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稽核制度(5)
医院稽核制度5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中学学校原始凭证稽核制度
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与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具体稽核制度如下: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涉及实物的,还应具备实物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和大写金额合计;经济业务内容不涉及实物的原始凭证,还应具备经济业务内容、款项用途。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其中,发票和收据必须盖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章。从个人处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购买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必须有财产保管员的签字,并附有固定资产增加单。
4.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涂改。
5.作为原始凭证的发票和收据必须是用复写纸套写的。
篇3:中学学校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中学学校会计内部稽核制度
根据会计稽核的要求,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内容
本校内部财务稽核以学校分管校长为领导,财务主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校的有关制度执行,确保本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出纳稽核工作职责:
1.按《原始凭证管理制度》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复核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要求,审批手续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对不符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坚决不予受理,情况严重的必须逐级反映,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规定,审核报销凭证是否符合审批手续。
3.对于违反《财务收支审批制度》规定的报销凭证坚决不予受理。
4.对于违反稽核职责造成损失的必须追究责任。
会计稽核工作职责:
1.负责稽核已编制的记账凭证。
2.负责将稽核后的记账凭证进行记账。
3.负责将明细账进行账账核对。
篇4:酒店财务会计稽核制度
酒店财务会计稽核制度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总经理室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物品,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复核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无误:
1.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摘要栏是否记载得简要明了。
2.对资产负债表数字与总帐数字是否一致,核对损益表中的数字是否与总帐和有关明细帐相符,有无更改报表数字,有无对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数字报出。
3.对报表之间的数字是否衔接,前后期之间是否衔接。
篇5:酒店财务稽核制度(二)
酒店财务稽核制度(二)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总经理室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帐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帐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物品,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帐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日记帐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复核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无误:
1.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摘要栏是否记载得简要明了。
2.对资产负债表数字与总帐数字是否一致,核对损益表中的数字是否与总帐和有关明细帐相符,有无更改报表数字,有无对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数字报出。
3.对报表之间的数字是否衔接,前后期之间是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