

  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是10米。

  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一些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发生火情、火险。

  11.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不得借路。

  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得从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严禁在有蒸气、可燃气体或具有爆炸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4.对装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进行清洗。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5.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附:《动火证登记表》

  填写说明:

  1.本单编号

  2.申请日期,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3.动火日、时,按两位填写

  4.申请动火单位名称

  5.申请动火具体内容

  6.动火的位置

  7.动火人员操作证号码

  8.店内监督防护人员

  9.动火单位监督防护人员

  10.防火措施内容

  11.保安部意见签字

  12.保安部盖章

  注:存根保安部保留,下联由动火单位保留以备检查。

篇3: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00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吃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

篇4:X超市保安规章制度

  超市保安部分规章制度

  (一).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保安人员在岗期间,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必须模范遵守超市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延误工作。

  2.严格遵守保安部制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3.不得因个人行为而损害超市整体形象及利益。其中包括以下行为:

  衣冠不整,仪表不端、粗言秽语;

  在超市内(无论是否在岗)占用为顾客提供的服务性设施、动用商品;

  营业时间内坐、卧、倚、靠货架、柜台、商品;

  在货区、办公室内嘻笑、打闹、大声喧哗;

  在超市内及超市周边聚众聊天、吸咽;

  4.各班保安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坚守岗位,不得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保安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调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准隐瞒、扣押各种情况的反映及线索。

  6.在岗期间要保持通讯联系,做到有呼必应,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关闭对讲机中断联系。

  7.保安员要热情为顾客提供服务。

  8.在工作中,如发现遗漏随时处理。

  (二).保安人员着装规定

  1.着制式服装上岗,须配戴帽徽、臂章、各种符号。

  2.不准留大背头、大鬓角、留胡须,蓄发。

  3.大檐帽前沿与眉同高,不得手拎、掖挟大檐帽。

  4.着春秋装、夏装,必须着制式衬衣、领带。不得披衣、敞怀,不得挽袖、卷裤腿,衬衣内扎。

  5.不得搭肩挽背,不得袖手插兜,在公共场合不得倚靠、歪坐、躺卧。

  6.着装巡逻、行走,执勤期间不得吸烟,吃零食。

  (三).开闭场规定

  1.开场时间:

  每天上午8:30准时开门(视情况随时调整)员工必须从员工通道进入卖场,严禁带包进入卖场。收货通道凭商场核发的证件和相关手续进入。

  2.闭场时间:

  每晚22:00闭场(视各地门店的营业时间而定),员工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如闭场后需加班,由部门负责人到保安部填写非营业时间进场作业单,进行备案。夜间巡场规定:

  每晚18:00商场值班经理与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到监控室集合,由值班经理提出夜班消防安全及巡场要求,::并组织指挥保安人员加强对商场的巡视(半小时一次),主要检查有无火险隐患,有无被盗情况以及其它危及安全的异常情况,并认真做好登记。

  巡场人员严禁单独行走,人与人之间必须保持通视。

  待卖场人员走完后由值班经理会同保安人员组织清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打开报警装置,巡场前通知监控室,并随时向监控室报告巡场的位置,巡场完毕后通知监控室恢复正常。

  附:《闭场安全检查记录表》

  填写说明:

  1.年、月、日、时、分各按两位填写

  2.检查内容情况,正常填"√",异常填写"×",并注明情况

  3.有问题部分处理结果

  4.检查人员签字,并注明职务、部门

  附:《清场、安全检查登记》

  填写说明:

  1.按年、月、日各两位填写

  2.检查人员签字

  3.检查情况

  4.遗留隐患具体情况

  5.保安主管签字,并签署意见

  (四).交接班制度

  1.定时在内保办公室由前后班领班交接,并向保安主管做当日工作汇报。

  2.交

篇5:X超市进出口管理制度

  一.员工通道:

  A.外出入口,负责外来人员登记,除指定财务人员,不得带包进入卖场,不得携带商品出入。员工可带包进入,出来时需主动示包,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B.内出入口:禁止所有人员带包和商品出入。

  C.物品携出/归还需填《物品携出/归还申请表》,保安核实后留保安联放行,登记物品归还后注清。

  附:《物品携出/归还申请单》

  二.仓库出入口

  原则上货品只准入不准出

  收货部的出入口需设保安人员,尤其是收货入口处。送货员或其它部门的人员进入收货区必须佩戴工牌,否则不许进入收货区。进出所携带物品一律经保安检查。

  禁止部分商品卸下的送货车辆进入。

  进入送货区的送货车,::需登记车辆牌号和订货单。

  车辆出场时检查是否有携带商品。

  收货部内应装设电眼装置,加强对收货监控管理。

  加强员工的法制教育及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知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互相监督,遵守公司的有关规定,杜绝一切不利于公司的盗窃行为。

  商品的进出都必须有清单同行。

  退货给供应商的商品应有主管或经理批准,与退货单同行方可出入。

  员工不能携带私人物品进入收货部,如挂包、手袋等,所有私人物品均应按公司规定存放到指定地方。

  员工不能在收货区域内接受供应商赠送的任何物品。

  不许在收货区域吃东西。

  附:《厂商携入物品明细单》(驻场、展销)

  三.顾客入口

  禁止员工通行

  禁止穿背心、拖鞋、赤膊者入内

  无会员证者不得入内

  规范语言:

  “请您出示会员卡。”

  “对不起,我店是会员店,无会员卡无法购物,请您到××处办理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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