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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地产公司计划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的预见性,强化工作的过程控制,使公司、部门和个人在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公司各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划的分类

  公司的工作计划分为公司控制性计划、部门月工作计划和个人月工作计划。

  公司控制性计划是公司围绕项目开发制定的总体计划,包含了项目运作中各阶段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是公司进行全局性调控的工作计划。

  部门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依据公司控制性计划中的各关键节点制定的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是部门为完成公司各阶段性目标所制定的月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个人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员工围绕部门月度计划制定的本人本月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

  第二条:计划的制定要求

  公司控制性计划由分管副总牵头组织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公司控制性计划主要明确各项目各阶段的关键性节点和设计、物资、前期、工程施工、营销、物业等各工作环节间相互需要配合的工作任务包。

  部门月工作计划是公司计划的细化和分解,各部门制定的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要与公司的各阶段性目标保持一致。涉及到要与其它部门协调的工作内容应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经部门间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协调,直至总经理。

  个人月工作计划是各部门月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部门经理有责任对本部门内的员工月计划制定进行指导,确保每位员工明确公司的工作目标,明确部门的工作任务。各部门员工的日常岗位工作内容原则上不需编入工作计划书,但如工作内容与工程、营销、物业的目标节点完成时间有关时,应纳入部门的工作计划系统进行综合管理。各级领导有义务指导直接下属制定个人或下一级的工作计划。

  第三条:计划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每月底、每个季度对公司控制性计划进行会议总结和调整,并形成会议纪要。在公司的控制性计划中,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公司控制性节点。

  各部门需在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经总经理确认后的月计划由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下发各部门。各部门每月底须就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会议总结并形成会议纪要交总经理指定的计划协调人汇总。

  工作计划上报的及www.pmceo.com时性由计划协调人报人力资源部门,纳入部门经理的考核。

  工作计划的变化调整可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或经工作会议讨论决定。部门控制性节点调整由分管副总审批确认,审批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公司控制性节点的调整由总经理审批确认,审批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的计划变更调整由计划协调人发布,各相关部门按调整后计划执行。

  第四条:计划的执行跟踪

  在工作计划执行中,需要部门间配合的工作,各部门可用工作联系单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配合要求。配合部门在接到联系单的24小时内应就需配合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等事宜答复申请配合部门,申请部门的资料员对此工作联系单的回复进行跟踪备案。

  经部门间协商不能解决的工作任务,可提交分管副总协调解决;分管副总间协商不能解决的工作任务可提交总经理解决。

  个人工作计划的制定、执行跟踪和调整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管理和应用,不上报公司。

  第五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及时与人力资源部反馈。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置业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置业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基础管理水平,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及时落实及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加强工作计划管理,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各部门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工作计划包括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工作计划、部门周工作计划。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称各部门)。

  二、 管理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职责

  总经办是工作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作计划的协调、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跟进和落实工作计划,负责跟进、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议布置的各项重点工作,并指引各单位编制部门工作计划。

  2、负责督促实施、跟进各部门重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反馈各项管理信息。

  3、负责在总经理的指导和监督下,建立、维护公司工作计划管理和评价体系,并对公司及各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价。

  第五条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工作计划的编制、跟进、落实、评价等负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工作计划,以及部门工作计划的上报与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

  2、负责与公司保持工作计划衔接关系,并接受公司工作计划督促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控。

  3、负责组织跟进、协调、落实本部门工作计划,及协调、落实公司重点工作计划。

  三、 计划编制

  第六条 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各种会议中的决议等(总经理办公会议中所布置的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制定本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经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至总经办(含电子版与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的非电子版)。

  第七条 总经办负责于每月27日前制订月度重点工作计划报执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 各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中要明确工作任务、计划完成日期、责任部门、工作应达成的重点目标,并注明需其他部门协助的事项等。

  1、主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司以及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要求,内容应为本部门非日常性的重点工作,且需明确化、具体化。

  2、完成日期:指预计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日期,跨月度工作尽可能分月报送并注明"全月",但必须注明该项工作各阶段的计划完成日期,并设定本月底需达成的目标。

  3、责任主体:工作计划中必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部门或人),并尽可能明确到个人,如跨部门的工作,则需注明负责组织协调的责任主体。

  4、目标设定:各部门重点工作计划必须注明设定目标,跨月度的工作应设定本月底要达成的目标,并在当月工作总结中对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第九条 各部门在编制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作简要总结,正在进行中的项目要说明工作进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项目须说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

