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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6-20

  人民医院工会、团委管理制度

  工会管理制度

  (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再次召开,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召开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1)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2)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3)讨论审议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职代会在党委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职工代表每届任期5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大会。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

  2.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3.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4.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5.会议内容:

  (1)听取讨论院长年度工作报告,对医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年度的工作思路。

  (3)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他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4)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5)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

  (6)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会在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和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2.根据广大会员的意愿、要求,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护、参与、教育职能。

  3.承担会员代表大会暨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的任务,代表和组织会员依照法律规定参加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

  4.对医院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听取和反映会员意见,提出建议,使之完善;决策形成后,宣传动员群众贯彻执行。

  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维护全体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动员全体会员积极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积极参加医疗卫生改革、完成经济指标、实现医院的任务目标。

  6.配合院部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多种形式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民主与法制、组织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7.围绕医疗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会员群众增强全局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医院的改革和发展,完成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创造高水平成果,为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8.坚持民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强工会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活力,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9.关心职工的生活福利,参与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政策、办法的制度并监督其实行。及时了解和向有关科室反映职工的意愿与要求,尽力协助解决。努力满足广大会员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娱、体育、讲座、联谊等活动及组建各类群众性团体,引导会员群众养成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权益维护工作。

  10.审查和批准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经费工作审查报告,做到工会经费量入为出,精打细算,帐目公开。

  11.搞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按期换届选举工作和日常会员发展工作,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四)工会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会会员制度。

  1.入会条件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凡与我院签订正式劳动协议的职工,并承认工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

  工会成为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⑴权利

  ①会员可以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机。

  ②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和罢免违纪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③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

  ④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会员有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

  ⑤每个会员都有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的权利。

  ⑥会员有享受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和福利的权利。

  ⑵义务

  ①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②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④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⑤维护医院工会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互助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⑥遵守工会章程,执行会议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3.入会程序

  ⑴职工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⑵工会办公室将填好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集中报送工会委员会审核。

  ⑶工会办公室根据工会委员会审核结果,统一组织填写《工会会员证》,上交市总工会加盖公章。

  ⑷工会办公室将《工会会员证》发给职工,完成入会手续。

  ⑸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⑹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4.会员转出手续:会员调离医院,需到工会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团委工作制度

  (一)团委例会制度

  1.团委会的核心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三会两制一课”。

  2.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保证组织生活质量。

  3.定期召开团委会,对需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在发扬民主、团委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4.凡需要经过全体团员讨论的问题,都要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提交大会充分讨论,统一认识。

  5.根据团委工作需要,除定期召开团委会外,需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安排,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布置和总结团委工作,研究和解决团委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发挥团委会在团工作的核心作用。

  6.开好团的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团员的思想实际和表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团员履行义务情况,督促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团员发展和管理制度

  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1.团员发展的基本要求是:

  (1)对于尚未入团的青年职工,要制定专门的发展计划,分析发展对象的情况,研究培养和教育工作,落实到各个团支部,确定发展的联系人,并且要求定期思想汇报及交流。

  (2)发展新团员必须要求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手续,要组织好入团仪式,使新老团员都受到教育。

  2.团员管理的基本要求是:

  (1)建立并每年修订《团员登记册》,掌握团员队伍的数量、分布及流向,搞好团员统计,管理团员档案。

  (2)通过团员证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3)了解和掌握外来团员组织的情况,安排他们参加团支部活动。

  (4)规定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时间、条件和程序,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5)评选各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青年志愿者,向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并进行表彰。

  (6)严格执行团的纪律,严肃慎重地做好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

  (7)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8)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经费管理工作。

  (三)共青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推优入党,是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这项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的任务,要常抓不懈;并确立“党建带团建、党团共建”的指导思想。

  “推优”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具体步骤是:

  1. 推荐前教育

  通过主题团课,实践活动等平台对广大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只有坚实的群众基础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2. 确定推荐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在广泛征求上级党组织和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填写《“推优”推荐表》,报团委审定。

  (3)团委在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相对应的党支部推荐。

  3. 协助党组织做好考察工作

  (1)对推荐对象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思想教育,章程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怎样争取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教育。

  (2)组织推荐对象听党课或参加党的业余培训班,对比较成熟的吸收其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和其他一些的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经常找他们谈心,肯定成绩,指出缺点,明确方向,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组织促使推优对象能先从思想上入党,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四)青年职工志愿服务制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我院医务人员的志愿服务,加强医院的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特将我院的医务人员志愿服务的若干规定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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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医院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纪检监察管理制度

  工休座谈会制度

  为加强病房管理,提高医疗和服务质量,密切医患关系,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每月由各病房护士长(主持)邀请病员代表参加的工休座谈会一次。广泛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饮食、卫生以及服务状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各病房对每月召开的工休座谈会要有专人负责记录,对病员提出的意见要有处理和整改意见。

