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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度假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 开工前首先对全体参建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克服多年来形成的重外轻内的思想,内部工程同外部工程一样把质量放在首位。

  2 详细审核施工图纸,发现问题及时与监理工程师、设计人员联系,尽快处理解决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顺序,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并认真检查执行情况,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应严格执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作好钢筋、模板和轴线等隐、预检。

  3 现场推行样板制和上墙制度,贯彻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认真做好施工日志等技术检验记录,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手续。

  4 工程试验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并确保试验设备状态良好,试验设备的校验,必须在有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使用时,要按设备使用说明选择适当的操作方法。

  5 严格执行原材料检验及混凝土试配制度。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要准确,并按要求留足混凝土、砂浆试块、回填土、房心填土要分布做干容重试验。

  6工具模板应先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方能使用。

  7 现浇混凝土构件要严格执行养护制度,模板拆除应根据构件所在的部位、标号和气温等条件确定其拆模时间,保证现浇混凝土构件的质量。

  8 加强成品保护。对已完成的楼地面,采用铺草片保护,运输材料的手推车铁底脚应包胶皮,通过门口,应在门口车轴高度订150mm宽铁皮保护。

  9 执行"五不施工"制度

  "五不施工"即:未进行技术交底不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不清楚不施工;测量资料未经换手复核不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或试强不合格不施工;上道工序未经检验签证不得施工。

  10 成立质量QC攻关小组,围绕重点工序展开,通过定期QC攻关小组活动,不断将其成果应用于施工实践中,以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11 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收集、编写、整理工程资料,做到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保证施工资料准确性和完整性。施工班组及现场工程师,必须实事求是记录工程日志,真实记录施工过程。

  12 推行技术承包,制定本项目的质量奖惩措施。实行"优质必有优奖,非优则要重罚"的办法,激励参建人员创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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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群体工程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群体工程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 原材料的采购

  1)做好市场调查,从中选择几个生产管理好、质量可靠稳定的厂家,作为待定的供销商,建立质量档案。

  2)从待定的供销商中按规定取样,送业主认可的质监站进行试验。

  3)试验结果得出后,进行质量比较,从中选择最优厂家,作为合格供应商,建立供货关系。

  4)建立供货商档案,随时对材料进行抽样,保证供销商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合格,否则应重新认定合格的供销商。

  2 原材料的运输、搬运和贮存

  1)原材料进场必须"三证"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抽样化验合格证和供应商资格合格证。

  2)对于易损材料,运输和搬运时做好防护,防止变形和破损。

  3)原材料进场后应按指定地点整齐码放,并挂标牌标识,标明型号、进场日期、检验日期、经手人等,实现原材料质量的有效追溯。

  4)原材料进场需由专人保管,对水泥等材料应加盖或在室内保管,不得任由风吹日晒。

  5)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损坏或贮存时间过长、贮存方式不当引起的质量下降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在永久工程结构中,并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并标识,以免混用。

篇3:施工期间对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施工期间对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

  1 总则

  为确保本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采用ISO9002 质量标准,不断完善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保证工程质量一次成优。

  2 质量管理措施

  1)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坚持自检、互检、专检"三检制"。

  2)每道工序完工后,由分管该工序的技术人员、质检、领工员组织作业组长,按规范和验标要求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返工重作,直至再次验收合格。

  3)工序中间交接时,应填写工序交接清单和工序质量自检评定表,互相签字认可。

  各班组对各工序要严格执行"三控制"。

  4)隐蔽工程经自检合格后,邀请甲方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同时作好隐蔽工程验收质量记录和签字工作,并归档保存。

  5)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签字认可的,禁止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项目,返工自检复验合格后,重新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复检报告,经检查认可后,及时办理签认手续。

  7)按竣工文件编制要求进行整理各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按ISO9001 质量标准《文件、资料控制程序》分类归档保存。工序施工中应保证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记录等资料齐全。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用碳素墨水填写,其内容及签字齐全,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篇4:学校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学校建筑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 质量目标:确保本工程"优质结构"、"白玉兰奖"的质量目标,争创"鲁班奖"。

