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
机械制造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
1.0目的
确认分供方具有满足本公司要求的品质保证能力,保证我公司品质体系能对分供方进行控制。
2.0范围
适于我公司的分供方的评审和保持。
3.定义/术语
3.1AVL:ApprovedVendorList的缩写,即合格分供方清单。它是经评审合格的分供方集合。
5.0责任
5.1采购部负责引导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并按AVL进行采购。
5.2品质部负责组织对分供方进行的工厂调查。
负责批准新的合格分供方.
参与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
组织对分供方的定期评审。
5.4在对分供方有品质体系要求时,内审组应参与对分供方进行的工厂调查。
5.5文控中心按受控文件的处理方式更新和发放AVL。
6.0程序
6.1分供方的选择原则:
6.1.1满足合同要求,包括品质体系和品质保证能力的要求。
6.1.2满足数量和交货期要求。
6.1.3价格合理。
6.1.4服务良好。
6.1.5地理位置接近。
6.1.6对订购数量或价值通常较大的同一外购件,一般应有两个以上分供方,进行多渠道供应,以便于竞争、比较和调剂,同时也可避免一旦某一分供方出现意外事故,而影响我公司预定生产进程,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2分供方的资格审查:
6.2.1采购部指示潜在分供方填写“供货商供货要求批准表”,填好后由采购部交生产工程和品质主管审核,由品质管理代表批准。
6.2.2如果品质管理代表认为该分供方产品对本公司产品性能和品质影响较大,则需进行工厂调查。品质管理代表将其意见签署在“供货商供货要求批准表”表上。
6.3工厂调查:
6.3.1此项只有在品质管理代表认为需要时才进行。
6.3.2对分供方的工厂调查由品质部组织,采购部引导,品质工程师、生产工程师参加。6.3.3.在对分供方有品质体系要求时,内审组应参与对该分供方的工厂调查。
6.3.4考察应机敏地进行,并着重调查以下事项:
6.3.4.1设备是否满足生产要求,设备参数是否能够保持。
6.3.4.2人员素质和品质管理制度、品质管理水平如何?
6.3.4.3原材料来源如何?是否具有足够的储备?
6.3.4.4产品检验设施、手段是否齐全、有效?
6.3.4.5生产能力和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6.3.4.6公司财政地位、效益状况。
6.3.4.7公司管理层对品质管理及产品品质的态度和承诺。
6.3.5考查中应考虑已证实的分供方能力和业绩的品质审核报告或品质记录。
6.3.6考查应作出有关记录。并填写“供货商调查表”,向品质部提出建议供参考。
6.3.7品质部主管召集由进行工厂调查的人员和生产工程师、采购部主管参加的会议。经七成以上人员同意后,形成结论,以在“供货商调查表”表上背书签名,以表示确认。
6.3.8品质主管批准上述结论。
6.3.9品质工程师将“供货商调查表”存盘。
6.3.10如果此分供方评审通过,采购部通知供货商提供物料样品。
6.3.11如未获通过,采购部负责将评审结果通知分供方。
6.4样品评定:
6.4.1采购部要求供货商提交物料样品。
6.4.2采购部将分供方提交的物料样品送工程部评审。
6.4.3生产工程师评审样品物料并作“物料评审报告,发QC部、工程部和生产部。QC部作出是否满足品质要求的反馈;工程部作出是否满足工艺要求的反馈;生产部作是否满足生产实际的反馈。
6.4.4会签后,反馈采购部进行采购.
