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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管理实施细则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8

一、装修范围
(一)室内
1、业主(装修队)不得拆改原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业主和施工队
必须严格按申报批复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2、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3、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如对内窗台板装饰,窗台层面不得凿除,以防铝合窗下部渗水。
(二)室外
1、装修期间不得影响和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或堵塞,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公
共部位占为已有。
2、装修不得损坏建筑外墙,包括外墙破损、污染等。
3、安装空调须按管理公司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空调出水须排入专为空调设计的管道。
不得外装防盗网、栅栏、封闭窗,影响主体建筑外观的固定设施。
(三)阳台
1、阳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不得封闭阳台。
2、顶(道)层业主不得在后阳台、平台、屋顶违章搭建,不得在厅内加层。
3、临平台的阳台,不得开墙改装成门,窗户不得改装成落地窗。阳台防盗拉门须按统一标准式样制作。


二、装修申请
业主在规定范围内要进行室内装修、维修和改造,必须先向管理公司提交申请,并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三、装修审批
(一)业主必须如实填报《装修申请审批表》各款内容于确定的装修日期前4天携带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合同、工程预算书,::上报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将在收到审批表后4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
(二)业主收到批复后,应带选定的装修队负责人到管理公司办理施工队有关进场手续方可进场装修施工。
(三)装修施工队管理办法
1、任何施工队进入本小区施工,都要接受资质审查,需要提供:
(1)市室内装修企业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市装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含:专业工种资质上岗证。)
2、本小区内装修工实行凭《装修施工许可证》进场和施工人员凭《工作证》进出,各施工队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不得使用三无人员,政府要求需持证上岗的持术工种工人要证件齐全。
3、<<工作证>>的办理,必须根据装修单位的需要办理,最长有效期三个月,装修公司工程手尾有用人需要,可以装修公司名义申领办理不超过5张的临时<<工作证>>最长有效期限不超过3个月。
4、施工队在取得进入本小区施工资格并在接到工程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1)交纳装修押金2000元整:(需时装修工程4天以上的,要办理此按金手续)
(2)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时间延期在15天内,收手续费30元。装
修时间延期在30天内,收行的手续费100元。
(3)办理施工人员工作证,需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半寸免冠相片一张,并交纳工作证按金50元/个,收取工本费10元/个。装修完毕,凭工作证退回工作证押金,如有遗失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换证同样收取10元/个的工本费。
5、施工人员只能在《装修许可证》指定的现场作业,不得乱窜场地,违者每人每次罚100;更不得私下再接工程而不办手续,违者除责令停工,并需补办有关手续外,并给予严肃处罚。
6、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垃圾袋装清运,并当天内由业主或施工队自行清运,楼梯、过道、天台、道路及其他公共地方不得作为加工、堆放材料和垃圾的地方,不得损坏公共设备,保持公共地面、墙壁完好和整洁。
7、工程完毕后,施工队应交回《装修许可证》和《出入证》。


四、施工
(一)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管理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不得有任何更改。如实际情况需要更改,必须报管理公司审批,出具更改通知后方可施工。
(二)施工期间,业主进行现场监理并保证装修施工队严格按规定作业,文明施工。逾期完工要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手续的,管理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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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海经学院物业中心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教职工(住户)的权益,根据国家建设部《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海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条款,加强学院住宅管理,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安全、方便、舒适的居住环境,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住户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应当遵守以下相关规定,并符合房屋使用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7天向物业管理中心申报,递交下列资料:
(一)提供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实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
(二)提供装修平面图,隐蔽管网工程图等验收资料。
(三)签定装修施工承诺书,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缴纳相关费用,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
第三条 装修期间收费标准
(一)住户装修必须预交人民币10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管理中心派员检查;在入住半年后,经验收合格给予退还。
(二)住户必须交纳装修垃圾外运费收费标准100㎡内收取300元/户,100㎡以上超过1㎡增收3元。
(三)装修期间收取电梯使用管理费,五层以上收取150元/户,五层以下(含五层)100元/户。
(四)《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人。
第四条 住户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凡涉及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如:红砖、大理石)的装修工程,住户必须按照学院基建办和物业管理中心批,审批后方可施工。因违反规定,装修不当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住户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和用途,不得凿,拆房屋内的梁柱,楼板,阳台,防水层,隔热层,户与户之间的隔墙,通道及外窗等(特别是承重墙),如造成不良后果,则需承担因结构损坏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搅拌水泥沙浆,乱涂乱划。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电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材料,垃圾,::杂物等。
第七条 房屋内水管,电路需要重新布局的(毛坯房除外),需提出改造方案的书面报告到物业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才能施工。铺设电线必须使用套管,改造后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施工所造成公共墙体或毗邻房屋破损,裂痕,污渍的,由装修户负责修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连带责任。
第八条 严禁改动上下主管道,禁止盗用公共供电线路。住户改造厨房,卫生间及其他重点部位的防水施工时,必须通知物业管理中心,并由物业管理中心派人现场监督施工。防水施工完毕后,应放水三天进行试水,由物业管理中心会同该楼下住户验收,无漏水现象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第九条 严禁封闭各种管道。不得在排(污)水管上开孔,不准往下水道排放任何杂物,装修时应将排水口封闭;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第十条 若需安装防盗网,安装时不得延伸出墙体的主体。如有违规,拆除改造。防护网应设置消防疏散,救生功能。不得在外墙安装晒物品的铁架等。
第十一条 空调主机需安装到指定位置,以保持上下左右外观统一。空调出水必须接到空调漏水专用管道(或自家阳台内或室内)。
第十二条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必须书面报告到物业管理中心,楼顶安装不得损坏原楼顶防水层。如有破坏,则承担所有