  (三)医院应由分管病员工作和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主持,邀请有关病区的病员代表到院办开座谈会,一季或半年一次,其内容和处理同上两条。

  监察室工作制度

  1.在上级监察机关和分管院长、医院纪委领导下,开展监察室日常工作。

  2.监察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不徇私情,秉公执法。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正确、全面看问题,切忌偏听、偏信。

  4.协助领导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行风建设、为政清廉的教育。

  5.负责医院各部门履行行风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明查暗访。

  6.定期做好医院服务满意度调查,并进行结果统计、提出整改措施。

  7.受理监察对象违犯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罚的投诉。完成院长、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交办的其它监察任务。

  8.调查监察对象违反医院决议、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9.参与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定期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

  10.参与医院药品、设备、工程等招标的监督。

  11.认真做好各类投诉接待处理与医院审计工作。

  廉政勤政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医院内部行业行为、使医院建设健康有序的开展,特制定医院廉政勤政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重点岗位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原则上三年轮岗一次。

  2.建立廉政档案:医院中层干部每人建立廉政档案。

  3.谈话制度:重点部门与岗位上岗前、工作中实行谈话制度;遇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医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一岗双责”原则。

  5.每年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培训,以增强医院干部与职工的廉政勤政意识。

  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各场所在明显位置设立社会监督投诉电话、意见箱、意见簿、公布医院投诉网址与上门投诉地址,接受社会群众、患者的监督与投诉。

  2.聘请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参与我院的服务质量、医德医风、收费管理的监督与指导,参与我院投诉的接待与处理,定期召开监督员工作会议,征求意见;院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参与听取反映和意见。

  3.定期对医院门诊、住院患者进行服务满意度调查,接受患者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整改。

  4.鼓励社会监督员参与我院医疗服务各环节的明查暗访工作,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医院实行下列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群众、患者的监督:

  (1)本院职工应佩戴工作牌,工作场所不吸烟。

  (2)公布医院主要收费项目、标准、一日清单。

  (3)给患者出具费用结算凭证。

  (4)公布专家门诊的专家姓名、专科、时间、预约电话等。

  (5)张贴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6)公布投诉处理流程、回复时间。

篇3: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科教管理制度

  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管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教学工作专人负责职责落实。

  (二)执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进修、学习计划。组织培训,定期考核,规范管理。

  (三)制订教学规划、计划内容完整,有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及监督办法,及时作出评价总结。

  (四)建立完善评教、评学等制度,适时检查评估教学情况作出反馈,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制订落实整改措施。

  (五)建立适应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人员固定,履行职守 。

  (六)建立全面系统的继续教育、进修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严格学术活动管理。

  (七)积极开展教学活动,组织如开教学工作会议、座谈会等。

  (八)配备必须的教学设施,保障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科研管理办法

  医学科学研究是促进医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保证并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培养医学人才、促进医院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措施。医院科研的进展、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的多寡及水平的高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是衡量一个现代医院医疗水平、学术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为了有效地利用人、财、物、信息等要素,使其相互配合,发挥最高效率,达到最佳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的组织管理

  在院长领导下,由业务副院长分管科研工作。科教信息科为医院的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医院科研规划、计划,建立健全科研制度,创造科研条件,安排调配科研力量,组织科研协作,抓好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调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科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院科技进步。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科研课题的设计,鉴定评议科研成果或科研论文,论证各种科学活动方案,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二)科研选题和审批程序

  1.选题原则

  (1)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2)注重创新性和竞争性;

  (3)符合科学性;

  (4)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

  2.选题调研

  选题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研工作,搜集准确的情报信息,避免低水平的重复。要密切与科技主管部门的联系,对国家和地方的资助形势要及时了解,要认真学习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明确当年资助形势和科研服务方向。要加强申报前的文献资料查阅和调研工作,对国内外该研究领域的技术现状、动态趋势及存在问题要及时了解并认真加以分析,根据自己的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和目标。要了解各种渠道科技计划的性质特点、资助方式、资助强度及资助对象,能选择合适对口、切实可行的课题进行申报。

  3.撰写申请书

  撰写好一份高质量的申请书,是决定申请课题竞争性强弱的关键,是对申请者科研素质的考验,是衡量和决定资助与否的重要依据。撰写申请书的依据是:

  (1)选题范围大小要适当,主攻方向要明确;

  (2)立论论据要充分;

  (3)预期目标和研究内容要明确统一;

  (4)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先进可行。

  4.课题的申报程序

  要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程序,使申请工作由单一注重申报数量向提高申报质量方向转变,瞄准先进目标,把握学科前沿,强化创新意识,注重多学科联合攻关。申报程序如下:

