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气维修工岗位工作职责(3)
小区电气维修工岗位职责(三)
1、严格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除完成日常维修任务外,有计划地承担其它工作和任务。
2、努力学习技术,熟练地掌握小区电气设备的原理及实际操作与维修。
3、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工作,并填写好记录表格。
4、积极协调配电工的工作,出现事故时无条件地迅速赶到现场,配合处理故障。
5、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夜班的交接班工作。
6、交接班时发生故障,上一班必须协助下一班排除故障后才能下班。配电设施发生故障时不得离岗,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待处理故障后才能下班。
7、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分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8、积极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搞好各项工种的配合,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10、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主管,并由主管安排合适的替班人员。
11、搞好班内外的清洁工作。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园区电气维修工作规程(3)
园区电气维修工作规程(三)
1 目的
1.1保证园区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使电气维修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2 适应范围
2.1从高压进线到业户电表箱开关前端、到住户室内开关箱前端、到照明灯具、到室内插座的配电系统及其用电设备的维修。
3 职责
3.1工程主任负责检查维修质量和维修计划的落实。
3.2电工负责维修工作。
4 工作程序
4.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格按照部颁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4.2在进行电气作业维修时维修人员应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良好的电工工具。
4.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工程主任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
4.4停电、清扫、检修时,应严格执行倒闸操作的各项规程,认真进行检查,做好操作监护。
4.5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4.6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挡板,并有专人监护。
4.7在维修的线路上,应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上悬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
4.8维修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5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HD**-GC-033-A-01
《客户服务通知单》HD**-GC-002-A-01
篇3:电气维修工作业指导书(3)
电气维修工作业指导书(三)
1.岗位职责
1.1 在本科运行科长、主管工程师的领导下,保障本部门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
1.2 负责责任区域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修理计划安排提供基础资料;及时处理电气设备问题,保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1.3 负责责任区域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责任区域电气设备性能良好。
1.4 负责计量设备、仪器仪表等的定期调校工作,保证计量准确。
1.5 监督操作人员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指导督促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日保)和定期维护(周保)。
1.6 与机械维修工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设备突发故障,更换损坏的电气设备器件。
1.7 认真完成主管工程师下达的设备检修任务。
1.8 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故障调查单、维修任务单等各类记录。
1.9 保持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
1.10严格遵守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
1.11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工作程序
2.1 按时到岗。
2.2 在完成与上一班维修人员的工作交接后,立即对责任区域设备进行巡视。
2.3 查看责任区域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
2.4 对责任区设备的巡视次数每班不得低于四次。
2.5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如缺件、更改电路程序等情况,应立即向主管工程师反映,并做好详细记录。
2.6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带齐工具到故障现场,处理完毕后,在机台正常运行10分钟后方可离开。
2.7如设备出现难以判断的机械、电气相关问题时,应立即会同机械维修工共同进行处理,直至设备正常运行为止。
2.8下班前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并与下一班电气维修工进行工作交接,如遇较大的设备故障应协同下一班人员共同处理,直至设备正常运行为止。
2.9认真填写制造工程部下发的各种调查记录。
3.安全规程
3.1 做好安全用电的普及与宣传工作。
3.2上岗时必须穿绝缘鞋。
3.3设备维修应在设备停机后进行,严禁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作业。
3.4设备维修前,必须先通知相关的运行、操作或其他维修人员,不需电源的维修作业应切断本机电源,并在设备电源处悬挂警示牌。
3.5 维修中需停、送电时应通知相关人员,严格按停、送电程序操作。
3.6 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需征得主管工程师的同意,并有专人保护方可进行。
3.7 动用电力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
3.8设备维修完毕需试运转前,必须对设备内外进行检查,确保无异物。同时应警示周围相关人员,确保开机安全。
3.9 不得擅自拆卸设备上的防护装置,维修中必须拆卸时,应在维修结束后立即恢复原位。
3.10维修结束后,应清理现场,确保设备内外、周围地面无废旧零件、紧固件、工具等物品,并保证设备及地面清洁无油污。
3.11维修压力管道、容器时必须卸压后进行,检修完毕后必须进行测漏试验,确认无泄漏方可结束维修作业。
篇4: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井下电气维修工(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凡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电气作业安全规程,并受过触电急救、人工呼吸的培训。
2.井下电工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各巷道系统、通风系统,熟悉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
