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 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 市场经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 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 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 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 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 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 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 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 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 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 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 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 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 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 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 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 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 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 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办理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 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 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 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 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 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 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 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 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 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 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 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 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 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
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 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 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 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 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 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 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 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 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 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统一招商管理十项基本原则
统一招商管理的十项基本原则
朱云骅:拥有超过15年商品流通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工作经验,在零售、分销企业和软件企业均供职过。曾任香港旭日集团资讯部经理,武汉广场信息系统工程师,广州宏城连锁超市高级商业顾问,武汉达梦数据库技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北京富基旋风科技有限公司市场经理兼流通业顾问,北京长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流通业资深顾问等职,熟悉连锁超市、百货、购物中心、连锁专卖店等业态的特点并善于将信息技术与行业应用结合起来,并发表相关作品多篇。现为联商网执行总经理。
现代购物中心管理运营的精髓就是要把松散的经营单位和多样的消费形态,统一到一个统一的经营主题和信息平台之上。统一运营的管理模式特别适用于中国,历史经验教训表明,不能统一运营管理的购物中心,会逐渐从“商业管理”蜕变成“物业管理”,直至最终完全丧失自己的商业核心竞争力。这种情况在国内已经出现多次了,如初期运做失败的杭州涌金广场、广州中旅商业城等等。
统一运营一般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统一招商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和统一物管。这其中“统一招商管理”又是后面三个统一工作的基础和起源。这项工作的成败得失不仅决定了发展商前期的规划是否成功,而且决定着后期购物中心商业运营的管理能否成功。
经过经营定位、经营品项/服务功能设计、经营规划布局设计、建筑规划设计、运营管理设计、招商设计这些阶段后,购物中心就可开始统一招商了。这是开业前最重要的工作,也是能否顺利实现前期设计目标的关键工作;如果招不到合适的商户,购物中心恐怕就要喝西北风了;即便招到了合适的商户,开业后仍然要根据具体的经营状况去调整商户继续招商,而且还要对合作商户进行长期的服务和管理。
购物中心通过“统一招商管理”与所有合作商户开始建立并保持一种既对立又融洽和谐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购物中心这种大型商业项目长期成功的保证。所以,统一招商管理的成败是购物中心统一运营成功与否的一个关键。
我们先来看看“统一招商管理”的简单定义:按照制定的招商准则,购物中心的商业管理公司严格审核、统一招商,并对所有招来的商户进行统一管理。其实统一招商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招商以及对商户如何管理。所以,设计一个合理的、符合实际的招商管理基本原则,又是“统一招商管理”成功与否的关键。
笔者设计了一个购物中心“统一招商管理的十项基本原则”,希望能对国内购物中心的招商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第一基本原则:要维护购物中心的产业经营黄金比例。
笔者比较认同零售、餐饮、娱乐52:18:30的这个购物中心产业经营黄金比例;此比例特别适用于超大型综合性的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招商要注意维护和管理好这个经营比例。(这个比例当然不是绝对的。)譬如广州天河的正佳广场和上海的虹桥购物乐园就是大致按照这个比例来招商的。笔者看好大致按照这个比例招商的大型购物中心项目。
第二基本原则:要维护购物中心的统一主题形象、统一品牌形象。
购物中心是一种多业态组合的商业组织模式,但它决不是一个无序的大杂烩,购物中心必须是一个拥有明确经营主题和巨大创造力的品牌形象企业。招商要始终注意维护和管理好已确定的经营主题和品牌形象。譬如正在兴建的广东佛山东方广场,其经营主题就很明确:“国际旅游观光”,但经营者一定要注意管理和维护好这个主题。
第三基本原则:购物中心的招商目标要能够在功能和形式上同业差异、异业互补。
同业差异简单地说,就是市场有一定承受力,不能盲目招同一品类的店。譬如零售业态的核心主力店招商,就不要同时招来两家基本上都是经营食品和日用品的大型超市;核心主力店同质化无差异更是不能想象的。
异业互补的目的就是要满足顾客消费的选择权,并能让顾客心身体验变化,提高其消费兴趣。譬如百货、超市因为经营品项不同,可以互补;让顾客逛购疲劳的零售店与让顾客休息放松的餐饮店可以互补等等。在这方面做的比较成功的购物中心有香港的太古广场、广州的天河城广场等。
笔者列出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购物中心招商目标分布列表,供参考:
零售设施:核心主力店:百货、综合超市等;
辅助主力店:时装、电器、家居、书店、音像店等各类专业店;
配套辅助店:不同地区商品特色店;
文化娱乐设施:核心主力店:动感影院、科技展览等;
辅助主力店:儿童乐园等;
配套辅助店:艺术摄影、旅行社、网吧等;
餐饮设施:核心主力店:中餐、咖啡西餐、美食广场、酒吧等;
辅助主力店:快餐类、风味小吃类等;
配套服务设施:宾馆、写字楼、银行、邮局、诊所、美容美发、停车场等。
第四基本原则:购物中心经营方式的选择原则。
购物中心的经营方式基本有三种:自营、联营和租赁。笔者认为,购物中心毕竟是一个以零售为主的商业组织形式,而零售是一个精细化管理的产业,精细化管理要求管理者加强经营控制力度;另外,相对于非主力零售商户的招商条件,核心主力零售店必须引入知名度高的大商家,故核心主力零售店的招商较困难且招商条件放得较宽,造成核心主力零售店的提成或租金收入偏低。
所以笔者建议,购物中心的发展商以前不管是房地产商抑或是零售商,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核心主力零售店尽量自营一部分或全部,这样一可以加强经营控制力度,有利于购物中心长期经营,其次可增强其他商户与之合作的信心,第三可以提高非主力零售店的提成或租金收入;而招非主力零售商尽量以联营为主、租赁为辅,这样也可以增强发展商对购物中心的整体控制力度。
这种选择原则不但是零售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也符合购物中心长期经营性的特点,更能帮助发
第五基本原则:招商顺序原则。
核心主力店先行,辅助店随后的原则;零售购物项目优先,辅助项目配套的原则。
第六基本原则:核心主力店招商布局原则。
核心主力店的招商对整个购物中心的运营成败,购物中心辅助和配套店的引进都有重大的影响。一个超级连锁店或超级百货公司的入驻,常常能带动整个购物中心的顺利招商与管理。另外核心主力店对于人流也起着关键的作用,其布局直接影响到购物中心的形态。
购物中心特别是大型购物中心的核心主力店适合放在经营轴线(或线性步行街)的端点,不宜集中放置在中间,这样才能达到组织人流的效果。
