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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总务物品发放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医院总务物品发放制度

  1、库房按医院规定的领用科室名单发放材料,领料单由开票员填写,科室领物人签字,保管员方予以发货,手续不齐全者,保管员有权拒绝发放。

  2、各科室领用的一切物品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严格物资领用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帐,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3、物资发放须按计划执行,并有一定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4、固定资产的领用,须有主管科长(主任)、主管院长的批示方可领取,领取的同时必须登记入帐,做到库房固定资产总帐与各科室的明细帐相符。

  5、每月1~25日为领物时间,26~30日为结帐盘点、申报计划时间,原则不发放物品(特殊情况例外)。

  6、劳保工作衣的领取,按照有关规定交旧领新,新调职工凭人事科介绍信,经主管科长审批,按照规定一次配齐。

  7、库房应坚持物资下送制度。

  8、科室领取物品的质量、规格不合格者,可在当天内到库房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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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销售部物品申领发放保管几点说明

  销售部关于物品申领、发放、保管的几点说明

  1、销售部内部发放之《各中心领用物品分类目录》请各案场助理详细阅看,空白栏如未例全,内容有补充可增加至空白栏内。

  2、案场物品申领须填写公司统一标准格式的申领单。

  3、物品申领至案场后,客服助理发放须请领用人严格填写销售部内使用的《低值固定、易耗物品发放记录表》,此表为每位员工个人记录。

  4、案场如有人员因调/离职而离开案场,客服助理可行使物品管理权,并请调/离职人员填写《调/离职人员物品移交清单》,双方交接签收,经销售经理确认,移交清单及发放记录表一并作为附件附与调/离职申请书后。

  5、为做到案场申领物品发放管理有序,及时调整领取物品数量,客服助理须每周进行物品盘点,并填写《低值固定、易耗物品盘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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