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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6)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措施(六)

  1.项目经理部负责整个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保证计划,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如塔吊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到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专职安全员保管;

  5.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6.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大的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分析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在结构施工阶段,安全难点集中在:

  6.1施工防坠落,立体交叉施工防物体打击;

  6.2基坑周边的防护,预留孔洞口;

  6.3脚手架工程安全措施等;

  6.4各种电动工具施工用电的安全等;

  6.5现场消防等工作;

  6.6塔吊安全措施等;

  7.建立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标语牌。

  8.建立严格的安全教育制度,工人进场前进行安全教育,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9.建立安全工作资料管理,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准确的文字和数字档案依 据可查。

  10.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知道工作,并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每项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指标的实现。

  11.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班长每班前进行安全交底,坚持每周的安全活动让施工人员掌握基本的安全技术和安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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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施工安全管理职责

  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是第一安全负责人,并亲自抓安全生产。建立项目管理层、作业层三级安全管理监察网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安全保证措施,服从监理、业主的统一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与健康。

  以人为本,加强领导,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加大现场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严治理。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是纠正或处理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对安全生产有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扬或提出奖励意见。

  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生产要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证生产安全。

  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组织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既定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出分析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2、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在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和各项制度。

  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组织认真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提出新技术、新机具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操作环境。

  参加重要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从技术上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负责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从技术上作出分析鉴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从技术上提出预防措施。

  3、安全员职责

  安全员是公司在项目的直接派出安全管理人员,督促和监督项目进行安全管理施工。

  参与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和监督执行。

  深入工地调查研究、掌握安全动态、发现和研究问题、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对安全隐患要督促改进,特殊情况下有权下令停工,立即向领导报告。

  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抓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办理编制劳保品计划,申请劳保品供应等项工作。

  4、施工员的安全职责

  在项目领导下,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在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安全措施中,结合施工的工程特点,作好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根据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以口头和书面两种形式,逐条逐句地向班组进行交底,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检查,对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负责纠正。

  坚持每天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班组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并督促班组自检。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认真贯彻执行防范措施。

  5、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

  组织好交班前安全交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坚持安全值日和班组自检制,教育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负责新工人(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本班职工学习操作规程,督促检查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及时表扬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并将安全生产列为劳动竞赛的评比条件之一。

  6、工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班前对操作进点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班组长,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允许上岗操作,交接班时要认真作好安全技术交接班工作。

  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进行抢救,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立即上报不得隐瞒。

  除保证本人操作安全外,并要注意他人和周围地区的作业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篇3: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1、施工用电是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本工程的施工用电从指定电源引下来后,设有专门总配电箱,总配电箱设有接地和总漏电保护器,由总配电箱至各施工机械的分配电箱之间采用三相五线的埋地电缆,分配电箱里再设各分级漏电保护器,这样布设即可达到三级保护。

  2、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1)因场地狭小,分路供电,采用电缆供电。

  (2)人员责任:配电箱设专职电工管理,专职电工均有电工操作证。

  (3)全系统均采用TN-S制供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做好现场照明的使用安全。

  (4)具体措施

  1)在总配电箱各分路各配自动空气开关1台,并按各分路负载大小调定整定电流值。

  2)各回路从总配电到分配电箱段全部采用五芯绝缘电缆穿铁管埋地敷设,从分箱到专门箱,根据现场条件,能采用埋设电缆的尽量采用埋设电缆,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损坏,利于组织文明施工。

  3)照明部份,现场照明总体采用管形镝灯,为避免镝灯触发器因突然送电而损坏,每台镝灯均专设一个电箱,钥匙专人保管,为避免因动力设备故障引起漏电保护器动作而使现场照明失电,镝灯电源必须从总配电箱进线端引出。所有带金属外壳的灯具均采用3芯线供电。

  (5)系统采用TN-S制供电,为保障系统正常工作,要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采用不同颜色的导线,以示严格的区分。在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处,配电线路中间处,配电线路末端处,做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处(塔吊等),必须设置重复接地点。

  (6)接地要求:

  电阻值:工作接地≤4Ω,保护接地≤4Ω,重复接地≤10Ω;

  防雷接地≤30Ω,重复接地十防雷接地≤10Ω

  (7)接地体选择

  1)首先可充分利用自然接地体,其次采用人工接地体,接地体选择Φ≥8mm园钢,扁钢厚≥4mm,截面≥48mm2,角钢厚≥3.5mm。垂直接地体长度2~3米,相邻接地体间距≥2倍长度,垂直接地体理设根数≥2根,园钢管直径为φ≥48mm,钢管壁厚为≯3.5mm。

