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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人民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Z市人民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制度

  1、特别护理要求

  (1)专人护理或转入ICU。

  (2)根据病情监测生命体征、出入量。

  (3)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

  (4)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5)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2、一级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和病情监测记录生命体征、出入量。

  (2)观察病人的生理、心理反应,了解心理需求,做好身心整体护理。

  (3)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4)做好与疾病有关的专科护理,防止护理并发症。

  (5)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

  3、二级护理要求

  (1)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及生理、心理反应,做好身心护理。

  (2)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3)做好健康教育,协助或指导功能锻炼,防止护理并发症。

  4、三级护理要求

  (1)准确执行医嘱,及时完成治疗。

  (2)了解病人病情,做好健康教育。

  二、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要求

  (1)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按护理文书书写规范要求做好护理记录。

  (2)交班者整理及补充常规使用的物品,为下一班做好必需用品的准备。

  (3)交接班必须按时。接班者提前到科室,完成各种物品清点、交接并签名,阅读重点病人(如危重、手术、新病人)的病情记录。

  (4)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接班者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问题应由接班者负责。

  (5)交接双方共同巡视病房,注意查看病人的病情是否与交班相符,重病人的基础护理、专科是否符合要求以及病室是否达到管理要求等。

  (6)对特殊情况者,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的病人,应及时与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联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除向接班护士口头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

  2、交班方式

  (1)书面交班。

  (2)口头交班。

  (3)床边交班。

  3、交班内容

  (1)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人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等人数,重危病人、抢救病人、一级护理病人、大手术前后或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

  (2)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治疗、护理措施及效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的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3)物品:包括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二、饮食管理制度

  1、病人的饮食种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开出医嘱或更改医嘱后,护士应及时通知营养室,并在床头卡上做好饮食标记,同时告知病人有关事项。

  2、开饭前停止一般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给予协助。

  3、应有专门的配餐员,配餐员严格按医嘱发送饮食。

  4、了解病人的饮食习惯,观察病人的进食量、食欲、饮食是否符合治疗要求等情况,对有特殊需要者,在不违反治疗原则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病人的需求,及时与营养室取得联系。

  5、护士应向病人说明治疗及检查饮食的目的,保证饮食的落实,对禁食或限制的食品给予解释。

  三、抢救工作制度

  1、抢救工作在科主任、护士长领导下进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护理人员对重危病人进行抢救护理。参加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如遇重大抢救,护士长应及时向护理部汇报,并接受护理部的组织、调配和指导。

  3、当抢救病人的医生尚未到达时,护理人员应立即监测生命体征,严密观察病情,积极抢救。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建立静脉通道,必要时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止血等,并为进一步抢救作准备。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抢救用药等,要详细、及时记录和交班。口头医嘱在执行时应加以复述,抢救后请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各护理单元应备有抢救车,抢救车内物品、器械、药品应按医院统一规定放置,标记清楚。定位、定量放置,定人保管。检查无误后可用封条(或一次性锁)封存并签名,以保证应急使用。启用后必须及时补充、清点、检查、封存。每月至少清查一次。

  7、做好抢救登记及抢救后的处置工作。

  四、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管理制度

  1、一般管理制度

  (1)护士长全面负责物品、药品、器材的领取、保管及报损等管理工作。建立帐目,定人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

  (2)贵重、抢救物品指定专人管理。贵重物品每天清查核对,一般物品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清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物品的,应根据医院赔偿制度处理。

  (4)管理人员应掌握各类仪器的性能和使用要求,注意保养,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经手人签名。重要物品经护士长同意后方可借出,抢救器材一般不外借。

  (6)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办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名。

  2、被服管理制度

  (1)各病房根据床位数确定被服基数与机动数,定期清点。

  (2)病人出入院时,护士负责交、收被服,当面点清。

  (3)脏被服放于指定地点,由洗衣房收洗。

  3、器材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


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毕妥善消毒、保管。

  (3)精密仪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毕由保管者检查后签字。

  4、药品保管制度

  (1)各护理单元药品必须经医院药房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应根据病种和需要保持一定数量。

