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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编辑:物业经理人2022-05-12

  田梧一中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明确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和谐发展,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温瓯教安﹝20**﹞1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田梧一中安全管理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以常务副校长为组长,各副校长为副组长,处室正副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z副组长:zz

  组员:zz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负责全校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处副主任黄林克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校级领导成员安全职责分工

  z:负责学校的全面安全工作。

  z:负责学生德育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政教处、安全保卫处、团委等处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z:负责教学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对教务处、教科室、电教处、图书阅览室、实验室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z:负责学校后勤方面安全工作。负责对总务处、工会、食堂的安全指导、协调和监督。

  三、各处室及相关人员安全工作岗位责任

  (一)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基建安全、用电安全、锅炉使用安全、消防安全。

  1.做好建筑工程的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

  2.进一步规范用电线路布局、器材和配电室的各项设置,并定期检修开关、灯管、电扇等设施,确保安全用电。

  3.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排除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健全消防预案,培训教职工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4.做好学校各项设施的维修工作。

  5.做好后勤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教室、实验室、仪器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教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

  1.定期检查上述各功能室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2.规范实验室、仪器室、实验药品室的安全防护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分的有关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3.加强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规范线路和开关的设置。

  4.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规程教学,完善体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维护制度,避免因教学器材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加强对教学过程中师生人身安全的保护,避免安全事故。

  (三)政教处、保卫处:负责学生课外活动安全、*安全、特长生训练安全、学生住宿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的相关工作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班主任培训。安全办公室开学初拟定学生安全管理责任书,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讲座、演练等活动,收集安全管理工作档案,每学期结束装订成册。

  1.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运动队训练的管理,要做到科学合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2.制定大型活动、*、疏散演练等安全防范预案,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生床铺,收缴学生中的易燃、易爆、刀具等危险品,积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4.加强对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宿舍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学生宿舍的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5.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教育、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年级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法制、心理、安全防范意识。

  6.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7.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

  8.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四)校工会:负责对小卖部食堂卫生安全的管理以及食堂职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1.抓好食堂的饮食卫生工作。在食物的购买、储存、制作、出售等环节严格把关。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定期体检,严格卫生制度,保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杜绝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做好小卖部的进货渠道和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杜绝"三无"产品,确保师生健康。

  (五)班主任:坚持做好班级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详细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坚持对教室黑板、窗户活页、门窗、灯具、电风扇等教室设施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查出隐患及时向相关处室汇报、整改;全面负责本班学生到校后直至放学期间的学生考勤和安全管理工作。

  (六)科任教师:根据学校各种安排(值日工作、午间管理工作、食堂管理工作、晚自习管理工作)及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值班、巡逻工作。全面负责本人课堂中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职责与要求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树立"学校稳定、师生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按分管各片认真落实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措施。

  2.各成员必须深入工作实际,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行为状况,了解查看学习和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报告和处理。

  3.各成员必须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及法律教育,各班要及时报告和反映学生中存在的安全和违法隐患,以便将问题与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采编:www.pmceo.cOm

篇2:建设有限公司生产付经理、安全管理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有限公司生产付经理、安全管理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颁发的各项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章制度,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真检查监督各单位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和使用,以及安全生产执行落实情况。

  三、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施工思想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的教育,编写教育材料。

  四、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的意见,并进行复查,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五、负责组织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六、组织好安全方面的会议,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典型。

  七、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事故的处理、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八、负责安全资料编制、收集和上报工作。

篇3:航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航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国家颁发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本责任制适用于**一航局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依照《规定》,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第五条 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其消防安全职责。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等活动中统筹安排消防工作: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实施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考核:

  (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有关工作,组织听取对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第七条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二)组织实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听取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报告,提出王作要求;

  {三)组织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人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及时组织处理涉及单位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六)领导组织本单位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有关部门分析事故性质及主要原因,对事故责任者做出处理;

  (七)领导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定期报告消防工作情况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单位下属分公司(处)、施工项目部主要行政负责人,船舶船长,多种经营单位(具法人资格)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一)依照《规定》,对所辖区域、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确保所辖区域、施工区域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辖区域、施工区域的消防工作情况;

  (二)负责落实所辖区域、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对所辖区域、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提供消防安全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拟订并实施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部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

  (六)加强对职工、从事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农民工的防火安全和法制教育,对重点防火部位、船舶要严格动火审批,制定灭火预案、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按施工生产和船舶性质配备消防器材:

  (七)对于各施工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内部装修及搭建临时建筑等施工要向主管部门报告,依法办理建筑工程审批;

  (八)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九)严格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发生火灾事故应报警并组织职工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十)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订立的合同中要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涉及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统一管理;

  (十一)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安、保卫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和《规定》,认真完成上级公安消防机关部署的工作。依照法定权限,对所辖单位和区域实行消防监督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按照本部门管理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及达标验收;