篇3:长沙保利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长沙保利花园装修管理规定
为使业主生活在一个舒适安宁的环境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持物业小区统一景观,维持物业保值增值,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报批程序
1、已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业主与装修施工队负责人到管理处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提供装修图纸(平面图与水电图),申报装修方案,同时装修施工队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一份备案。
3、装签订装修协议书、装修队治安责任书。
4、装修图纸资料经审批合格后,交纳装修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5、装修施工队人员带好身份证、相关证明,每人两张一寸照片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
6、经审批合格,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二条 装修项目及要求
业主装修如涉及结构问题的,需提出改动方案及图纸,必须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一、室内结构主体
1.严禁在承重墙体,楼板、地面、梁柱上开洞,大面积剔凿;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外观以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住宅楼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表面装修。楼面不得凿除原水泥找平层,只允许凿毛。不得破坏防水层。::一层地面剔凿找平层超过10毫米者,必须重新做防潮层,二层以上(含二层)楼面装修石材不得超过15毫米,装修楼面材料荷载应小于每平方米40千克,墙面不得使用石材。
3.不得改变卫生间、厨房间的使用功能,不得改变上下水管道、接口,在安装洁具时不能造成原有防水层受破坏。
4.不准改变进户门形状和开启方向及颜色材质,进户门外不允许加装门。
5.为保护业主装修质量,业主应要求装修队对室内原始的墙面、顶面进行基层清理,如因施工队对基层未清理而进行装修施工所产生的后期装修质量问题,应由业主及施工队自行解决。
二、燃气
为保证用气安全,装修队或业主不准拆改燃气管道及燃气设施,不得私自加装燃气热水器,燃气管线严禁暗装,燃气表具不得封闭,要确保通风良好。
三、电
1、房屋内的用电负荷配置标准请参照每户的进电配电箱。请勿超负荷使用电力资源。请业主合理安排用电设备。
2、对室内弱电门铃对讲系统请勿随意拆卸移动,如须拆卸移动,应先给物业管理公司以书面申请,并由物业公司或设备供应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收取相关费用。
四、室外、阳台、露台、门窗、屋顶
1、室外的公共部分及所有外墙外立面,不得随意改动,不准随意安装空调板、空调外机架,不准加开空调孔,户门外部位不准封闭,不得有破坏外立面整体美观的剔凿、涂刷、镶贴、加装、改变形状尺寸、安装广告牌等其它行为。
3、不准封闭、封堵楼道。不准封闭、改变室外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
4、小区住户阳台不能做实墙与无框玻璃隔板封闭,应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定,其颜色、规格、形状、材料必须与原建筑统一,严禁凸出外立面。
5、小区内公共露台及赠送的露台均不可以封闭,严禁搭建任何附属设施,以达到统一结构美观。
6、不得扩大或缩小原有门窗尺寸,不得改变户门窗材质、颜色,不得另建门窗,不锈钢防盗必须安装在门窗内侧。在门窗外侧安装防盗网,须与原房屋窗户阳台栏杆的颜色保持一致,物业管理公司统一规格、部位、款式、颜色、材料安装。
7、住户安装空调,不准安装窗式空调,分体空调必须按竣工统一规划位置或管理处统一规划的位置安装,固定架必须牢固,不准随意安装空调板、空调外机架和加开空调孔,否则以后因此所产生的外墙污染,外墙防水层、保温层的破坏,应由该业主负责并恢复原状。
8、不准在阳台上加装用水管线及用水设备,不准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内。
9、住宅屋顶、露台不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第三条 施工过程
一、装修施工时间:
1、早:8: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
节假日按国家规定静音施工,严禁超时施工,以保障他人休息。
二、装修材料进场和装修垃圾清运
1、不得将装修材料堆于户外任何地方及楼道内,装修废料必须用袋装并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堆放,由物业公司统一安排清运。
2、砂子、石子等散性材料必须在小区外先袋装,才可以进入小区,否则秩序维护员将不予以放行。
3、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撒装修垃圾,严禁将垃圾、水泥浆、油漆、涂料等胶结性建筑材料流入管道及地漏。一经发现予以处罚,如引起下水道堵塞,全部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三、装修施工人员出入
1、装修施工人员进出物业小区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物业公司装修管理工作人员及秩序维护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出入证和身份证,不得拒绝,如发现持无效证件,证件立即没收,无出入证不准进入小区。
2、携物出小区必须到客户服务部开具携物出门条。携物出小区时间只允许在早 9:00到晚5:30之间其余时间不得出门,施工队要注意安排。
3、装修人员不准在小区及楼道内闲逛,不准在其他楼层侵扰其他业主,禁止一切非法活动,如需装修人员过夜留守的应在办理装修申请时提出,经同意后方可停留,规定晚上8:00至次日早6:30之间不得在小区内活动。
四、装修责任
1、施工期间,物业公司配合业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卫生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各种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纠正和处罚。
2、施工期间不得敞开入户门施工,不得让装修灰尘、有害气味、施工噪音影响其他业主生活和邻近公共区域卫生。
3、施工过程中不得用锤钎等重击墙地面,以免墙体产生裂纹或损坏邻居的吊灯、镜片及其他挂件。
4、施工用电不能超过该户的用电负荷,不得擅自搭接公用水、电。
5、装修用电要采用适当的插头,严禁用电线直接插在插座或漏电开关上。严禁用电炉做饭或取暖,如有违反,由施工人员承担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6、装修施工人员在装修过程中如因用电不当而造成线路毁坏,或触电,以及其它事故,由装修施工队自行负责,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装修施工人员不准拆卸、破坏、污染各种公共设施及装饰。必须保持装修场地内的公共场所,包括楼梯、墙壁的清洁,若有同一座楼内两户以上同时装修造成楼道损坏、污染,而不能分清责任的各装修