  2)接地线与接地极的连接宜用焊接,扁钢搭焊长度为宽度的2倍,且最少有三个棱边施焊,园钢搭接长度宜为直径的6倍,所采用扁钢的截面不小于100mm2,厚度≥4mm。

  (8)漏电保护器在安装使用中应注意:

  1)所有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选购推荐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使用说明书。

  2)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和负荷侧不能随便颠倒做法。

  3)漏电保护器不能作相间短路或两相触电保护。

  4)漏电保护器在使用中应经常检查其工作可靠性和灵敏性,发现不合要求的必须立即更换。保护器的规格指数(额定电流,保护动作电流,反应时间)必须与所保护的负载相匹配。

  5)漏电保护器不得做为负荷起动开关使用,一般要求垂直安装,并要求防雨、防溅、防尘、防振。

  6)配电箱、开关箱应保持通风干燥、光线好,周围无杂物,无易燃易爆物,道路畅通,并有良好的防雨防潮设施。

  3、用电安全管理

  (1)项目部设专业机电管理员,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应专项接受安全用电和防火知识教育。同时在用电设备、开关箱等处挂设醒目的安全用电标志。严禁非专业人员无证操作,排除故障需切断电源,派专人看护,挂标志牌(或上锁),做好电器故障检修记录。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制度,开关箱上锁,箱内控制开关应标明分路或被控制设备的名称。

  (3)熔断器必须与所保护的电器(负载)相应匹配,不许用非熔断体代替熔断丝(保险丝),保险丝的安装必须符合规定做法。

  (4)各用电线路必须做到安装配置、层次分明,走向明晰、固定,一目了然,严禁乱拉乱拖乱搭,严禁使用电炉。

  (5)用电线路及电器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验收。若发现有裸露的电线及损坏的电器开关等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各控制电器及配线必须与所控制的负载相匹配,不得小马拉重车造成线路超载构成安全隐患,也应避免大马拉小车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照明与动力采用分设开关箱,若同箱必须分路分闸,照明漏电保护采用单项回路。

  (7)使用手持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胶鞋,并做好其他规定的防护措施。

  (8)潜水泵工作时,周围水面范围内水下不得有人工作。

  (9)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由施工员有针对性的对操作班组进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0)工地当班电工每天班前班后要对用电线路系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填写值班日记,交接班记录。工地每星期组织一次有电工、安全员、机管员、施工员及分管安全的工地领导等人员参加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整改反馈记录等。

  (11)电气产品使用上做到"二把关"。第一采购关,做到不采购无产品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无使用说明的"三无"产品;第二进场安装验收关,不使用"三无"产品,安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

篇4: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施工机械安全管理

  1、塔吊

  (1)基础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厂说明书要求。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起重机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拆装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起重机拆装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装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拆装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混凝土基础应符合技术要求;对所拆装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使隐患排除于拆装作业之前: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等进行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检查拆装作业中配备的起重机、运输汽车等辅助机械,应状况良好,技术性能应保证拆装作业的需要;拆装现场电源电压、运输道路、作业场地等应具备拆装作业条件;安全监督岗的设置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已达到要求。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大风、浓雾和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指挥人员应熟悉拆装作业方案,遵守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使用明确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所有参与拆装作业的人员,都应听从指挥,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有错误时,应停止作业,待联系清楚后再进行。拆装人员在进人工作现场时,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当发现异常情况或疑难问题时,应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应防止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

  在拆装上回转、小车变幅的起重臂时,应根据出厂说明书的拆装要求进行;并应保持起重机的平衡。

  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结构,应使用原厂制造的连接螺栓,自制螺栓应有质量合格的试验证明,否则不得使用。连接螺栓时,应采用扭矩扳手或专用扳手,并应按装配技术要求拧紧。

  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当遇天气剧变、突然停电、机械故障等意外情况,短时间不能继续作业时,必须使已拆装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固定牢靠,经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停止作业。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走缓冲止挡器和限位开关碰块安装牢固可靠,并应将各部位的栏杆、平台、扶杆、护圈等安全防护装置装齐。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验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护。

  (3)塔身升降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会架的操作平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风力在四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 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于)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它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口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塔与附着

  起重机附着的建筑物,其锚固点的受力强度应满足起重机的设计要求。附着杆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间距和附着距离等,应按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有变动时,应另行设计.