  第十条 各部门在保持计划工作的严肃性的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保证调整计划的灵活性,两者应高度统一。衡量的标准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状况造成影响。调整计划应在每月10日以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总经办。

  第十一条 部门周工作计划需报总经办备案。

  四、 计划实施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保证和维护工作计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工作。工作计划制订下发后,各部门应逐级向下传达工作指令,明确工作的实施责任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第十三条 总经办负责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对各项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指列入各部门工作的重点工作)予以跟进、协调并提供各种支持。

  第十四条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监控,负责协助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第十五条 为确保工作计划执行效果,各部门对工作计划有疑问时,可向总经办提出咨询。各部门在调整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不能执行或中途终止时,应及时反馈至总经办。

  第十六条 每个工作计划期末,各部门及其相关人员应召开内部会议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诊断,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不足,并制定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 总经办将在每月10日、25日(遇双休日顺延)组织召开计划管理协调会,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通报上半月和月末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计划考评结果;

  2、各部门通报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

  3、公司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协调解决的事项。

  五、 计划检查与考评

  第十八条 总经办按月对各部门月度重点工作计划进行考评并通报结果,主要考评工作计划报送及时性、编制质量及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第十九条 总经办根据分管领导意见提出对部门及员工的奖励与处罚建议(具体奖惩标准另行制定),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5日前予以通报。

  六、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起草、修订、维护并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下发之日起实施。

篇3:地产销售计划管理办法

  (一)、销售年度计划

  1.在每年度初或上一年度末,公司由销售部牵头,其它部门配合编制年度销售计划。

  2.年度销售计划的内容:

  1).年度总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2).各项目年销售量、阶段性销售额及资金回笼计划;

  3).各项目年度宣传推广计划及年度营销费用计划;

  3.编制年度销售计划的依据:

  1).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开发计划

  2).公司资金情况及市场情况

  3).技术、工程部门提供的项目设计、施工进度计划

  4.年度销售计划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施,若有重大调整需向董事会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一般性的调整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实施。

  5.年度末或项目售磬,做好统计总结工作,汇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二)、销售月度计划

  1.在每月初或上个月末由销售部向公司"月度资金协调会"提交销售月度计划,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2.销售月度计划包含的内容:

  ①月度售房计划;

  ②月度资金回笼计划;

  ③月度资金支出计划;

  3.销售月度计划的编制依制:

  ①销售年度计划;

  ②宣传推广计划;

  ③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及本月的销售推广调整办法;

  ④已签合同及付款状况统计;

  附件1: 年 月度销售收入计划表

  部门:销售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签约合同金额 回笼资金 按揭金额 其他收入 合计 备注

  注:此表每月2日前交财务部一份。

  (三)、营销费用计划

  1.营销费用www.pmceo.com计划按项目的不同时期可分人项目总营销费用计划、项目阶段性营销费用计划,也可根据营销活动不同时间跨度统计出公司总的年度营销费用计划及公司月度营销费用计划。

  2.营销费用计划的编制依据:

  ①宣传推广计划;

  ②上个月的销售情况及本月的销售推广调整办法;

  3.营销费用计划的内容:

  1)销售现场计划

  a.售楼处企划、设计、施工、布置;

  b.小区内及工地围墙、看板、指标等P.O.P设计、制作;

  c.售楼处图表、模型、效果图、道旗等装饰物的设计、制作;

  d.多媒体影片(电视片)之企划、撰写、设计、拍摄、制作;

  e.

  2)广告计划

  a.报纸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b.杂志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c.电视、网络广告企划、设计、文案、印刷、刊出;

  3)宣传促销计划

  a.楼书、套型图、会刊的企划、设计、文案、印刷;

  b.DM、海报、请柬、慰问函、贺卡、信封、刻字等的企划、设计、文案、完稿、印刷;

  c.促销活动(如推介会)的策划、设计、布置等;

  4)其它项目

  a.销售人员名片、名牌、制服、培训等;

  b.代理公司的酬金;

  c.其它。

  4.销售月度费用计划需于当月三号前提交公司资金协调会批准通过后实施。

  附件2 : 年 月月度销售费用资金需求计划表

  部门:销售部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合同金额 已付资金 未付金额 本月需求金额 备注

  注:此表一式二份并于每月2日前交财务部一份

篇4:房地产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紧紧把握以资本运营为核心,以经济效益为目的,以经营利润为尺度,进一步加强计划考核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成立计划考核小组(以下简称小组),全面负责公司计划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条,小组由公司主管计划考核的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确定,计划考核的日常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小组受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第五条,计划分为月计划和年度计划。