篇4:百货公司专柜装修管理规定

珠海市*百货有限公司专柜装修管理规定

编号:营专03-001
为了加强商场的经营管理,为商户提供更好的管理服务,建立商场及专柜的良好形象,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专柜装修前必须向营运部提供装修方案,填写"专柜装修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财务部交纳装修保证金。新入场专柜需附装修平面图、立面图及效果图。
二、专柜装修效果须与商场整体装修效果相协调,装修效果、装修档次符合商场整体经营定位。
三、装修效果及平面布置不得过密,必须保障人流畅通,专柜与专柜之间不得使用板墙,立柜阻隔。
四、装修期间,商场向商户收取装修管理费。专柜装修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伍元收取。若自行清理装修垃圾,按建筑面积每天每平方米叁元收取,该费用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五、装修完毕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在扣除装修管理费后,若无其它抵扣,装修保证金在七天内退还余额。如商户在装修结束一个月内,不办理退款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余款退还权利。
六、专柜进场装修起止时间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申请表"上所拟的起止时间,否则"专柜装修申请表"将视为过期无效。"专柜装修申请表"需延期必须经过营运部的批准。
七、专柜装修必须在"专柜装修申请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超期装修,装修管理费将按所规定的两倍收取。
八、专柜装修必须由专柜装修队自行在专柜范围内用木板(或布)围起,否则不予装修,由此而引起的时间拖延由专柜负责。::专柜装修时间规定在商场结束营业之后进行。如需在营业时间装修的,必须得到营运部的批准。在营业时间内专柜必须做到无尘、无响、无味。
九、专柜夜间装修,必须在早上离场前将专柜卫生货架、杂物、工具整理好,不得影响商场的正常营业,否则装修押金不予退回。
十、专柜非营业时间装修,必须在员工通道防损部登记领取临时工牌方可进场。装修期间需服从防损部值班人员的管理。
十一、装修过程中避免损坏商场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如"电梯、消防器材、地砖、天花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或使用同等材料负责修复。
十二、靠墙周边专柜装修过程中避免原有墙体裸露,充分利用墙面进行商品陈列或制作本柜品牌形象广告,中岛区陈列架不得高于1.35米,首层靠墙背柜统一2.80米,2层以上靠墙背柜统一2.30米,玻璃柜不得高于1米.
十三、专柜内地面须根据自身品牌特征,使用采用地砖大理石、木地板、地毯等材料进行装修,但必须与公共通道保持在一个平面.
十四、专柜用电设施(如:照明、插座等)的设置必须符合商场的规定要求,并在工程部的陪同下进行有关安装。
十五、没有电工在场不能动场内所有的一切线路。凡需再装灯、插座等其它用电设施的,必须请专职电工安装,并带上操作证。
十六、专柜须在公共区域设制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必须经过商场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十七、装修期间严禁明火操作,严禁工作人员在场内吸烟。
十八、装修施工期间不得随意改动原有装修方案及平面布局,否则商场将不予退回装修保证金,强制停止装修,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专柜承担。
十九、装修相关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如电工上岗证),如属违规上岗工作而引起的后果由专柜独自承担。