3.按规定经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有关专业培训的人员才能独立从事工作。
二、停送电工作
4.停送电必须遵守下述规定:
⑴ 6千伏高压停送电必须坚持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其办法与地面高压停送电制度相同。
⑵ 6千伏高压停送电工作票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签发,并以调度室同意,做好区域人员撤离,排放瓦斯安全工作后,方能执行。
⑶高压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二人作业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情况下可由一人操作。
⑷660V以下电压的整个系统停、送电,由停、送电单位书面申请,由机运科电气负责人同意签字,经调度室做好安排后,由申请单位指定专人负责。
⑸采区变电所低压分路开关停送电,由维修单位或维修人员直接向调度室报告,经同意后即可操作。
⑹“三专”电气设备停电,一般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向机运科报告,经机运科同意,调度室安排后,第二天才能实行。在有故障情况下,可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⑺操作千伏级以上电气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必须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⑻停电后,必须验电,闭锁挂牌,并留有专人守护后,方能从事工作。
⑼掘进区域停电后,送电程序按排放瓦斯规定执行。
⑽停电时,必须先停负荷,后停主线路,以免造成跑车及掘进瓦斯积聚来不及撤人的事故。
三、电器检修
5.电器检修必须熟悉电器原理图及接线图,准确做出事故定性判定。
6.电器、电缆漏电事故,有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控制的分路开关无低压选漏保护的采区变电所应跳低压总馈,此时应根据保护方式以判别漏电线路。
7.电器、电缆、开关负方短路,一般引起磁力开关烧断熔断器或分路开关跳闸。或开关电机综合保护动作。可根据熔断器熔断开关、跳闸分路开关及电机综保的负方寻找短路点。
8.电机故障可根据电机发热程度,接线室内气味,电气绝缘程度等判定是否烧毁,电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缺相,是否过负荷等判定故障。
9.变压器可根据油位、温度、输入输出是否平衡,有无异响等现象判定事故。
10.高压开关可根据合闸动触头是否顺利插入静触头,机构是否打滑,输入是否缺相,隔离刀闸是否接触良好等判定故障。
11.电煤钻综保等电气可根据本身的指示判定故障性质。
12.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故程度,可就地检修或更换设备、线路。
13.设备检修后,应测试绝缘,清理工具,防爆面处理,检查失爆后,方可通电试车。
14.设备检查不能直接发现故障需用摇表检查时,应根据瓦斯浓度按规定执行(瓦斯浓度1%以下)。需带电测试时,应拟定专门措施,经机运科批准后才能实施。
15. 所修设备主方必须停电,严禁带电检修。
四、电气试验、检查
16.检漏继电器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时,对“三专”电器,应先合上试验开关,然后试验。其它低压系统,也应视绞车等突然停电会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电器未开动时,方能试验。
17.远方漏电试验应按照低压供电系统和试验规程选择试验点,制定专门措施,由主管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
18.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和第451条的规定。
19.井下电气的日常检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井下电气线路每天、每区域必须派专人进行巡检。巡检下述内容:
⑴电器、电缆失爆检查。
⑵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规定。
⑶各接地极、接地线是否损坏,是否符合规定。
⑷各电器温度、声音是否正常。
⑸各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整定值是否与名牌值相符合。
五、电器安装
21.采区变电所和采区工作面新安装时,安装人员必须熟悉设计的供电系统图及安装区域巷道。
22.安装前应按标准化要求验收采区变电所硐室是否合格,巷道有无电缆挂钩等安装条件是否具备。
23.安装前应按质量标准检修、试验电器和电缆,并按防爆标准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入井安装。
24.安装中如无与设计图纸相符合的电器、电缆,安装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图纸,经设计人员同意并重新计算整定后,方能实施。
25.采区变电所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批准送电,方能投入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命令送电。
26.零时拆搭火的电器设备,由主管部门出具搭火通知后,施工单位才能实施。
篇5:电气维修工岗位工作说明书
电气维修工岗位工作说明书
一、岗位标识信息
岗位名称:电气维修工隶属部门:制造部
岗位编码:直接上级:设备专管
工资等级:直接下级:无
可轮换岗位:机械、行政维修工分析日期:
二、岗位工作概述
负责电气维修工作,负责所属区域设备故障的维修工作,制订、完成预防性维护保养工作,降低产品报废,减少维修费用,降低停机工时。
三、工作职责与任务
(一)负责公司设备的电气维修工作,按维修单及时做好问题诊断与维修;
(二)按设备保养手册和设备说明书制订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养工作;
(三)根据库存情况提交备件采购申购表,负责备件的验收与急购备件的提交;
(四)指导操作工完成设备使用及简单保养工作;
(五)做好日常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六)负责根据备件消耗情况提交降耗及国产化建议,并逐步降低所管区域备件消耗;
(七)做好预防性保养、维护工作,降低本区域停机工时及设备原因造成的报废量;
(八)变电室维护、保养工作;
(九)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绩效标准
(一)设备维修要及时快速,减少所管区域停机工时,达到公司指标要求;
(二)维持备件消耗费用不能超过区域定额指标;
(三)减少因设备原因造成的报废,低于指标要求;
(四)制订并完成保养计划。
五、岗位工作关系
(一)内部关系
1.所受监督:接受制造经理、设备维修主管、专管的指示和监督,公司相应职能人员的监督检查;
2.所施监督:对操作工设备操作行为、日点检及设备维护工作监督检查;
3.合作关系:与工艺工程师共同解决影响产品质量的设备问题,就设备预防性维护、保养安排与计划主管协调。
(二)外部关系
协助所管区域设备供应商维护服务工作。
六、岗位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订保养计划,提出备件采购计划;
(二)有权在不改变设备设计情况下处理机器故障,必要时提出改变设备设计的建议,并有提请上级审议权;
(三)有权对操作工不规范操作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提请上级审议权。
七、岗位工作时间
在公司制度规定的正常班时间内工作,有时需要加班加点。
八、岗位工作环境
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温度、湿度适宜;现场会接触到噪音、轻微粉尘及刺激性气味,照明条件良好,一般无相关职业病发生。
九、知识及教育水平要求
(一)电气与机械维修方面知识;
(二)印刷电路板工艺、工序方面的知识;
(三)计算机简单操作知识。
十、岗位技能要求
(一)熟练、准确处理发生的设备电器及机械故障;
(二)熟练的电工操作技术,有高、低压操作证。
十一、工作经验要求
中技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十二、其他素质要求
任职者需具有健康的体魄,充沛的精力,最好是男性,25到35岁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