  装设附着框架和附着杆件;应采用经纬仪测量塔自垂直度;并应采用附着杆进行调整,在最高锚固点以下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1000;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与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 应符合出厂规定;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锚固装置;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塔机使用过程的注意事项:每月或连续大雨后,对混凝土基础,应检查其是否有不均匀的沉降。应保持起重机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电源电路中应装设错相及断相保护装置及紧急断电开关;电缆卷筒应灵活有效,不得拖缆。起重机在无线电台。电视台或其他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供电电缆无破损。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交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

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用慢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时,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口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口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动臂式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2、施工升降机

  施工升降机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负责,并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地基应烧制混凝上基础,其承载能力应大于150kPa。地基上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10m,并应有排水设施。

  应保证升降机的整体稳定性;升降机导轨架的纵向中心线至建筑物外墙面的距离宜选用较小的安装尺寸。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升降机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 5/10000。导轨架顶端自由高度、导轨架与附壁距离、导轨架的两附壁连接点间距离和最低附壁点高度均不得超过出厂规定。

  升降机的专用开关箱应设在底架附近便于操作的位置,馈电容量应满足升降机直接启动的要求,箱内必须设短路、过载、相序、断相及零位保护等装置。

  升降机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人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升降机安装在建筑物内部井道中间时,应在全行程范围井壁四周搭设封闭屏障。装设在阴暗处或夜班作业的升降机,应在全行程上装设足够的照明和明亮的楼层编号标志灯。

  升降机安装后,应经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升降机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升降机的防坠安全器,在使用中不得任意拆检调整,需要拆检调整时或每用满1年后,均应由生产厂或指定的认可单位进行调整、检修或鉴定。

  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升降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升降机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 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防坠安全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齿条与齿轮、导向轮与导轨均接合正常;各部钢丝绳固定良好,无异常磨损;运行范围内无障碍。启动前,应检查并确认电缆、接地线完整无损,控制开关在零位、电源接通后,应检查并确认电压正常,应测试无漏电现象。应试验并确认各限位装置、梯笼、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良好可靠,电器仪表灵敏有效。启动后,应进行空载升降试验,测定各传动机构制动器的效能,确认正常后,方可开始作业。

  升降机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工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梯箱内乘人或载物时,应使载荷均匀分布,不得偏重。严禁超载运行。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信号操作。作业前应鸣声示意。在升降机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当升降机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升降机在大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等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升降机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升降机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当升降机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它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 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出,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纵。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3、搅拌机及砂浆机

  (1)必须搭设防雨操作棚,机体架设牢固坚实平稳。

  (2)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4)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铁链。

  (6)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阻。

  (7)砂浆机筒防护棚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4、木工圆锯

  (1)传动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护罩和安全防护挡板及月牙罩。

  (2)圆锯要设松口刀(分料器)

  (3)操作必须使用单向电动开关。

  (4)要有良好的接地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5、手持电动机具

  (1)必须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

  (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3)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6、电焊机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一、二次线(电源、龙头)接线处应有齐全的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和接零保护。

  (4)配线不得乱搭乱拉,焊把绝缘良好。

  7、潜水泵

  (1)电源线不得破损。

  (2)有良好的接零保护装置。

  (3)应单独安装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

篇5: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

  当工程需要连续作业时,计划安排夜间施工和赶工时,需要夜间加班的工种,由施工人员向项目经理申报夜班施工作业申请表,并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事先对现场施工工作面进行检查,具备夜间施工条件后,方可批准安排夜间施工,并安排施工管理人员跟班负责夜间施工巡视检查工作。

  1、现场具备足够的夜间施工照明设施、施工场地要做好落手清工作,不乱堆材料,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止对施工人员的伤害。

  2、脚手架的转角、上人梯口、各层楼梯口等相应安装安全照明设备,保证施工通道畅通。

  3、沟、坑、坡等处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围栏。

  4、高空作业具备足够的安全设施。

  5、浇捣混凝土施工时,每个混凝土振捣手必须配备1KW的照明灯,节点重点部位指定专人负责,楼板下的楼层内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

  6、夜间施工严禁进行搭、拆脚手架等高空危险作业,以确保安全。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工地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7、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架设,排放整齐,不准乱拖乱拉,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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