  2 质量总体管理措施

  根据本工程发包范围,承包方式,工程规模、质量等级、工期、作业环境等要求,我公司将选派本公司优秀项目管理班子组织施工与管理。

  项目部严格按照建设部要求的强制性条文及公司质量管理手册,进行施工全过程管理,结合本工程的情况制订以下管理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

  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工程师、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实施前15d 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审批后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3.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2.2 技术复核、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的内容、部位、复核人员及复核方法。

  2.根据技术复核计划表,在施工中做好技术复核工作,有专人负责,没有复核过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3.技术复核结果应认真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4.本项目建筑工程技术复核内容见下表所示。

  分 部 分 项技术复核的主要内容

  建筑物位置测量定位的轴线、标高

  基础土质、位置、尺寸、标高、桩位及桩标高

  模板尺寸、标高、预埋件规格及预留孔位置

  砖砌体墙身轴线、标高、预留孔位置、规格

  5.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编制隐蔽工程验收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凡上道工序的工作成果将被下一道工序的成果覆盖,完工以后无法检查的分项工程都要进行隐蔽验收,它是保证质量消除隐患的主要措施。

  6.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代表以及项目部质量员、施工员参加,基槽验收应邀请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参加。

  7.隐蔽工程验收的结果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每次验收项目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署检查意见并签章,作为档案资料保存。

  8.如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设计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需隐检处未进行隐蔽或记录不符实际者,对本工程部的施工员及资料员分别给予罚款。

  9.隐蔽工程验收与技术复核流程

  2.3 施工阶段的级配及试块管理制度

  1.凡在设计图纸中标明强度等级的混凝土、砂浆属级配管理范围。

  2.按上海市质监总站规定设立标准养护室。

  3.管理职责分工:

  项目工程师负责混凝土、砂浆强度评定(数理统计与非数理统计)项目技术员负责级配申请的复核,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施工员负责开具级配单申请单,负责计量工作的检查与监控。

  项目试验工负责接受配合比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校验磅秤等计量器,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级配交底、中途抽查,负责现场试块制作、养护室及送试工作。

  技术科的试验员负责试块的试压及填表工作,监督现场试块制作及"三过磅"执行。

  2.4 建立计量器具的管理制度

  1.工程管理部计量员负责本部所有计量器材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计量器具必须有专人管理,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意动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损坏的计量器具必须及时申报修理调换,不得带病工作;

  4.计量器具要定期进行校对、鉴定,严禁使用未经校核对过的量具。

  2.5 建立技术质量交底制度

  加强职工教育,使项目部全体员工提高质量意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是企业生命的意识,并能保证质量、能按计划实现就采用当面交底,书面签证确认,责任落实到人的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当项目部接到施工图后,项目经理组织全体人员对图纸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工程师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监控部位及监控要点。

  3.本着谁负责施工谁负责质量、安全工作的原则,各分管工种负责人(分管经理、施工员、技术员、翻样)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必须做到交底不明确不上岗,不签证不上岗。

  2.6 建立完整的材料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

  甲供材料及各类建筑材料到场后,必须由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与甲方和供货商联系,直到退货。

  2.做好原材料二次复试取样、送样工作。

  水泥、钢筋原材料必须取样进行物理试验,进口钢筋除物理试验外还需进行化学成份分析及可焊性试验。所有防水材料必须进行取样复试。其它各种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取样试验、分析。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必须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7 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

  1.不定期抽检:质量员对每一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经理负责在指定限期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量员。班组在分项工序施工中要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2.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由项日工程师带领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及专业工长对工地进行定期检查,并进行质量讲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根据上海市建筑工程质监督总站验收备案要求,对隐蔽部位请必须质监站来检查。

  2.8 工程质量优劣奖罚制度

  1.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分包班组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追踪管理。

  2.凡各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屡教不改和发生了质量问题,总包方有权对分包班组进行处罚,处罚形式为整改停工、罚款直至赶出本工地。

  3.凡各分包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按图施工,质量优良且达到优质,项目部可对分包班组进行奖励,奖励形式为表扬、表彰、奖金。

  4.在实施奖罚时,以平常检查,每月一次大检查,区质监单位抽查,评定质量等形式作为依据。

  2.9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设专职

资料员收集施工全过程中积累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均按上海市有关规定的A、B、C 三分册中各类统一表格填写、汇总、审核、装订,供监理师和质监站检查。

