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设备维修工安全制度
办公楼设备维修工安全制度
1.登高作业(2米以上)需两人以上操作,使用合格的劳防用品及保险带,并确认扶梯牢固,梯脚防滑。
2.上吊顶需有三人以上操作,一人挡扶梯。二人上吊顶,带好充足电的远射灯、对讲机,戴好安全帽。
3.登高作业时,衣物口袋内勿放重物(如工具等),以免坠落伤人。
4.检查电气设备时,应严格按低压电气操作规程执行。
5.作业完成后,必须清点所带工具,切勿把工具遗忘在设备内。确保人生和设备安全。
6.在施工场地作业时,应戴安全帽以防高空坠物伤人。
7.使用电动工具时,需检查接地线及绝缘保护。
8.暗处作业时,如需照明,须使用24V行灯。
9.使用砂轮机时,应确保有防护罩,严禁带手套,切勿用力不均。
10.使用电焊机时,须持证上岗,开具动火证并有人监督,备好灭火机,采取防火措施。
采编:www.pmceo.cOm篇2:办公楼设备维修工安全守则
办公楼设备维修工安全守则
(1)任何电气设备、装置的拆装、检修、校验等工作,应有经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的电工担任。
(2)任何电气设备(包括停用电气设备)未经验电前,一律应作为有电。
(3)在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一切电工工具是否正常(如电笔先校验完整有效,使用工具绝缘良好),有破损及不完整的工具不可使用。
(4)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方可进行。
(5)在检修用电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在断开的开关闸柄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指示牌。
(6)电气设备上的指示牌,非经原工作人员或设备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得移动。
(7)自动空气开关跳开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再进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8)电流互感器不得断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
(9)不得带电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篇3: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一.根据市技术监督局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特殊工种员工(包括电工、电梯工、电气焊工、司炉工)等进行技术考核,待考核合格持有操作证后才能上岗。
二.工程部和各班组均应有专人兼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各班组安全操作情况。
三.根据劳动安全规程,指定各工种维修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制度。
四.加强对工程部员工的安全教育,在进行有危险性设备检修时,主管工程师或经理应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对变配电、电梯和压力容器必须由市劳动局进行年度检验。
六.对中央空调、变配电设备上的各类仪表,保险阀等,须定期送有关单位进行校验。
七.重要机房如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等应设警戒标牌,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八、水箱、蓄水池、机房、技术设备层、配电房等操作柜均应上锁,钥匙应放在固定点并由专人保管。
九.定期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十.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的发生。
十一.对高空外墙清洗的吊架、吊篮等设备,工程部要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
十二.避雷装置必须在每年雨季前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对锈蚀部分要定期敲铲油漆。
十三.对各类接地设施,每年要检查保养一次。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十四.本物业内进行电、气焊,必须先办理动火证,由保安部和工程部经理签字盖章并落实监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篇4:小区工程维修部安全制度(7)
小区工程维修部安全制度(七)
一、目的
时刻贯注工程部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人生、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程部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安全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工程维修部全体员工必须把安全防范意识放在首要位置,协同安管部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值班人员和管理人员如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须立即上报班长、主管或经理。
3、管理处工程主管须每月组织所属员工对所辖系统及范围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并将检查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分公司运营管理部。
4、工程人员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确保机房安全。
5、公共区域内之设备、设施等必须锁好,高危设备(如高压电、变电房、压力容器)等应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6、所有水池、水箱箱盖必须上锁,钥匙专人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借用,打开水池或水箱必须经工程主管批准,并进行登记。
7、高空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并进行其他有效保护措施,作业范围周边必须加设护网,防止意外坠物。
8、各项维修、维护工作等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范,严禁违规操作,以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凡违规操作者,一经发现,均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人民币,因违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者,均立即除名。
9、各类安全用具、脚手架、高梯等在使用前须检查其牢固可靠性,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工程维修部须每半年配合安管部一次本物业之消防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喷淋、消火栓系统等所有消防设施、设备之全面测试,以保证其功能正常,无故障。
篇5:物业维修工通用安全作业要求
物业维修工通用安全作业要求
1)作业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或电动工具时,填写《维修工具安全检查表》,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2)作业前应根据现场的作业环境条件,要做好防脏防乱的预防措施,设置合适的警示标示牌、或警示带、或警示栏。
3)作业过程中,使用维修工具时,应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执行。
4)作业过程中,进行登高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登高作业安全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执行。
5)作业过程中,涉及危险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执行。
6)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人员禁止吸烟。涉及动火作业时,应到消防中心办理好"动火作业证",并在现场配置至少一个合格的灭火器。
7)作业过程中,发生应急事件,应按《应急事件处理作业指导书》相关要求执行。
8)作业过程中,发生触电、摔伤等工伤事故,应按"正确急救救护方法"相关程序处理。
9)作业过程产生废弃物的处理:
a)日光灯管、节能灯管、霓虹灯管、电子镇流器、电子线路板等材料均属有害污染源类,应按不可回收类处理;
b)冷冻剂、油及其桶罐瓶、油漆桶及其废弃物属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物品,应单独交环境组处理;
c)水泥、焊渣会对土壤造成污染,应清理按不可回收类处理;
d)废弃木块/条/渣等属可燃物品,应日产日清处理。
10)作业完毕,应清理干净现场,如有需要时,应通知环境组进行二次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