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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二次装修验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写字楼二次装修验收

  (1)装修验收分类。

  I.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在未搬入使用之前进行。

  II.正式验收:初验并整改后进行。

  III.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进行厨房、卫生间改造的,如只申请"室内粉刷一次"、"安装、粉刷防盗网"和"安装空调架"等,由管理处认可初验和正式验收一次进行。

  (2)装修验收的要求和规定。

  I.为避免管理人员与业主(租户)之间发生贿赂或其他舞弊行为,管理处应合理安排装修验收人员:

  a.装修初验可由物业助理负责。

  b.正式验收由工程部组织人员进行。

  c.管理处经理负责抽查20%(按装修户数计算)。

  II.对业主(租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装修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III.正式验收合格后,物业助理负责收回"装修许可证"及"出入证",对声明遗失证件的,在验收表中注明,同时注销该户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手续。

采编:www.pmceo.cOm

篇2:荔园物业二次装修验收程序

  荔园物业二次装修验收程序

  1 装修验收分类

  1.1 初验:当装修户所有装修工程施工完毕后,即可申请初验。若装修工程中有预埋线管、天花吊顶(尤其是木质吊顶)、木质装修量大等均需在申请初验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1.2 正式验收:初验时提出问题得到整改后,由住户提前三个工作日知会客服部,在知会的三个工作日内安排进行。如初验(含隐蔽工程验收)中问题未予整改,还将酌情增加"复验",直至隐患得到整改。

  1.3 特殊情况:若装修量小,项目简单,并且不涉及改造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认可初验或正式验收一次进行。

  2 装修验收的要求

  2.1 对住户从事装修时有违章装修行为,没得到整改或纠正前,不能进行验收。

  2.2 对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得到彻底整改,如在正式验收中发现仍不合格者,将不进行验收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装修验收程序

  3.1 装修户在施工完成后需验收,住户和承办商负责人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客服部提出申请。

  3.2 客服部负责在三日内组织验收人员对装修进行现场验收。对于验收存在的问题,住户和承办商必须在二个星期内整改完毕。

  3.3 对验收合格后,又有增加装修项目的,无违章装修时,仍需补办申请;有违章装修的,按《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执行,并立即停止对该户的验收,直至整改完毕后再进行正式验收。

  3.4 正式验收合格后,客服部负责收回各类施工人员的《出入证》,对遗失的证件扣除证件押金,并通知护管部(保安)严格清查。

  3.5 正式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签署验收意见、姓名及日期,并在其装修押金的收据上签署装修验收合格证明。

  3.6 住户和装修承办商在正式合格的当日进行清场。

  3.7 正式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经复验没有出现结构和安全问题,住户和装修承办商凭已签署验收合格意见的收据到公司办理装修押金的退款手续。

  有关保险 由于各住户由其聘用的装修公司为其提供装修服务期间,要对装修人员的作业行为负有完全责任,因此,为充分保障装修人员的自身利益,以应付所雇用公司人员因意外疏忽所造成公共伤害及对公司的赔偿责任。公司建议住户应为其所有的装修工程向保险公司购买足够的临时保险,诸如火险、劳工险、第三者保险、或全保等,住户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与保险公司接洽。

  声明:本规定内容主旨在于为住户装修提供指导性及一般性资料,尽管所有资料组合都经过周密安排,但公司须作如下声明:

  1)所有服务报价金额,应以最后对客户确定的金额为准。

  2)公司须保留对本规定修改的权利,以确保本规定在任何时间均适用于维护公司及各住户的共同利益。

  3)本规定所有条文,如与政府的规范、条例有所不同,应以政府的法规为准,各住户亦须对政府条文负责。

  4)如公司在合理基础下行使职权,对个别住户产生不便或损失,公司将不承担责任。

  3.7.附表:

  3.7.1 《装修申请表》

篇3:贸易商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通知

  贸易商城关于二次装修验收标准的通知

  一、按装照明的要求:

