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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开发产品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地产公司开发产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确保公司在产品和服务提供中发生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公司的稽查小组负责公司的不合格品控制,负责组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处置及验证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不合格品控制情况。

  3.2审计部负责对项目资金运中不合格品的管理。

  3.3工程部负责对项目施工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4.控制程序

  4.1公司质量活动中的不合格品包括:

  a)工作质量的不合格,包括未通过立项报批的文件资料以及影响《项目运作方案》正常实施的行为和结果。

  b)开发产品中的不合格,包括工程建设中未通过验收或不满足质量标准、融资投资回报以及提供的服务不满足规定的要求。

  4.2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a)工程实物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除了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中注明不合格外,项目部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不合格的工程实物进行标识。其它不合格品,通过相应的文件、纪要、签署的意见等作为不合格品的标识。

  b)对不合格的业务活动涉及的文件资料用单独文件夹(盒)存放;

  c)对不合格的工程实物,由施工单位按其质量管理规定进行隔离,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并予以登记。

  4.3不合格品的评审

  a)当发现不合格品后,由发现部门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公司稽查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审。

  b)评审应分析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制订处理方案,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参与评审人员签字认可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对项目的正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合格品的评审意见,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c)根据处理方案中规定的内容期限,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4.4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案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a.返工或返修;

  b.让步接收;

  c.降级使用;

  d.拒收或报废。

  4.5不合格品处理的验证

  稽查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理结果进行验证,填写"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由参与验证人员签字,并报分管领导审批,验证合格后,关闭"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

  4.6项目部负责按照Q/TZH-WI-0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组织进行处理,并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7不合格品的控制分析

  a)稽查小组负责将不合格品的控制情况,在月度经理办公会上及时通报。

  b)在每次管理评审前,稽查小组要对公司不合格品控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编制"不合格品控制分析报告",提交管理评审。

  5.质量记录

  5.1QR15-01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

  6.支持性文件

  6.1Q/TZH-WI-02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持续改进

  改进

  持续改进

  持续改进是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永恒目标,公司将不断寻求对其过程实现持续改进的机会,以改善产品的特性,不断满足顾客的要求。公司实施持续改进的活动主要有:

  a)通过质量方针的建立与实施,营造激励的氛围和环境,适时修订质量方针;

  b)每年进行一次质量目标的评审,明确持续改进的目标,促进持续改进;

  通过实施数据分析、内部审核、纠正和预防措施等活动,不断寻求持续改进的机会,公司每年进行管理评审,由公司总经理主持评价改进的效果,对持续改进活动进行布置安排,确定新的质量目标,实现公司的持续改进。

采编:www.pmceo.cOm

篇2:中建三局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程序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转序或交付。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不合格物资、不合格工序、不合格分部分项工程的识别、分类、标识、评审、处置及返工返修后的再检验作了规定,适用于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各类不合格品的控制。

  3引用文件

  3.1中建三局ZJS.QM101《质量手册》

  3.2中建三局ZJS.QM201《质量策划程序》

  3.3中建三局ZJS.QM202《文件控制程序》

  3.4中建三局ZJS.QM203《记录控制程序》

  3.5中建三局ZJS.QM211《生产和服务控制程序》

  3.6中建三局ZJS.QM215《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标准和局《质量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以下定义:

  4.1不合格品:指未能满足要求 (包括标准、法律法规、合同及其他要求)的产品,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工程所用的设备、半成品和成品。

  5职责

  5.1 局科技部、工程部负责对局属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

  5.2 局工程部对局属各单位施工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方面的的不合格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传递给局科技部,定期统计分析后向局领导汇报。局科技部会同局工程部负责其中严重不合格品处理方案的审批。

  5.3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对施工工序和分部分项工程的严重不合格品技术处理方案的审批,并报局科技部备案。

  5.4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公司施工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

  并定期将不合格品信息报送局工程部。

  5.5公司物资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不合格物资的控制管理。

  5.6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本项目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6工作程序

