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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一、施工图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1、施工图会审:施工图纸交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工程特点,找出需要的难题;找出图纸中问题和差错,以将图纸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受建设单位委托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就会同施工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并请与会各主会签,通过建设单位交设计单位给予解释。图纸会审内容包括: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图纸是否正式签署;

  (2)地质勘探资料是否齐全;

  (3)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

  (4)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当地要求;

  (5)专业图纸之间、平、立剖面图纸之间有无矛盾,标注有无遗漏;

  (6)总平面与施工图的平面尺寸标记等是否一致;

  (7)防火、消防是否满足要求;

  (8)结构图与建筑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建筑结构与各专业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预埋件是否表示清楚;有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的构造要求中是否表示清楚;

  (9)施工图中所列各种标准图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

  (10)材料、设备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材料、新技术、新式设备的应用有无问题;

  (11)地基处理方法是否合理,建筑与结构构件能否施工,是否有施工不便的问题容易导致质量、安全、工程费用增加等方面的问题;

  (12)工艺管道、电气线路、设备、运输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相互间有无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13)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2、设计交底: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会,由设计单位就施工图设计文件做详细说明,包括总体简介、设计意图说明、特殊工业要求、建筑、结构、工艺、设备等专业在施工中难点、凝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说明,对图纸会审的问题进行解释等,设计交底会监理单位整理会议纪要,参加单位会签,作为施工和监理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表A3.1)报监理审核;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参加会审;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审核主要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有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

  4)工程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针对性;

  5)工期安排是否能够满足施工合同要求,进度计划是否能保证施工的连续性。施工所需人力、材料、设备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

  6)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7)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规定;

  8)季节施工,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可行、合理和先进。

  三、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表A1)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

  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人员、机具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6)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已召开。

  四、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验制度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使用报验单(表A3.2)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进场的实物进行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表B2),限期撤出现场。

  五、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

  2、承包单位应将具备条件的工序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表A3.3)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设计单位共同检查验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隐蔽。

  六、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中应确定工程变更的工程及变更费用。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2、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送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定。

  3、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情况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4、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变更单监督承包单位实施。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而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员不得予以计量。

  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和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令其改正。

  2、如果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

,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八、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监理单位和业主,不得掩饰、隐瞒或借拖延上报。监理工程师应批示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必要时,发布停工指令,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明确事故的范围、缺陷程度、性质、影响和原因,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研究制定事故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九、施工进行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应定期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十、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1)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项目批文、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

  2)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查的文件。

  2、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分别出具的认可文件;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预验收

  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行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A7表),连同全部竣工资料表送监理项目部申请竣工验收;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各专业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处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改正;

  3)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试验,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及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报验单;

  5)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表B9)报建设单位。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竣工验收。

  十一、监理工作会议制度

  1、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

  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工作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及主要论题;

  8)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2、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由监理人员负责整理,并经与会各代表会签。

  工地例会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步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其他有关事项。

  3、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专项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每周应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相互交流,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

  十二、监理工作日志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设专用"监理日记"本,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的需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1)当日材料、构配件、设备及人员变化情况;

  2)当日施工的相关部位、工序的质量、进度情况、材料使用情况,抽检、复检情况,索赔(工期、费用)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当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4)有争议的问题,各方相同的不相同意见及协调情况;

  5)天气、温度情况,天气、温度对质量的影响和采取措施与否;

  6)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监理人员的答复等。

  2、现场监理人员均有监理工作日记本,监理人员当天工作及现场巡视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十三、监理月报制度

  1)监理项目部应定期编写"监理月报",年末应提出项目部监理工作年度报告,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描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及有价值的经验等,其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之7.2条规定;

  2)监理月报告或年度报告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签认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本部。

  十四、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关于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需经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走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由公司经理签发送建设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动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文件送建设单位;

  3、总监理工程师决定对承包单位下达工程暂停指令时,应事先向公司经理汇报,经公司经理同

意后方可填写"B1工程暂停令"表;

  4、"B4监理工程师备忘录"表的使用应慎重,有必要使用时,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征得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5、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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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二、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满、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理。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不道德行为等等;

  2)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所;

  3、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三、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对

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整理完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资料作为监理资料分交业主。

篇3:建设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监理文件的管理

  1、监理文件是指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所形成的文类管理;

  2、监理文件的分级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过程中,按职责权限进行编制、审查和签发;

  3、监理文件的分类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编号、发送、传递和保管。

  二、监理项目部发出的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分为五级管理

  1、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及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有关人员编制后总监审定,作为Ⅰ级文件;"监理规划"作为公司文件经公司批准后,作为Ⅰ级文件管理;

  2、监理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工程暂停令、严惩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签发,作为Ⅱ级文件。

