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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供应商评审控制工作程序(7)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供应商评审控制程序(七)

  1、目的:建立供应商评审工作指引,确保来料合格。

  2、范围:提供生产性物品之采购供应商,外发加工供应商。

  3、职责:

  3.1供应商住收集:董事长.

  3.2现场评估:采购组/品管.

  3.3样品评估:QC/工程部

  3.4周期性评估:采购组

  3.5合格供应商批准:董事长

  4、定义:AVL——合格供应商清单

  5、程序内容:

  5.1供应商评估分两种方法:

  a.首次合作之供应商(包括首次合作之物品)选择样品评估或现场评估,问卷评估三者居一即可。

  b.所有经首次评审合格之供应商,合作一个月后,必须做周期性评估。

  5.2新供应商之首次评估。

  5.2.1第一种方法——样品评估

  a.适用时机:新的供应商第一次合作前,老的供应商提供新物品前,有一年未合作之老供应商(产品)。

  b.评审方法:采购据生产需求,提供技术资料给供应商,要求做样板,采购收到供应商样板之后交IQC或工程部做各种检测,IQC或工程部根据有关标准判定是否合格后,将有关之检查报告反应给董事长,董事长根据样品检查报告判别供应商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将此供应商纳入AVL中。

  5.2.2第二种方法——现场评估及问卷评估。

  a.适用时机:同5.2.1之a条。

  b.评审方法:采购组、品管据与供应商约定之时机去供应商处看厂,按照供应商现场评估报告中规定之项目做好记录结果,评审小组会议决定此供应商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将此纳入AVL中。

  c.对距离远之供应商,由采购组向供应商发出问卷评估,根据供应商对问卷项目这答复,评审小级会议判别此供应商是否合格,合格后纳入AVL中。

  5.3制定AVL:

  经首次评估合格之供应商,由采购组制作AVL,董事长审核,批准签名后方可生效。

  5.4周期性评估:

  5.4.1所有供应商在合作后,必须做周期性评审。

  5.4.2周期性评审方法:

  a.IQC每月统计每个供应商交货之合格率交采购组。

  b.采购组每月统计每个供应商之准时交货率。

  c.采购组统计每个供应商每月准时交货率及交货合格率记在供应商周期性考核表中。

  d.判别及处理:

  ——合格率及准时交货率均在95%以上为A级,有优先获取订单之权力。

  ——合格率及准时交货率在80%—95%以内为B级,视为正常不于处理。

  ——合格率及准时交货率80%以下时评为C级,需观察一个月是否有改正,如没有改正,由采购组开出取消资格通知书,经董事长签字,审核批准后从AVL中取消。

  5.5对于评审不合格,但仍需向其采购时,需经董事长批准方可。

  6.相关文件:采购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7.1IQC报表

  7.2供应商现场评估报告

  7.3合格供应商清单

  7.4供应商问卷调查表

  7.5供应商周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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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供应商编码规范

  供应商编码规范

  1.0 目的

  应供应商管理、保密及系统化的需要,特编制本文件对供应商编码的方法和规则作出规范。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司供应商的编码。

  3.0 定义

  略

  4.0 权责

  供应商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编码。

  5.0 具体内容

  5.1 应保密的需要,我司对外有关供应商的表单或记录均要求以供应商代码的形式出现;

  5.2 凡有新供应商加入我司合格供应商名册清单,SQE应及时对该供应商进行编码,并确保将此编码向公司相关部门或环节进行传递.具体供应商编码的结构和方法如下:

  5.2.1 编码结构: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5.2.2 产品类别编码如下表:

  物料分类 电子类 线材类 五金类 塑胶类 外购类 易耗类 包装类 代码

  01 02 03 04 05 06 07

  5.2.3 流水号

  由供应商管理部统一编号管理.

  5.2.3 示例: 050008表示为外购类流水号为0008的供应商.

  5.3 编码传递方式

  供应商代码由供应商管理部统一编码并登记于《合格供应商名册》,当有新的供应商加入时,由该部及时更新名册并增加编码,经部门部长审核,经理复核,副总批准后下发给采购部、品质部、供应商管理部、财务部、仓务部等部门.

  5.4 新供应商加入我司的供应体系按照《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的要求执行.

  6.0 相关文件

  《合格供应商名册》

  《供应商管理控制程序》

篇3:医院新药评审引进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新药评审引进采购管理制度

  1、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其它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新药的采用必须经过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在临床使用。

  3、新药审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

  4、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下列因素的变化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提出新药的采用申请:

  (1)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

  (2)医药科技新的发展;

  (3)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在用药品的情况;

  (4)药品市场的变动。

  5、药剂科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予以审查,药剂科主任签署初审意见。

  6、药剂科主任将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和初审意见,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形成审查结论。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新药审查的结论在院务公开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交由药剂科组织采购。

  8、因特殊原因须临时或紧急采购的新药,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可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审批。

篇4: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3)

  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及设备、零部件等符合相关要求,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控制。

  二、范围

  适用于对原材料供应商、辅助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商、设备零部件等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