  6.1不合格品的控制流程

  不合格品的识别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记录

  不合格品评审、处置不合格品处置后的验证

  6.2不合格品的分类

  6.2.1工程局将不合格品分为一般不合格品和严重不合格品两类,实

  行分级管理。

  6.2.2一般不合格品,指对结构安全没有影响,但对工程的使用功能

  或下道工序有一定影响,经处理或返工后能满足要求,经济损失在5

  万元以下的不合格品。

  6.2.3严重不合格品,指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下道工序造成较大

  隐患,发生部位的范围严重超标,经济损失在 5 万元以上的不合格品。

  6.3不合格品的信息来源包括:

  a)项目经理部在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以及局、公司、分公司在检查

  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b)顾客代表、监理、设计方发现的不合格品和提出的整改要求;

  c)政府主管部门发现的不合格品。

  6.4不合格品的识别、标识、隔离

  6.4.1 不合格物资的识别、标识、隔离:

  a)物资的接收人员或部门应根据《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的要求保证所有的不合格物资被及时识别和发现;

  b)物资的接收人员或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物资要及时单独分开

  堆放或隔离,并对不合格物资作出明显的“不合格”标识;

  c)当物资在使用中怀疑其不合格时,施工员应及时将该批物资隔

  离或撤出操作现场,做好标识并通知材料员,由试验员重新取样试验;

  d)对不合格物资,物资接收人员或部门应在《不合格物质台帐》

  中做好记录,内容包括:不合格物资的厂家、供应单位、规格、品种、

  型号、批号及不合格的性质。

  64.2不合格半成品、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成品的识别、标识

  和隔离:

  a)项目部施工员、质检员和公司(分公司)的质量检验人员应按

  照《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规定,确保所有的不合格品均被

  识别和发现;

  b)施工员识别和发现的不合格品在《施工日志》中记录,质检员

  识别和发现的不合格品在《质量检查日志》中记录,并通知施工员,

  记录的内容包括:不合格的项目名称、具体部位、操作人员或班组等,

  必要时由检查人员用粉笔或油漆在该部位标识;

  c)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半成品、构配件应采取单独存放的方式隔

  离并标识,由施工员组织及时从现场撤离,以防误用。

  6.5 不合格品的评

审和处置

  6.5.1 不合格品的评审内容:

  a)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b)产生不合格的原因;

  c)建议的处置方法。

  6.5.2不合格物资的评审处置

  a)一般不合格物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评审,材料

  员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项目经理审批后,由材料员负责

  处置。若物资为公司(分公司)提供,则项目经理部应将不合格情况

  及时报告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

  b)严重不合格物资, 由材料员直接拒收或退货,并在《物资进场台

  帐》中记录;

  c)对于按降级使用、让步接收或改作他用进行处置的物资,必要

  时经顾客代表(监理)、设计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员应记录

  其使用部位;

  d)顾客提供的物资经验证不合格,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将情况通知

  顾客,由顾客作出处置。

  6.5.3 不合格半成品、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成品的评审处置

  a)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由施工员或质检员通知施工

  班组,要求班组返工、返修或整改,并在《质量检查日志》中作出记

  录。内容包括不合格的项目名称、部位、通知时间、通知的人员及整

  改效果等;

  b)对于严重不合格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质检员等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由项目经理审批,需制定技术处理方案的按职责规定的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施工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施工人员的处置;

  c)不经返修而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由项目施工员提出让步申请,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顾客有要求时,应报顾客、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认可,施工员应在《施工日志》中记录不合格品情况和部位;

  d)经返修而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品,由项目施工员组织返修,专职质检员对返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返修完成后应与监理代表共同验收,并由施工员在《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及《施工日志》中记录返修情况和返修部位;

  e)返工的不合格品,由项目施工员组织实施,专职质检员跟踪检查,返工后,应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规定重新检验和试验。

  6.5.4 不合格品处置后的验证

  不合格品处置后均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质检员重新进行验证,要有具体的实测实量记录。

  6.5.5对交付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公司(区域性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评审处置。

  6.6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不合格物资台帐》和《不合格施工产品台帐》,每季度分别报公司物资部门和工程质量部门,公司每半年上报局工程部一次。

  7引用文件

  无

  8 记录

  8.1表216-01《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8.2表216-02《不合格品让步接收申请单》