  3、监理项目部所发正式函件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作为Ⅲ级文件。

  4、监理项目部所发工程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各类审查单以及监理作业表等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交规定的签发人审核后签发,作为Ⅳ级文件。

  5、监理统计表以及其他监理内部文件通知等作为Ⅴ级文件。

  三、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

  1、按专业分类,分为以下11类:锅炉、汽机、土建(含勘测)、仪表及控制、炉保、焊接、化学、给排水、技经及综合等。

  2、文件性质分类:

  综合管理:监理规划、监理的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等综合性施工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核所发的工程联系单;

  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消缺方案等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

  进度管理:对开工报告的审核意见,有关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监理项目部有关进度控制文件;

  投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的答复所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等有关投资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进行的监督文件;

  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包括索赔)所提出的意见而发出的联系单和通知单等文件。

  四、监理部收到的工程文件的分类管理

  1、来自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

  建设单位的正式公文,可作为业主来函(包括上级审批文件)建档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日常工程文件按如下分类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项目报建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备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计文件;

  --质量监督站文件;

  --建设单位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

  --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制度。

  2、来自设计单位的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主/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预算;

  设计变更;

  设计联络会资料。

  3、来自施工和承包单位的工程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施工依据文件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开工报批文件;

  要求变更施工设计或材料代用的文件和联系单;

  质量保证资料;

  要求变更施工进度的文件和联系单;

  要求增加费用或要求索赔的文件和凭证;

  关于施工质量方面的文件或联系单;

  关于设备质量和开箱验收的文件和联系单;

  工程调试文件;

  施工质量验评资料及安装调试记录;

  制造厂家的变更、答复、提供资料、方案等;

  承包单位提供的检验文件和自制文件、凭证和单据;

  各承包单位的正式来函做专档管理;

  事故处理及不合格项处理;

  施工总结及技术总结。

  五、文件的传送

  1、所有文件的收发传送由信息员负责;

  2、监理文件发出前应按32条的规定,由审批人签字后发出;

  3、收入文件应交总监批阅,按批阅意见交有关负责人处理;

  4、监理部编制对外发送报表应按报表规定的审签权限审批;

  5、承包单位的报表审查,按36条规定的审签权限分别递送审查;

  6、监理部收发文件用表见表

  六、监理作业表示及审批

  对施工单位报审表的审批: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A6)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工序报验申请表"(A3.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4.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签发;

  6、"延长工期报审表"(A2.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发;

  7、"费用索赔申请表"(A4.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由总监签发;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3.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9、"工程竣工报验单"(A7)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证;

  10、"工程变更单"(A9)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12、"工程暂停令"(B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七、文件编号

  1、文件的分类表示:

  文件资料归档都应按不同类别进行标识。

  文件资料的分类标识如图3-1所示。

  2、文件编号

  "监理现场用表"按如下编号:

  *

* -------- 年月---------**

  后两位数字流水号(二位以上)

  表式

  3、文件签字加盖印章

  在监理作业中需要发出文件时,编制人及审核人均应由本人签字,信息员归档,加盖印章发送。

  八、监理统计用表及监理台帐

  监理统计用表是监理项目部内部的管理用表,作为监理人员的工作台帐,由监理项目部自存,不向外发送,主要有:

  1、项目监理作业大事记;

  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汇总登记表;

  3、单位工程形象进度一览表;

  4、施工质量验评统计表;

  5、设备缺陷汇总表;

  6、监理作业信息月报;

  7、承建单位月进度款支付台帐。

  九、监理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1、监理文件的移交

  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文件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的同时,监理文件也要按规定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移交监理文件的目次要求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一般移交如表3-3所示文件或按GB/T50328-20**规定移交。

  表3-3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

  1监理规划

  (含修改内容)Ⅰ11工程暂停令Ⅱ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资料Ⅵ12延长工期报审及审批资料Ⅵ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Ⅱ13监理工作联系单Ⅵ

  4设计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4施工备忘录

  5工程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5工程资料缺陷及事故处理资料Ⅱ

  6施工指导文件审查资料Ⅳ16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资料Ⅱ

  7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审查单)Ⅳ17

  索赔资料签证单Ⅱ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及抽查试验资料Ⅳ18施工质量Ⅱ

  19监理月报Ⅱ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验收单)Ⅳ20监理工作总结Ⅱ

  10整改通知单Ⅳ21会议纪要Ⅱ

  2、监理文件的归档

  监理项目部撤离现场后,应将监理文件向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监理项目部在撤离现场后,对有保存价值和供今后追溯的文件/资料/凭证,均应想本公司归档。

  监理依据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工程审批文件

  第二卷 工程合同/协议文件

  第三卷 工程报建资料及开工审批文件

  第四卷 工程设备招标投标资料

  第五卷 工程设计图纸资料

  监理作业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监理合同文件

  第二卷 监理部质量体系文件

  第三卷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卷 监理部来往公文函件

  第五卷 监理月报/简报

  第六卷 监理总结报告

  第七卷 监理会议纪要

  第八卷 监理部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第九卷 监理部进度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卷 监理部投资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一卷 监理部安全文明控制文件

