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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一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二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三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四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五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六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一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二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三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四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五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六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七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八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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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3)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三)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 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全员培训中,把火工品管理作为一项主要培训内容。

  五、选择典型案例,针对性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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