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
小区装修、违章搭建和房屋外观管理措施
(一)依法管理装修和违章搭建措施
1、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业主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和订立《业主临时公约》,为物业管理行为的法制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2、把好入住办理时宣传交底关。办理住户入住手续时,发给业主《住户手册》,手册中包含《小区管理条例》、《业主守则》、《装修指南》、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均含有不得违规装修、私搭乱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内容,以及违反规章的法律责任,并加强口头宣传。
3、把好装修申请审核关。严格审核装修申请,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内容不予同意,装修审核工程不仅要耐心宣传违章装修、私搭乱建对于房屋安全、小区物业保值增值以及相关邻里关系的害处,而且还要从业主切身利益出发,提出合理化建议。
4、把好检查落实关。加强巡查,切实执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装修、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乱建、破坏房屋外立面美观统一以及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
(1)严格装修检查、巡视。加强管理力度,掌握并记录每一业主的装修进度,工程维修部每天到施工现场随机了解施工情况,以防止乱搭乱建现象的发生和建筑外立面及公共部位发生损坏,阻止乱倒香蕉水、油漆、木屑刨花等行为,避免火险险情的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管理处与装修企业签订《房屋装修责任协议》,以禁止各种不规范野蛮装修行为。
(3)对违章装修、野蛮装修损坏共有部位共用设施,除赔偿或恢复原状外,必要时提交政府相关部门追究和处理。
(4)对装修重要事项的重点规定:
①物品搬运:业主承担其所有聘请的搬运工人在运送物品过程中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破坏的赔偿责任。装修材料使用楼梯走廊进行搬运时应避免损坏楼梯踏步、扶手、窗台、灯具、开关及墙面等。
②禁止损坏房屋结构(如拆改原房屋的外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开挖洞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擅自改变公共给排水管线、照明灯具、电力管线及弱电系统等)、改变或影响房屋结构、外观、性质、设计用途、功能布局等,侵占公共空间、在房屋顶面上擅自加层建房或搭棚。电器线路必须从预留孔中通过,不可在框架梁上、楼面结构层上穿洞、开槽安装各类管道。公共管道不可擅自改道、搭接,不可将卫生间或厨房间的污水接入雨水管、封闭公共管道检查孔。不可封闭或暗设燃气管道,拆改须由燃气公司进行。不可附加建造洗手间、沐浴房之类的设施。不可擅自改变与其他业主相联共用的电器、电话、有线电视等插座和给排水管道。
③业主装修仅限于室内部分,不可将公用部位纳入装修范围。不可破坏或随意在楼宇外墙开孔、改变色彩。需在外墙增开孔的,须报管理处并经书面同意后,在统一规定的部位方可用金钢钻开孔机开孔。
④空调安装: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组管理处制定统一安放位置,空调排出的冷凝水接入统一的排水管中。
⑤多层住宅晾衣架须按照管理处确定的统一式样、规格、材质、颜色安装,不可安装花架。
⑥提倡不装防盗网。若要安装,须在内窗台安装(按管理处确定的材质、颜色和式样);敞开式阳台不可安装防盗网。
(二)外观管理措施
1、外观管理措施结合制止私搭乱建等装修管理措施一起进行,以制止各种不合规定或未经批准在外墙上附加设施以及随意在外墙上开门开窗挖洞、破坏外墙或改变外墙色彩等行为。
2、将外观管理具体内容在住户《装修指南》中,给予明确,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或《业主临时公约》中也作出约定,同时管理处事先制定对于外立面的一些统一管理方案,如空调外机的放置办法、店铺招牌的设置办法等。
