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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建议效益奖管理制度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公司提案建议效益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公司关于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公司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的开展,促进生产技术的进步,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提案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部门要积极发动、支持和鼓励员工开展这项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由总工室和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四条本条例实施奖励的范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采纳取得效果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取得成果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

  第五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应该在如下方面发挥效用。

  (1)挖掘通信设备能力,改善通信网络,增强通信能力。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通信质量和经济效益。

  (3)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广新的科技成果,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4)开拓新的通信业务、增加企业收入。

  (5)计算机技术的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6)改善劳动组织,减轻劳动强度,改进设备维护、业务操作方式、方法,提高劳动生产率。

  (7)节约能源及其他费用开支,降低生产成本。

  (8)降低工程造价,节约基建投资。

  (9)解决公司在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重大技术难题。

  第三章奖励的申报和审查

  第六条成果评审鉴定后,对于需要申报奖励的项目,已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总工室按有关规定向上申报;未在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由公司各部门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申请书》报总工室。

  第七条向上报奖的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其余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

  第八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将从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中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九条未向上报奖或上报而未获奖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奖。

  第四章奖励标准

  第十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产生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列数额一次性奖励: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奖金数额

  10万元以下1000~5000元

  10万~50万元5000~20000元

  50万~100万元20000~30000元

  100万~500万元30000~50000元

  500万~1000万元50000~100000元

  超过1000万元10000元以上

  第十一条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奖金数额

  特等50000元以上

  一等10000元

  二等6000元

  三等4000元

  四等2000元

  五等1000元

  六等500元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必须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进行评奖,评审人员及其他与项目无关人员不能在奖金中分成。

  第十三条对获奖项目及人员有争议的,须待争议解决之后才能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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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某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  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贯彻公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文化理念,有效地推行企业全员参与企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聪明才智,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各项能给公司带来更大经济效益的提案。

  3.推动公司提案改善和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借以改善管理体制,优化流程,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提案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管理。本公司各级员工对本公司的经营,不论在技术上、质量上或管理上,如有改进意见,均可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案。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的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部负责合理化建议/提案的收集及初步审查。

  2.与合理化建议/提案内容有直接关系的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审核,并提出奖励建议。必要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集体会审。

  3.公司合理化建议/提案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效果的评价、鉴定。

  4.经理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最终评定及奖励措施的批准。

  四、相关定义:

  合理化建议:主要是经营管理方面,提出改进和完善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措施。

  提案:主要是生产进步、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对生产改进、质量提升、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的改善意见和建议。

  五、审查委员会

  为组织实施本制度,公司专门成立员合理化建议/提案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

  1.审委会的人员组成。审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组成,综合部部长为执行组长,由公司董事长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审委会主任。

  2.审委会职责如下:

  1)关于员工建议案件的审议事项。

  2)关于员工建议案www.pmceo.com件评审标准的研讨事项。

  3)关于建议案件奖金金额的研讨事项。

  4)关于建议案件实施成果的研讨事项。

  5)其他有关建议制度的研究改进事项。

  六、合理化建议/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技术工艺和生产流程的改进,机器设备保养的重大改善等。

  2.控制成本费用和不良品率,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3.对公司生产、物流、降低工程造价、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4.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5.促进工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的新举措。

  6.其他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工艺、作业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改善等。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能源节约、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三)《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议书》内应列的主要项目如下:

  1.提案事由:简要说明提案拟改进的具体事项。

  2.原有缺失:详细说明在提案为提出前,原有情形之未尽妥善之处以及改进意见。

  3.改进意见或办法:详细说明提案改善的具体办法,包括方法、程序及步骤等。

  4.预期效果:应详尽说明该提案经采纳后,可能获致的成效,包括提高效率、简化作业、增加销售、创造利润或节省开支等项目。

  七、合理化建议/提案申报、审核程序

  (一)申报程序:

  1.合理化建议/提案人员填写《提案建议书》,将拟建议事项内容详细填写,并附实施方案后交综合管理部部长,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进行初步审查,上报主管副总经理。口头申报无效。

  2.提案内容如偏于批评,或无具体的改进实施办法,或不具真实姓名者,综合管理部部长认为内容不全,不予交付审议,其有真实姓名者,应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据实委婉签注理由,将原件密退还提案人。

  (二)审核程序:

  1.综合管理部部长将《合理化建议书》存档,交提案人所在部门部长进行初步审核,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决定是否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并作出最终审核结论。

