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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物业公司对外委托服务运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某物业公司对外委托服务运作程序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

  二、职责

  1、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核、组织工作。

  2、公司总经理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

  三、程序要点

  1、物业管理处对外委托服务的分类

  (1)对外委托维护、检查、检修、校准服务。

  (2)对外工程发包。

  (3)对外劳务委托。

  (4)对外管理委托。

  2、对外委托服务的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认为本部门工作有对外委托服务需要时,应当填制《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a)对外委托的理由;

  b)对外委托的要求,包括项目名称、范围、费用预算。

  (2)填制完毕申请表后,尚应附录各种必要附件,如:

  a)合同样本;

  b)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3、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程序

  (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在《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上加注自己的意见,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将在接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

  (2)批准后的《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应当根据《分供方评审与管理运作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3)总经理依据评审结果选择合格分供方签订对外委托服务合约。

  4、对外委托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

  (1)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外委托服务履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最终成果验收。

  (2)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验收结果编制出验收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外委服务应当作如下处理:

  a)退货、返工;

  b)要求赔偿;

  c)让步接受--要求对方降价处理。

  5、《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验收报告》、《分供方评审报告》、质量监控记录等在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归档永久保存。

  四、记录

  (1)《对外委托申请表》

  (2)《对外委托服务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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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外委托服务运作程序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

二、职责

1、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核、组织工作。
2、公司总经理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

三、程序要点

1、物业管理处对外委托服务的分类
(1)对外委托维护、检查、检修、校准服务。
(2)对外工程发包。
(3)对外劳务委托。
(4)对外管理委托。

2、对外委托服务的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认为本部门工作有对外委托服务需要时,应当填制《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a)对外委托的理由;
b)对外委托的要求,包括项目名称、范围、费用预算。

(2)填制完毕申请表后,尚应附录各种必要附件,如:
a)合同样本;
b)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3、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程序
(1)使用部门负责人应当在《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上加注自己的意见,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将在接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批。
(2)批准后的《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应当根据《分供方评审与管理运作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3)总经理依据评审结果选择合格分供方签订对外委托服务合约。

4、对外委托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
(1)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外委托服务履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最终成果验收。
(2)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验收结果编制出验收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外委服务应当作如下处理:
a)退货、返工;
b)要求赔偿;
c)让步接受--要求对方降价处理。

5、《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验收报告》、《分供方评审报告》、质量监控记录等在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归档永久保存。

四、记录

(1)《对外委托申请表》
(2)《对外委托服务整改通知单》

篇3:物业管理对外委托服务作业程序

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对外委托服务工作。

二、适用范围

适用与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核、组织工作。
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

四、程序要点

1、物业部对外委托服务的分类
(1)对外委托维护、检查、检修、校准服务。
(2)对外工程发包。
(3)对外劳务委托。
(4)对外管理委托。

2、对外委托服务的申请程序
(1)使用部门认为本部门工作有对外委托服务需要时,应当填制《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①对外委托的理由;
②对外委托的要求,包括项目名称、范围、费用预算。

(2)填制完毕申请表后,尚应附录各种必要附件,如:
①合同书样本;
②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3、对外委托服务的审批程序
(1)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上加注自己的意见,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将在接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审批。
(2)批准后的《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应当依据《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3)总经理依据评审结果选择合格分供方签定对外委托服务合约。

4、对外委托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
(1)提出申请的部门负责人对外委托服务履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最终成果验收。
(2)对外委托服务结束后,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验收结果编制出验收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外委服务应当作如下处理:
①退货、返工;
②要求赔偿;
③让步接受——要求对方降价处理。

5、《对外委托服务申请表》、《验收报告》、《分供方评审报告》、质量监控记录等在对外委托服务完全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归档永久保存。

五、记录

1、《对外委托申请表》
2、《对外委托服务整改通知单》

六、相关支持文件

《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七、附录

1、《委托银行收缴协议书》
2、《委托供电协议书》
3、《委托供水协议书》
4、《委托供气协议书》

篇4:签物业委托合同还是服务合同?


据了解,目前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签订合同时,往往对于物业合同的性质没有明确定义,有部分小区中双方签订的是“服务合同”,而有部分小区中双方签订的则是“委托合同”。

据悉,这方面的混乱使得目前最高法院案由分类中,涉及到物业管理合同的,既有服务合同纠纷,又有物业管理纠纷;而法院受理物业管理纠纷案件时,部分案件的案由定为服务合同纠纷,部分定为物业管理纠纷,还有定为损害赔偿和财产权属等其他案由。

[解读]

这主要是因为对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认识不同。据分析,如果双方签订的是物业委托合同性质的,那么就代表着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进行管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

如果一旦小区的管理出现了问题,比如遭到盗窃等,那么其后果将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同时由于委托合同的委托人依法可任意终止合同,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利于小区物业管理的稳定性。

[解决方法]

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质应该为服务合同,而不是委托合同。其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物业合同的名称,如果是服务合同,一般这个合同的名称是“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而不是“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同时,在合同的条款中,如果是委托合同,一般会表现为“甲方委托乙方”,而服务合同则一般是“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

篇5:以案说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委托合同区别


深圳市布吉镇××花园热闹非凡,入口处新物业管理公司约四十名保安员整齐列队准备进入,原管理处二十余名保安员也整齐地排列在入口两侧,围观的业主和群众近千人。在住宅局、房管办、镇政府、警署协调下,双方经过一上午的僵持,原管理处保安撤走,新管理公司接管。事情的原委要从1998年说起。

1998年10月该花园竣工,发展商成立了一家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后该花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双方于20**年2月18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管理服务费多层住宅按0.60元/M2收取,带电梯的小高层1.45元/M2,商铺1.60元/M2。 按深圳市当时收费水平来讲是较低的。20**年2月28日管理处在花园内贴出通知,将管理服务费提高到多层住宅0.85元/M2,小高层2.10元/M2,商铺2.20元/M2。一石激起千层浪,业主纷纷反对。4月13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了业主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7月份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新的甲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于是出现了本文前一幕。

事情并没有结束。7月18日,原物业公司就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继续履行20**年2月18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支付管理费300万元。被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本案进行了庭审,尚未裁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20**年2月18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服务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该合同虽然名称上使用了“委托”二字,内容上也包含了“委托”成分,确立了业主委员会将该花园委托给原物业公司管理的行为,但从实质上看并不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合同法》直接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类型之一。《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该行为既可以是法律行为(委托进行买卖、租赁等),也可以是具有经济意义的行为(清理财产、整理帐簿等),还可以是单纯的事实行为。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基础。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不可能建立。从而,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任意终止合同。这一点,使委托合同具有了区别于其它任何合同的本质特征。《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就明确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提供劳务合同,受托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因而办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要由委托人承担。如聘请律师的《委托代理合同》。4、委托合同当事人意见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的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5、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而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服务的活动。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这种产品,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受和使用“服务”,这种“服务”的形式是多样的,既包括有形的管理、修缮、服务,也包括无形的环境、气氛、形象,从而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和收益的功能,达到物业保值和增值的目的,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物业管理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是现代民法物权中明定的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又称“区分所有”,该制度自19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已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各国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其渊源可谓久远。它是以现代科学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房地产利用、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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