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中学废品收购合同
E中学废品收购合同
甲方:E中学物业管理办公室
乙方:
为方便E中学教职员工废品出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就E中学废品收购达成以下条款:
1、甲方唯一授权乙方在E中学收购废品,除乙方外不再特许他方进入E中学收购废品。
2、合同有效期自20**年9月11日至20**年9月11日。
3、乙方付款方式:年总承包款3000元,分二次结清,20**年9月16日一次1500元,20**年3月12日一次1500元。
4、乙方应诚实合法经营,按照市场价收购废品,不准欺瞒顾客,不准坑斤少量,不准低于市场价收购。
5、乙方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支持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保证乙方进出大门自由,但乙方需接受门卫验证。
6、甲方的废品需交由乙方收购,不可处理给他人。
7、乙方在E中学时,应遵纪守法,有违法行为,除追究法律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另一方可提前10天提出终止本合同;如无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况的发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E中学物业管理办公室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码:
20**年9月10日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小区(项目)废品收购管理服务协议模版
小区(项目)废品收购管理服务协议模版
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小区进行废品收购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内容
二、收购地点及时间
乙方进行废品收购的地点为 ___________ 。
乙方进入甲方服务小区进行收购活动的时间为:每日早至晚。
三、协议有效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任何一方可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可签订新的协议。
四、协议金额及付款时间
1、管理服务费: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应遵守小区物业下列管理规定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进入小区进行收购活动;
2、乙方应当着装干净整齐,尊重小区业主,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
3、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和调遣,不得影响小区的正常秩序,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调派进行收购废品的活动;
4、乙方在收购行为中,不得破坏小区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和业主的私有财产,如有损坏应当照价赔偿;
5、乙方在收购行为中,不得使用扩音器、告示牌等宣传工具,以免影响业主生活和小区观瞻;
6、从事收购人员,应办理相关出入证件,并佩戴于明显部位;
7、乙方应遵守的其他行为: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服务费或不遵守园内物业管理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办理退出手续,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3、乙方如有违反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管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协议签订地(**广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其他
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篇3:写字楼废品收购管理协议
写字楼废品收购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成都市金属物质回收公司z第三经营部
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向入驻平安财富中心的客户提供废品收购项目服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2、甲方指定乙方成为甲方向其客户推荐唯一的废品收购商;
3、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300元(大写 叁佰圆人民币)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圆人民币),支付方式为一年,首期管理费自合同生效之日支付。
4、乙方在接到甲方客户要求服务的电话后必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客户所要求的公司。
5、乙方人员进入大厦时,必须佩戴甲方发放的出入证以示身份。
6、合同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从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日生效。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协议涉及有关事宜,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有泄露,泄露方承担责任。
甲方:乙方:(盖章)成都市金属物质回收公司z第三经营部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