第七基本原则:特殊商户招商优惠原则。
“以点代面,特色经营”是购物中心特别是超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的经营特点。特殊商户是指具有较高文化、艺术、科技含量的经营单位,对她们给予优惠政策,邀请其入场,能够起到增强文化氛围,活跃购物中心气氛之作用。例如深圳华侨城MALL购物中心就专门邀请三百砚斋,展示中国的砚文化。当然特殊商户的经营范围要与购物中心的经营主题及品牌形象相吻合。
第八基本原则:租赁经营采用放水养鱼的原则。
租赁经营原则采用放水养鱼的原则。因为购物中心经营具有长期性特点,采用合理租金与优质服务做法,将整个购物中心作热,而后根据运营状态,适当稳步地调整租金;这样,发展商与商户才能一同成长。放水养鱼的原则可以理解为“先做人气,再做生意”的原则。如果前期就向入租商户收取过高的租金,结果无异于杀鸡取卵;北京信特商业中心倒闭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此。
第九基本原则:统一招商的“管理”要充分体现和强调对商户的统一服务。
统一服务包含统一的商户结算、统一的营销服务、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持服务、统一的培训服务、统一的卖场布置指导服务、统一的行政事务管理服务、统一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等。这个“统一服务”不但要体现在思想上、在招商合约中,更要体现到后期的管理行动中。这个“统一服务”就是要求“服务”出购物中心的品牌与特色来。
第十基本原则:购物中心要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为购物中心管理者、广大签约商户和顾客都提供便利。(当然便利各有不同,有管理便利、财务核算便利、营销便利、经营决策便利、结算便利、消费便利等等。)
购物中心有必要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以便在招商时就能够承诺对顾客与商户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服务,最终为顾客与商户都能够提供便利。
在购物中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发展商对购物中心的信息系统建设都非常重视;但国内购物中心在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方面还做的远远不够。购物中心作为一个以零售为主的商业组织形式,更需要精细化管理,当然餐饮、娱乐经营也需要精细化管理;而精细化管理需要数字说话;统一的信息系统就能提供决策者、管理者想要的数字以及用数字数据为顾客与商户服务。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不但能够为顾客提供统一收银、消费一卡通等便利的服务;还能为广大签约商户提供丰富准确的顾客信息和市场信息,甚至于提供更详细的经营信息,譬如零售商品单品进销存信息等等;更能为购物中心自身提供布局疏密度、品项搭配、人员配置、场地坪效、商户业绩等经营信息,便于购物中心分析后对经营场地(稀缺资源)进行无限再分配。招商不是一个开业前就完结的工作,实际上购物中心的招商是一个无限循环的工作,这都需要信息系统的分析支持。
这十项基本原则还显得很粗糙。不同购物中心具体的招商管理还是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商圈、不同的经营主题、不同的品牌形象、不同的特点等来做各自不同的调整。
当关键的“统一招商管理” 开业前期工作完成后,购物中心就步入了一个“统一服务”的新的工作阶段。开业前统一招商工作完成后,后续的工作就特别强调服务意识。
后期工作主要有:统一商户管理、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和统一物管。如何继续保持购物中心本身的内、外形象,保持与所有签约商户的既对立又融洽和谐统一的关系,并注意与购物中心的经营定位、目标市场多数顾客群体保持吻合协调,既是购物中心开业后经营管理的新难题又是对顾客和商户提供优质服务的新开始。
篇3:商业街统一招商管理原则
商业街统一招商管理原则
统一运营一般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统一招商管理、统 一营销、统一服务监督和统一物管。这其中“统一招商管理又 是后面三个统一工作的基础和起源。这项工作的成败得失不仅决定了发展商前期的规划是否成功,而且决定着后期商业街商业运营的管理能否成功。
经过经营定位、经营品项、服务功能设计、经营规划布 局设计、建筑规划设计、运营管理设计、招商设计这些阶段后,商业街就可开始统一招商了。这是开业前最重要 的工作,也是能否顺利实现前期设计目标的关键工作。笔者草拟了一个商业街“统一招商管理的十项基本原 则,希望能对国内商业街的招商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经过经营定位、经营品项、服务功能设计、经营规划布 局设计、建筑规划设计、运营管理设计、招商设计这些阶段后,商业街就可开始统一招商了。这是开业前最重要的工作,也是能否顺利实现前期设计目标的关键工作。
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进行精细化的管理,不但能够为顾客提供统一收银、消费一卡通等便利的服务,还 能为广大签约商户提供丰富准确的顾客信息和市场信息,甚至于提供更详细的经营信息,譬如零售商品单品进销存 信息等等。更能为商业街自身提供布局疏密度、品项搭配、人员配置、场地坪效、商户业绩等经营信息,便于商业街分析后对经营场地(稀缺资源)进行无限再分配。招商不是一个开业前就完结的工作,实际上商业街的招商是一个无限循环的工作,这都需要信息系统的分析支持。
篇4:大型卖场招商管理解决之道!
问题一:大型卖场分割出售了,统一经营怎样解决?