  2.《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建www.pmceo.com议书》经经理例会讨论、认定可行后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予实施;任何个人及部门负责人不得擅自实施提案,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承担,情况严重者,予以开除。提案的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经理例会讨论决定。

  3.提案审核结果,由综合管理部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综合管理部应注明原因。

  八、合理化建议/提案效果评估、鉴定

  (一)合理化建议/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长或车间主任填写《提案实施效果报告书》,并备齐下列资料上报审委会。

  1.提案研究报告

  2.提案测试和实验报告。

  3.技术设计方案(包括数据、图表、照片等)。

  4.质理标准、技术(管理)对比分析报告。

  5.效益分析报告。

  6.标准化分析报告。

  (二)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由部长、主管评估鉴定,并将详细的鉴定报告交综合管理部复核。

  (三)综合管理部在收到提案报告15天内,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应用范围、投资回收周期长短、经济效益大小、职务相关性等,在经理办公会上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重点项目成果可由公司根据其应用价值上报政府机关进行评估、鉴定,并申请专利。

  九、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细则

  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合理化建议及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按其生产经济效益的大小参照下表规定,实行一次性奖励。

  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金额一览表

  年节约或创造经济效益奖金数额

  对于经济效益不容易估算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可按其作用大小、技术难易、创新程度、推广价值,给予科学、客观、公正的评判,确定相应的奖励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员工合理化建议/提案奖励等级表

  特等十等九等八等七等六等五等四等三等二等一等

  提案或合理化建议如系由两人以上共同提出者,其所得奖金,按人数平均发给。

  团体特别奖,该奖每半年评选一次;对提出提案或合理化建议较多部门(车间)或班组,按采用的提案或合理化的贡献大小,颁发下列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有下列各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该奖。

  1.各级主管人员对其本身职掌范围内所作的建议。

  2.被指派或聘用为专门研究工作而提出与该工作有关的建议方案者。

  3.由主管指定为业务、技术改进或工作方法、程序、表报的改善或简化进行作业,而提出改进建议者。

  4.同一提议事项经他人提出并已获得奖金者。经核定给奖励的提案,应在公司提案公布栏内进行表彰。

  十、其它规定

  1.为避免评审人对提案人的主观看法或印象,影响评审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综合管理部应对提案人姓名进行保密,只提供提案文件资料。

  2.对于被公司采纳的提案,综合管理部应根据提案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参照第九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3.任何提案人不得借用公司已定方案(包括未执行的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提案,并给予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而骗取荣誉者,公司将撤销奖励,索回奖金,并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所采纳提案所涉及的技术革新、技术开发费用及其他费用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0.1%左右作出安排,由审委会掌握使用。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二、附件鼓励

篇3:某公司改善提案制度执行标准

>  公司改善提案制度执行标准

  签 发 人: 责 任 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总论

  1. 为了挖掘员工的聪明才智,发挥经营管理的才能,以提高其参与经营意识,从而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为公司创造更大的利润,特制定本提案制度。

  2. 凡公司职员(含子公司),均依本标准的规定提出方案,并受奖励。

  3. 提案制度实施的方式,原则上以个人方式提出(但需经过质量小组编组、组织及主管开会签报后,才提交承办单位处理)。

  * 组织及承办单位

  1. 提案的承办间接由各个部门经理室办理,提案的内容牵涉其他部门单位时,则通过协理室及企划室协调处理。

  2. 各部门内各项目均须组成质管团队,每一质管团队原则上以五至十人为限。

  3. 原则上每一组均组成一个质管团队,并推派团长。

  4. 每一部门设一评审小组,由部门主管为召集人,部门副主管为副召集人,各组组长为评审员。

  5. 各评审小组设执行干事一人,由经理室人员担任,承召集人之命执行有关提案的处理业务。

  6. 评审小组的职责如下:

  (1)提案受理与否的决定。

  (2)提案评审与奖励的决定。

  (3)提案试行与否的决定。

  (4)提案试行的交办与成效追查。

  (5)提案成绩的汇总统计。

  7. 跨部门的提案,由企划室或协理室协调处理后,承总经理或协理核实。

  * 提案内容

  1. 提案内容属于下列各款之一者,应予受理审核:

