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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1)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2-20

  模板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一)

  1、模板使用前应严格检查吊钩等部位是否连接牢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模板、杆件、连接件以及支撑件。

  2、禁止在梁模上行走,模板必须架设牢固,连接可靠。

  3、模板合模前从安装好的钢筋内清扫出的杂物在模板验收前必须全部清扫干净。

  4、拆模时间应按规定执行,或经技术人员同意。拆模应按工艺执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

  5、拆模后,从模板上铲下的水泥浆、撕下的海绵条必须及时清除。使用滚筒涂刷脱模剂,滚筒上不能粘太多液体,避免污染地面和柱钢筋。

  6、模板存放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分区域堆放,地面平整夯实并硬化,不得存放在松土或凹凸不平的地方。堆放模板处严禁坐人或逗留。不周转使用的模板,拆模后吊到模板架子上,不得靠在其他物体上,防止滑移、倾倒。

  7、主体结构施工中,每层梁、板、柱浇注完后,及时用钢管沿边柱搭设临时防护栏。

  8、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吊装作业。

  9、安装或拆除组拼模板时,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不得站在模板行经路线的下方,防止意外伤人。

  10、浇注边梁砼时,需在梁边支搭操作平台(围护架)。平台上铺三块脚手板。严禁工人或指挥人员站在模板口及模板的支撑上,平台外侧设置安全防护网。

  11、工作面上的各种周转材料应排放有序,决不允许遍地开花。运多的周转材料在支完模板交验前全部运出工作面。

  12、周转料按细化的现场动态平面布置图即时分类别分型号码放齐整。

  13、所有的木胶板、方木、钢管堆放时,都需先摆好方木或搭好架子,不得直接放于地面。

  14、模板堆放区域,用刷红白油漆钢管设置围栏 ,并挂明显的标志牌,禁止非作业人员入内。

  15、所有的模板技工每人一只工具箱,诸如3形卡,钩头螺栓,铁钉,白线等材料都放在工具箱里,以方便施工和节省材料。

  16、结构脚手架上只能摆放零星的少量的周转料,每平米不超过200kg。

  17、拆除楼板模板前架设低压照明电线,灯泡的密度宜为4m*4m。

  18、拆模时拆下的零件随手放入工具箱里,螺栓螺母经常擦拭润滑油,防止生锈。

  19、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需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禁止上下层同时操作。

  20、工作前仔细检查工具是否系牢,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在身上,以免吊落伤人。

  21、出料平台上堆放的周转料不得超过限重。

  22、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用绳索、卡具及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

  23、模板起吊前,需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大模板。严防大模板大幅摆动撞坏其它模板或钢筋。

  24、木工棚内刨花、锯末等易燃杂物每天按时装袋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防火器械配备齐全。

  25、侧模板安装后立即穿好螺杆,紧固螺栓。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26、拆模起吊前应复查穿墙螺杆是否拆净,在确无遗漏且模板与墙体完全脱离后方可起吊。拆外墙模板时,应先挂好吊钩,绷紧吊索,再拆除销杆和扁担。吊钩应垂直模板,不得斜吊,以防碰撞相邻模板和柱。摘钩时手不离钩,待吊钩吊起超过头部后方可松手,超过障碍物以上的允许高度才能行车或转臂。

  27、在吊装模板时,必须由专业信号工指挥塔吊,统一协调,防止吊装时发生碰挂及脱钩等事故。

  28、雨天施工时,注意防滑措施,脚手板绑铁丝或钉木条做防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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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住宅楼模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小区住宅楼模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是安全生产的唯一保证,对加快工程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起作推进作用,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各种专门的安全措施。

  2、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三宝"的规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悬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安全防护必须按方案执行硬防护外挂密目安全网并高于操作人员 1.5m。

  3、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到针对性强,签证手续完整,督促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制定增补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4、在模板安装前,必须按要求搭设好安全操作平台及护身栏杆。转料平台必须安装牢固,模板或架料在平台上堆放应整齐,重量不要超过平台限重。

  5、支设模板前必须搭好相关脚手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6、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检查支撑是否可靠,扣件是否松动;浇筑混凝土时必须由模板支设班组设专人看模,随时检查支撑是否变形、松动,并监督及时恢复。

  7、经常检查支设模板吊钩、斜支撑及平台连接处螺栓是否松动,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8、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的噪音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

  9、支模架体施工完成,支模时的锯沫、木块,脱膜油等应清理干净。

  10、拆模后的杂物应及时清理,堆放到指定位置。

  11、禁止酒后作业,夜间施工要保证充足的照明。

  12、做好建筑物"四口"防护措施:凡未安装栏杆的楼梯,必须采用钢管扣件架设双层栏杆防护;预留洞口、电梯井口必须设红白相间的钢管围栏或盖板或钢筋网片加以防护;

  13、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制,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操作,且配电箱内设置隔离开关和多路配电标记,电箱做到有门、有锁、有防雨措施。