第一商业广场绝招:6统一
一、统一营运管理。由国际商业经验的商业管理团队,对第一商业广场进行整体运营操作,旨在将其打造成春熙商圈的新中心;
二、统一商业规划。传承春熙和科甲巷的商业文脉,进行合理的业态定位,凸显时尚个性的商业特色;同时聘请资深商业店面设计专家对店招形式进行统一规划,完全对接国际潮流且与本土实际相结合;
三、统一品牌形象。遵照业态布局的整体定位,对商品种类、档次、品牌合法性等方面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提倡诚信经营和品牌战略,建立互动监督和激励机制;
四、统一策划管理。为培育市场,开发商将与入驻商家共同投入资金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广告宣传及其促销活动,不断提升第一商业广场的美誉度;
五、统一物业管理。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提供统一高效的一站式物业服务;
六、统一资讯服务。收集真实全面的市场信息,为商家提供及时、对路的市场情报,建立商场统一的公共广播系统,建立自己的管理系统或接入因特网络,与全球同步。
问题二:数百家商家大集合,如何管理?
第一商业广场绝招:5建立
一、组建专业招商队伍。
二、组建商会。倡议并牵头设立第一商业广场商会,在此基础上且条件成熟时,由商会牵头组织建立商家与商家之间,商家与金融机构之间的融资等良性互动;
三、建立联盟。与时代广场及周边购物中心建立最有效的业务联盟,不定期地举行人员互访与信息交流活动;
四、建立商户一站式服务中心;
五、建立顾客一站式服务总台。
问题三:消费群每天蜂拥而至,经营安全如何保障?
第一商业广场绝招:4保障
一、安全保障。保安队伍全天候巡逻,在主要进出口通道,地下停车场和卖场内设置全自动电子监控系统;
二、消防保障。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人员持证上岗;
三、后勤保障。由商会牵头与海关、税务、工商、劳动和街道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
四、发展保障。项目整体和规模优势搭建起了可持续经营的良好平台,并由商会牵头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
篇5:购物中心招商管理策略
(一)购物中心的决算
购物中心开发必须预测开业之后的收入,并和资本投入结合起来考虑。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已经做过项目成本预算,在建筑设计阶段的最后可以进行更为准确的决算,计算购物中心的开发费用和成本,进行投资和受益的经济分析,制定开业后的经营目标,并以此作为店面出租的依据。
(二)招商和承租户选择
在招商过程中,有必要对每一个承租户进行评价,预测它们的经营前景,作为店面出租的指导。
1、承租户的选择要保证租金的来源。购物中心的店面租和租金关系密切。开发商的目标是选择合适的零售商,获得足够的租金,最大限度地出租营业面积,获得最大的利润来源。以往的经验并没有给选择承租户和预测未来收入提供可靠的指导,问题在于获得长期稳定的租户和短期高回报是有矛盾的,在某些情况下难以两全其美。开发商把面积大量出租给信誉好的零售商,可以保证租金来源的稳定性,但是这些承租户可能达不到预期的销售额,所以难以让业主和金融投资机构满意。开发商由此面临协调一个长期收益和迅速收回投资的问题,反映在承租户是选择高信誉度的知名商店和全国性连锁店,还是选择本地的愿意支付较高租金的普通零售商。
在一些地方,购物者对某些承租户具有很高的接受程度。虽然信誉一般,但是它们商品销售最大,所以,购物中心中一些非常好的位置,常常被这些购物者接受程度很高但信誉一般的小规模承租户占据。知名的全国性连锁店虽然经营能力很强,有时候却只能得到较低租金的位置。因此,购物中心在选择承租户时,需要在利润和稳定性之间做出选择。
2、需要保证购物中心商品种类的完整性。购物者对购物中心只有一家商店出售某种商品不会感到满意,他们希望能够像在城市商业区购物一样,方便地进行款式、质量和价格的比较。开发商在招商时应当考虑选择一些承租户集中布置,扩大商品覆盖范围,方便购物者进行比较,提供与城市商业区一样的竞争性和便利性,创造“购物气氛”。
