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邀请院外会诊手术工作流程
附属医院邀请院外会诊、手术工作流程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技术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对于特殊病例可以邀请省内、外知名医院专家会诊、手术。
一、经患者及家属同意,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填写“泸医附院会诊申请单”,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签章交医务科。
二、医务科根据临床科室会诊申请要求,经医务科长审批同意,打印书面邀请函(要求被邀医院、人员姓名、专业、职务、职称、来院时间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并交院办加盖公章。
三、将院办加盖公章后的邀请函按照被邀医院要求传真、书信或其他方式送达被邀医院医务部门。
四、医务科留存邀请函纸质和电子文档备案查阅。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篇2:X大学医院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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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当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责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开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全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主管医疗业务的院领导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院领导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历,由科主任提出,经院办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或网上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篇3: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自治州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授权管理
(一)成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负责全院医师手术分级授权工作。
1、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注册地点在本院。
2、每年由手术医师所在科室和医院按其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医务科负责日常监督工作。
(三)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年对本科手术医师进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手术操作能力、效果、医疗质量等绩效指标评价审核,确定每位手术医师手术分级授权资格。
二、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业务副院长
委员:医务科、质控办、相关科室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及各专业组,组成人员如下:
(一)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主任担任。
(二)外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内科综合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组员:相关科室负责人
三、临床手术分级
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程度和风险水平,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四、手术医师分级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一)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3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三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1、低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内。
2、高年资主任医师:担任主任医师三年以上者。
五、手术医师手术分级原则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可主持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批准,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三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由所在科室和医院医疗技术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可承担四级手术。
7、主任医师:由医院医疗授权委员会审核比准,承担四级手术以及一般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六、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可签发手术通知单。
(二)高度风险手术
高度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决定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三)急诊手术
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超出自己手术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上级医师审批,需要时再逐级上报。
(四)资格准入手术
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州级或州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五)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致毁容或致残的;
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患者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
6、高风险手术;
7、外援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手术,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核,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篇4:第二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
更多精品源自 试题 第二医院特殊手术报告及审批制度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我院将对以下特殊手术患者实行报告、审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特殊手术范围包括:
1、患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
2、患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4、涉及法律风险,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
6、高风险手术(患者年龄超过70岁、基础病较多、病情较严重、特殊体质、致残手术、紧急手术无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7、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的;
8、虽已广泛应用于临床,但在本院属首次开展的手术;
9、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有技术准入要求的。
10、其他非常规手术。
二、特殊手术报告、审批程序:
1、由手术科室的科主任组织本科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术前讨论。讨论内容记录于专用记录台帐,整理后以专页存入病历。
2、讨论结束后,由科室主任及主刀医生向患方充分告知,患方签字。
3、床位医师携带填好的《手术审批申请单》一式两份和病历报医教科,分管院长审批。审批后《手术审批申请单》一份存于病历,一份医教科备案。
4、医教科负责监督落实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等手术相关科室充分做好术前准备。
三、遇挽救生命的急诊抢救手术时,手术医师立即电话向科主任、医教科汇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注意将相关意见如实记录于病历中。
篇5:医院手术审批制度(4)
第五医院手术审批制度(四)
1、手术审批的内容包括术前诊断、术前准备,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参加手术人员及其具体分工等。
2、急诊病人需手术治疗者,一般手术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看过病人后方可决定是否手术,并决定手术方案;如遇疑难、危重等情况应及时请示科主任并向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汇报。
3、一般择期手术或限期手术病人的手术方案须由病区组织术前讨论后,由主管医师决定。
4、对于重大手术、疑难手术、截肢手术必须在科内(或病区内)进行术前讨论(情况特殊时可请院内外专家会诊),由科主任决定,申请单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
5、采用新技术开展的手术,必须组织讨论后制定出详细手术方案,充分估计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并拟定出具体的抢救措施,经科主任同意后,提前二周报医务科审批,医务科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经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准入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治疗。
6、对一次住院同种疾病再次手术病人,须事先申报医务科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