  2.A 分册即施工技术资料分册,内容主要为建筑物测量定位复核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B 分册即技术管理分册,内容主要为混凝土砂浆试压报告、各种建筑料质量证明单及试验报告等;C 分册分为三卷,C1 卷即施工组织设计分卷;C2 卷即施工管理分卷,包括施工日记、技术复核记录等:C3 卷即质量管理分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等。

  3.各专业分包单位应每天记录好本单位在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原因、补救办法及天气情况等内容,并隔天交给项目部汇总于施工日记,作为资料归档备案。

  2.10 用户回访服务制度

  1.工程项目竣工交验之前,必须对建筑物进行整体功能测试,对给排水,及其他电器构件设施进行测试,达到设计要求可报交验。

  2.本工程交会付发包方使用后,在六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二次质量回访,征询用户意见。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一年内随叫随到),凡属是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均有我公司负责维修,不留隐患,一切费用由我公司负责。

篇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的3.0.1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

  2)安装和调试用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使用时在有效期内。

  2.电气设备上计量仪表和与电气保护有关的仪表应检定合格,当投入试运行时,应在有效期内。

  3.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空载试运行和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的负荷试运行,应按本规范规定执行;建筑电气动力工程的负荷试运行,依据电气设备及相关建筑设备的种类、特性,编制试运行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应经施工单位审查批准、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4.动力和照明工程的漏电保护装置应做模拟动作试验。

  5.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6.低压的电气设备和布线系统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7.要有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验收

  8.要有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9.有异议材料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本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10.按程序批准进入市场的新电气设、器具和材料进场验收,除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提供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的技术文件。

  11.获准的免检产品或认定的名牌产品,当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12.配电柜、蓄电池柜、不间断电源柜、控制柜(屏、台)及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和随带技术文件,实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不间断电源柜有出厂试验记录;

  2)外观检查:有铭牌,柜内元器件无损坏丢失、接线无脱落脱焊,蓄电池柜内电池壳体无碎裂、漏液,充油、充气设备无泄漏,涂层完整,无明显碰撞凹陷。

  13.灯具及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新型气体放电灯具有随带技术文件;

  2)外观检查:灯具涂层完整,无损伤,附件齐全。防爆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普通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3)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

  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烯(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4.插座、接线盒和风扇及其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查验合格证,防爆产品有防爆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号,实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开关、插座的面板及接线盒盒体完整、无碎裂、零件齐全,风扇无损坏,涂层完整,调速器等附件适配;

  3)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规定如下:

  (1)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

  (2)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

  (3)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件旋合长度不小于8㎜,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损坏现象;

  (4)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5.电线、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合格证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按《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GB5023.7标准生产的产品有安全认证标志;

  2)外观检查:包装完好,抽检的电线绝缘层完整无损,厚度均匀。电缆无压扁、扭曲,铠装不松卷。耐热、阻燃的电线、电缆外护层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

  3)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

  序号12345678910111213

  电线芯线标称截面积(m)1.52.54610162535507095120**0

  绝缘层厚度规

  定值(㎜)0.70.80.80.81.01.01.21.21.41.41.61.61.8

  4)对电线、电缆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6.导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

  2)外观检查:钢导管无压扁、内壁光滑。非镀锌钢导管无严重锈蚀,按制造标准油漆出厂的油漆完整;镀锌钢导管镀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班;绝缘导管及配件不碎裂、表面有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3)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对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7.型钢和电焊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2)外观检查:型钢表面无严重锈蚀,无过度扭曲、弯折变形;电焊条包装完整,拆包抽检,焊条尾部无锈斑。

  18.镀锌制品(支架、横担、接地极、避雷用型钢等)和外线金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批查验合格证或镀锌厂出具的镀锌质量证明书;

  2)外观检查:镀锌层覆盖完整、表面无锈斑,金具配件齐全,无砂眼;

  3)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

  19.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埋设的基础型钢和柜、屏、台下的电缆沟等相关建筑物检查合格,才能安装柜、屏、台;

  2)室内外落地动力配电箱的基础验收合格,且对埋入基础的电线导管、电缆导管进行检查,才能安装箱体;

