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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传递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顾问项目信息传递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管理处信息收集、分析及反馈流程,提高信息对管理处经营管理应用水平。

  2.范围

  ****物业管理处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处信息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及指导、监督及信息流程的制定,所有管理处相关经营和管理信息的整合、收集、传递、跟踪及监督工作;

  3.2部门主管:负责部门内业务信息的流转、管理和处理,根据职能指定专人对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工作;

  3.3全体员工:对个人涉及到的管理处相关信息均有收集、传递、反馈和按规定保密的义务,对信息在流程中出现任何问题,有权及时反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4.方法及过程控制

  4.1各部门应保持开放心态,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递给管理处相应部门和人员;

  4.2各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应以正常的信息传递方式传递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传播未经证实地加入个人主观臆测的信息,对以非正常方式传播信息对管理处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管理处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4.3管理处员工应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控制信息传递的范围,不得将受控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

  4.4综合管理部负责通过各种媒体收集、发布有关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及管理处的内部管理信息,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分析;

  4.5综合管理部负责接收、转发与地产及其他外部往来的信息和文件,及时传递给相关领导及责任部门(人),并负责有关工作的落实、反馈;

  4.6管理处各部门负责收集来自客户的投诉、建议、需求等信息,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经验、举措等管理信息的搜集、报送;

  4.7各部门各类管理信息、突发事件、顾客投诉、重要会议或活动信息,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给管理处相关领导或职能部门;

  4.8各部门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在事发后半小时内上报综合管理部或经理,所采取措施及处理情况应在三天之内汇报;

  4.9各部门须在每月30日前汇总本部门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报管理处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须在每月30日前制定管理处下月工作计划;

  4.10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及各部门需要管理处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及部门;

  4.11各部门须在每年12月30日前汇总部门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报管理处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在每年1月20日前制定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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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文件报批和信息传递程序管理规定

  物业文件报批和信息传递程序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文件报批和信息传递流程,减少管理失误,提高效率。

  2、适用范围:

  ****(顾问项目)管理处

  3、职责:

  信息资料员负责管理处的信息收集、汇总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文件报批流程

  4.1.1关于报批部门

  4.1.1.1各种重要信息的报送部门、电脑采购的审批部门为上级领导审批。

  4.1.1.2人事、行政类文件、员工活动的报批部门为综合管理部;

  4.1.1.3经营管理类文件的报批部门为管理处经理;

  4.1.1.4财务管理类文件及各种收费标准的报批部门为财务部。

  4.1.2报批程序

  4.1.2.1由单一部门审批的文件,由报批部门直接报相应审批部门审批;

  4.1.2.2需由多个部门审批或业务部门不能确定由哪一部门审批的文件报经理审批,由经理综合协调负责转发相关部门(人员)和跟踪。

  4.1.2.3报批文件只能使用单一收件人(可抄送相关人员)。

  4.1.2.4发件人以收件人为跟踪对象,收件人负责文件的审批跟踪。

  4.1.2.5文件须有签署人。

  4.1.3各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可将意见及时反馈给经理。

  4.2信息传递管理制度

  4.2.1各部门人员应保持开放心态,及时、准确地将信息在内部发布或传递给相应部门。

  4.2.2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管理工作。

  4.2.3各部门之间及部门内部以正常的信息传递方式传递真实、完整的信息,不得传播未经证实的加入个人主观臆测的信息,对以非正常方式传播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信息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2.4员工应树立高度的保密意识,严格控制信息传递的范围,不得将受控的信息向无关人员泄露。

  4.2.5各部门须在每月月末最后一天下班前(遇节假日向前顺延)将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表》和《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表》上交经理审核、顾问审批及打印张贴;各部门须在每周五前将本部门的《周信息报》上交经理审核、顾问审批及打印张贴;如入伙、装修、各类公司定义的专项工作负责人需每天填报《专项工作日报》,并于每日下班前提交经理审核、顾问审批后交信息管理员收档;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各类管理信息、突发事件、顾客投诉、重要会议或活动信息,按规定要求发送给相关领导或总公司相关部门,其中重大、突发事件,在事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经理或有关领导,所采取措施应在三天之内上报。

  4.2.6各部门人员向其他部门发送邮件或文件必需抄送本部门主管,否则将视为重大的违反公司规定处理。

  4.2.7各部门对上网帐号及密码要严格管理,部门及职员的上网密码应每月更换一次,如本部门有人员离职,应立即更换其在职期间所掌握的所有密码,以确保信息安全。

  4.2.8不得利用INTERNET及E-mail信箱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4.2.9不得利用互联网泄露公司机密,查阅、复制和传播非法言论、淫秽黄色信息,对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公司将做严肃处理。

  4.2.10操作时,应遵守INTERNET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的邮件,不得随意向不认识的企业或机构的信箱发送商业广告。

  4.2.11不得利用INTERNET从事私人工作,综合管理部将定期对各帐号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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