  (2)药品根据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类定位放置,并应保证标志明显,每日检查,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应及时清理,不得再使用。相同颜色的同类口服药和不同剂量的同类针剂药品不得混放。

  (3)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4)病人的贵重药品,应写明床号、姓名,加锁存放,不用时及时退回药房。

  (5)麻醉药品应设固定专柜,定量加锁存放,专人保管;每班应清点签名,用后经两人核对并保留空安瓿,由医生开专用处方后凭空安瓿向药房领回,并作登记。麻醉药品注射后之残余量,须监督销毁,并有记录。

  五、各项检查及标本送检制度

  1、护士根据医嘱及检查单,通知病人及告知注意事项,重病人及行动不便者检查时应有人陪送,以确保病人安全。

  2、护士应将标签贴于标本容器上,根据化验单上的化验项目正确留取各种标本。急需检验者,应及时采集和送检标本。

  3、各项检查及化验均应有送检登记,特殊检查有送、收登记。

  六、护理查房制度

  1、行政查房

  内容:(1)查护理质量,尤其是重危病人的护理质量。

  (2)查服务态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查岗位职责落实情况。

  (4)查护理记录。

  (5)查护理操作。

  (6)查病房管理。

  (7)查护理安全隐患。

  要求:(1)护理部查房:由护理部主持,科护士长(或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以上,有重点检查内容。

  (2)科护士长查房:由科护士长主持,各病区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有重点地检查本科各护理单元的工作。

  (3)病区护士长查房:有计划地安排检查内容,每周一次。

  (4)做好查房记录。

  2、业务查房

  内容:(1)分析讨论重危病人、典型、疑难、死亡病例的护理。

  (2)查基础护理、专科护理落实情况。

  (3)结合病例学习国内外护理新动态、新业务、新技术。

  要求:(1)护理部组织每季全院业务查房一次。

  (2)科护士长或病区护士长组织业务查房,一年10次。

  (3)科、病区护士长参加医生查房每月1-2次。

  (4)查房前预先告知有关人员查房的内容、目的,做好查房记录,保存资料。

  3、教学查房

  内容:(1)分析典型病例,指导护生运用护理程序。

  (2)检查教学计划、教学目标落实情况。

  (3)指导或示范护理技术操作。

  要求:(1)负责教学的护理部主任应参与护理教学查房。

  (2)带教老师应负责组织教学查房,每一轮学生至少一次。

  (3)护士长安排护生每月参加护理查房一次。

  4、夜查房

  内容:(1)掌握全院重危、抢救病人的概况,帮助解决夜间护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认真检查各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各科室的护理工作。

  要求:(1)由全院护士长轮流参加夜间值班,500张床位以上每天查,500张床位以下一周查两次,200张床位以下一周查一次。

  (2)帮助解决疑难问题,遇到特殊情况作出应急处理。

  (3)查房中发现问题逐条记录,次日查房者向护理部主任口头汇报并提交值班记录。

  八、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应班班查对。输入电脑或处理医嘱者、查对者均需签全名,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并有记录。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

  3、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血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

  (2)查对供血者与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3)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

  (4)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的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

  (5)输血前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


全名。

  (6)输血时,与病人核对姓名、床号、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4、饮食查对

  (1)床头饮食卡与医嘱相符。

  (2)病人就餐时,查对床头饮食卡与病人饮食种类是否相符,自备饮食与医嘱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对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护士应查对落实。

  九、消毒隔离制度

  1、护理部负责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消毒、灭菌、隔离、一次性医疗用品管理等制度,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全院护理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内感染有关知识的培训。

  2、各护理单元设立医院内感染监控护士,检查督促本部门消毒隔离工作。

  3、护理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不戴戒指,不着工作服进食堂、幼儿园或离院外出。

  4、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5、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法。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

  6、护理人员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定期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先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7、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的湿化器等器材,必须定期消毒和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氧气湿化瓶内的湿化液为灭菌水。

  8、以下情况必须洗手: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前后;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ICU、母婴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感染性疾病病房等重点部门时;戴口罩和穿脱隔离衣前后等。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物品应戴手套,并洗手。

