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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8-11-07

  MP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1.0目的

  对供应商进行开发、评估、考核,以保证供应商长期稳定地提供满足本公司规定(含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要求的各类材料,并保证本公司所用的材料品质的稳定与提升。

  2.0使用范围

  2.1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物料(原料、生产辅料)及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2.2考核奖惩的订单分配原则上不含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市场垄断供应商。

  2.3季度评估时要交货批次少于三次的供应商不列入评估。

  3.0定义

  3.1新供应商:是指从来没有与本公司开展业务往来,或半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往来以及虽有往来但本次采购的物料是与以前采购的物料类别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4.0职责

  4.1供应商评估小组

  4.1.1供应商评估小组由物控部(物控、采购、仓库)、工程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组成

  4.1.2进行新供应商的调查、评估、选择。

  4.1.3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核。

  4.1.4确立或终止同各类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关系。

  4.2品质部

  4.2.1提供供应商评估期内的各类物料质量统计数据及分析资料,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品质管理方面的评估。

  4.3工程技术部

  4.3.1对供应商提供本公司的新物料样板进行确认,以及采购物料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参与对供应商的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评估。

  4.4物控部

  4.4.1负责和主导对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评审、考核,并对已确立采购合作业务的供应商的关系作进一步的维护、协调,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5.0作业程序

  5.1新供应商的开发

  5.1.1对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由物控部组织收集、调查对方基本情况。调查的主要内容有: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品质技术保障能力等,并将调查结果填写于《供应商调查表》上。

  5.1.2物控部根据《供应商调查表》的相关资料,评审采购的可行性。经过调查有意向的主要供应商,由物控部主导并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指派的相关人员对该厂商进行实地考察、评估(零星、辅助易耗材料厂商除外)。参加评估的部门指定人必须独立如实地评估该企业的生产规模、品质、技术现状,并将评估结果客观地记录于《供应商现场评估表》中。由物控部报生产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审批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

  5.1.3经总经理批准合格的厂商可以作为初步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由物控部根据已审批有效的《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将更新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转行政人力资源部受控,受控后派发至物控部以作为同合格供应商开展购货合作业务,同时派发至品质部作合格供应商检验,发至财务部一份存档稽查。

  5.1.4行政人力资源部须将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所有供应商必须建立《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进行管理与备案。

  5.1.5凡客户指定的供应商可由采购员要求供应商填写《英第爱纳供应商基本资料卡》,随同相关证明文件一并交回后,即可申请登录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无需进行现场评审:

  5.1.6除5.1.5所规定之条款和总经理特定可开展业务外,凡是没有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之供应商一律不得办理购货业务。

  5.1.7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物控部可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试用。

  5.1.8样品依相关规定试用合格,价格依《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评审确认通过后,可进行小批量采购。

  5.2供应商供货情况考核与定期评估

  5.2.1《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5.1.5情况除外)须依实际交易情形实行每季度进行一次评估。

  5.2.2定期评估按以下方式进行;

  5.2.2.1订单状况、交期、配合及服务情况方面由物控部评估,主要来源为《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

  5.2.2.2质量方面的评估:由品质部提供本评估期各来料品质的相关资料填制在《供应商品质评分表》中,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交物控部录入《英第爱纳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3对产品有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的定期评估,除执行5。2。1程序外。需由物控部主导组织品质部、工程技术部指派专人进行实地评估(每年度应至少组织一次),并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价表》上,并由物控部送制造中心总监,报总经理审批,以确保此部分主要供应商所供材料的品质能持续、稳定地提升且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审批后再录入《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实地考察评估栏中。依照5。1执行。

  5.2.4《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按质量、交期、服务(配合度),评定等级进行评估考核。其中质量配分:占30分,交期达成率配分:占30分,服务(配合度)配分:占20分;价格水平配分:占20分。

  5.2.5 质量得分:由品管部统计进料批次合格率得分,制程零退率得分(取消),以进料批次合格×质量配分比,见《供应商品质评分表》。如某供应商其交货100批次,合格90批次,则为(90/100)×质量配分=27分。

  5.2.6 交期达成率得分:由物控部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以“交货准时率”×交期配分得出。

  5.2.7 服务(配合度)得分:依《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资料,影响生产批次1次扣除2分,直至扣完为止。

  5.2.8 价格水平得分:在整个市场行情下降时,供应商自行降价的不扣分,通知其降价才配合进行的1次扣2分,通知其降价拒绝降价的分值为0。

  5.2.9 供应商评估总得分:质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并须将得分情况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中。

  5.2.10 《××供应商定期评估分析表》中等级的注明与界定:

  一级供应商:总得分≧90分以上;

  二级供应商:70≦总得分≦89;

  三级供应商:60≦总得分≦69;

  不合格供应商:总得分≦60分以下。

  5.2.11评估后的《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将生效的《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交至行政人力资源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发放至物控部、品质部执行作业。

  5.2.12被评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暂不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由物控部、品质部、工程技术部协商达成共识后发出《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由物控部报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5.2.13《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为纳入不合格供应商时,由品管部将《供应商处置申请表》交行政人力资源部将该不合格供应商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删除,并重新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至相关单位。若是经总经理核准纳入暂保留的供应商时,则无须作《供应商名录》更新,但须在该供应商档案中记录不合格事项。出具通知单知会物控部作进货下《采购订单》时应区别对待。

  5.3协厂商的选择与评审

  5.3.1.1外协厂商的选择的选择应遵循“保证质量、保证交期、效益明显”的原则。

  5.3.1.2对由合作意向的外协企业,由物控部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具体按51相关条款执行。