  第六条,制定计划的原则

  1、各部门要依据公司的整体计划与本部门管理职责,认真制定月计划和年度计划。小组负责计划的汇总、平衡、调整和编制工作。

  2、制订计划要整体把握,实事求是,合理编制,任务饱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作计划,要把公司的全部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工作不丢项、不断线。

  3、任务明确,(来自:www.pmceo.com)责任到人,约定时限。各部门要按照本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有具体的工作时限和具体的工作数量。

  第七条,计划内容

  计划内容分为三部分:重点工作、一般工作和公司统一布置的工作。

  1、重点工作

  ●关系公司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关系全年重点任务,关系公司整体工作所要求的相关工作。

  ●有经济指标要求的工作。

  ●与公司整体工作相关的重要管理工作。

  ●领导指定必须按时完成的任务。

  2、一般工作

  ●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所负责的工作。

  ●无经济指标要求,但必须要做的业务工作和管理工作。

  3、统一布置的工作

  ●公司要求当月共同完成的工作。

  ●有关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和公司规章制度所要求的工作。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第八条,计划编制程序

  1、部门编制计划

  公司各部门每月25日前从公司内部网下载《月计划表》(康核表一),认真填报下月工作计划,每月26日将《月计划表》先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归纳汇总

  人力资源部每月28日前负责将各部门的工作计划进行归纳汇总,并报计划考核小组审核。

  3、综合平衡

  每月29日前由计划考核小组依据年度计划编制月计划,根据公司的总体要求综合平衡调整各部门的计划指标,并上报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

  4、正式下发月计划

  次月的1日前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审议的月计划通过网络下发各部门。

  第九条,编制计划的要求

  1、本部门编制工作计划要做到心中有数,要符合公司整体工作的要求。

  2、工作任务要具体,文字表述要清楚,责任要落实。

  3、编制计划要有期量标准,制定的计划要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可考核性。

  4、跨月的工作要分段分进度按月落实。

  ■工作计划考核

  第十条,计划考核的目的

  考核是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各项经济指标按期完成的必要手段,具有检验、评价、激励和惩罚的作用,通过考核进一步激励员工,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创新意识,使广大员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促进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计划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正和客观、真实的原则。

  2、奖罚分明、奖优罚劣的原则。

  3、月考核与季、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部门、主管领导、考核小组三级考核原则。

  第十二条,计划考核的程序

  1、部门自评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对照本月的月计划逐项自查完成情况,如实填报《月计划考核表》(康核表二)

  2、工作认定

  每月1日,各部门要将《月计划考核表》交主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3、检验与考核

  计划考核小组成员负责对各部门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次月5日前,公司计划考核小组汇总各部门的上月计划考核表,召开计划考核会,对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填写《月工作计划考核结果汇总表》(康核表三),将综合考核结果报公司经理办公会。

  4、通报考核结果

  各部门上月工作计划的综合考核结果,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各部门通报考核结果。

  第十三条,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1、各部门的月计划按具体工作内容分三部分考核其完成率。月计划整体为100%,其中重点工作占60%,一般工作占30%,统一布置的工作占10%。

  2、影响月计划完成率的主要因素是:⑴各部门列入工作计划的具体项目数;⑵可计算的完成单项工作的程度。

  3、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有未完成的项目内容,均按未完成项所占该项比例扣减完成率。

  4、各部门为公司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解决,有突出贡献的,可适度给予奖励,最多不超过10%。

  5、各部门的月工作完成率每月要记录在案,作为季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6、财务审计部每月1日须书面将各部门现金流的完成情况报计划考核小组。

  ■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考核的原则

  1、绩效工资与工作计划挂钩原则。

  2、激励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1、依据公司高管人员、中管人员、主管、一般员工职位的不同,分别将其标准工资的60%、50%、40%、3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

  2、各部门所属人员绩效工资之和,乘以当月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率,即是本部门当月绩效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各部门经理依据计划考核小组对本部门的考核结果,当月对所属人员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部门内部考核,得出每个人当月工作完成率(即具体得分),填写《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登记表》(康核表四),并及时将个人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第十七条,每位员工当月所得绩效工资为:个人的绩效工资基数乘 以本部门工作完成率,再乘以本部门的个人考核分数。

  第十八条,公司各主管经理的考核得分为主管部室得分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于工作优秀、(来自:www.pmceo.com)业绩显赫、有突出贡献的部门,若考核结果超过100%,而当月的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调剂的,均由公司奖励基金列支。