  9、病房及各诊疗科室应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开关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洗手用的肥皂应保持清洁、干燥,有条件的医院应用液体皂。可选用纸巾、风干机、擦手毛巾等擦干双手。擦手毛巾应一次一用。不便洗手时应配备快速手消毒剂。

  10、无菌容器及敷料钳每周灭菌1-2次;体温计用后要用高效消毒剂二步法消毒(最好一次一用或专人专用);盛碘酒、酒精等消毒液的容器应保持密闭,定期灭菌;注射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带一垫。

  11、门诊、病房各室应定期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床头桌每日湿擦,保持清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以有效消毒剂擦净。抹布、拖把应分区专用,用后消毒、洗净、晾干。

  12、病人出院后,病室及室内物品必须做好终末消毒。传染病病人按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其护理常规执行,特殊感染病人除严格隔离外,其用外的器械、被服、病室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的敷料等物品应烧毁。

  13、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至少更换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并及时记录在床头卡反面。脏被服不能在病室及走廊清点。

  1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

  15、各具体部门、重点科室的消毒隔离管理参照卫生部《医院感染规范》及本规范有关科室管理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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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3)

  医院护理部工作制度(三)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临床、教学、科研、预防的护理管理工作。

  二、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总结。

  三、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操作规程、护理质量要求,定期组织检查、考核。

  四、制定各级护理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预案,并组织落实。

  六、全面统筹安排全院护理人员,做好各科护理人员调配和轮转工作,对护士进行有效领导。

  七、及时了解各种信息,做好动态管理。

  八、定期组织护理行政和业务查房,解决临床护理问题。

  九、定期召开护士长会、护士大会、护理部办公会及各种护理专题会。

  十、经常对全院医护人员开展护理安全教育,防止医疗事故发生。

  十一、对护理缺陷有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十二、定期收集、统计各种护理信息数据,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篇3: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报告制度(3)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报告制度(三)

  1、护理单元均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缺陷)上报登记本,对事件发生原因、经过、结果及讨论均应详细记录,每月底上交护理部。

  2、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后,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严重者立即汇报护理部,护理部现场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及处理情况,向分管院长汇报。科室应积极组织抢救以减轻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同时保管好原始资料,严禁隐匿事实,涂改病历和销毁证据。

  3、凡发生不良事件(缺陷)的当事人应及时写出书面经过及认识,待后处理。

  4、护理不良事件(缺陷)发生后三天内所在科室护士长组织讨论,有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并有整改措施。

  5、护理部每季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进行汇总、分析,有整改措施。

  6、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参照医院《员工手册》执行。

篇4: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预防制度(3)

  医院护理不良事件(缺陷)预防制度(三)

  1、强化护理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护理规范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安全质量管理,使护理事故、意外降低到最低程度。

  2、建立护理部、大科、病区护理安全自查制度。自查内容:

  (1)有无有章不循的现象。

  (2)有无制度执行不严和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3)日常护理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有无制度管理的薄弱环节存在。

  (5)有无设备方面的不安全隐患。

  3、加强对护士的“三基”训练和考核。加强对护士的安全意识教育,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4、建立科室安全管理制度及不安全事件检查报告制度:

  (1)对已发现的违反护理规章的行为或不安全因素,每周在晨会上进行讨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2)护士长必须经常检查科内安全护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对易出现不安全事件的人员,项目要进行重点培训和教育。护士长每月组织科内人员进行安全护理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措施,定期进行效果评价。发现疑难问题,及时上报护理部。

  (3)护理部成立护理安全管理委员会,协助护士长进行安全管理。收集不安全隐患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提出改进措施。

  (4)加强预防护理意外事件的意识教育,对有跌倒/坠床、压疮高风险的病人,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警示标识,取得病人的理解和配合。

  (5)对违反护理规章情况,科室应明确定性,填写月报表上报护理部(或医务科)。护理部提出处理意见,按医院奖惩规定兑现。每季根据医院安全目标进行考核。

篇5:某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某市人民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特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一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级护理: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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