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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4-03-27

  医院财务管理审计制度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使内部审计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审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监督和评价医院内部及所属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以促进院内各部门强化内部管理.

  一、审计范围

  1、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2、财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3、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

  5、各种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6、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医院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7、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

  二、审计内容

  (一)财务管理的审计

  (二)对会计凭证进行审计:

  (三)对会计账簿审计:

  (四)对财务收入进行审计:

  (五)对财务支出进行审计:

  (六)对货币资金审计:

  (七)对负债进行审计:

  (八)对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三、审计流程

  1、审计科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主管院长的意见,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2、审计科根据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事项和审计方式,向被审部门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部门应按规定做好审前的准备工作。

  3、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时,应编制审计方案,收集有关资料,取得审计证据和证明材料,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4、审计终结时,审计科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意见。被审计部门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科,逾期视为无异议。

  5、审计科将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报主管院长审批。经批准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书,要及时送达被审计部门。

  6、审计科对重要审计事项进行后续审计,检查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7、审计科在审计事项结束后,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审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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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医院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第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医院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荣誉的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勤勉。

  第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保持廉洁,不得从被审计部门获得任何可能有损职业判断的利益。

  第五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并合理使用职业判断。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诚实地为医院服务,不做任何违反诚信原则的事情。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妥善处理好与医院内外相关机构和人士的关系。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篇3: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职责

  物业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职责

  财务部是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管理、财务核算管理、公司经营过程实施财务监督、稽核、审计、检查、协调和指导的专职管理部门:

  (1)编制公司月度、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

  (2)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3)负责物业有偿服务费用的审核管理。

  (4)按照会计制度设置帐目,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做好编制凭证,记帐,算账,对帐,月末编制会计报表。

  (5)按银行制度规定,做好现金、支票、发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重大合同项目合同评审管理。

  (7)负责办理现金、出账、结算、发放工资及与业务单位的债权、债务结算和清理工作。

  (8)协助各部门/项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监督执行。

  (9)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

篇4:HJ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HJ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01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物业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公司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

  02 财务管理的组织和职责

  第三条 物业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信贷计划;

  (二)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调度和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三)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和财务档案保管工作;

  (四)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

  (五)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

  (六)参与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

  (七)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提出财务管理建议。

  第五条 财务部门设立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遵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批重大财务事项;

  (二)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和信贷计划;

  (三)负责公司的资金筹集、调度和使用管理;

  (四)组织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

  (五)编制和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分析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和债权债务管理;

  (七)组织落实内部审计和财务检查工作;

  (八)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会计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二)审核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三)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

  (四)负责公司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

  (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和财务票据;

  (六)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出纳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二)负责现金、票据及银行印鉴的保管;

  (三)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四)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

  (五)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03 财务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九条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财务预测和预算工作,依法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和标准,合理控制成本,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物业公司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税费,严禁偷漏税款,逃避缴纳税款。

  第十二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04 资金和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物业公司的资金包括流动资金、专用资金、固定资金、投资资金等。各类资金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四条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对现金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现金,使用现金。企业收支数额较大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十五条 物业公司应当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发现财产盘盈、盘亏的,应当及时处理。

  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管理

  第十七条 物业公司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各类负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 物业公司应当重视负债管理,控制负债规模,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九条 物业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各类所有者权益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第二十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利润分配,按时足额缴纳所得税。

  06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一条 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第二十二条 财务报告应当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物业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二十三条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评价公司的经营业绩,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07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物业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5:XX小学财务管理自查报告

  XX小学财务管理自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对我校财务管理情况自查如下:

  一、强化学校收费行为的管理

  1、严格执行“一证、一卡、一单、两公开、四统一”的收费管理制度。一证,学校凭物价部门的《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收费;一卡,学生凭《中小学收费公开卡》缴费;一单,学校凭《收费结算清单》与学生结算;两公开,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的使用情况;四统一,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经过学校自查,无发现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卡外收费现象,严格按照莱教便函(20**)62、66号文件执行,上级禁止的学后服务费、班费,我们坚决停收。

  2、学校认真实行收费公开制度。学校收费前,能通过校务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将收费政策、项目、标准在校外公示,接受师生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3、学生微机上机费、语音上机费能保证上足课时。

  4、进校书刊都能按烟台市教育局审定的用书目录征订,学校所定的课本目录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在由新华书店征订,除教材以外的其他书刊,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无强制向学生摊派或变相摊派学习辅导资料及其它用品现象。

  5、我校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制度的通知》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摸底排查,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减免杂费、享受助学金补足,并将享受减免学杂费学生名单、减免数额在校内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学生参加平安保险,坚持自愿的原则,没有硬性规定学生必须统一着装穿校服,没有强行安排学生统一购买学习生活用品。

  二、加强对中小学收费资金的管理,保证学校日常开支顺利进行

  1、为了加强财务管理,实行财务监督,每次收费我校安排两名收费人员,一人管钱,一人管帐。并请银行办事员协助,组成三人收费小组,及时准确完成收费工作,把所有收费全部上缴教委财务。

  2、所收取的费用全部交给区教委财务,学校、班级、教师无截流、坐支现象。

  3、每学年开始,学校都能制定学年财务工作计划,通盘考虑,全面管理,能合理使用有限资金,集中力量,加大学校教学设备投入。每月份都能合理收支计划,由上级财务部门批准后才能具体实施,做到收支活动心中有数,从不盲目开支。

  4、学校有理财小组,能监督学校财务工作,有财务制度,大项开支有审批、教代会通过制度。

  虽然我们都能按照上级要求去做,但是由于我们工作能力所限,对上级精神领会不透,也可能在工作中有一些失误的地方,以后我们要纠正错误做法,规范工作行为,管理好学校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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