  (三)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对所辖单位、重点防火部位、船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要按消防监督程序下达法律文书,限期整改;

  (四)做好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审查和灭火预案拟定工作,负责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存储、运输的管理与监督;

  (五)负责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消防安全,对在工程船舶明火作业和禁火区域动火实行严格审批,并指派专人到场监护;

  (六)参与本单位各类建筑施工和基建项目的审查与申报,并参加各类工程竣工验收;

  (七)组织指导消防管理人员的消防业务基础建设,组织从事特殊岗位作业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对职工、农民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负责消防设施、器材、水源、通道、标志的检查和监督;

  (八)负责火灾事故的统计,参与对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第十条 安技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规定》,在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推动企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

  (二)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实施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度:

  (三)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对通过安全用电、用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整改;

  (四)将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与专业知识培训内容;

  (五)参与因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船机(动力)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规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船舶、机械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协调组织船舶,机械专业分公司(处)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负责其消防安全技术审核,制定相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三)适时进行船舶、机械设备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应督促及时整改;

  (四)加强船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类船舶、设备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负责督促落实船机设备配备消防器材所需的资金,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六)协助公安机关调查船舶、机械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十二条 工程生产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规定》,严格按照建筑防火技术规范,组织各项工程施工;

  (二)做好工程施工准备、竣工工作过程中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对施工工艺和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火灾的危险点,要采取相应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四)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项目部年度考核。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和《规定》,保障分管区域消防安全符合消防法规;

  (二)在组织安排行政管理工作同时,将消防安全列入日程,对所管理的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电器设备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指派专人负责:

  (三)加强行政管理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严格安全用电、动火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四)负责对分管区域干部、职工的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落实分管区域消防安全措施,负责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第十四条 本责任制由局公安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一航局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交一航局发[1998]77号)废止。

篇4: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危化品安全管理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保障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针对危化品经营的特点,特制定此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经理安全职责:

  1.经理应熟悉和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危化品的经营、委托运输等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包括拟经营的化学品的理化性能、危险特性、毒性及急救措施,防火防爆的安全知识教育。对新进职工(含老职工)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经理本人应参加省市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合格证书。

  3.负责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评和奖惩。

  4.负责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经营全过程的应急救援预案。

  5.负责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配备应急药品,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消防、防毒演练。

  6.负责组织好安全值班和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7.负责对发生的火灾事故按“安全法”要求及时上报、认真执行对事故的“三不放过”原则,认真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二)经营人员安全职责:

  1.应了解危险化学品经营法律法规,熟悉掌握所经营的危化品品种、危险特性,防火,防毒措施,做到持证上岗。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从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货,并索取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解释产品性能及防火、防毒措施。

  3.配合财务人员对经营的产品品种、销售量每天登记。

  4.搬运危险化学品应轻提、轻放、不得碰撞,远离火种或明火。经常认真检查包装的完好情况,发现破损及时报告处理。

  5.应会使用本单位配置的各类消防器材,并参加消防、防毒演练。对发生的火情,有责任及时采取灭火措施、及时报警,积极参与应急救援。

  (三)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l、认真贯彻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向顾客宣传安全注意事项,协助经理搞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好班前、班后和定时、定点的安全检查。

  2、安全员应积极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认真学习安全防护知识,认真学习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消防器材的特性,熟知危险化学品的易燃易爆及毒性,掌握自救和救援他人的防护措施。

  3.定期检消防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并放置有序,方便取用。发现遗失、损坏或失效,及时补足。

  4.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安全员自身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有关安全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熟练使用本单位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办法,了解本单位的消防灭火和防火预案,能正确处理各种突发安全事件。在经理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消防演练。

  (四)财务人员安全职责:

  1.了解本单位经营危险化学品特许经营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建立完善的购、销、存化学品的财务台帐、帐、物、票证齐全无误。

  2.按规定做好消防器材,应急救援所需器材、药品及安全技改措施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

  3.积极参加消防演练和事故救援活动。

  以上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应认真贯彻执行,单位定期对责任制的执行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每年进行一次总评,并将总评考核与年终奖金相结合。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奖励,由于未做好安全消防工作致使单位财产和人员受到损失或伤害的处以罚金,重大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5:煤矿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煤矿锅炉房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申报、执行。

  2、负责司炉工、化验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实施。

  4、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记录填写情况。

  5、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危险时,有权提出停止设备运行的处理意见。

  6、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锅炉房的安全进行巡回检查及锅炉房安全设施的落实。

  7、负责锅炉事故的上报及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并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8、解决锅炉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若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对设备缺陷提出修理方案,涉及到受压部件的修理、改造方案,必须报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

  10、及时传达并贯彻执行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11、不断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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