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试行)
一、现场安全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国家标准GB50319-2000《建设监理规范》;
3、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国家行业标准:3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T33-2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二、现场安全监理管理概述
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范围,被授权处理关于施工中安全监理事宜。各工程项目总监为公司派驻现场的安全监理第一负责人,并视工程规模设专职或兼职现场安全监理员。
1、现场安全监理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工地,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定期检查安全用具、器具;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
7)定期组织安全综合检查,按照《施工安全检查表》进行评价,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施工安全检查表》另发);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1)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带着愤满、怨气、忧郁等情绪和带病工作,马虎凑合,侥幸心理。玩忽职守、有意违章,只顾自己不顾他人的不道德行为等等;
2)物件的不安全状态:施工中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接触各类的设施、设备等,这些使用和接触的各类材料、工具、设施等统称为"物件",这些"物件"不仅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和技术性能,还应是操作简便、灵敏可靠,并且具有保持操作者免受伤害的各类防护和保险装置;
3)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没有建立安全施工制度体系和有效的考核流程;气象条件的影响;高噪声、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环境和作业场所;
3、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别:(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触电事故;(4)、机械伤害;(5)、坍塌事故。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将给人、家庭、企业、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
三、安全监理操作流程
1、招标阶段的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
(1)、营业执照;(2)、施工许可证;(3)、安全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5)、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网络;(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8)、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9)、主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10)、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对企业的安全业绩考评情况。
2)协助、督促业主和总包单位签定安全施工协议书:(1)、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协议。
2、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安全监理操作程序,并和施工单位对安全操作流程和处理条款达成一致的意见。
2)协助、配合、指导、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安全、文明的施工现场。对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环境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如:用地范围呢地表以上的电讯、电杆、树木、房屋及其它影响安全施工的构造物。
3)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对保证安全施工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施工单位的自检人员应有良好的、全面的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安全监理人员必须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自检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检,掌握安全情况,检查自检人员的工作质量。
4)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入现场前(如吊篮、漏电开关、安全网等)的检验,安全监理人员应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供应情况,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在安全设施未进入工地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监督:
(1)施工单位应提供拟使用的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查;
(2)安全监理人员可在施工施工初期根据需要对这些厂家的生产工艺设备等进行调查了解;
(3)必要时对安全设施庆阳试验,要求有关单位提供安全设施的有关图纸与设计计算书等资料,成品的技术性能等技术参数经审查后,以确定该安全设施的使用。
5)在开工申请表上签字前,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单项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中财力、物力、人力方面的准备,必须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是否做到准时、准确到位,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确认后,才能在开工报告上签字。
3、施工阶段安全监理
1)安全监理方法:
审查各类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
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核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
审核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现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具备可行性;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2)现场监督与检查: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3)如遇到下列情况,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对
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4)确立安全施工控制的"停止点"(待检点)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如:现场开工前;脚手架使用前;模板安装、拆除前;土方开挖前;电源使用前;吊具使用前等。
4、施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建立安全保卫组织结构,防止偷盗、火灾、意外伤害的发生;
