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管制度 导航

消防系统的检查与维护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12

  一、系统的检查

  (一)外观检查

  1.查所有设备(如探测器底座、接线端子箱、手动按钮及报警控制器)是否已全部安装布线、接线就绪。

  2.系统的接地应符合规范所提出的各项接地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专用接地干线,并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专用接地板,专用接地干线从消防控制室专用接地板引至接地体。

  (3)专用接地干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25mm2。专用接地干线宜穿硬质塑料管埋设至接地体。

  (4)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电子设备的专用线应选用铜芯塑料绝缘导线,其芯线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5)消防电子设备采用交流供电时,设备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等应作保护接地,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线)相连接。

  3.检查探测器外型是否有损坏。

  4.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种旋钮、开关、插座、插件等外型和结构是否完好。

  (二)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检查

  1.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上的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包括火警、各类故障监控功能、消音功能等是否正常。

  2.切断交流电源,观察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情况,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3.观察各电压表、电流表的指示值。

  4.所有指示灯、开关、按钮应无损坏及接触不良情况。

  5.通过手动检查装置检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性能时,自动灭火、输出控制接点等均不应动作,时钟亦不应停止计时。

  (三)系统的功能、性能检查

  1.进行探测器的实效模拟试验时,观察报警控制器的声光显示报警是否正常,探测区域号与建筑部位的对应是否准确。

  2.拧下任何一个火灾探测器时,报警控制器上应有故障显示。

  3.如自动报警系统与自动灭火装置连接时,在进行系统功能、性能检查前,应切断自动灭火装置与报警控制器的电气连接,但应检查报警控制器输出的灭火控制接点动作情况,如检查输出电压值,或电流值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系统的维护管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物和其他重要建筑物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消防设施。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且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的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随意中断运行,如要中断,必须及时通报当地消防监督机构。

  (一)一般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旦投入使用,就应该严格管理:

  1.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应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的专门人员,值班人员应熟悉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应对本单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熟悉掌握。

  2.使用单位必须有系统竣工图,设备技术资料、使用说明书、调试开通。

编辑:www.pmceo.Com

篇2:物业管理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

篇3:物业消防报警设备运行管理规定

  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l.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主管部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主管部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书面通知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篇4:物业管理消防检查基本内容

  1. 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是否把好关等。

  2. 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3.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 装修是否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的要求。

  5. 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规范,符合“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储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7. 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或酒精炉,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8. 对烟火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9. 仓库、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炮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10. 使用的电器是否合格,电器设备动力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动作,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11. 使用易燃品、油类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留油气、抹油布、纱布的处理情况。

  12. 员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程度。

  13.做好检查记录、汇报总结。

篇5:培训之如何建立物业消防机构

  消防管理应设立消防中心,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①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消防责任人(由当地政府消防安全部门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要负责组建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和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②管理处主任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处各部门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③物业部(或其他部门)主管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物业部文员在办交楼手续时,将《消防手册》发给业主及租户,并要求驻物业各公司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工程部负责对疏散出口指示灯、应急灯、灭火器、防火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建立《消防设备设施一览表》。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委托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试验,物业部则负责对专业消防公司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