  (1)申报的课题首先由科室进行初审,全科进行讨论,并有同行专家的修改意见,符合条件的,以科室为单位向医院科教科申报,每个课题都要有科室推荐意见及科主任签字。

  (2)医院科教科承担对申请课题的形式审查。审查课题是否符合资助范围、申报书填写是否规范、有否错填漏填的栏目、申请资格是否符合、申报手续是否齐全、表达是否清楚。力求申请者做到标题醒目、摘要精炼、目标明确、内容切题、经费预算合理、考核指标可测算,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反馈给申请者。

  (3)医院学术委员会或同行专家负责对申报课题的设计进行全面审核和评议,内容包括学术思想是否新颖、立议根据是否充分、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是否明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是否先进合理、申请者与课题组成员是否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工作基础、时间、信息、资金、实验动物、实验设备等条件有否保证,同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中签署可行性意见。

  (4)医院组织院学术委员会,按公正、公平、综合平衡的原则,择优遴选出有重要科学意义、有明显优势特色、可望取得科技成果的课题,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在技术、人力、物资等方面给予扶持。

  (三)科研课题的实施管理

  1.落实计划,明确科研责任制

  研究课题一经上级部门批准,就应迅速组织实施。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完成负有全责,要认真做好课题组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严格掌握课题进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负责对课题进行小结、总结和汇报以及组

  内人员的指导与考核,建立一套组内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保证研究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开展。医院科教科是课题完成的保证单位,应负责监督、检查课题履行情况及课题的验收工作,并协调解决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定期检查,掌握进度

  实行医院及课题组二级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检查不应少于2次。检查分课题组自查和科教科考核检查二种。课题组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科教科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现场考核检查。重点检查资助课题的计划实施、条件落实及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有无学术上、技术上的关键性突破,存在哪些问题和困难。科教科根据检查结果,经过综合分析后找出薄弱环节,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对课题计划的执行进行有效的调控。对有明显进度或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者及时给予鼓励。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进展不良者,应尽量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决;对无故不完成计划与合同的,医院要冻结其经费节余部分,并将医院补助经费予以全额追回,取消二年课题申报资格,必要时追查工作责任、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科研项目实施期间,凡欲撤消课题、调整课题、更换课题负责人时,均应报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课题资助单位批准。

  3.按期结题,及时总结与验收

  课题按规定时间结束后半年内,科教科应督促课题负责人认真撰写出课题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研究概况、研究内容及研究简要经过,取得的主要成果及意义、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研究成果的评价和建议、完成论文论着目录、经费使用决算等,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超过原定计划合同一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且事先未作延期申请的,将不受理其验收申请。课题结题后科研资料交科教科负责进行整理和归档。

  4.科研经费管理

  (1)科研经费的筹措:

  采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筹措办法。主要经费来源有:国家预算拨款(包括科技重点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部委局科研拨款)、地方财政拨款、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经费、国际合作经费以及医院根据有关规定资助的科研经费。

  (2)经费使用原则与监督:

  科研经费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财经纪律以及医院的财会制度,做到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必须遵循先计划后开支、严格审核、勤俭办事原则,科教科和财务科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财务政策规定的行为应予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交院务会讨论决定。医院从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项目管理经费,

  ①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来源:

  A.从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经费总额中提取的10%;

  B.项目结题后经费结余部分(二年内无新立项课题);

  C.被中止、撤题项目中的结余经费和向原项目责任人追回的不合理开支的经费。

  ②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的使用:

  A.科研项目的立项检索、申报及评审;

  B.自筹科研项目的资助;

  C.医院学术委员会的有关活动;

  D.科研项目管理责任人的奖励。

  ③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A.仪器设备费:包括仪器的购置、运杂包装费、安装费和维修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

  B.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运输包装费;

  C.科研业务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和种植、养殖费,计算、测试、分析费;

  D.实验室改装费:根据项目研究工作的需要,改善实验室条件所进行的简单装修费;

  E.协作费 指外单位协作者承担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经费;

  F.管理费:指直接用于管理工作的全部实际消耗支出。该经费从项目经费中提取;

  G.其他费用。

  下列支出不属于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A.非本课题需要的其他固定资产的维修和折旧费;

  B.非科研的公用水电燃料费;

  C.研究室和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离退休科研人员的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津贴。;

  D.上缴税金,指科研单位从科研经费中上缴国家财政的各项税金;

  E.不宜由科研经费开支的项目。

  ④利用科研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均属医院财产,应严格按照医院财务和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验收手续,由医院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⑤课题结题后遗留经费的处理:

  上述经费开支处理后遗留的科研经费,作为下一轮科研课题的资助,如二年内无立项新课题,将其经费转入医院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中。