严格控制现场闲杂人员;
整理完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资料作为监理资料分交业主。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建设项目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监理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监理文件的管理
1、监理文件是指监理项目部的监理人员在监理作业中所形成的文类管理;
2、监理文件的分级管理是指文件形成的过程中,按职责权限进行编制、审查和签发;
3、监理文件的分类管理是指文件形成后的编号、发送、传递和保管。
二、监理项目部发出的监理文件的编制和审批分为五级管理
1、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及监理作业指导文件、监理规划、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由有关人员编制后总监审定,作为Ⅰ级文件;"监理规划"作为公司文件经公司批准后,作为Ⅰ级文件管理;
2、监理项目部向业主提交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专题报告、图纸会审/评审纪要、工程暂停令、严惩工期审批、索赔签证、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审批签发,作为Ⅱ级文件。
3、监理项目部所发正式函件由有关监理工程师编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作为Ⅲ级文件。
4、监理项目部所发工程联系单、通知单、备忘录、报表、各类审查单以及监理作业表等由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交规定的签发人审核后签发,作为Ⅳ级文件。
5、监理统计表以及其他监理内部文件通知等作为Ⅴ级文件。
三、监理作业中形成监理文件的分类
1、按专业分类,分为以下11类:锅炉、汽机、土建(含勘测)、仪表及控制、炉保、焊接、化学、给排水、技经及综合等。
2、文件性质分类:
综合管理:监理规划、监理的管理制度、监理项目部的重要报告、总结、月报。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的作业指导书等综合性施工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核所发的工程联系单;
质量管理:对施工质量、设备质量、消缺方案等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等有关质量控制文件;
进度管理:对开工报告的审核意见,有关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监理项目部有关进度控制文件;
投资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和材料代用及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所引起的费用变更的答复所发出的联系单、通知单等有关投资控制的文件;
安全文明控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所进行的监督文件;
合同管理:对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包括索赔)所提出的意见而发出的联系单和通知单等文件。
四、监理部收到的工程文件的分类管理
1、来自建设单位的工程文件:
建设单位的正式公文,可作为业主来函(包括上级审批文件)建档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日常工程文件按如下分类进行管理:
--建设单位所编制的会议纪要;
--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项目报建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备文件;
--建设单位所转发的设计文件;
--质量监督站文件;
--建设单位所发的通知单、联系单;
--施工现场建设管理制度。
2、来自设计单位的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主/辅机设备技术规范书;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图预算;
设计变更;
设计联络会资料。
3、来自施工和承包单位的工程文件可按如下分类管理:
施工依据文件和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
开工报批文件;
要求变更施工设计或材料代用的文件和联系单;
质量保证资料;
要求变更施工进度的文件和联系单;
要求增加费用或要求索赔的文件和凭证;
关于施工质量方面的文件或联系单;
关于设备质量和开箱验收的文件和联系单;
工程调试文件;
施工质量验评资料及安装调试记录;
制造厂家的变更、答复、提供资料、方案等;
承包单位提供的检验文件和自制文件、凭证和单据;
各承包单位的正式来函做专档管理;
事故处理及不合格项处理;
施工总结及技术总结。
五、文件的传送
1、所有文件的收发传送由信息员负责;
2、监理文件发出前应按32条的规定,由审批人签字后发出;
3、收入文件应交总监批阅,按批阅意见交有关负责人处理;
4、监理部编制对外发送报表应按报表规定的审签权限审批;
5、承包单位的报表审查,按36条规定的审签权限分别递送审查;
6、监理部收发文件用表见表
六、监理作业表示及审批
对施工单位报审表的审批: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A1、A6)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A3.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A3.4)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工序报验申请表"(A3.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5、"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4.3)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工程款支付证书"由总监签发;
6、"延长工期报审表"(A2.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发;
7、"费用索赔申请表"(A4.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填写"费用索赔审批表"由总监签发;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3.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9、"工程竣工报验单"(A7)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签证;
10、"工程变更单"(A9)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发;
12、"工程暂停令"(B1)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由总监批准。
七、文件编号
1、文件的分类表示:
文件资料归档都应按不同类别进行标识。
文件资料的分类标识如图3-1所示。
2、文件编号
"监理现场用表"按如下编号:
*
* -------- 年月---------**后两位数字流水号(二位以上)
表式
3、文件签字加盖印章
在监理作业中需要发出文件时,编制人及审核人均应由本人签字,信息员归档,加盖印章发送。
八、监理统计用表及监理台帐
监理统计用表是监理项目部内部的管理用表,作为监理人员的工作台帐,由监理项目部自存,不向外发送,主要有:
1、项目监理作业大事记;
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汇总登记表;
3、单位工程形象进度一览表;
4、施工质量验评统计表;
5、设备缺陷汇总表;
6、监理作业信息月报;
7、承建单位月进度款支付台帐。
九、监理文件的移交和归档
1、监理文件的移交
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文件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的同时,监理文件也要按规定向建设单位进行移交,移交监理文件的目次要求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一般移交如表3-3所示文件或按GB/T50328-20**规定移交。