我专柜已清楚了解商场装修管理规定的各项条款,并将清楚转告我方其它装修人员。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篇5:住宅装修管理制度

一、装修资质要求
1、凡使用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装饰装修活动的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
2、承接简易工程的(如仅做面层涂料、贴墙纸、铺面砖)个体从业者,须持有相关的技能等级证明书持证上岗;
3、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单位、无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个人,不得承接居家装饰装修工程。

二、装修申请
业主或受业主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对室内进行装饰前,必须到管理处领取《装修申请审批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方案、施工人数,拟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涉及拆改间隔结构、水电功能结构的须画出装修更改设计图纸,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进行室内装饰或超过50m2以上的须报消防部门审批,改移煤气管道须向煤气公司申请并到管理处登记备案。

三、装修审批
报批时,施工单位须带齐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加盖公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委托装修函。个体装饰人员须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修上岗证书,审查合格后装修单位每人应向管理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两张免冠照片,同管理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交装修押金2000元和相应的工程配合费、垃圾清运费、证件押金、施工人员管理费。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发放《装修许可证》,并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

四、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队进场装修时必须按管理处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如实际需要变更增加项目必须报管理处审批,管理处出具变更通知后方可进行施工;
2、装修期间施工队须遵守《大厦管理规定》,业主要经常在现场监理,确保装修队严格遵守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对施工队违章装修,管理处责令其整改或作出警告:有权发出警告责令停工、罚款等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可拒绝其进入小区;
3、装修时间:在业主(住户)未入住时,装修时间为早晨7时至晚9时;业主(住户)入住后装修时间为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8时;
4、禁止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凿、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的尺寸,另建或封堵门窗;禁止使用大理石或明显加大楼板荷载材料;
5、禁止拆改围护墙、穿凿分户墙体,禁止任意刨凿楼顶板、楼板,在顶板上安装大型吊灯或超负荷吊顶;
6、禁止用户擅自更改煤气管道设施、安装燃气用具。安装、改装、拆移维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煤气公司进行或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单位施工,用户和装修单位不得拆改、安装挪移;
7、禁止改移单元内的电路开关(配电盒),不得在装修室内乱拉接电源;使用电炉和增加电力负荷;重新加改布线时必须要申请,埋没暗线或天花吊顶穿线必须使用PVC套管;
8、为保证消防安全,禁止使用过量的易燃材料装修,禁止在木柜、木制品上安装开关、插座;
9、装修人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振动对周围环境的危害,以保证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
10、装修施工垃圾严禁向楼下丢抛,因丢抛引起的事故由当事人、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承担后果;
11、防盗网或内置式防盗网、不锈钢门或铁门必须按管理处规定统一花型、式样、尺寸制作和安装,每栋楼须全部统一,禁止另行安装;
12、空调安装前业主(住户)须事先到管理处查询,在指定的位置接好空调排水管,管理处派人到现场指导;
13、装修垃圾由装修者按规定清运到管理处指定的地方堆放集中运走,超长超宽超高的材料必须通过安全措施吊装运至楼上,沙、砖等装修材料需袋装,搬运时不得污染电梯;
14、天台、楼道等公共场所不得堆放材料或装修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进行加工装修作业;
15、不得在室外安装防盗网、牌、罩等物件或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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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16、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15天,较大工程为20天,最长不超过30天,如确实需要延期,须到管理处办理延期手续。

五、施工监督
管理处管理人员和保安人员有权对装修单位检查、抽查。装修人员出入证和装修施工情况,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小区管理,不得到与装修无关楼层、处所游窜、逗留,一经发现违章,按章处罚。

六、验收
装修工程完毕后业主和施工队负责人须向管理处申请验收,管理处将会同消防、电工、房管员到现场进行验收,隐蔽部分必须事先进行,对未经验收的隐蔽工程,管理处可拆除遮挡部分再进行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或施工单位共同负责。验收不合格的装修单位必须整改直至合格为止。装修验收合格后,使用三个月后再进行复验,经确认装修工程无渗漏等明显工程质量问题,押金退回业主或装修队,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现超出申报内容、违章装修将按规定扣除押金(多退少补)。

七、相关文件
1、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
2、装修审批流程图;
3、装修出入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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