  8.3表216-03《不合格施工产品台帐》

  8.4表216-04《不合格物资台帐》

篇3:工程项目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项目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1、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1.1标识、记录

  对怀疑或经检查初步确定为不合格品的,检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标识和记录办法见本手册第9条款的规定。

  1.2隔离

  1.2.1对于不合格品应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

  1.2.2不合格物资由检验人员采取措施,单独堆放。

  1.2.3不合格工序,由检验人员通知作业人员中断施工,实施隔离。

  2、不合格品的评审

  2.1不合格品评审依据

  2.1.1工程施工项目按国家或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文件等;

  2.1.2标准产品按选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1.3非标产品按设计文件和由其指定的检验评定标准。

  2.2不合格品级别划分

  2.2.1一般不合格,是指允许偏差项目没有达到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某些检验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但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无影响的不合格品。

  2.2.2严重不合格,是对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有重要影响的不合格品。

  2.3不合格品评审权限

  2.3.1不合格物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物资采购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

  2.3.2不合格工序,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工程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构成质量事故的,由项目副经理组织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工程部和分包商,并会同设计、监理、质检站和业主代表进行评审。

  2.4不合格品的评审方法

  2.4.1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确认为能进行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直接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检验人员确认为需要报废、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应报告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进行评审。

  2.4.2不合格工序,检验人员确认为一般不合格的,无需报告,直接通知作业负责人整改即可;确认为严重不合格时,应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进行评审。

  2.5评审内容

  2.5.1分析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等级。

  2.5.2决定采取的处置方法

  进行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物资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或改作它用;

  拒收或报废;

  工程经返修或不返修向业主申请让步接收。

  2.5.3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不合格品的处置

  3.1不合格物资

  3.1.1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返工后或已退换的物资,检验人员应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应重新处置。

  3.1.2报废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办理报废手续。

  3.1.3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手续。

  3.1.4退换或报废的物资由检验人员作出"退换"或"报废"字样标记,并予以隔离。降级或改为它用的物资,保管人员应及时更换标识。

  3.2不合格工序

  3.2.1一般不合格,可不发整改通知单,由检验人员直接通知作业人员实施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3.2.2反复出现的或未完成整改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向作业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单,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实施整改;检验人员负责验证整改结果。

  3.3.3严重不合格,由工程部组织,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监理、业主及其他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处置方法,处置结果的验证由质量部实施。

  3.3.4需申请让步接收时,检验人员要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手续,业主审批通过后方可转序施工。

  3.3.5 返工的工程由检验人员重新检验评定,如仍不合格,应重新评审处理。

篇4: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不合格品控制

  工程项目ISO贯标制度手册:不合格品的控制

  第十三节不合格品的控制

  13.1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和隔离

  13.1.1标识、记录

  对怀疑或经检查初步确定为不合格品的,检验人员应立即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标识和记录办法见本手册第9条款的规定。

  13.1.2隔离

  13.1.2.1对于不合格品应采取可靠措施使其与合格品隔离,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

  13.1.2.2不合格物资由检验人员采取措施,单独堆放。

  13.1.2.3不合格工序,由检验人员通知作业人员中断施工,实施隔离。

  13.2不合格品的评审

  13.2.1不合格品评审依据

  13.2.1.1工程施工项目按国家或行业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文件等;

  13.2.1.2标准产品按选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13.2.1.3非标产品按设计文件和由其指定的检验评定标准。

  13.2.2不合格品级别划分

  13.2.2.1一般不合格,是指允许偏差项目没有达到标准规定的合格要求或某些检验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但对工程(产品)的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无影响的不合格品。

  13.2.2.2严重不合格,是对工程结构、使用功能和安全运行有重要影响的不合格品。

  13.2.3不合格品评审权限

  13.2.3.1不合格物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物资采购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

  13.2.3.2不合格工序,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确定,无需评审;严重不合格,由工程部组织评审,技术准备部与质量部参加;构成质量事故的,由项目副经理组织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工程部和分包商,并会同设计、监理、质检站和业主代表进行评审。