表3-3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序号文件名称文件级别
1监理规划
(含修改内容)Ⅰ11工程暂停令Ⅱ
2分包单位资格审查资料Ⅵ12延长工期报审及审批资料Ⅵ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Ⅱ13监理工作联系单Ⅵ
4设计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4施工备忘录
5工程变更资料
(审查单)Ⅳ15工程资料缺陷及事故处理资料Ⅱ
6施工指导文件审查资料Ⅳ16工程施工竣工结算资料Ⅱ
7施工测量放线资料
(审查单)Ⅳ17
索赔资料签证单Ⅱ
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查及抽查试验资料Ⅳ18施工质量Ⅱ
19监理月报Ⅱ
9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验收单)Ⅳ20监理工作总结Ⅱ
10整改通知单Ⅳ21会议纪要Ⅱ
2、监理文件的归档
监理项目部撤离现场后,应将监理文件向公司档案部门归档。
监理项目部在撤离现场后,对有保存价值和供今后追溯的文件/资料/凭证,均应想本公司归档。
监理依据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工程审批文件
第二卷 工程合同/协议文件
第三卷 工程报建资料及开工审批文件
第四卷 工程设备招标投标资料
第五卷 工程设计图纸资料
监理作业资料按以下案卷归档:
第一卷 监理合同文件
第二卷 监理部质量体系文件
第三卷 监理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卷 监理部来往公文函件
第五卷 监理月报/简报
第六卷 监理总结报告
第七卷 监理会议纪要
第八卷 监理部质量控制过程文件
第九卷 监理部进度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卷 监理部投资控制过程文件
第十一卷 监理部安全文明控制文件
第十二卷 工程索赔文件
对承包单位资料的归档,按如下案卷:
第一卷 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卷 施工作业指导书
第三卷 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卷 调试及试运行文件
第五卷 工程达标验收文件
第六卷 其他
篇3: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 工作依据
[1.1 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3 铁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
4 委托监理合同
5 施工合同
6 建设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7 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8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01.1-20**、J259-20**)
[2 主要工作内容
[2.1 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的主体,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监理工组中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督促和检查。
[2.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时,总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审查施工单位所列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措施、应急预案、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和起重机械设备及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施工现场道路、场地、排污、防水、防火措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还应报送建设单位报准。
[2.3 监理工程师在对工地进行巡视检查时,应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下达停工指令。
[2.4 当施工单位的不安全行为经多次指出仍不改正,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做出报告,或向铁道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报告。
[2.5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3 工作要点和方法
[3.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查
1 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已制定。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施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 持证上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有关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装卸工、爆破工等),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持证上岗。
3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符合分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瓦斯隧道应有预防瓦斯突出、喷出的措施,和揭煤方法。对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每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3.2 施工场地安全管理
1 施工单位的临时油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库区应设围栏,使用中应配足消防设备并设专人看守,严禁在库区内存放易燃物品。
2 爆破器材库必须符合防爆、防潮、防雷、防火、防鼠等要求,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防爆照明设备,库房距厂矿、村镇、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及其它建筑物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GB6722)的有关规定。
3 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在悬崖、陡坎、沟、槽、坑、井等危险部位必须设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 在临时交通干道附近和居民密集地段施工时必须设安全围挡和警示牌,实行封闭管理,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 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有毒、粉尘侵害的作业应具有防护措施。
6 易燃和可燃材料的存放场所与作业场地应配设消防器材,保持足够防火间距并留出消防通道施工防火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7 作业区及生活区应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房屋、库棚、场地的消防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8 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和使用应符合规定,氧气瓶与乙炔瓶、氧气瓶及易燃品严禁同室储存,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9 现场施工应掌握风力预报,当风力达到6级时,应停止露天起吊、装卸、高空作业、水塔的水柜安装,浮运架梁、泵送混凝土等作业。