3、工程维修人员每天一次对小区外观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配合有关单位采取措施尽快解决。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小区装修管理手册:装修施工违章处理
小区装修管理手册:装修施工违章处理
第七章 装修施工违章处理规定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装修申报审批后的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改动已经审核的图纸,同时也不得随意改动和损坏小区内任何设施。业主或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以进行补报项目,但必须经审核批准。违者责令其恢复原状,否则不予办理退还装修押金手续。
二、不按规定时间施工作业,影响他人而被投诉三次以上,将责令停工一天。周六、周日施工,不遵守装修承诺,使用电动工具或其他噪音施工,引起业主投诉三次的,责令停工一天。
三、严禁未办理装修施工出入证的装修人员进入装修现场,违者不得进入装修施工单元。
四、装修工人出入证必须专人专户专用,随身佩带,违者没收其出入证,逐离小区。任何装修人员仅在各自装修范围内作业和指定工作路线之进出,无任何必要原因而出现在其它楼层和区域,将视为可疑人员,可疑人员将会被没收出入证并逐离本小区。
五、遗失装修施工出入证需重新补办,每证缴纳元/张的补办费。
六、遗失《装修许可证》需重新申领并交纳元/次手续费。
七、装修现场未按规定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责令停止施工,因此而引起的后果由装修单位自己承担。
八、在房屋装饰射灯下堆放易燃物品,责令停工清理干净。
九、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责令停工2天,补办相关手续。
十、严禁将任何装修垃圾和杂物堆放在公共场所区域内及消防走火通道内,违者由物业服务公司组织人员清理,发生的清洁费用按每次200元扣罚装修押金。
十一、严禁在楼宇天面乱搭雨棚、遮阳棚,违者将被限期拆除。
十二、装修施工人使用电梯时如对电梯或其保护板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
十三、装修施工人员在小区内破坏小区环境(如: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没收其《装修施工出入证》,不予退还《装修施工出入证》押金。
十四、搬运装修材料及清理装修余泥,对大楼地面、墙面造成损坏、刮花的,责令恢复原状按原价赔偿。
十五、施工人员禁止在小区内争吵、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等违纪违法活动,一经发现逐离小区。
十七、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对本手册不完善之地方作出修改和补充。
确认书
本人为万豪世家房的物业所有人,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确认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的"万豪世家装修管理手册"(以下称"本装修管理手册");
二、本人确认已领取本装修管理手册,并承诺按照本装修管理手册进行装修;
确认人(签章):
年月日
篇3:小区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3)
小区违章装修整改通知书(3)
单元业主/装修负责人
先生/小姐台鉴:
本处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之装修项目为未向本处申请和未经本处审批的装修项目,此举已违返了***新城《业主临时公约》、《住户守则》、《装修手册》中的有关规定,并造成以下后果:
□影响房屋结构及安全
□破坏建筑外观或风格,对汇***城的整体外观造成负面影响;
□占用公共部位,损害了公众利益;
□引起建筑面积变化;
□消防安装不符合规范,造成消防隐患;
□影响了他人正常使用或权益。
为此,恳请阁下接到此函后一天内对上述违章项目进行停工,三天内自行整改、纠正或拆除,否则,本处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处理,包括装修停工、停电等。整改完毕,请知会本处复查。
如在整改过拆除程中有任何需协助事宜,请与本处***联系,电话:***********,本处工作人员将会全力协助!
谢谢合作!