  14、加强对设备操作工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学习,杜绝违章作为现象。对塔吊要进行检查、保养,起吊时塔吊下不能站人,严禁歪拉斜吊,指挥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15、模板上架设电线和使用电动工具采用36V的低压电源;登高作业时,各种配件放在工具箱内或工具袋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

  16、装拆施工时,上下有人接应,随拆随运转,并把活动部件固定牢靠,严禁堆放在脚手板上或抛掷;拆除承重模板,设临时支撑,防止突然整块塌落。

  17、安装墙柱模板时,随时支撑固定,防止倾覆;预拼装模板的安装,边就位边校正边安设连接件,并加设临时支撑稳固;安装整块柱模板,不得将柱子钢筋代替临时支撑。

  18、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安装和拆除组合钢模板时,吊机起重臂、吊物、钢丝绳、外脚手架和操作人员等与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符合表8-10要求:

  外电显露电压1kV以下1~10kV35~HOW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m)4681015

  19、吊装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固后,方可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有关规定;拆模起吊前,复查拆墙螺栓是否拆净,再确定无遗漏且模板与墙全完全脱离方可吊起。

  20、拆除模板时由专人指挥和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作业区,严禁非操作进人作业区。操作人员佩挂好安全带,禁止站在模板的横杆上操作,拆下的模板集中吊运,并多点捆牢,不准向下乱扔。拆模间歇时,将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掉落、倒塌伤人。

  21、模板放置时不得碰压电线、气焊管线等。

  22、清理模板和涂刷大模板隔离剂时,必须将模板支撑牢固,两板中间保持不少于60cm的走道。

  23、模板拆除时严禁使用大杠或重锤敲击。拆除后的模板及时清理混凝土渣块。由专人负责校对模板几何尺寸,偏差过大及时修理。

  24、结构层墙、板、梁保证三层支撑,且支撑点在同一位置。

篇3:安置房工程模板保护安全文明施工

  安置房工程模板保护及安全文明施工

  a、未刷脱模剂的模板严禁使用。上操作面前模板上的脱模剂不得有流坠,以防污染结构成品。

  b、为防止破坏模板成品工序必须做到:不得重物冲击已支好模板、支撑;不准在模板上任意拖拉钢筋;在支好顶板模上焊接钢筋(固定线盒)或要垫起,并在模板上加垫铁皮或其它阻燃材料;在支好顶板模上进行预埋管打弯走线时不得直接以模板为支点,须用木枋作垫进行。

  c、为保证墙面质量,板面应随时清灰,及时涂刷新的隔离剂。

  d、拆模时严禁抛扔,以免损伤模板棱角,拆下的模板,如发现板面不平或肋边损坏变形应及时修理。

  e、做好模板的日常保养工作和维修工作。

  f、为防止锯末及木屑进入墙及梁膜板内,严禁圆盘锯上操作层面。

  g、严禁随意割裁整模板,若需锯模板需经过项目部相关部门同意。

篇4:住宅楼二标段模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住宅楼二标段模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相关规程以及本专项方案的规定,木工、架子工应是熟练工,熟悉模板和脚手架搭设的操作规程,相应工种应持有操作许可证和相应的高空作业等上岗证。

  2、脚手架、模板在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安全交底实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三级交底。未经交底操作人员不得进行施工。

  3、木工班组在上岗前应由项目部进行培训和安全教育,未经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5、高处和临边洞口作业应设护栏,张拉安全网,如无可靠防护措施,必须佩带安全带,扣好带扣。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7、安装模板时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落脚点,并应站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避免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8、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9、支模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支撑上,而应设站人板,以便操作人员站立。站人板应用木质中板为宜,并适当绑扎固定。不得用钢模板或5cm×10cm的木板。

  10、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预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1、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须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必须有防冻融措施。

  1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13、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14、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带工具袋,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15、架设新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

  16、架子地基应平整夯实(或和基础)。并找平后,加设垫木、垫板或底座。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和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不准用砖作垫块。

  17、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1/1000,绝对值不大于15cm。

  18、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压钩搭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插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19、立网拉挂平整顺直,网连接材料要符合要求。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每高3m,水平每隔4.5m应设置一道牢固的连接点,高层建筑工程的外脚手架应用刚性连墙杆,总高度超过100m时,应增设抗拔措施。内排柱离建筑物不得大于200mm。架上堆放材料、工具等荷载不得超过3kN/m。钢管脚手架必须有良好可靠的防雷的接地,高于四周建筑物的脚手架应设避雷装置。外脚手架搭设要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每次搭高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2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20、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搭设上楼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时,禁止在脚手架上作业,并将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牢固。

篇5:工程总分包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模板

  工程总分包安全文明施工协议模板

  总包方:

  分包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在施工工程总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 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 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 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 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 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 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要求

  1. 分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 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 分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 分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方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方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方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方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方必须执行中建一局集团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方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方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方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方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方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方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分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四、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方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分包方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五、争议的处

  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补充条款

  七、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约书副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持一份。

  八、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总包方:

  分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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