  第二十条,每个人的月考核得分之和为全年个人工作情况的总体得分;每三个月的累计得分为季度考核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室员工个人月考核结果的汇总登记工作。

  ■经济指标考核

  第二十一条,对经济指标考核的原则

  1、主要经济指标直接与奖励基金挂钩原则;

  2、对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奖励倾斜原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奖励基金启动的条件

  公司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方可启动公司的奖励基金,若低于80%,奖励基金不启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奖励基金的使用

  1、公司将本年度奖励基金的80%按季分配额度;

  2、奖励基金分配使用的比例为:

  一季度13%,二季度17%,三季度20%,四季度30%。

  3、符合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若季度计划的经济指标完成80%以上,具体奖励额度,可视实际完成情况而定。

  4、奖励基金的20%,主要用于全年重点工作奖励。重点工作奖励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提名,并确定奖励标准。

  第二十四条,公司季度计划符合第二十二条规定时,季度奖励设置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

  1、岗位责任系数(另定):

  高管正职

  高管副职

  部门经理

  部门副经理

  主管

  员工(管理岗)

  员工(操作岗)

  2、风险系数:对于承担公司经济指标的部门及主管领导给予不同的风险系数。风险系数主要依据各部门承担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五条,承担经济指标的部门均由公司经办会依据年度计划主要经济指标的具体情况统一研究确定。

  第二十六条,季度奖励基数的测定

  公司计划考核小组依据本季度经济指标的平均完成率,将公司分配的奖励基金的额度,除以公司全部人员的岗位职责系数(来自:www.pmceo.com)与风险系数之和测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奖励总额为:本季度的奖励基数乘以本部门成员的岗位责任系数与风险系数之和,再乘以部门季度工作计划完成率。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可进行二次分配。

  ■重点工作考核

  第二十八条,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重点工作,计划考核小组可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给予奖励。

  1、各部门本年度计划中所列的重点工作,贡献大,成效显著的;

  2、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对新增的重要工作或重点工作做出贡献的;

  3、公司员工为公司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做出重大贡献的。

  第二十九条,符合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公司将按照第二十三条第4款的规定给予奖励。

  ■约束措施

  第三十条,在执行月计划或年度计划过程中,经检查与考核,部门的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门经理和直接责任人将受到公司的警告和处罚。

  1、工作进展不理想或主观不努力;

  2、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年度计划的预定目标,或连续两个月工作计划完成率管理部室低于90%,承担经济指标部门低于80%;

  3、影响到公司全局或重点任务的完成;

  4、阻碍相关部室工 作的开展或影响下道工序的开展;

  5、严重损害公司声誉,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大额经济损失。

  第三十一条,具体警告和处罚的方式

  1、谈话提醒;

  2、书面戒勉通知;

  3、扣减绩效工资;

  4、转岗或下岗培训;

  5、引咎辞职;

  6、免职;

  7、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部门工作首次出现第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由公司计划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对该部门经理进行谈话提醒。

  第三十三条,若经谈话提醒,该部门工作仍无明显改善,或再次出现三十条所述1至4任一情况时,公司将正式向该部门经理下发戒勉通知。

  第三十四条,对于受到谈话提醒和接到书面戒勉通知的部门,计划考核小组视其情节在当月或次月给予该部门绩效工资一次性扣减,扣减额为50%-100%。同时不再享受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两次,该部门经理可引咎辞职。书面戒勉通知累计三次,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将转岗或下岗培训。对于辞职、转岗、下岗培训的人员,按岗变薪变的规定,由人力资源部变更其工资标准。

  第三十六条,若部门工作出现第三十条所述第5种情况时,经公司确认评估,公司经理办公会对该部门经理及直接责任人做出免职等处罚。

  第三十七条,根据第三十条中所列情况,公司可视其情节,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其他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公司经理办公会拥有本办法的最终修订权。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原《绩效考核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篇5: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5)

  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五)

  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 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 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 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 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 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 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 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 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 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 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 发放独生子女费;

  (3) 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 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 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 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 计划生育假期;

  (8) 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 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 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 生育费用自理;

  (2) 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 子女托费自理;

  (4) 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 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 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 行政处分;

  (8) 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 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 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对破坏计划生育的典型,予以公开处理,引以为戒。

  第十五条 计生部门协助公司安保部或当地公安治安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站),对公司流动人口及其计划生育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计生部门及时与当地计生主管机关、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职工配偶工作单位密切联系,全方位地了解职工及其配偶的计划生育情况。

  第十七条 主持或协助办理职工计划生育的保险和独生子女的储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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