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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物资(服务)采购控制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08

  1.0目的

  1. 1 本程序规定了物资(服务)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要求,以便确保采购的物资(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2.0适用范围

  2. 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物资(服务)的采购和供应商管理。

  3.0职责

  3.1 采购工作由行政人事部为归口负责部门,各部门与各单位必须指定物资采购专责。

  3.2 物资采购专责负责每月物资采购单的填报工作。

  3.3 各部门或各单位负责人为其部门物资采购计划的一级审核责任人。

  3.4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核工作,财务部负责采购资金审核。

  3.5 行政人事部采购员负责每月物资采购工作。

  3.6 各管理处仓管员负责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

  3.7 经营部负责对服务分包方的选择和统一管理。

  4.0 程序要点与实施

  4.1 物资供应商的选择

  4.1.1 财务部负责建立相对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与具备一定规模、信誉较好、商品价格合理、有较可靠质量保证的公司和商店保持较为紧密的联系,以便在价格、质量及售后服务上得到优惠。

  4.1.2 实行供应商信息登记。由采购员负责把有关供货单位的名称、帐号、地址、业务范围、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作好登记,并注意收集商品价格信息,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填报《物资采购供应商档案》。

  4.1.3实行供货信息登记。定期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评定,能够提供质优价廉及良好售后服务供应商作为合格供应商,做好记录,与之建立较为密切的联系;相反,对商品质次价高或售后服务较差的供应商将取消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并填报《供应商评审记录》。

  4.1.4公用品按照集团公司指定物资供应商进行采购。

  4.2 采购过程控制

  4.2.1填写采购计划

  a)各部门和各单位物资采购专责,首先盘查库存量,按照《仓库管理规定》中库存的标准进行审核填报《物资采购计划单》,报部门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b)各部门和各单位物资采购专责于每月3日前将《物资采购计划单》同时附上上一个月的库存盘查表交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进行审核后每月4日报总经理审批,如是新增物品或当月计划量超过额定标准的,须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4.2.3 仓管员在每月16日后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于验收不合格品,返回行政人事部处理。

  4.2.4紧急采购

  对于因特殊事由需紧急采购的物品,由各部门物资采购专责填报《紧急采购计划单》,同时附上采购事由专项说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3 服务分包方的选择、管理由经营部按照《招投标管理制度》、《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有关规定进行。

  4.4 对违反本程序规定者,处罚RMB 100-500元。

  5.0 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 《招投标管理制度》

  5.2 《经济合同评审作业规程》

  5.3 《物资采购计划单》

  5.4 《物资采购供应商档案》

  5.5 《物资采购供应商评审记录》

  5.6 《紧急采购单》

采编:www.pmceo.cOm

篇2:X公司采购管理程序

  某公司采购管理程序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按《采购管理程序》对本公司的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合要求。

  1.总经理办公室为保证所采购用于服务的物资、材料符合要求;应向采购人员明确采购要求,确保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应包括:

  a.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指定品牌。

  b.明确所采购物资、材料名称、数量、型号、价格。

  c.如果可行也可以指定那些质量可靠、信誉好、价格合理的零售商为我们的合格分供方。

  以上要求必须文件化。

  2.各部门在采购分供方的服务时,首先应对分供方的能力能够满足我们要求进行评估,只有确认分供方有能力满足我们要求时,才能把他们做为我们合格分供方为我们提供服务。

  3.采购合格服务活动时,必须向合格方供方明确我们的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必须是书面文件化的。

  4.采购合同、文件只有经授权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执行。

  5.对采购的物资、材料、服务按《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验收。

篇3:三星级酒店采购工作程序标准

  三星级酒店采购工作程序及标准

  (一)入库物品的采购工作流程及标准:

  1.入库物品的采购申请

  营业部门根据本部的日常经营需要,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并详细注明所需采购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及参考价等。部门负责人对所需采购物品签字确认,必要时对采购物品进行删减和增补。《采购申请单》一式四联,一联作采购物品用、一联作验收凭据.一联作仓库备查、一联作部门备查;仓库根据本月的仓库物质库存情况和营业部门月用货量情况、由仓库保管员填写采购申请单,并详细注明所需采购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及参考价等;仓库负责人对营业部门或仓库所下的采购申请单进行初步审核并签字,对于仓库有存货的物质或代替品知会各申请部门,将《采购申请单》的分类整理归档;