6.5更新AVL
6.5.1在工厂调查合格且样品物料评审通过后,由工程部主管批准此供货商为我公司分供方,生产工程师将该供货商加入合格分供方清单AVL中。
6.5.2DCC负责更新AVL,向各有关部门提供其最新情况,并按《文件和数据管理程序》进行控制。
6.6合格分供方的保持:
货仓按月度记录分供方送货不及时情况,作成货仓月度收货报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购部。
6.6.1IQC按月度记录分供方产品品质不良状况,作成月度进货检查报告,于次月第一周交采购部。
6.6.2对表现不良的分供方,由采购部发出“DisqualificationNotice不合格通知”,要求其达到要求的平均批接收率水平。对在2个月内无纠正效果的分供方,建议工程部将其从AVL中除去。
6.6.3对合格分供方的定期监督:
生产工程师应定期(一般每12个月至少评审一次)组织采购部、PCMC(货仓)、品质部,对已列于AVL上的合格分供方在该评审期内的表现进行评审,并作出和保存该评审记录。按审批权限,对不能达到我公司要求和表现不良的分供方在AVL上剔除。
物业经理人网-www.Pmceo.com篇2: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5)
公司供应商管理程序(五)
1.目的
建立环保物质程序管理采购过程,保证所采购的产品满足本公司生产的需要和环保要求。
2.范围
适用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及副资材采购的供应商。
(注:本程序只涉及到国内的供应商,国外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管理)
3.定义
无
4.职责
主导部门:资材调达系
相关部门:ISO事务局、制造部
5.管理内容
5.1新供应商的选择:
5.1.1开发新的供应商时,该供应商首先要满足公本公司ISO9001体系、ISO14001体系以及环境管理物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用物质的要求。
5.1.2若供应商品有通过ISO14001或知名企业环保系统相关的环保认可,可优先列为采购对象。
5.1.3在评估新的供应商时,应先告知供应商本公司的环保管理物质的管理方针、管理标准。
5.1.4相关部门对新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核评审,评审合格后汇报总经理确认,再将供应商及产品规格纳入到《KEN-RoHS适合物料·副资材一览表》中。
考核评审的依据:“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5.1.5对于无法满足本公司要求的企业,不能列入公司的供应商,如因部品的特殊性,可适当要求定期组改、再评审,直至合格后才方可纳入合格供应商。
5.1.6国外的供应商由东洋公司进行选择,并将相关的信息传达于新建高公司,由ISO事务局修正相关的表格并联络有关部门。
5.2供应商的管理和信息传达:
5.2.1新部品送样时签回我司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由资材部接收传达ISO事务局确认和登录,参阅文件管理程序的《环境管理物质信息处理流程》。
5.2.2所送物料之相关物质的含量均符合我公司相关规定标准。
5.2.3在物料外标示上或产品上要有相关批号、供应商名、部品名、规格及数量等可作追踪保证的依据。
5.2.4能每批交货都符合《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和部品的ICP数据或权威机构检测报告书的期限。否则依不合格管理程序处理。
5.2.5供应商在变更管理上要遵从本公司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事前提出相关依赖,由本公司认可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
5.2.6对于本公司的信息情报变更或新建时,由供应商担当责任人务责与供应商进行联络。确保公司的基准要求能够传达到供应商,并能实现在相应的部品上,保证部品的提供能达到公司的要求。
5.3供应商的评审:
5.3.1评审的准备:根椐供应商评审计划表日程,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供应商联络相关评审事宜,并要求供应商先自行进行临查,为评审作好准备。
5.3.2评审的频率:原则上至少每年/次对供应商进行调查评审。如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指导、改善后再进行评审。
5.3.3对供应商的评审必需建立在公司环境管理物质要求的基准上,依供应商评审检查表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评审。
5.3.4评审的结果判定:
5.3.4.1合格判定原则:年度评审中存在五项以上(含五项)不符合事项“×”发生
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2是正依赖事项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能关闭时,作为不合格判定。
5.3.4.3对于评审表中判定为改善事项△的项目,公司将不作书面的改善要求,但供应商必需自行改善,次回评审时如还没有完善将上升为不符合事项“×”。
5.3.5评审的结果中对于不符合事项必须在总结会议上经供应商确认,再提出是正依赖书,同评审报告书一起传达供应商。
5.3.6是正依赖书改善内容的实施有效性由ISO事务局担当进行书面或现场的确认,管理代表承认。实施失效的事项,要求定期内再改善。
5.3.7对于不合格的供应商,由ISO事务局进行指导、督促、跟踪,如对不符合事项在定期指导改善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供应商。情况允许条件下(保证生产正常化)汇报经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并联络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及时向经理汇报进行判定。
6.相关附件
6.1供应商评审计划表
6.2供应商评审检查表
6.3环境管理物质协议书
6.4是正依赖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