***物业有限公司
***管理处
年月
篇4: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2)
住宅小区违章装修处罚办法(二)
1、装修动工前未到管理公司办理审判申报手续,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1000元。
2、施工队进场时未办理登记审判手续的,除应补办手续外,罚款200元。
3、拆改房屋结构未经管理公司审批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2000元。
4、擅自拆改和部分破坏户内墙、柱、梁、楼板等结构的,除应补墙及恢复原状外,罚款15000—50000元。
5、私自增加电、气线路负荷、改变走向或擅自改动上、下管道的,除应按原样恢复外,并按《安全用电、用水、管道燃气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施工中如违反安全用电、用水规定,除应纠正及赔偿外,每项罚款200—500元。
7、私自凿开楼面、地面、保护层的,除应进行加固处理外,罚款1000—2000元。
8、私自改变外门窗型号、规格及颜色的,除应恢复原状外,每项罚款500元。
9、私自损坏和改变外墙装饰的,除应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元。
10、未经批准封闭或占用公共走道、消防通道,占用天台、屋面及在公共地方间墙的,除应按《招牌、广告及公共场地管理规定》处理外,,罚款2000—5000元。
11、擅自安装防盗门,除限令拆除外,罚款500元。
12、擅自在窗户安装网、罩、牌及任何物件的除拆除并恢复原状外,罚款500—1000元。擅自在复式房装修中加封闭阳台或天台等会破坏房屋整体外观的,除应拆除恢复原状外,罚款1000—2000元。
13、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网倾倒杂物的,除清理通畅、修复损坏下水道外,罚款500—3000元。
14、装修环境不整洁,在公共场地乱堆放材料、装修垃圾的,罚款200—500元,并要求施工队及时清理改正。
15、动火作业未办理手续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罚。
16、动用和移动消防设备设施,使用可燃材料未作阻燃处理,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煤气以及施工人员吸烟的,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处罚。
17、造成上、下水渗漏和阻塞的,除清理疏通外,罚款300—500元。
18、使用可燃或有毒及刺激性气雾材料,未派警戒或未向公共通道排放的,按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处理。
19、实际装修内容与装修申报内容不符的,除应根据实际情况纠正外,每次罚款100—500元。
20、上述条款未尽事宜,违反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管理公司将对违反者没收保证金作为处罚,并按政府规定处理。
篇5:住宅装修验收违章处理细则
住宅装修验收及违章处理细则
一、发现违章应严格按规定处理。如打承重墙的须恢复原状;地面装修超厚的应停止施工,更换地面材料等。特殊情况,如业户已装修好且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则应做补救。
二、以上所指补救措施包括:打承重墙用槽钢及高标号混凝土加梁等建筑结构安全所允许的措施。
三、所有违章及处理情况均须由管理处事务助理记录在《装修审批表》业户联及管理处联上,需业户签认的(如大理石地面超厚)须请业户签认。
四、违章处理标准。
1.实际装修超越审批范围,应做记录;当有违章时须按规定处理。
2.地面铺设超厚,除做记录外,
(1)厚度小于1.2cm 的,不作追究。
(2)厚度为 1.2~1.3cm 的,罚款元。
(3)厚度为 1.3~1.4cm 的,罚款元。
(4)厚度为 1.4cm 以上的,必须更换地面材料。
3.打承重墙,除采取补救措施外:
(1)合计宽度小于 70cm 的,不作追究。
(2)合计宽度为 70~90cm的,罚款元。
(3)合计宽度为 90~120cm 的,罚款元。
(4)合计宽度为 120~130cm 的,罚款元。
(5)合计宽度为 130cm 以上的必须恢复原状。
4.窗花式样如与规定出入较大时,不锈钢及铝合金因材料供应问题不作追究;钢条窗花须作整改。
5.装修队未登记的,须补办手续,并补交治安管理费。
6.改动上下水管线的,须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则须承担有关维修费用;情况严重的,处以元罚款。
7.改动煤气管线的,应通知有关主管单位处理。
8.改动电气线路,须做记录,如造成损失须由业户承担有关费用。
9.影响外观的(包括形状、颜色、规格等)必须恢复原状,并处以元的罚款。外观包括墙面、窗扇、阳台门窗等从外部可视的部分。
10.空调架须刷防锈漆及银粉漆两遍,不合规定的限期一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押金元/台,由管理处请人整改;造成外墙污损的须由该业户负担有关费用。
11.装修垃圾未清运的,须限期清运,否则不予签字验收。
12.地漏排水不畅的,须由业户负担疏通费用。
13.装修影响邻里的,须进行整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有关费用。
14.打换地砖的,须督促业户做好防水处理并做好记录。
15.私设天线的,须做记录,并限期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