  ⑥科研经费配套、组织实施规定及科技成果的奖励按《关于我院科研、学术成果奖励及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1.新技术、新项目申报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主要针对目前国内外亟待解决的医学临床和疾病预防方面的问题以及具有重要科学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理论研究。

  (2)学术思想先进、具有创新性,目标明确,结合医院发展的趋势,且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3)起点高,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能力,近期内可望取得成果。

  (4)课题设计合理,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5)技术或项目的开展,具备人员、时间、设备等条件的保证。

  (6)已有明确结论的科研不再立项,防止低水平的重复。

  2.申报:

  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到科

篇4:医院会议室管理制度(4)

  医院会议室管理制度(三)

  1.会议室使用实行预约制度。各部门、各科室使用会议室需提前到院办预约,告知使用人数、使用时间及相关信息,做好登记,由院办室统一调配。会议室使用本着能用小会议室不用大会议室的原则。

  2.院办室负责保持会议室内清洁,保证会议室内灯光、空调、音响等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重要会议的会前准备工作。

  3.各使用部门要保持会议室整洁,爱护会议室财产,使用结束后及时关灯、关空调,并通知院办室。

  4.医院会议室原则上不外借使用,特殊情况须经院领导审批同意。

篇5:医院医保管理制度(9)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九)

  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一)医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医疗费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再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二)农保特殊病种管理制度

  1.根据平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疗费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病种有以下几种:

  (1)恶性肿瘤放、化疗。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统性红斑狼疮。

  (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血友病的治疗。

  (7)肺结核辅助治疗。

  (8)10岁以内患苯丙酮尿症的参合儿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由患者及医生共同填写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支付申请表,并附上所需诊断依据的相关材料,经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签字同意后送医保办审核同意报医保经办机构审批。

  3.特殊病种病人就诊,必需持专用病历,就诊医生将诊疗内容记录在专用病历上。

  4.特殊病种待遇仅限于治疗其规定病种治疗范围内,当治疗其它疾病时,仍按普通病情对待,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种每次就诊,一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0天。

  6.特殊病种的医疗费发票经医保办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核盖章后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床位管理制度

  1.医保病人床位费按各级医保规定标准进行计算机程序自动控制管理,超标准部分病人自负。

  2.医保办管理人员根据医生填写的申请理由,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意见。

  3.医保办管理人员对住监护病房时间超1个月的病人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询问是否仍符合医保规定。如不符合应及时转出监护病房,对不符合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监护病房床位费及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

  4.医保病人不得挂床住院,对住院天数超30天以上的人员,医保管理人员应经常与主管医生沟通。同时告知住院病人。

  5.ICU病房医保限定支付范围,限以下适应症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严重创伤,各种复杂大手术后及列入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术后需要监测器官功能者;

  (3)心脏复苏后;

  (4)严重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平衡失调者。

  医保入出院登记制度

  1.医生开出住院许可证后,病人在医保窗口办理入院登记,管理人员根据规定认真查阅门诊病历,对入院指征及病种进行审核并登记。

  2.参保人员急诊或在非正常上班时间住院治疗的,办理住院手续的收费处工作人员及主管医师负责告知病人/家属次日到医保窗口补办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3.管理人员在做好审核登记后向病人发放医保病人住院须知。

  4.主管医生务必做好医保病人的身份核对工作,医保管理人员每周定期下病房对医保病人身份进行抽查核对。

  5.主管医师对符合出院条件的医保病人应及时办理出院手续,根据病情及出院带药的规定,开具出院带药的品种和数量,并对病人住院期间医疗费用进行再次审核。

  对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级托管单位要求,提供费用清单,加盖发票审核章并签名,告知病人带上报销需用材料,到经办机构报销。

  医保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2.医务人员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将医疗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

  3.医保办管理人员每日对住院病人医疗费进行审核(包括药品,检查,治疗,材料。护理收费等),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科室及主治医师沟通核实,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费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实好住院费用,以减少医保经办机构的剔除费用,维护病人权益。

  4.医保办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数份出院病历,对检查、用药、收费等情况进行审核(主要查记录情况),对存在问题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落实整改。

  5.对不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主管医师及相关科室责任人应做好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工作。

  6.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剔除费用,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进行核对解释,及时反馈,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修正。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基本医疗保险者服务。

  2.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价格政策。

  3.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规定进行管理。

  4.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规范开展医疗服务,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项诊疗项目适应症,严格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浪费。

  5.计算机网络中心确保电脑程序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医保数据的完整、准确。

  6.按医疗服务协议条款及时做好医疗费用的对帐结算工作。

  7.医保管理人员做好医务人员执行医保制度规定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对违规医疗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者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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