  2.入库物品的采购审批

  采购员或采购主管每天到仓库拿取《采购申请单》,将仓库和营业部门的《采购申请单》分类整理,并在《采购申请单》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没有供应商的注明原因,并检查所有所需采购是否有参考价,没有参考价的注明参考价;

  3.入库物品的采购实施

  采购员或采购主管对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进行采购有固定供应商的,应书面通知供应商供货,并按照供应商与酒店物价小组签订的合同对供应商的供货期限进行跟踪,务必使供应商及时送货;

  对于没有固定供应商送货的日常用品等由采购员或采购主管组织采购,并在《采购申请单》下达2--3天内完成采购。

  4.入库物品的采购验证

  供应商或总办采购部购回物品,由仓库通知验货部验货,验货部及时组织验货人员按照供应商提供的样品或验收标准、《采购申请单》、有关供货合同等对所到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品入库;

  对于验收不合格物品由采购部与供应商协调退货,并对退货品种以书面记录,作为对供应商考核的依据。

  (二)直拔物品的采购工作流程及标准:

  1.直拔物品的采购申请:

  直拔物品包括蔬菜类、海鲜类、肉类、部分餐料等;

  部门申请人根据每天用货情况和部门仓库的库存情况填写《采

  购申请单》,并详细注明所需采购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于当天下午8:00交给行政总厨;

  行政总厨对《采购申请单》进行检查,必要时作删减和增补并

  签字确认后于当日下午9:00之前交给部门经理审批。

  2.直拔物品的采购审批:

  部门经理对行政总厨的审核过的《采购申请单》进行审批。

  3.直拔物品的采购实施:

  部门申请人将经部门以理签字后的《采购申请单》于当日

  下午9:30之前交采购部作为第二天供应品种。

  4.直拔物品的采购验证:

  各供应商到货时间

  员工食堂蔬菜、肉类及餐料供应商到货时间为:每天上午8:30

  中餐肉禽类供应商到货时间为:每天上午9:00

  中餐海鲜类供应商到货时间为:每天上午9:30

  中餐蔬菜类供应商到货时间为:每天上午9:30

  供应商到货,由部门申请人通知验货部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品种予以退货,并作好相关的退货记录作为对供应商考核依据。

  (三)临时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1.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

  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

  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采购申请单》,注明所需采购物质的名称、

  规格、数量等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

  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

  采购员或采购主管根据部门所下的《采购申请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须在当天完成;

  采购员或采购主任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采购申请单交给物价小组和总经理补签字手续。

  4.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

  采购部购回物品,验货部给予优先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营业部门领用。

篇4:酒店采购部车辆出车程序标准

  酒店采购部车辆出车程序与标准

  1.准备工作

  ①上班第一件事:检查所负责车辆的清洁卫生、油量及其他基本车况,及时加油、洗车。

  ②在办公室等候出车。

  2.司机接到出车任务单后要仔细阅读,尤其是对等候地点、出车时间、乘车人及其去向要了解清楚。

  ①持汽车使用调度单领取车钥匙和有关证件。

  ②提前做好车辆的内外清洁卫生,检查储油量和水电及其仪表运转情况,符合要求再出车。

  3.载客行驶

  ①衣、发整洁。

  ②待客人入座,放好行李后,关上车门,发动车辆。

  ③如客人中途要求下车需问清等候的时间及地点。

  ④有礼貌地回答客人所提问题,热情帮助乘客解决临时遇到的困难。

  ⑤行车到达目的地后,打开车门请客人下车,与客人告别并目送客人离开。

  ⑥驾车返回前检查客人坐位,如有遗忘物品及时送还客人。

  4.收尾工作

  ①完成出车任务后,回酒店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检查车况,如未到下班时间和没有出车任务则安排加油、洗车。

  ②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③将车钥匙交回保安部值班室,填写出车记录表。

  ④回到办公室,向主管简单汇报出车情况。填写用车日报表,包括去向、出车时间、行驶公里等。

  ⑤保管好出车任务单,月末统一结算。

  ⑥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任务。

篇5: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 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新沂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 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 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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