  3)墙上明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盘)的预埋件(金属埋件、螺栓),在抹灰前预留和预埋;暗装的动力、照明配电箱的预留孔和动力、照明配线的线盒及电线导管

等,经检查确认到位,才能安装配电箱(盘);

  4)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后,核对柜、屏、台、箱、盘内的元件规格、型号,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投入试运行。

  20.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经检查合格,才能进行试验;

  2)动力成套配电(控制)柜、屏、台、箱、盘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合格,才能通电;

  3)控制回路模拟动作试验合格,盘车或手动操作,电气部份与机械部份的转动或动作协调一致,经检查确认,才能空载试运行。

  2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按以下程序进行:

  1)除埋入混凝土中的非镀锌钢导管外壁不做防腐处理外,其他场所的非镀锌钢导管内外壁均做防腐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配管;

  2)室外直埋导管的路径、沟槽深度、宽度及垫层处理经检查确认,才能埋设导管;

  3)现浇混凝土板内配管在底层钢筋绑扎完成,上层钢筋未绑扎前敷设,且检查确认,才能绑扎上层钢筋和浇捣混凝土;

  4)现浇混凝土墙体内的钢筋网片绑扎完成,门、窗等位置已放线,经检查确认,才能在墙体内配管;

  5)被隐蔽的接线盒和导管在隐蔽前检查合格,才能隐蔽;

  6)在梁、板、柱等部位明配管的导管套管、埋件、支架等检查合格,才能配管;

  7)吊顶上的灯位及电气器具位置先放样,且与土建及各专业施工单位商定,才能在吊顶内配管;

  8)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基本完成,才能敷设线槽、槽板。

  22.电线、电缆穿管及线槽敷线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接地(PE)或接零(PEN)及其他焊接施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或电缆以及线槽内敷线;

  2)与导管连接的柜、屏、台、箱、盘安装完成,管内积水及杂物清理干净,经检查确认,才能穿入电线、电缆;

  3)电缆穿管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穿入导管;

  4)电线、电缆交接试验合格,且对接线去向和相位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23.照明灯具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安装灯具的预埋螺栓、吊杆和吊顶上嵌入式灯具安装专用骨架等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承载试验合格,才能安装灯具;

  2)影响灯具安装的模板、脚手架拆除;顶棚和墙面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及地面清理工作基本完成后,才能安装灯具;

  3)导线绝缘测试合格,才能灯具接线;

  4)高空安装的灯具,地面通断电试验合格,才能安装。

  24.照明开关、插座、风扇安装:吊扇的吊钩预埋完成;电线绝缘测试应合格,顶棚和墙面的喷浆、油漆或壁纸等应基本完成,才能安装开关、插座和风扇。

  25.照明系统的测试和通电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电线绝缘电阻测试前电线的接续完成;

  2)照明箱(盘)、灯具、开关、插座的绝缘电阻测试在就位前或接线前完成;

  3)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作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前拆除负荷,空载自动投切试验合格,才能做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4)电气器具及线路绝缘电阻测试合格,才能通电试验;

  26.接地装置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建筑物基础接地体:底板钢筋敷设完成,按设计要求做接地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或浇捣混凝土;

  2)人工接地体:按设计要求位置开挖沟槽,经检查确认,才能打入接地极和敷设地下接地干线;

  3)接地模块:按设计位置开挖模块坑,并将地下接地干线引到模块上,经检查确认,才能相互焊接;

  4)装置隐蔽: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覆土回填。

  27.引下线安装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利用建筑物柱内主筋作引下线,在柱内主筋绑扎后,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确认,才能支模;

  28.等电位联结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总等电位联结:对可作导电接地体的金属管道入户处和供总等电位联结的接地干线的位置检查确认,才能安装焊接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按设计要求做总等电位联结;

  2)辅助等电位联结:对供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接地母线位置检查确认,才能安装焊接辅助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按设计要求做辅助等电位联结;

  3)对特殊要求的建筑金属屏蔽网箱,网箱施工完成,经检查确认,才能与接地线连接。

  29.防雷接地系统测试:接地装置施工完成测试应合格;避雷接闪器安装完成,整个防雷接地系统连成回路,才能系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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