  三、职责

  1.责任部门:财物部

  2.相关部门:生产生产技术部、运输部、办公室

  四、程序

  1.材料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物资采购根据《企业检验采购原材料标准》和生产生产技术部提供的验收标准寻找供应商,初步确定若干个候选供应商。

  (2)物资采购向候选供应商发出需求信息,并要求其提供本企业所需求材料的样品,质量标准有关的技术资料,产品技术说明资料,一书一签,企业有关经营许可资料等信息。由物资采购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应涉及到产品价格、企业规模、商业信誉、供货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因素。

  (3)物资采购将评审结果填入《合格供方评审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编入《合格供方名录》中。

  2.合格供应商的管理

  (1)合同签订:企业应与合格供方签订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中除应有一般的采购信息和标准要求外,还应增加安全管理要求的条款。

  (2)供应商跟踪和验证:物资采购应组织相关部门每三个月对供应商进行一次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跟踪表》,归入物资采购原材料合格供方档案中。

  (3)供应商改进对在跟踪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物资采购应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对不落实整改措施的供应商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4)供应商续用:经考核评价,供应商各方面都达标的,特别是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及售后服务较好的供应商予以继续保持合作关系,并列为优质供方。

  3.设备供应商的评定和管理

  (1)设备供应商的评定:设备供应商必须是行业内的知名企业,采购设备时,应从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性能、使用说明、技术参数、价格、售后服务(三包)、安全特点、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确认和选择。并在采购前要求其提供以上完备的资料,确认后方可采购。

  五、附件

  《合格供方评审表》AQ-BZH43《合格供方跟踪表》AQ-BZH44

  《合格供方名录》AQ-BZH45

篇5:原辅料供应商采购管理制度

  原辅料供应商采购管理制度

  目的:规定采购控制以及选择、评价和重新选择供应商的内容和方法,确保采购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的采购以及向本公司提供产品的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

  职责:采购课负责采购产品和外包供应商的评价和管理,并负责原辅料的采购控制。生产部负责外包过程的控制。

  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等相关部门负责参与供应商的评价和选择。

  供应商评价

  5.1.1 管理部采购课会同相关的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所需采购的原辅材料寻找和联络供应商,并收集供应商相关资料。

  5.1.2 生产技术部和品管部根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将采购产品划分为A类(严重影响)、B类(一般影响)、C类(除A类、B类之外的物品),并规定各类采购产品的检验要求。

  5.1.3 采购课应会同技术部、品管部以及相关的生产等部门选择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评价。

  5.1.3.1书面评价

  a)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附影印件)。

  b)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件(附影印件)。

  5.1.3.2 供货业绩评价,包括产品质量、供货信誉、服务等。

  5.1.3.3 实地评价:实地拜访及参观供应商的厂房,规模及生产检测设备,将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价表》。

  5.1.4 采购课将评价结果记录于《供应商评价表》经采购课主管审核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如未通过则放弃。

  5.1.5 采购必须在《合格供应商名册》范围内进行,若需在合格供应商范围以外采购,由采购课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或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执行采购,日后若可能向该供应商采购物品,则需在两周内依5.1.3条款执行。

  5.1.6 如顾客有规定,《合格供应商名册》应经顾客的材料工程部门批准后,方可选用。

  5.1.7 采购课应按《供应商再评价表》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每年一次定期评价,将评价结果记录于该表。

  5.1.8 供应商的定期评价由产品质量、供货信誉、服务等内容。

  5.1.8.1 评价评分方法:

  a)产品质量(60%):合格批数/进料批数*60分

  b)供货信誉(30%):准时批数/进料批数*30分

  c)服务:(100分-总扣分)/100分*10分

  5.1.8.2 供应商的评价数据由技术部、品管部以及相关的生产部门提供。

  5.1.8.3 A类产品的供应商:

  a) 95-100分优先考虑订货;

  b) 85-95分不采取措施;

  c) 70-85分要求有书面改进措施(甚至减少订货)。

  5.1.8.4 B类产品的供应商:

  a) 85-100分优先考虑;

  b) 75-85分可不采取措施;

  c) 65-75分需要改进。

  5.1.8.5 C类产品的供应商:

  a) 80分以上优先考虑;

  b)60分以上表示许可。

  5.1.8.6 考核分在上述最低分数以下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1.9 对A、B类原材料供应商的实地质量能力评定原则上每一年进行一次,已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质量体系或产品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其质量体系可免作全面审核,一般仅对主要内容作抽查,但工艺审核和其他审核内容仍然进行。

  5.1.10 供应商的实地质量能力评定按《供应商质量能力评定细则》执行。

  5.1.11 管理部应以QS9000和ISO9001:2000作为基本质量体系要求进行供应商质量体系的开发,并以供应商符合QS9000和ISO9001:2000为目标。