(三)承租户租金
店面租金与购物中心的规模有关,一般大型购物中心的租金高,小型购物中心的租金相对低一些。如果规模相同,由于位置不同,租金也有差别,即使在同一购物中心,付出较多的租金能够得到较好的店面位置。
由于经营商品的种类和利润不同,并非每个承租户都能够交纳同样的租金。收取的租金一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按面积收取基本租金,称为抵押保证金或抵押租金,另一部分按销售额以一定的比便抽取,称为百分比租金。
下表列举了50年代美国一些重要承租户类型和租金的关系(lft2=0.093m2)
表6-7-1:50年代美国一些重要承租户类型和租金的关系
承租户 抵押保证金($/ft2) 百分比租金
百货商店 1.5 2-3%
小型百货商店 0.75-1.5 2.5-5%
超级市场 1.25-2 1-2%
风味食品、面包店、熬食店、肉店、色店 5-6 5-7%
糖果店干果店 5-6 6-10%
综合商店 1-2 3-6%
服装店 <2 <4%-5%
服装店 <2 <4%-5%
小服装店 2.5-6 10%
全国连钮级装店4%
童装6%
五交化商店 1.75 4-5%
家具和家庭装饰店 1.75-2 4-6%
餐饮店 1.75=3 4-7%
服务设施 比较低 10%
百货商店是购物中心的核心,常常能够获得较低的租金,特殊的情况还能够有所增加,并随着面积增加而递减。小型百货商店常常作为大型购物中心的次级核心承租户,在中型购物中心可能成为核心承租户,它介于传统的百货商店和综合商店之间,其商品经营范围和百货商店大致相同。因为小型百货商店对购物中心也很重要,所以它可以通过谈判获得较低的租金,但不会低于百货商店。
超级市场是购物中心的重要补充,多数情况下是全国性或竞争力很强的地方连锁店,它有良好的信誉,能够缴纳足够的租金。超级市场对中型购物中心和邻里中心的地位更重要,所以租金更
低。超级市场提供的是方便购物,虽然在区域中心,购物者的兴趣不在比较购物方面,但研究表明,超级市场对于吸引人流的作用非常大,所以,在大型购物中心,超级市场还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超级市场之外,还有风味食品、糖果店、面包店、熟食店、肉店、鱼店等食品商店,面积从50-200平方米,并有较好的销售额。(四)商店组合的吸引力
Ghosh(1994)认为三种商店之间相容性(store compatibility):
1、服饰店与百货公司比邻而立
系因为其间的顾客可以交流具互补性。
2、油漆行、五金、建材用品聚集
系因为其商店之间,具有高度的功能互补性。
3、汽车、家具以及古董商店群聚
这些商品有的是耐久消费材料,有的是没有标准行情价格。需要消费者高度涉入加以比较商品与价值。所以,聚集同类商品,可供消费者方便加以比较,较能吸引人潮。
Berman&Evans(1995)认为商店聚集一起有两个前提:
1、同类比较
同类商店消费者喜欢比较,其间的商品风格、价格与服务。
2、一次购足
消费者希望在一次购物旅程时,即能完全购足所需,包含不同互补与相同可比较的商品。他们认为,只要在同一地点,能够聚集互补或相容性商品,不管其是否为互补或竞争,均视为有亲和力(affinity)存在。
按尼尔逊(Nelson,1958)法则—“零售经营的累积引力理论及互补性法则(the rule of retail compatilbility)”商店的业务量区分为下列三种形式:
(1)产生式业务(generative business)
透过自己努力所获得的业务。商店的可及性对于产生式业务也会有帮助。
(2)分享式业务(shared business)
指因邻近商店的集客力而获得的业务量。消费者主要受到邻近商店的吸引,顺便来店看看产生的生意。
(3)顺便式业务(suscipient business)
指消费者从事消费旅程,顺便来店购物所产生的生意。
因此,商店的业务量,不只是产生式一种。分享式与顺便式的业务量,对于商店组合而言,也更应该受到重视。
(五)商店组织的互动关系
进一步整理商店组合的互动关系,可以发现包括商店与顾客相互之间,具有包含4种吸引力与5种排斥力,如下表6-7-2商店组合的互动关系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