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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3)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三)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值班医师条件:硕士研究生毕业1年、本科毕业3年、专科毕业5年、中专毕业7年后方可参加临床第一线单独值班(医技科室根据本科情况,可酌情放宽年限限制)。工作达上述年限后,由本人和科室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批准备案,方可单独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交班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每日在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三)医师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四)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后6小时内补记病历。

  (五)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七)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巡视。

  (八)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九)每日晨,值班医生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十)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十一)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室的清扫。

  二、有关科室

  (一)药房、检验、放射、心电图室等科室的值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坚守岗位,不得撤离职守。

  (二)做好所用器械和仪器等交班工作并记入值班本。

  (三)尽职尽责,完成班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如遇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科室,应向院总值班说明去向,以便寻找,避免影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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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5)

  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五)

  (一)医生值班与交接班

  l、各科(病区)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必须安排一名值班医生、一名备班医生,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其余医生按行政时间上、下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院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 工作。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抢救或死亡病员要详细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备班医生或上级医师或科(病区)主任会诊处理 。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如遇特殊情况(如手术、会诊等)需 离开本病区进行诊治工作必须向病区的其它医生作交待,并通知主班护士。在其它医生下班或休息时,可向值班护士交待说明去向。遇到病情变化或新人院病人,上午由值班医生负责处理,下午由行政班医生负责处理。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能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管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9、病区值班医生工作职责

  (1)值班医生不脱离本组的日常诊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休息。晚上须在10时以后才能休息。第二天上午交班并查房、开具医嘱或手术、换药结束后才能下班,如值班当日后半夜因抢救病人得不到休息,科(病区)主任可根据情况予提早下班。

  (2)值班医生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生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的情况并做好床前交班。

  (3)值班医生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班本。

  (4)值班医生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或病程记录,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在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视诊,如正在进行抢救工作无法马上前往视诊。应听取护理人员的病情汇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给予临时处理。

  (5)如遇有疑难问题时,必须请备班医生会诊处理。值班期间,请其它科会诊或各专科急会诊,一般由值班医生与相应被邀科室联系。必要时请示备班医生。院外会诊(市内)由备班医生或科主任决定,请院行政总值班负责实施。

  (6)值班期间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脱岗,遇特殊情况需暂离病区,事先必须向备班医生汇报,征得同意,并向值班护士报告去向。如需长时间离开岗位,除须备班医生同意外,事先必须向科(病区)主任汇报,科(病区)主任根据情况,如同意另派医生到岗并进行交接班后才能离开。

  (7)病区值班医生值班期间,一般不承担其它科室的抢救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院行政总 值班或院领导协调解决。

  (8)值班期间不准串岗,不准从事与诊疗工作、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以外的任何私事,严禁打扑克。

  10、行政班医生根据各级医师的职责,除负责本组病员的日常诊治工作外,在值班医生休息期间负责该值班医生组和无经管医生的所有病员的临时处理,危重病人的抢救及新病人的处置。下午在行政上班时间开始后,听取7—3班护士的病情汇报,巡视本组及无经管医师的各组病人,重点巡视高危重病人及新入院病人,做好医疗措施的记录工作,并扼要记入交班本中,必须在值班医生到岗,完成交班后才能下班。因工作需要离开岗位,必须在护理站黑板上写清去向或所至科室的电话号码,同时向值班医生、主班护士说明,接到病区通知须立即返回病区。

  (二)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篇3:区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区医院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二)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士实行一周倒班一次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3.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4.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5.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三)药房、检验、放射等科室、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4:医院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医院锅炉房交接班制度

  一、司炉工人交接班制度:

  1、交班的司炉人员,应在交班前对锅炉运行情况作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和调整。

  2、交班人应口头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运行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3、接班人员应按时到达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必须认真查阅交班记录和听取交班情况。

  4、交班、接班人员应共同检查下列情况:

  (1)锅炉运行情况;

  (2)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设备、附件是否灵敏可靠0140。

  (3)锅炉受热面的可见部位是否有鼓包、变形、渗漏等异常现象。

  (4)炉墙、炉拱、炉排等有无裂纹、塌陷、卡死等异常现象。

  (5)必要的设备材料,如盘根、水位计、玻璃管(板)、润滑油等是否齐全。

  5、交班时如遇事故,应待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应积极协助交班人员处理事故。

  6、接班人员接班前不准喝酒,交班人员发现接班人员喝酒或有病时,应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由负责人采取措施,另行指派合格人员代班。

  7、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应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但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水处理人员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应做好交班前准备工作,将所有仪器、器皿清洗干净,放在指定位置,清扫工作场所。

  2、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对软水、炉水进行一次化验分析,将结果填入运行记录薄。

  3、接班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岗,进行设备检查,了解运行情况,认为符合交接班规定要求时,办理交接班手续。

  4、交班时如遇事故或重大操作项目,应待事故处理完毕或操作告一段落后,方能交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同处理事故和完成操作项目。

  5、接班人员未按时到班,交班人员应向有关领导报告,但不得离开岗位。

篇5:医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医院司炉工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到锅炉房作好接班准备工作。

  二、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如果接班人还没到时,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三、锅炉发生事故,未经处理完不得交班,待事故处理结束后或经代班人同意方能交班。

  四、在交班前应做好清炉、出渣,清扫锅炉房、锅炉设备、值班室及包干区内卫生。

  五、接班人员在接班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向交班人员了解锅炉运行情况,认真查阅锅炉运行记录。

  2、检查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排污阀、引风、鼓风机等设备是否灵敏可靠。

  3、锅炉可见部位是否有变形、起包、漏水和损坏现象,炉墙炉拱等处是否有裂缝、塌陷等情况。

  4、检查使用工具是否齐全。

  六、待接班人检查完毕,交班和接班人员共同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字,办完交接班手续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

  七、一号锅炉回水温度须在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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