[3.3 施工机械使用及技术安全状况检查
1 施工所用各种机具试验工作使用的电气绝缘工具,高处作业使用的防护措施应处于完好状况,施工单位定期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2 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具有对突发事故采取紧急措施的能力,严禁疲劳作业,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
3 施工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如塔吊等),使用前必须经劳动安全部门鉴定、检查批准。
4 工地使用的具有一定高危险大型临时设备,如缆索吊机、吊索塔架、架梁吊机等,使用前需经施工单位上级安全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经试吊、试运行方可正式使用。
[3.4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施工作业过程的检查
1 每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操作细则及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交底记录。
2 深基坑开挖及降水施工中,检查施工单位开挖及基坑支护措施,检查降水过程对周围建设物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沉降观测记录,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
3 模板工程及脚手架工程,要对施工单位的检算结果进行复核,现场实施过程中其支撑体系是否符合设计,尤其是要检查脚手架的横撑及斜撑,脚手架基础是否进行了预处理(加固),支架是否进行了预压。
4 检查工地临时用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乱拉、乱接线现象。
5 石方开挖及隧道钻爆施工中:
⑴ 爆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及安全警戒。
⑵ 施工现场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6 隧道施工:
⑴ 隧道竖井、斜井的提升系统应经过安全检算,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 提升系统的钢丝绳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应进行拉力试验,并在使用中定期检查、修理和更换。
⑶ 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洞内空气质量检测记录,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7 高处作业:
⑴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严禁在一个物体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⑵ 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⑶ 桥上进行铺架作业时,对桥下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进行检查。
[3.5 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理
1 既有线上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维修规则》和既有线上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
2 既有线上施工必须根据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制定施工临时行车限界。施工中搭设脚手架,堆放工程材料或机具设备等,严禁侵入临时行车限界。
3 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
4 既有线封锁施工前的准备作业必须按施工放行列车条件的要求,其它施工不得影响列车运行,封锁施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时,应按规定办理销点手续。
5 既有线旁施工及增建二线时,必须确保列车行车线路安全,轨下路基开挖作业要报送运输部门批准。施工作业应采取先防护、加固,后施工作业的程序。
6 有线电气化区段施工
⑴ 在建筑物及设施上施工时,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物体与接触网带电部分的距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应有接触网工监护,不足安全规定距离,应在接触网停电后作业;提前提出申请,接到停电施工许可令后,由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方可施工。
⑵ 当接触网断电时,无论已断导线是否落在地上,严禁任何人接触,发现接触网断线时,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员,按规定设置停车防护信号加以防护并在断电电线的10m半径范围内禁止人员接近。
⑶ 电气化区段严禁使用电雷管起爆,爆破必须停电。
⑷ 在电气化线路上进行起道,拨道前必须征得供电部门同意,必要时应由供电部门派员配合。
⑸ 浓雾、阴雨、雷电天气时,不得在高压线交越的电杆上作业。
7 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8 高压危险影响区段进行通信线路施工作业必须设监护人,并按带电作业规定进行作业。
⑴ 切割光电缆金属外皮或打开接头套管前,应将光电缆两端金属外皮连通,并临时接地。
⑵ 用仪表测试电缆芯线有危险电压时,应申请停电作业,无危险电压时亦应对芯线接地后方准作业。
篇4: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商业街招商管理制度参考样本
一、机构设置与管理权限
1、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市场经营部主管,各职能部室、商 店按管理权限分工负责商场招商工作。
2、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被招商企业的进场资格, 市场经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部室对被招商企业商品质 量、经营品种和销售情况进行考核,对物价、计量、商标、陈列 卫生进行检查。
3、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来场信息员进行面试、审查体检表和 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发上岗合格证。负责定期或不定期 会同有关部室对信息员服务规范、劳动纪律、商容风纪等进行检查考核。
4、安全保卫负责对商场信息员验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暂住证)工作,并将审核情况登记入册,与 被招商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室,以被招商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防火、防盗、 防汛检查。
5、行政部负责来商场信息员的工服发给,收取食堂、医疗、美发、淋浴等项目服务的管理费和借用财产管理 等工作。
6、各商场商店明确一名经理负责被招商企业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向市场经营部提供被招商企业执照副本, 招商审批表,联销协议,商品样品,价格目录及来场信息员的各种证件。
二、招商标准(条件)
1、被招商企业选派的信息员,必须是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热情大方,会讲普通话。男身高、女身高、裸 视都符合招商要求的本厂(公司)正式职工。信息员受双重企业管理,享受其所在企业(工厂、公司)待遇。
2、商场招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被招商企业要认真遵守商场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商场开展各种促销活 动,努力完成销售计划。对3个月完不成销售计划,又无季节影响或违反商场管理制度的,企业市场经营部有权提 出终止协议。
