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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辖区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某小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1、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管理处负责。

  2、保安部的职责:

  2.1在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设立门岗,派专人24小时值班。

  地上停车场由治安巡逻人员定时巡视、看管。

  2.2熟记业主的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辖区内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2.3当班巡逻保安员要注意车辆停放情况,检查车辆及车厢内存放物资。如发现异常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2.4上岗工作人员要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车主、业主要热情有礼。

  2.5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或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及会客。

  2.6对外来车辆门岗要做好登记。业主搬运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离开本区,没有管理处签发的放行条,不予放行。

  3、各类车辆在本住宅区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辖区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乱放。

  3.2车辆长期停放,须申请管理处发放准停IC卡,并将车主及资料输入电脑保存。临时停放按《济南市机动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3.3停放车辆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在规定位置线内停放。

  3.4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3.5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严禁超车。

  3.6机动车辆在本区内行驶禁止鸣笛。

  3.7不准在辖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3.8不准碾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各类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3.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道上停放任何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和救护车以外,其余车辆一律按规定执行。

  4、停车场管理规定:

  4.1出租车接送本区住户时可以驶进本辖区,外来车辆和司机必须办理来访手续。

  4.2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不得驶入住宅区。

  4.3车辆进出,保安应严格管理。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地上停车场及大门进出口,应24小时摄像跟踪并录像备查。

  4.4不得损坏车场设施。

  4.5严禁载有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驶入本辖区。

  4.6车主按时缴费不得拖欠。

  5、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5.1摩托车、自行车实行统一保管,车主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辆管理员的管理。

  5.2必须办理车牌号登记手续和交纳保管费。

  5.3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及时报案。

  5.4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后,属保管责任丢失的由管理处负责赔偿。

  5.5无车号牌或与车体号码不相符时,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送派出所;无车牌号、手续不全的车辆丢失,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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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物业辖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车管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车管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问题车进入停车场;

  (8)进场车辆如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大厦)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车辆不准在小区(大厦)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3)小区(大厦)内车辆行驶停放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5)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千米/小时,严禁超车;

  (6)机动车辆在小区(大厦)内禁止鸣号;

  (7)不准在小区(大厦)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8)不准碾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9)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画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10)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篇3:小区(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1)停车场必须有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岗位责任人姓名和照片、保管站负责人、营业执照、收费标准悬挂在停车场的出入口明显位置;

  (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火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定期检查,由车管员负责管理使用;

  (3)在停车场和小区车行道路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4)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5)机动车进场时应服从车管员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停车费;

  (6)集装箱车、2.5吨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大厦);

  (7)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8)保持场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情况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9)禁止在停车场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4: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范例

  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范例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停车场系住宅区专用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二、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车、工程车不得进场。

  三、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下停车场进出车路口。

  四、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保安员发给登记卡并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五、本停车场不仅凭证出入,同时认人放行。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或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停车证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七、车辆停好后,司机必须马上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八、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管理处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九、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15公里;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本区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凡允许进入停车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本车场不负责赔偿。

  十六、停车场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并将管理制度、收费标准悬挂于出入口的明显位置。

  十七、停车场内按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由管理处定期检查。

  十八、停车场和小区行车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禁停、转弯、减速等标识。

篇5:X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某住宅区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预防交通事故和失窃事件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本停车场系住宅区专用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2、出租车接送本住宅区住户的可以进入,但落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司机不得下车在停车场及小区游荡。出租车司机属来访人员必须办理来访手续,凭证出入。

  3、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车、工程车不得进场。

  4、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人行道、压草坪。

  5、车辆进入停车场时,管理员发给停车牌并登记车辆型号、进入时间、外貌特征,以备查阅之需。

  6、本停车场不仅凭证出入,同时认人放行。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由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或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7、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停车证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8、停放好车辆后,司机必须马上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9、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管理处输物资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10、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

  11、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15公里。

  12、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

  13、本区住户要求长期停放的车辆,应向管理处申请,办理进出/停放月卡,并按号定位,其他车辆不得占用;凡允许进入住宅区的一切车辆必须按规定交缴停车费。

  14、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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