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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集团公司会计系统控制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9-03-27

  会计系统控制包括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

  (一)会计核算控制:集团制定《会计管理及核算规范》,包括会计政策、岗位设置、会计操作流程、会计档案保管、财务交接、会计资料调阅、会计电算化及财务安全保障等各项控制内容。(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1)

  (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包括计划(预算)管理、资债项目管理、权益项目管理、或有事项管理、税务管理、票据印鉴管理方面的制度。重点项目包括:

  1、费用控制

  公司实行费用预算制度,每年年初由各级职能部门(包括子公司)编制本部门费用支出计划,经各级财务管理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向董事会汇报。部门职能总费用应控制在预算费用之内,如果突破年度预算,部门报专题费用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确定。部门预算总费用中的非经常发生项目,于预算报批时应附专项说明,于实际发生时仍应事前出具专题报告,按程序报批。

  各部门总经理在部门工作安排中主动控制、压缩费用,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对本部门总体费用水平的合理性负责;财务部总经理维护费用管理制度的正常执行,对重大开支发表意见,审批1万元以下付款,组织费用报销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分管部门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非例常性费用和重大开支,确认这些费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公司总经理对1万元以上非例常性费用和资产购置开支,具有立项权与否决权。

  职员非公务事项不得从公司借支备用金。公司职员因公出差、接待客户或购买小额物品等,申请借支备用金时,财务部门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并将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借支备用金应按照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完善借款手续后方能办理借款。

  各子公司根据经公司总部批准并下达的经营计划,对费用进行控制。公司制定统一的费用核算制度,各下属子公司按固定格式每月上报费用明细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定期进行汇总、分析,找出差异及原因,从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财务汇报管理

  各下属子公司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总部上报各种财务信息,其中,定期信息按固定格式编制,其中月报包括各种会计报表、反映销售及动态结算情况的经营信息表等;不定期信息包括总部要求的其他重大财务信息,如滚动的经营计划等。对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也要求各下属子公司及时向总部汇报,总部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些经营信息经过总部财务部汇总分析后,通过月度经营例会汇报给公司管理层。通过财务汇报管理,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及时的跟踪,从而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

  公司每季度向董事会报送财务报表并汇报经营情况。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报出进行了规定,年度财务报告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董事会审批通过后对外报送,披露。其他定期报告也根据有关规定,经过董事会批准后及时报出。

  3、会计入帐程序及会计资料保管

  会计机构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并经财务主管审核无误后才能入帐,原始凭证必须手续齐全、填列完整,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

  记账凭证应在业务发生并取得完整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录入,不得积压。录入的记帐凭证需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方可过账;更正错误的方法必须符合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建档要求、调阅手续、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管理会计档案。

  年度终了后,会计机构指定专人对上年度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会计人员移交清册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进行收集、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进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公司内单位之间调阅会计档案,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持正式介绍信,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批准;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或需要复制的,需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同意,并限期归还;对已入库会计档案的调阅,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详细登记。

  4、相关的制度安排包括:《集团财务管理规则》、《目标成本管理实施手册》、《总部费用管理制度》、《总部费用报销及付款审批流程》、职务授权及代理方面的制度等。(具体内容见附件4"会计系统控制"中的4-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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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地产集团公司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

  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由集团总部IT中心和各一线IT人员共同进行,并由IT中心制定和实施相关规则,主要包括《员工电脑使用指南V2》、《用户帐户管理规范》、《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等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5"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控制"中的5-1--5-3)。

  计算机管理系统控制制度明确规定了以下具体内容:

  (一)电脑维护部门的职能及职责划分:IT中心运营组负责集团总部的电脑维护、集团网络、各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各地分公司有1-3名IT人员,隶属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分公司的电脑、网络的运维。

  (二)电脑程序及资料的存取控制:通过W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访问,NTFS等技术,以及文档加密系统对资料进行控制。

  (三)基础数据的输入输出控制:技术上,各业务系统都使用统一的indows AD集成验证用户,来控制基础数据的输入和报表等打印输出控制;管理上,通过《用户帐户管理规范》制度规范用户的使用,达到基础数据输入输出的准确性。

  (四)资料备份、档案及设备的安全控制:管理上,集团总部及各地公司必须遵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技术上,备份系统实现实时在线,自动化地对万科各信息系统,以备份服务器形成备份中心,对各种平台的应用系统及其他信息数据进行集中的备份,保障企业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有效地保护商务的连续性;RADIUS集成验证网络设备。

  (五)硬件及软件系统的购置、使用及维护的控制:《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脑应用及管理规定》规定了软硬件购买的流程控制,《员工电脑使用指南》则指导员工如何使用万科系统,明确员工的职责范围。

  (六)系统复原及测试程序的控制:集团总部及各地公司必须遵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数据备份管理制度》,定期做备份的恢复测试;技术上采用了高可靠技术,如RAID,SAN,群集等,保障了各应用系统的可恢复。