3、被招商企业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并已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国营、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 或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代理商。
4、被招商企业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商场所属商店经营范围内的名特优新或世界驰名商品;国内商品必须是符 合各级计量、质检、卫生标准,实行三包(包修、包退、包换)的本厂产品,坚决杜绝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及滞 销、假冒、伪劣商品。
5、招商联营期限,一般为3个月至半年,有发展前途的可订1-2年,到期后根据销售计划完成情况和市场 供求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招商审批程序
1、招商工作要贯彻商场“以经营高档为导向,中档为基础,突出名牌、优质新潮系列和进口三资企业产 品”的经营方针,择优招商。
2、各商店要按照不重复招商和申报在先的原则进行严格筛选。
3、凡符合招商标准的企业,须向商场商店提出书面申请,与商场商店签订协议书,由商场商店将被招商企业 的营业执照副本、审批表(一式四份)、样品、价格目录、质量认证书、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以 及商店商场审批意见,一并报市场经营部由商场进货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再到商场劳动人事部办理其他手续。
4、劳动人事部根据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二联)及信息员的彩色照片、体检表进行面试。并负责组织学习商场 规章制度、服务规范,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未经培训考核不得上岗。被招商企业不得擅自更换信息 员。
5、安全保卫部根据市场经营部的审批表(第三联)来审查商场信息员的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并登记入 册与其签订安全责任书,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发放信息员胸卡。
6、行政部根据市场经营部审批表(第四联)。负责办理来场信息员的工服发放、就餐、借用财产等手续。
7、各商场商店在市场经营部、劳动人事部、安全保卫部备案后,方可办理进店经营事宜。
8、对符合招商标准的私营企业,各商店要经双人实地考察,特别是食品加工企业,要考察其是否符合国家颁 布的卫生标准,是否有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服装加工业要了解其生产规模,并向市场经营部出具实地照 片。
9、对不按照招商审批程序办理,擅自进店销售的企业,要追究商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 处罚,责令其厂家立即撤出。
四、物价、计量、统计、保险及财务管理
1.被招商企业的商品销售价格,必须经商店商场专职物价员看样定价,并上报市场经营部审批,招商企业要 向物价员提供成本单(发货单)、价格目录,遇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批准,可用供货合同单,暂定临时价格,正式 发票一到,马上走正常手续。
2.被招商企业进销均纳入商场商店进销账目。商场统一建立《招商企业销售月报表》,内容包括:单位名 称、品种、销售额等,由各商场商店统计员填写,每月向市场经营部报送。
3.各商场商店要建立被招商企业进、销、存登记,单独设账,做到账面清楚、整洁,每月5日前将其经营情 况上报市场经营部。
4.被招商企业如需使用计量器具(尺、秤、验光仪)的,须事先向市场经营部审报,经(计量)技术检定, 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使用。
5.被招商企业进场前应到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财产保险,未办理保险的,在商场发生人身伤亡、商品及财 产损失的,由招商企业自行负担。
6.被招商企业的销货款必须由商场商店统一收款,按时上交银行,货款结算一律通过银行,结算前要与记账 员核对,销多少结多少,不能多结,同时要按《招商细则》规定扣除所聘售货员费用和营业税款后再做结算。
7.被招商企业在商场商店周转仓库储存商品的,必须按财务部门制定的有关费用标准缴纳仓储保管费用。
五、招商监督与处罚
1、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按照本制度要求对被招商企业
进行监督管理,凡无营业执照或不按规定的经营范围、经 营方式经营,出现扰乱商场正常秩序等情况的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有关商场商店责任,没收厂方非法所得,对厂 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2、必须以物美价廉为宗旨,经商场物价审批定价,明码标价,才可出售被招商厂家商品。要坚持文明经商, 如有违反供应政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罚款、终止协议的处罚。
3、厂家对借用商场的财产要注意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损害照价赔偿。
4、厂方信息员(含商场先派售货员)如违反商场有关规定,分别由各职能部室向厂家提出批评、罚款,责令 当事人下岗培训,或调换人员,厂家必须按各职能部室要求逐项落实,拒绝接受批评和罚款的给予终止协议处 理。
5、商场各职能部室要根据各自分工,认真检查、严格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放弃对厂家监督管理,出现问题 后不认真解决,造成一定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商店商场领导责任。
6、市场经营部在对被招商企业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商品质量、销售情况、服务规范、物价计量进行检查 中,对销售不佳,以次充好、坑骗顾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有权作出撤换或终止协议的决定。
7、劳动人事部定期对信息员进行岗位考核,对不符合规范,不执行规章制度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追究所在商 场商店主管经理的责任。
8、上岗信息员要统一着装,佩载胸卡,严禁佩戴实习生或其他胸卡,一经查出要追究其所在商店商场经理的 责任,并给予罚款处理,信息员立即下岗。
9、一经查出被招商企业使用未经检验计量器具的,立即将器具没收,造成重大影响的清除出场。
10、一经发现被招商企业,出现私下交易、场外交易、代留货款的,立即终止协议。
篇5:超市货款结算制度
超市货款结算制度
为了合理利用、调剂资金,确保及时承付供应商货款,对货款的结算制度做如下规定:
1、月结(代销商品)付款时间为每月20号,对帐时间为每月8—10号,货款(单据)结算的时段为上月25号前。供应商于每月8—10号到课长处按规定时间的销售金额开付款通知单,持结算联到店面核算员处抽单,按核算员核对无误后的金额开出增值税发票交到财务,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否则财务将不予办理结算(即见票付款)。
2、生鲜区货款为半月结,付款时间每月5号和20号,对帐时间为每1—2号和16—17号,货款(单据)结算的时段分别为上月20号前(本月5号结算)和本月5号前(本月20号结)。供应商于每月1—2号和16—17号到课长处开具付款通知单,持结算联到店面核算员处抽单,由店面核算员将付款通知单交到财务办理结算。
3、货款结算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入库单上载明的商品已销完。
(2)该入库单的时间在规定的结算时段前。
4、付款通知单上须有三人签名:店长、采购经理、财务经理。
5、因财务部使用电脑记帐,故要求供应商结算货款的单位与入库单载明的单位一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6、所有的返厂须在当月结算时一律扣回(当月返厂,当时扣回),以免造成负库存和红字应付帐款现象。
7、以上规定敬请各供应商朋友予以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