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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1.0目的

  规范消防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系统随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部辖区内各类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监督、统筹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负责消防系统设备运行管理的业务督导工作。

  3.3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

  3.4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负责具体实施消防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

  4.0程序要点

  4.1运行监控

  4.1.1消防管理中心消防员24小时对消防主机、消防联动柜、动力配电箱、灭火显示器、防火放盗闭路电视等设备进行监控。

  4.1.2运行监控内容:

  a)消防主机显示屏是否显示“SYSTEM NORMAL”(系统正常);

  b)消防主机是否正常(正常时I=1.2A,U=25V);

  c)“运行”和“电源”灯是否亮,不亮时查找线路接头有无松动,如松动应紧固;

  d)巡视喷淋泵和消防泵管网系统,查看接口有无松动(松动时给予紧固),油漆是否脱落(脱落补刷油漆),水流指示器是否动作;

  e)“故障”灯是否亮,灯亮时证明出现故障,立即到现场查明原因;

  f)“低水位”信号灯是否亮,灯亮时立即通知机电维修电工查看水位加水;

  g)“破波灯光”信号是否亮,灯亮时到楼层查看破波报警原因;

  h)监看闭路电视画面是否清晰,出现故障时及时通知机电维修部维修;

  i)巡视“1211”固定式灭火系统管网接口,紧急按钮,读出压力表指针数据,发现重量减轻时应进行密封、紧固、更换充气,消除防火区的一切杂物;

  j)设备有无出现烧焦、异味、异常声响;

  k)测试“试灯”键,试灯1--2秒钟,发现有信号灯不亮,应查明原因给予更换。

  4.1.3在运行监控中发现有不正常情况,应进行登记,同时报告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并进行整改。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当消防主机出现异常情况(如水浸入),应立即切断供给消防主机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以免引起相关联动装置启动而造成消防主机部件烧毁.

  4.2.2当配电箱线路发生短路(过负荷)起火时,立即关掉相关设备的电源,迅速用干粉过"1211"灭火器扑灭.

  4.3机房管理

  4.3.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室内(巡查、检修人员除外),若须进入,须经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同意,并在当值消防员允许的情况下方可进入,但时间不宜超过5分钟。

  4.3.2当值消防员每班打扫室内卫生,擦拭设施设备,始终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无油渍、无污物、无蜘蛛网,光亮整洁。

  4.3.3室内严禁存放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但应配备两瓶“1211”或干粉灭火器。

  4.3.4室内禁止吸烟。

  4.3.5室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3.6室内必须保持24小时监视消防系统,暂时离开时,需呼叫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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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ISO9001-消防系统管理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篇3:物业监控系统运行管理规定

  (1) 保证系统不间断电源的开启。

  (2) 系统的不间断电源严禁使用监视设备以外的负载。

  (3) 楼层摄像头的电源插座严禁使用其他负载。

  (4) 未经主管工程师的同意,严禁修改系统参数。

  (5) 系统参数修改后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并即时通知当值值班员。

  (6) 每天巡查系统运行情况一次,发现异常立即处理并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7) 系统在关的参数修改和重大维修都应记录在保养表格上。

  (8) 摄像头和红外报警器故障于3小时内修复,矩陈开关故障应于8小时内修复,监视器和线路故障应于2个工作日内修复。有关的维修情况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篇4:消防系统维护工作细则

  为使用户的消防报警及火灾灭火系统正常运行,使系统处于准工作状态,能够随时发现灾情,及时控制联动系统动作,并迅速将灭火系统投入运行并控制灾情,特制定本维护维修细则,以使整套消防系统正常发挥作用。条文如下:

  一、巡检制度:

  建立严格的月、季、年巡检制度,使维护维修工作有据可依,有序执行:

  (一)月、季、年巡检内容规定:

  1、月巡检规定:每月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一;

  2、季巡检规定:每季度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二;

  3、年巡检规定:每年对每个维护点进行一次巡检。其细则见表三;

  (二)月、季、年巡检其他规定:

  1、每月巡检参加人数:4人

  2、每季巡检参加人数:6人

  3、每年巡检参加人数:6人

  二、系统日常运行工作:

  系统日常运行期间,值班人应细心观察,做好巡检登记表,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维护方。具体内容见表四、五。

  三、维修规定:

  我公司维修人员除加强对维护点的巡检外,对各维护点出现的隐患、故障将加强维修工作,对消防各系统隐患故障的检查和及时排除,是技术性很强、责任心要求很高的工作,因此,维修人员必须加强本专业的学习、钻研,加强工作责任心,搞好本职工作,为了保障各维护点的各系统高效可靠,特作以下规定:

  (一)、与用户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系统的运行情况;

  (二)、每天确定专人值班,用户随叫随到及时排除各种故障;

  (三)、若因用户呼叫而不去现场处理故障者,维修部将按有关条例惩处;

  (四)、每次故障排除后,必须填写维修单(表六)及排故报告单(表七)。

  附:

  表一、月巡检细则

  表二、季巡检细则

  表三、年巡检细则

  表四、季(年)检查登记表

  表五、控制器日检查登记表

  表六、消防工程维修单

  表七、消防维修工程排故报告单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综合检测记录(气体灭火系统)

  消防系统检测表

篇5:消防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一、系统的检查

  (一)外观检查

  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2.系统的接地应符合规范所提出的各项接地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3)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线应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5)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3.检查探测器外型是否有损坏。

  4.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是否完好。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

  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

  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时,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系统的维护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和其他重要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消防设施。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且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如要中断,必须及时通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一)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就应该严格管理:

  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

  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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