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 导航

监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监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是一个单位的象征和代表形式,一经盖出可产生法律责任,为加强本项目公章管理,规范盖章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总监办公章由总监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使用。

  2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台帐,公章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3项目公章只用于本工程项目有关资料、文件、报表等,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项目公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4总监办财物专用章、总监个人印章由总监保管并把握使用。财物专用章、项目总监个人印章只有在监理费转帐、汇款时使用,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财物专用章,一经发现,由公司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章外,其他事项需要使用时必须经过公司财物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5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6公章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公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8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9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项目领导报告,并备案。

  10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采编:www.pmceo.cOm

篇2:工业园管理中心公章管理规定

  工业园管理中心公章管理规定

  1、公章的使用和保管由专人负责,公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

  2、必须根据有效的《用章审批登记表》来盖章。

  3、将《用章审批登记表》及用章文件的复印件一并存档。

  4、以下文件资料用章由部门负责人提出,须报园区管理中心审核经公司领导同意签字:以公司名义和外单位签署的协议和各类经济合同;财务部门上报的各类会、统计报表;以公司名义向有关主管机关发送的请示、报告及重要信函;劳动工资、人事调动及人事聘用和劳动合同;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向有关业务单位发送的重要信函;公司的正式发文。

  5、印章的刻印、更换一律由公司统一办理,废弃的印章由公司统一收回保存。

篇3:物业项目管理处公章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公章管理制度

  1、公章由项目经理办公室指派专人进行保管并设立公章使用记录本。

  2、批准后的材料直接交由公章保管人加盖公章,盖章后的材料由公章保管人通知公章使用人领取并填齐公章使用记录本中的各项内容。

  3、公章保管人须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处放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加盖公章或借与他人,违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4、使用盖有印章的各种文件、信、函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办公室申请作废。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携带已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

篇4: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zz物业[20**]03号

  关于印发《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为加强公司的公章使用和管理,现将《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郭副总、李副总、人事部

  **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共印22份)

  **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使用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合同、协议书、报表、证明等对外公文以及公司经理认为必要的文件、文字资料。

  2、公司办公室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发文、请示、报告、报表、工作证以及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资料。

  3、管理处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装修工临时出入证、住户证明。

  二、使用权限

  1、管理权限

  公司公章由集团公司人事部管理,办公室公章由公司经理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管理。

  2、审批权限

  使用公司公章由分管物业副总或经理批准;使用办公室公章由经理批准;使用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批准。

  三、使用方法

  1、使用公章由部门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见附表),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送公章管理人员核验盖章。

  2、公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需办理公章移接交手续。

  四、本规定自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

篇5:物业公司公章管理规定(5)

  物业公司公章管理规定(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确保各类印章正确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主要有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行政和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使用印章:

  (1)公司内外经总经理批准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义签定有关合同、协议;

  (3)上交各行政、税务、工商等主管单位报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凡因公需要使用相应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审批单"(见 附表),写明用印部门、时间、种类、份数、事由、经办人、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后,连同经审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条凡用印盖章时,印章保管责任部门经理应积极监督用印情况,凡因违规操作或私用印章,将追究部门经理和印章保管人责任;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对未经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发生盖章失误情况,应予以当面销毁,防止发生泄密或法律纠纷事故;

  第八条各种印章及用印文档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依法公告、作废,并视情节追究保管人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贯彻执行,解释权在总经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年5月13日试行。

  签署人: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年5月13日

  附:《用印审批单》

  用印审批单

  编号:年月日

  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

  拟用印章种类份数

  事 由

  部门意见

  总经理意见

精彩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 电脑版

© 物业经理人 pmceo.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