  13.2.4不合格品的评审方法

  13.2.4.1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确认为能进行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直接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检验人员确认为需要报废、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应报告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进行评审。

  13.2.4.2不合格工序,检验人员确认为一般不合格的,无需报告,直接通知作业负责人整改即可;确认为严重不合格时,应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进行评审。

  13.2.5评审内容

  13.2.5.1分析不合格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等级。

  13.2.5.2决定采取的处置方法

  进行返工,达到规定要求;

  物资经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

  降级使用或改作它用;

  拒收或报废;

  工程经返修或不返修向业主申请让步接收。

  13.2.5.3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13.3不合格品的处置

  13.3.1不合格物资

  13.3.1.1返工或退换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置。返工后或已退换的物资,检验人员应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应重新处置。

  13.3.1.2报废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办理报废手续。

  13.3.1.3降级或改为它用、让步接收的物资,由物资采购部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手续。

  13.3.1.4退换或报废的物资由检验人员作出"退换"或"报废"字样标记,并予以隔离。降级或改为它用的物资,保管人员应及时更换标识。

  13.3.2不合格工序

  13.3.2.1一般不合格,可不发整改通知单,由检验人员直接通知作业人员实施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

  13.3.2.2反复出现的或未完成整改的一般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向作业负责人下达整改通知单,由作业负责人组织实施整改;检验人员负责验证整改结果。

  13.3.3.3严重不合格,由工程部组织,质量部、技术准备部参加,必要时邀请设计、监理、业主及其他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处置方法,处置结果的验证由质量部实施。

  13.3.3.4需申请让步接收时,检验人员要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向业主办理申请让步手续,业主审批通过后方可转序施工。

  13.3.3.5 返工的工程由检验人员重新检验评定,如仍不合格,应重新评审处理。

篇5:建筑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工作程序

建筑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3.1不合格品控制
公司质量技术处负责制定《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保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进行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并监督指导部门、项目部对该程序的实施。
8.3.1.l不合格品控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准确地判定不合格品存在的事实,做好记录。
(2) 采用适当的标记予以标识,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3) 评价不合格品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法及有关部门职责和权限。
(4) 根据处置决定,对不合格品的转移、储存及后序工作实施控制。
(5) 通知与不合格品相关的部门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
8.3.1.2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人员应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其标识、记录和隔离(可行时),并通知与不合格品相关的部门,防止由于疏忽而使用或放行不合格品。
8.3.1.3不合格品的评审
(1) 一般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自行评定,确定整改方案,予以记录。
(2) 重要物资发生不合格时,由物资设备处组织评审。
(3) 严重不合格品由生产安全处组织评审。
8.3.1.4不合格品的处置
一般不合格品的处置由项目部决定,重要物资及顾客提供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由物资设备处决定,严重不合格品及过程的处置山生产安全处决定。
不合格的处置形式:
(1) 进行返工,www.pmceo.com以达到规定要求;
(2) 返修或不经返修而作为让步接收;
(3) 降级使用;
(4) 拒收或报废。
8.3.1.5有合同规定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或接收不合格品。
8.3.1.6返修、返工后,应重新进行验证。
8.3.1.7当工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出现不合格时,经营预算处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结合质量技术处采取适当的纠正和纠正措施,确保满足顾客正当要求。
8.3.1.8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3.2事故、事件及不符合的控制
纠正和预防违章的发生,减少因违章而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伤亡事故,对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处理,采取必要措施,避免产生新的不符合。公司生产安全处负责制定《事故、事件管理程序》并组织实施。
8.3.2.l重大事故、事件不符合由公司生产安全处组织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由产生部门具体实施,生产安全处验证实施效果。
8.3.2.2一般事故、事件不符合由产生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实施。
8.3.2.3各部门对体系运行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发出通知,由受检查部门采取措施,检查部门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8.3.2.4对体系内、外审中发生的不符合项,责任单位分析产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审核组负责对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8.3.2.5各项目部在日常运行中负责分析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控制预防措施,对于发观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分析具体产生的原因并控制纠正措施,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
8.2.3.6所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并在实施前通过风险评价过程对其进行评审,以免带来更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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