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各班组设专职检验员,对本班组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业务接待员负责承修车辆的进厂检验工作。
5、总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并对符合竣工标准的车辆签发出厂合格证。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各级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采编:www.pmceo.cOm篇2:工厂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工厂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1.购进原料的检验(验证)
1.1凡采购回公司的原料,在入仓库保管前必须由质检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填写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合格方和办理入仓手续,若属紧急原料入仓时,收货人员应先询问质管科,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仓手续,注明待检,并及时通知检验员进行检验。
1.2检验人员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原料的来源、品名、数量等,严格按《原料进购、验收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1.3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
2.过程检验
每道工序完成后,由检验员在现场进行巡检,按规定填写记录。
3.成品检验
3.1每批加工后的食品,须经检验,由检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在进入仓库前,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入仓定位和出厂。
3.2填写《出厂检验报告单》,由质管科保存。
3.3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方法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保留所有得原始记录,归档存查。
3.4检验员必须对储存得成品进行监控,督促仓库加强食品养护工作,对仓库中存放超过三个月得食品,应定期检测,建立食品安全卫生记录。对发生质量变化得产品,应及时通知质管不和生产科(车间)制定应变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