篇3:房地产企业信息传递控制

  信息传递控制分为内部信息沟通控制和公开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包括:

  (一)内部信息传递管理:为明确集团信息管理原则及流程,促进内部信息共享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管理透明度以降低经营风险,由集团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和修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管理办法》,并依据此规定对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一线公司的信息传递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具体内容见附件6"信息传递控制"中的6-1)

  (二)对外信息披露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内部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的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和修订《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总部各职能部门、各一线公司严格按照此办法提供信息披露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内容的准确性负责;总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完成具体的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对所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总体监督。(具体内容见附件6"信息传递控制"中的6-2)

篇4:房地产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控制

  内部审计控制由总部审计法务部负责实施。

  (一)审计法务部直接向董事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二)审计法务部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计通过。

  (三)审计法务部内部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这些内部审计人员至少应具备会计、法律、管理或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专业等任一方面的专业知识。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职务行为规范及专业审计系列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7"内部审计控制"中的7-1)

  (四)审计法务部审计主要工作是针对房地产业务主要环节进行专项审计,建立营销、设计、工程、成本、物业、离任审计等工作程序,并逐步完善。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实施细则》、《销售专项审计方案》、《设计专项审计方案》、《工程专项审计方案》、《成本专项审计方案》、《物业专项审计方案》、《离任审计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7"内部审计控制"中的7-2-1--7-2-7)

  (五)审计法务部每年拟订年度审计计划,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报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执行。

  (六)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工作需要编制工作底稿、收集相关资料,并且出具专项工作审计报告;内部审计人员应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提出建议后加以追踪,并定期撰写落实情况报告,对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进行评估。上述工作底稿、专项工作审计报告、整改落实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等至少应保存五年。

  (七)专项审计报告和整改落实报告应及时向集团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

篇5:房地产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房地产集团公司内部控制效果的评估

  第一条 总部各职能部门依据本制度相关规定在每年2月份前完成对自身专业系统内的控制制度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并向"工作小组"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本专业系统内部控制情况综述,并给出自评结果,包括:"优秀"、"正常"和"待改进"三种评级:

  1、优秀:是指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的落实,本专业系统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并且有相应的执行情况记录;本专业系统没有发现任何对公司经营运作产生风险的行为;本专业系统所有员工对于自身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并且熟悉,而且自发的去实行。

  2、正常:是指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实施,对于重大的决策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重大经营风险,对于个别风险进行了及时的防控,相应对本专业系统的内控制度进行了及时的完善,并主动说明风险的情况、处理结果和可能的隐患。

  3、待改进:是指内控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工作中出现了重大风险或者风险隐患,没有及时的进行处理和改善,并隐瞒相关情况。

  (二)对于待改进的职能部门应该在总结报告中详细列明改进计划、目标和直接负责人,并定期向"工作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第二条 工作小组根据各专业系统的自查报告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结,总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控制环境--指影响内部控制效果的各种综合因素。控制环境是其他控制要素发挥作用的基础,直接影响到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及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董事会的结构;经理层的职业道德、诚信及能力;经理层的管理哲学及经营风格;聘雇、培训、管理员工及划分员工权责的方式;信息沟通体系等。

  (二)风险评估--指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的内、外部因素进行评估,以确认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及发生的可能性,其评估结果可协助公司制定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

  (三)控制活动--指协助经理层确保其指令已被执行的政策或程序,主要包括核准、验证、调节、复核、定期盘点、记录核对、职能分工、保障资产安全及与计划、预算、与前期效果的比较等内容。

  (四)信息及沟通--主要包括与内部控制目标有关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在公司内部的传递及向外传递。

  (五)监督--指对内部控制的效果进行评估的过程,包括评估控制环境是否良好,风险评估是否及时、准确,内部控制活动是否适当、确实,信息及沟通系统是否良好顺畅等。监督可分为持续性监督及专项监督,持续性监督是经营过程中的例行监督,包括经理层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员工履行其职务时所采取的监督等;专项监督是由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或外部相关机构就某一特定目标进行的监督。

  第三条 工作小组对总部各职能部门的内部控制进行统一的考核,并给出相应的意见。对于待改进的部门要负责专人进行跟踪监督。

  第四条 工作小组应依据具体的评估项目进行评估。评估项目每年进行完善和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8"评估项目")

  第五条 工作应于每年四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估工作并向董事会提交内部控制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至少应包括对附件所列五个方面的评价及对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效果的结论性意见。

  第六条 内部控制效果的结论性意见,可分为有效的内部控制或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所谓有重大缺陷的内部控制,是指附件所列五个方面中任一方面存在缺陷,且此种缺陷将导致内部控制目标无法实现。

  第七条 董事会应就上述内部控制报告召开专门的董事会会议并形成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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