  1、每个开关控制照明线路的功率不能大于500W。

  2、所有大厦原装的照明线路一律不准加装灯具,不准改动开关

  3、墙壁内不得填埋金属软管,一律要用金属硬管,接线软管采用金属材质;线路接线端子采用瓷端子。

  4、穿线的金属软管两头必须做护口。

  5、照明灯具所用的主线与每个灯具的接线必须有接线盒。

  6、照明灯具所用的开关不许用漏电开关,要用单极开关。

  7、照明灯具主线所用的穿管必须在屋顶上方,离顶部300MM并固定。

  8、照明灯具所用电线必须符合灯具所用负载的要求。

  9、所有墙壁的插座不得与照明线路连接。墙壁插座的开关必须用漏电保护开关。

  10、电视和电话接口如须改装必须符合要求,自己改装的由自己负责。

  二、关于防火要求的规定:

  1、所有用于装修的板材每个面都要刷防火涂料三遍,所有的面都要覆盖防火涂料或贴防火板。

  2、房屋内的喷淋一律不准改动,需要加装烟感的必须到工程部报批。

篇4:装修手册:竣工验收撤场手续

  装修手册:竣工验收及撤场手续

  第1节竣工验收

  装修施工完成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项目: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审查。

  2、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装修申请表》所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3、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4、是否在装修施工中损坏小区公共、公用设施设备。

  5、是否遗留装修材料、垃圾在公共区域。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在《装修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若有某项未达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2节撤场手续

  1、装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撤场手续。

  2、办理装修设备、工具、材料等运出手续、约定运出时间。设备在运出已竣工的区域前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发给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物品放行单》后方可运出。

  3、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将《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退还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4、业主或装修公司凭借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装修押金”、“临时出入证押金”收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采暖期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篇5:住宅装修验收违章处理细则

  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细则

  一、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的应停止施工,更换地面材料等。特殊情况,如业户已装修好且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则应做补救。

  二、以上所指补救措施包括:打承重墙用槽钢及高标号混凝土加梁等建筑结构安全所允许的措施。

  三、所有违章及处理情况均须由管理处事务助理记录在《装修审批表》业户联及管理处联上,需业户签认的(如大理石地面超厚)须请业户签认。

  四、违章处理标准。

  1.实际装修超越审批范围,应做记录;当有违章时须按规定处理。

  2.地面铺设超厚,除做记录外,

  (1)厚度小于1.2cm 的,不作追究。

  (2)厚度为 1.2~1.3cm 的,罚款元。

  (3)厚度为 1.3~1.4cm 的,罚款元。

  (4)厚度为 1.4cm 以上的,必须更换地面材料。

  3.打承重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

  (1)合计宽度小于 70cm 的,不作追究。

  (2)合计宽度为 70~90cm的,罚款元。

  (3)合计宽度为 90~120cm 的,罚款元。

  (4)合计宽度为 120~130cm 的,罚款元。

  (5)合计宽度为 130cm 以上的必须恢复原状。

  4.窗花式样如与规定出入较大时,不锈钢及铝合金因材料供应问题不作追究;钢条窗花须作整改。

  5.装修队未登记的,须补办手续,并补交治安管理费。

  6.改动上下水管线的,须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则须承担有关维修费用;情况严重的,处以元罚款。

  7.改动煤气管线的,应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8.改动电气线路,须做记录,如造成损失须由业户承担有关费用。

  9.影响外观的(包括形状、颜色、规格等)必须恢复原状,并处以元的罚款。外观包括墙面、窗扇、阳台门窗等从外部可视的部分。

  10.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遍,不合规定的限期一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押金元/台,由管理处请人整改;造成外墙污损的须由该业户负担有关费用。

  11.装修垃圾未清运的,须限期清运,否则不予签字验收。

  12.地漏排水不畅的,须由业户负担疏通费用。

  13.装修影响邻里的,须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有关费用。

  14.打换地砖的,须督促业户做好防水处理并做好记录。

  15.私设天线的,须做记录,并限期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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