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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经营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物业公司经营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经营部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求的知识和技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经营部员工的培训工作。

  3.职责

  ⑴.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监督及抽检培训的实施情况、验证培训的效果。

  ⑵.经营部经理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4.程序要点

  ⑴.培训计划的制定

  ①.经营部经理予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经营部员工培训计划,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②.经营部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c)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d)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e)有考核的标准;

  f)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g)有培训费用的预算。

  ⑵.经营部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

  ①.培训内容:

  h)《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i)《采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j)《对外委托服务标准作业规程》

  k)《自有物业租赁标准作业规程》

  l)《经营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②.培训形式

  m)由内部业务熟练、工作技能、理论水平较高的员工讲解、示范;

  n)经营部经理组织员工进行专项讨论。

  ③.经营部标准作业规程的培训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⑶.物业管理基本法规、基本理论的培训

  ①.培训内容:

  o)物业管理相关法规、条例实施细则;

  p)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

  q)物业管理行业多年总结出来的特色管理制度。

  ②.培训形式:

  r)内部请理论素质高、知识全面的员工担任培训教师;

  s)外部请物业管理专机讲学;

  t)外出参观、参加专项培训;

  u)内部讨论研究。

  ③.物业管理基本法规、基本理论的培训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每次不大于一天。

  ⑷.相关业务理论培训

  ①.培训内容:

  v)多种经营的操作技巧;

  w)物业出租经营的理论与实际操作;

  *)物业采购、验证的基本知识;

  y)商业投资、经营基本理论与实践操作;

  z)其他业务知识。

  ②.培训形式:

  aa)送外培训;

  bb)请外部专家授课;

  cc)外出参观考察;

  dd)内部员工讲课、示范、交流。

  ③.经营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培训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⑸.公司其他相关标准作业规程培训

  ①.培训内容:公司所有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②.培训形式:

  ee)由公司领导或其他部门员工进行专项规程培训;

  ff)经营部内部讨论,然后请公司领导答疑。

  ③.公司其他标准作业规程培训,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⑹.其他相关指示培训

  ①.培训内容:

  gg)写作知识培训;

  hh)公共关系培训;

  ii)其他有关知识。

  ②.培训形式:

  jj)外出培训、参观;

  kk)请外部专家授课;

  ③.其他相关知识培训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培训时间、规模、范围是情况而定。

  ⑺.每次培训时,经营部员工如无特殊理由均不得请假、迟到、早退。请假需经经营部经理事先批准。

  ⑻.每次培训后均应就培训内容对参加培训的员工做出书面考试或考核,检测员工参加培训后的收获和培训效果。对参加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依照《经营部员工绩效考评实施标准作业规程》和《行政奖罚标准作业规程》处理。

  ⑼.每次培训后,经营部经理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并将参加培训的员工考试成绩连同教材、效果评估表,一并在经营部归帐长期保存。

  ⑽.《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员工培训登记表》也应事后在经营部归档长期保存。

  ⑾.本规程作为经营部员工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记录

  6.相关支持文件

  ⑴.经营部所有标准作业规程

  ⑵.《培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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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员工培训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划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制订。

  第二条 员工培训的宗旨与目的。

  (1)加强人事管理,提高员工的素质。

  (2)使员工认识本公司对社会所负的使命,并激发其求知欲、创造心,使其不断努力充实自己。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培训分为不定期教育训练与定期教育培训两种。

  第四条 本公司所属员工必须接受本办法所定的制度。

  第二章 不定期培训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

  第六条 各部门主管应拟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切实推行。

  第七条 各部门主管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应具备的知识,必要时要指定所属员工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业书籍。

  第八条 各部门主管应经常利用*,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培训。

  第三章 定期培训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定期培训每年两次分为上半期(3月、4月)及下半期(11月、12月)举行,视其实际情况分别办理。

  第十条 各部门由主管拟定培训计划,会同培训部安排日程并邀请各单位干部或聘请专家讲课。

  第十一条 不定期培训依其性质、内容分为初级班(普通员工)及高级班(主管及以上干部),但视其实际情况可合并举办。

  第十二条 高级干部培训分为专修班及研修班,由总经理视必要时随时培训,其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三条 普通班其培训内容包括一般实务(公务概况、公司各种规章、各部门职责、事务处理程序等)、精神教育以及新员工的基本教育。

  第十四条 普通技术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一般实务外,并重视技术管理,专修计算机的各种知识。

  第十五条 高级班以其培训内容为主管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第十六条 高级技术班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了解设计,严格督导,切实配合工作进度,控制资材,节省用料,提高技术水准等研修课题。

  第十七条 各级培训的课程、进度另定。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实施培训的成果作为平时考绩考核记录,以作年终考绩的资料,成绩特优的员工,可选派赴国外实习或考察。

  第十九条 凡培训人员接培训通知时,除因重大疾病或重大事故经该单位主管出具证明申请免予培训外,应在指定时间内向主管单位报到。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培训除另有规定外,一律在总公司内实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培训期间,除提供饮食补贴外,不给其他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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