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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集团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交运集团分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和综合管理及监督的责任。

  1.2组织制定、修订、实施本单位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1.4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职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各种事故隐患。

  1.5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执行会议决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1.6组织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完善“四防”设施,落实对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1.7落实各级部署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8负责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等业务。

  1.9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1.10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2、安全标准

  2.1适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2.2组织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2.3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年初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5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达到100%。

  2.6每月参加安委会,总结、汇报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管理意见。

  2.7执行安全会议决议,组织落实安全措施。

  2.8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落实活动措施。

  2.9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监督落实整改。

  2.10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职责,实施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11执行集团公司保险政策,做好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事故车维修工作。

  2.12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提出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意见。

  3、安全考核

  3.1未按规定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0分。

  3.2年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10分。

  3.3未及时做好机动车保险的入保、理赔等业务,扣10分。

  3.4未按照上级和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扣10分。

  3.5未按规定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扣10分。

  3.6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不健全、落实不到位,扣20分。

  3.7未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扣20分。

  3.8不按时参加安委会,每少一次扣20分。

  3.9未及时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整改不到位,扣40分。

  3.10未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扣40分。

  3.11未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扣20分,未有效实施或组织演练,扣50分。

  3.12不执行安全会议决议,扣50分。

  3.13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4因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扣100分。

  3.15未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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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

  “三品”检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标准规范

  1、安全职责

  1.1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 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有关规定。

  1.3 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 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 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 对进站旅客行包进行安检。

  1.7 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 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 熟知站内配置的安检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负责检查安检仪,保持其功能正常工作。

  2.3 正确辨识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

  2.4 正确填写《三品检查记录》,并汇总、整理、存档。

  2.5 正确使用安检设备,确保用电安全。

  2.6 没收或旅客暂存的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按规定处理和保管。

  2.7 熟知应急预案内容,按时应急预案演习,保证预案启动后能迅速就位。。

  2.8 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3、安全考核

  3.1 对安检仪和消防器械掌握不熟练或者不会操作,扣10分。

  3.2 不能正确辨识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禁运品,扣10分。

  3.3 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 安检资料的登记、整理、保存不符合规定,扣20分。

  3.5 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 不按规定对旅客行包进行“三品”检查,扣50分。

  3.7 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 出现“三品”上车,扣100分。

  3.9 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一

篇3:汽车总站出站验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汽车总站出站验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落实《车站安全规范》,核对出站班车载客人数,禁止超员。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检查《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报班、检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

  1.7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1.8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工作标准

  2.1在《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签字,并要求当班驾驶员(含双班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客运站留存联保存。

  2.2按车辆核载人员进行检票,不得检超员票。

  2.3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

  2.4票据按时上缴,并办理交接手续。

  2.5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应急演练。

  2.6做好《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的登记,并汇总、整理,保存

  3、安全考核

  3.1未向旅客宣传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乘车常识,扣10分。

  3.2违反票据管理规定,扣20分。

  3.3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的,扣20分。

  3.5《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签字出现代签、冒签,扣20分。

  3.6《营运客车出站登记表》报班、检票项目填写不齐全,扣50分。

  3.7检超员票或超员车辆出站,扣100分。

  3.8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

篇4:交运集团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汽车维修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和车辆保修安全操作规程。

  1.2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工作中杜绝“三违”。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

  1.7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参加班前会。

  2.2在工作前检查作业环境、工具和设备、用电线路、警示标志,杜绝使用有故障的工具和机具。

  2.3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4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2.5参加班组安全教育,了解岗位危险因素,掌握防范措施和相关安全知识。

  2.6未经允许不准驾驶维修车辆。

  2.7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3、安全考核

  3.1不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扣10分。

  3.2不会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和器材,扣10分。

  3.3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扣20分。

  3.4不参加安全学习、培训、安全活动,扣20分。

  3.5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6未经允许驾驶维修车辆,扣50分。

  3.7发生“三违”事件或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七

篇5:交运集团汽车销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交运集团汽车销售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规范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3制定、落实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

  1.4工作中杜绝“三违”现象。

  1.5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6参与安全检查和考核。

  1.7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8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2、安全标准

  2.1每天召开班前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2.2建立健全汽车销售安全规章制度。

  2.3与本部门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4按照“四防”工作要求,落实商品车及停放场所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2.5展厅内应急灯及各种警示标志标示齐全、醒目、有效,安全通道畅通,标志明显;每天对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6每月对本部门各岗位安全标准规范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2.7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率100%。

  2.8组织并参加安全培训、活动和应急演练。

  2.9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抓好问题、隐患整改。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未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扣10分。

  3.3不按规定组织安全学习、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5未对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考核的,扣50分。

  3.6未落实试乘试驾、接送车业务安全管理规定,扣50分。

  3.7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8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图

  见附件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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