  5.3.1.3评审完成后,供应商评估小组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记录于《供应商前期评估表》上,由物控部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可以作为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

  5.3.1.4前期评估合格的外协厂商,由物控部选择1-2件产品交该企业打样,由品管部对样品进行确认,确认合格的,由物控部报总经理审批完成后,方可录入《合格外协厂商名录》中。

  5.3.2外协厂商的 定期评估

  5.3.2.1《合格外协厂商名录》中的外协厂商,公司实行每季度进行评估一次。

  5.3.2.2定期评估时,除5.3.1.2规定的项目进行现场复核外,还需由物控部提供“本评估期内交期达成率”、“售后服务情况”、“价位信息“等,由品质部提供“本评估期内质量合格率”、“严重质量事故记录”等相关资料,宾列入《供应商前中期评估表》中,并报总经理审批;

  5.3.2.3以上评估资料完成后,需复印两份至行政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存档备查。

  5.4供应商交货及交期控制

  5.4.1供应商在确认本公司所下达的《采购订单》后,必须严格遵照《采购订单》备注栏中特别条款及所签订《供应商合作协议》执行。

  5.4.2供应商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原确认交期交货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传递至本公司确认,否则视为延期。影响生产的物控部除依据情节拟定《供应商罚款通知书》经物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物控部有权通知财务部暂停付款或折让货款。

  5.4.3对供应商之交期跟进与控制,具体按《采购作业流程》执行。

  5.5订单分配及评估处置作业

  5.5.1依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订单分配时,2.2规定的供应商不包含在内。

  5.5.2对同一类物料存在多家供应商,且季度得分相等,则依照单价、付款及交易条件中综合因素以确立其订单分配量。

  5.5.3如供应商连续三个季度均被评为一级供应商时,且无一次被评为不合格或二、三级时,将其确定为主要供应商,应提高其采购分配比率订单,在等级下降时,则相应按比例下调。

  5.5.4如供应商连续两各季度被评为三级供应商时,则物控部发出纠正预防措施限其整改。必要时安排供应商评估小组对此类供应商实地辅导与改善,并对缺失部分要求供应商限期改善,在下季度评估时应有等级提升,否则将减少其原设定的订单量或停止采购合作业务。

  5.6供应商的控制

  5.6.1所有供应商的控制与管理均由物控部实施,新供应商的开发、选择与评估由营销中心负责,物控部协助。

  5.6.2所有供应商在同公司进行正式合作业务前,均需按以上程序要求完成审批确定后,才能开展相应的采购购销业务。

  6.0相关文件

  6.1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

  6.2采购作业流程

  7.0管理办法

  7.1未按照本作业流程者一律以1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2物控部、品质部、www.pmceo.com工程技术部、行政人力资源部对本流程的各类表单不及时派送时一律处以5元、次的罚款。

  7.3未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办理“订单采购”业务(5。1。6情况除外)一律处以2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4物控部未组织提供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进行试用,或样板试用不合格就执行“订单采购”业务一律给予当事人20元一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7.5物控部未按本规定对《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或正在交易的所有供应商进行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评估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

  7.6供应商的开发或评审过程中,各负责人部如实将该供应商现场评估的结论客观、公正地进行记录,影响结论真实性的,一律处以100元每单的罚款。

  7.7对被评为不合格供应商,未依据=《供应商处置申请表》结果执行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

  7.8在执行本办法时,若有异常情况不及时上报、请示、处理、解决时导致生产不良影响的,一律处以50元每单的罚款。同类事项重复出现时对部门直接主管处以100元每单的罚款。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依《赔偿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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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P地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P地产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合作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

  3.2可试用供应商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

  3.3合格供应商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

  3.4战略合作伙伴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5不合格供应商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6黑名单供应商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采购管理

  4.2公司各专业管理部门(工程部、技术部、策划部)

  4.2.1负责设置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4.2.2负责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

  4.2.3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的考察并提供专业意见;

  4.2.4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4.2.5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5.供应商资格管理

  5.1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5.2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公司相关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若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

  5.3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司应对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由包括业务需求部门和预算部等2人以上组成。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产品颜色、样式、外观、质感等项目可选用型。考察结束后,必须组织填写《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二)或编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参与考察人员要签字确认。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上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合格的供应采购管理商,经公司审批后,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对于行业知名企业,可以直接报公司审批,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

  6.供应商的选择与评审

  6.1入围供应商确定公司合作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主要是邀请招标(定向招标)。

  6.2履约评审

  7.2.1在合同履行完毕(除保修部分内容)后,由采购经办人组织工程、成本、设计、营销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合作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交货/工期、服务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7.2.2评价各方必须填写《供应商履约评审表》(附件三),并签字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履约评审分析。

  7.3维保评审保修期满之后,由各公司客户服务部、物业部组织评审供应商保修服务及配合质量,同时填写《供应商保修服务评审表》(附件四),经公司客户服务部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维保评审分析。

  8.供应商的关系维系及冲突管理

  8.1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进行。

  8.2建立定期的“合作情况调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公司每半年访问供应商一次,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现状,提交一份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合作情况、生产状况、供应商的发展动态等信息,交换双方的意见和未来发展规划。。

  8.3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对于公司合作供应商反应的有关危及双方的品牌及合作诚信的重大问题,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应在24小时内组织调查。

  9.供应商违规处理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予取消合作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永久资格的处罚,违规情节极其严重触犯法律的,应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采购管理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附则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解释与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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