  5.1.12 如果作为供应商开发的一部分,品管部必须按5.1.9规定的频次对供应商进行评定。

  5.1.13 在新的或更改过的产品或过程进行批量投产之前,应对供应商实施生产过程或产品认可,品管部应保存首批样品的检验报告。

  5.1.14 外包过程的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采用上述办法。

  5.1.15 采购课应保持《合格供应商名册》的最新正确资料和评价结果及评价所引起的任何必要措施的记录。

  5.1.16 在合格的供应商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品质不良状况,由品管部提出处理方案,采购课通知供应商予以改善,如若经告知后仍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则由品管部提议采 购课取消其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若该供应商需要重新评价,则按5.1条款重新评价合格后方可再次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品质影响严重者,则永久取消其供应 商资格。

  5.2 采购控制

  5.2.1 原辅料的采购必须在经过评价的《合格供应商名册》范围内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未经评价的供应商处采购时,按5.1.5条款执行。

  5.2.2 合同规定时,可在顾客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原辅料,但不能免除本公司对确保供应商的零件、材料及服务质量的责任。

  5.2.3 用于生产的所有材料应满足先行对限制有毒、危险物品的政府的要求及安全规定,以及考虑生产和销售国有关环境、电力和电磁方面的规定。

  5.2.4 各部门所需物料的采购都应先填写请购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交采购课实施采购。

  5.2.5 特殊及金额特别大的请购单须经总经理核签后方可安排采购。

  5.2.6 采购课依据各部门的需求期限,制定采购


计划,安排询价、议价作业。

  5.2.7 需采购之物料,如是采购过的有先例的规格材料,可参考前价填写订货单,数额较大时须重新安排询价、议价、寻找成本、品质适合的供应商,填写请购单上的比价记录,转交部门经理审批后实施。

  5.2.8 由采购课将填好比价记录本的请购单交由相关主管审核以后,开定货单,联络供应商。

  5.2.9 定货单的内容可包括:

  a) 品名、规格、厂名;

  b) 质量要求、数量、价格;

  c) 原辅料标准或其它相关标准。

  5.2.10 采购课确定所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之后,将订货单以电话或传真通知供应商,由供应商确认后效。

  5.2.11 采购课根据与供应商确认的交货期,应要求其按时交货。

  5.2.12 应要求供应商具有100%的按时交付能力,采购课应提供必要的计划资料和采购承诺,以便使供应商能满足这些期望要求。

  5.2.13 采购课应建立一套管理体系以对供应商交付能力及必要时采取的纠正措施进行监督,附加运费的记录应包括本公司和供应商的付费。

  5.2.14 交货异常处理

  5.2.14.1 如发生交货异常情况,由采购课通知生产部,以不影响生产为前提,与供应商重新确定交货期,确保满足生产需要,采购课应对其进行评定。

  5.2.14.2 如供应商不能满足确定的交货期,采购课需通知生产部主管,及时调整生产。采购课应重新向其他供应商定货,并追究前者违约责任。

  5.3 采购产品的验证

  5.3.1 技术部和品管部根据采购产品的分类情况规定检验要求。

  5.3.2 采购的原辅料进厂时的检验按《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执行。

  5.3.3 经过品管部检验合格的产品,管理课仓库根据《产品防护管理程序》验收入库,把收验单交各权限主管核签后由管理部与客户结算。

  5.3.4 当公司或顾客要求拟在供应商的现场验收时,采购课应在采购信息中规定拟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5.3.5 当和约有规定顾客对供应商的现场验证产品时,则由采购课提前通知供应商,并由本公司品管人员陪同客户代表前往供应商现场,对供应商的产品实现验证,合格后方可发货。经顾客验证的产品,品管部仍需依《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进行检验。

  5.3.6 不合格原辅料的处理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7 对于提供A类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应确保其可追溯性得到保证。

  5.4 外包过程控制

  5.4.1 本公司的外包过程包括电镀外发加工,部分设备设施的委外修理及部分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委外校验等。

  5.4.2 外包加工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进行。

  5.4.3 外包加工应规定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加工价格等要求,应形成文件。

  5.4.4 品管部应对外包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

  5.4.5 外包加工产品进公司应按《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实施检验。

  5.4.6 部分设备www.pmceo.com设施委外修理及部分监视和测量装置委外校验的控制见《设备设施管理程序》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5.4.7 模具的委托加工控制见《模具管理程序》

  5.5 采购资料管理

  5.5.1 根据订货需要,经权限主管核签后,依《文件控制程序》可向供应商提供图纸及样品。

  5.5.2 供应商在与本公司结算时,需把公司给的各种样品,资料交还于采购课,由采购课还于各相关部门保管。

  5.6 采购管理作业流程见附件一。

  6. 记录

  6.1 采购课保存《合格供应商名册》以及供应商评价记录。

  6.2 各相关部门保存本部门采购记录。

  6.3生产本部保存外包过程控制的记录。

  7 相关文件

  7.1 监视和测量过程控制程序

  7.2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3 设备管理程序

  7.4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7.5 模具管理程序

  7.6 文件控制程序

  7.7 供应商管理细则

  8. 记录表式

  8.1 合格供应商名册

  8.2 供应商评价表

  8.3 供应商再评价表

  8.4 原材料分类表

  8.5 采购单

  8.6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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