  第十二卷 工程索赔文件

  对承包单位资料的归档,按如下案卷:

  第一卷 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卷 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三卷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卷 调试及试运行文件

  第五卷 工程达标验收文件

  第六卷 其他

篇4:装饰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装饰城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管理制度

  第一条 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 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 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篇5: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为使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的监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应得到公司总经理的认可。总监理工程师和主持专业工作的监理工程师的调配、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数量等需得到工程部和分管副总经理认可。

  二、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规范的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后的14日内向公司报送“项目监理规划”和“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单位应按照批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工程监理义务。

  三、图纸的审查与下发经公司审核的施工图按照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规定的份数发至监理单位后,监理单位应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进行图纸预审,形成审查记录。之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交底记录及设计变更文件由监理单位发至施工单位,按其施工。

  四、工程变更

  在施工图审核过程中,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工程问题,监理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工程部签认,并上报公司批准后,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实施。重要变更应由工程部会同监理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交施工单位施工。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一同报工程部,经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签认后方可实施。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涉及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另行支付费用的,监理单位应同时进行费用评估,在经工程部复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查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施工进度的相应规定,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公司批准。

  七、月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并提交月施工进度计划。经监理单位审核的月进度计划应在每月25日以前报工程部批准。工程部应在月底以前批复月施工进度计划,并将批准的计划报公司一份备查。

  八、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

  监理单位应注意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设备投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于进度落后的施工单位应督促其采取增加人员、设备、加班或其它方式纠正工程进度落后的情况。为便于考核,监理单位应在每月15日以前报送当月中期进展情况的分析意见。

  九、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提供检查的制度、检查的器具、报告内容)

  监理单位除对施工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外,还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自备或使用施工单位的试验器具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出据试验报告,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对于试验结果表明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书面要求返工。对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试验,监理单位应及时取得试验结果,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质量评价。相应的质量报告应随同监理报告提交工程部。

  十、关键工序的现场监督(无验收单即开始施工怎么办?)

  对于关键施工工序,如地基处理等隐蔽工程施工工序、混凝土浇筑及重要焊接工序等,监理单位应实施严格的施工过程旁站监理,并对施工过程进行记录。隐蔽工程必须在监理单位会同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并进行相应记录后方可进行隐蔽。

  十一、材料质量的控制监理单位应严格实行材料进场报验制度,检查所有建筑材料质量单证的完备性和有效性,拒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抽样检查主要建材的质量。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当中。(抽样复查及处理办法)

  十二、停工与复工监理单位检查发现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并造成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在征得工程部同意后,可书面指令施工单位停工,并限期整改。在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并提出复工申请,经审查具备复工条件后。,方可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复工。

  十三、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前向工程部和公司总工程师提交工程施工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状况;

  2、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3、完成工程投资情况;

  4、各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等。除此以外,监理单位还应报告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各监理人员在场工作日的统计,以及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等情况。工程部将根据各监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对其工作能力、责任心、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并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应按要求迅速进行人员调整。

  十四、现场的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应负责施工场区道路、临时设施及现场布置的统一管理,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次序,综合协调水、电供应,施工场地的使用和施工交通组织。

  十五、施工现场协调会监理单位负责每星期组织一次建设二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的施工现场协调会,全面检查和落实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现场管理和其它合同约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协调和解决有关工程问题,并提出下周工作目标。监理单位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工程部并发至有关施工单位。

  十六、工程进度款的审核

  l、在施工单位按规定每月上报工程进度款申请后,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中有关合同价款的规定对工程量和取费进行审查。

  2、对工程量的审核是指监理单位依据有关规范检查为合格产品的工程量,否则不应进入计量支付。

  3、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量应有相应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并随当月进度上报,以便工程部核查。

  4、监理单位每月25日前将审核完毕并由主管监理工程师、预算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报送工程部。

  十七、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向公司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竣工项目的监理过程和施工过程的描述;2、实施监理的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范围;3、监理大事记;4、监理单位对竣工项目的质量说明;5、竣工项目的完整监理日记;6、重要工程事项的说明;7、竣工项目的监理质量监测记录等。

  十八、监理费的支付监理费的支付应与各个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同比进行。监理单位应首先按照公司认可的格式提交监理费支付申请,经工程部核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监理工作状况后,提出监理费支付审查意见,经工程部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支付。

  十九、工程验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各个环节进行验收

。主要验收环节如验槽、地基及基础验收、主体等分部工程验收、单项工程验收、工程项目综合验收等。工程部应参加验收项目,监理单位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部,并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验收记录。整个验收程序应严格执行政府质监站的验收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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