  (1)有关总务、人力资源、财务、会计、营养、生产、服务、生管、质管、采购等管理方法或管理制度的改善事项。

  (2)有关提高员工工作士气和提高工作效率方法的改善事项。

  (3)销售推广业务和服务方法的改善事项。

  (4)作业事务方法的改进事项。

  (5)提高产品质量和设计的改善事项。

  (6)工作简化和事务简化的改善事项。

  (7)制造技术和操作方法的改善事项。

  (8)制作程序和机器配置的改善事项。

  (9)改进机器、工具的设计、制造与维护保养等事项。

  (10)物料仓储管理及厂内外运输搬运方式的改善事项。

  (11)旧废料的利用、原料的节省及其他降低材料成本的改善事项。

  (12)工作安全的改善事项。

  (13)工作环境与卫生的改善事项。

  (14)防止灾害危险方法的改善事项。

  (15)加工不良及降低生产成本费用的改善事项。

  (16)员工福利的改善事项。

  (17)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和改善事项。

  (18)非职务范围内的错误纠正方法的改善事项。

  (19)虽属职务范围内的工作,但有重大突破性的改善建议者(视提案内容状况而定)。

  (20)其他有利于公司并且有可能实现的提案。

  2. 提案内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不予受理审核:

  (1)仅提出缺点或问题,而缺少具体改善内容及方法者。

  (2)业务上被指令改善者,或上级指示其他人开始进行的提案改善。

  (3)已被采用过或事前已有的提案(但其有更佳方法或更大效果者不在此限)。

  (4)个人的诉苦或类似的事情者。

  (5)业务上应作的工作,不得以提案方式提出受奖(视提案内容而定)

  (6)已受奖的提案,统一性质的改善应在业务上同时进行,若再提出则视提案内容而定。

  (7)政治性的问题。

  (8)对他人私生活的攻击。

  (9)各种不满的怨言及批评。

  (10)有关人事变动及任免、调薪等问题。

  (11)其他对公司没有利益且无实现可能的提案。

  * 提案的改善与处理

  1. 改善提案原则上以个人名义提出,每人每期(三个月)至少需要提出一件,并列入个人及该单位的绩效考核。

  2. 提案需以书面形式, 填写"改善提案建议书"并于需要时附具图式、模型或样品,以利于评审。

  3. 提案一经提出后,提案人不能再收回提案。

  4. 同一内容的提案,以先提出者为准,后提出者不予受理但其有更佳办法者,可予接受(案件提出的先后认定,以承办单位签收的时间为准)。

  5. 提案的处理程序如下:

  提案人拟案→送质管组员会签登记→送组长会签→送主管会签→提交评审小组登记提案→执行人员登记编号并存查→提案书上半联送有关单位会审(可签具建议奖别及资金)→确认提案效果→呈报评审小组检查决定受理或不受理或奖别奖金→颁发提案奖金。

  6. 各提案评审小组人员需对提案内容详加了解,若提案内容不充足时,可要求原提案人或与其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作为案件评审的参考。

  7. 有关提案的评审处理时限,原则上需在第二天内提出会签意见后,送还承办人,以利于提案处理的时效。

  * 提案的奖励

  1. 提案的奖励分为下列五种:受理奖、绩效奖、优越奖、专利奖、纪念奖。

  2. 非职务内的错误纠正提案,经评审小组受理者,给予发放纪念奖(品)。

  3. 提案经评审小组决定受理者,即颁予受理奖奖金20元。

  4. 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成效,但无法以数字来衡量其效益金额时,依下表评分标准颁发优越奖奖励。

  有表1(评分标准表)

  2(优越奖点数及奖金)

  5. 提案经实施后,确有成效,且可计算其获益金额时,以实施后一年间的获益金额乘以奖金分配系数为绩效奖,但最高以10万元为限。其标准如下表所示。

  有表(提案获益奖金分配表)

  6. 提案经公司提出申请专利获准时,除依本标准规定的五种的奖励外,并给予专利奖金如下:

  新式样专利奖金额--10000元。

  新型专利奖金额--20000元。

  发明专利奖金额--30000元。

  7. 职务范围内的提案应按下表区分。

  有表(职务内外提案区分)

  *提案绩效竞赛办法

  1.竞赛期间以3个月为一期。

  2.竞赛对象一个人、质量小组及部门为主,分为初赛、复赛阶段。

  3.初赛由部门主办,复赛由公司企划室主办。

  4.竞赛项目如下页表所示。

  * 提案的实施与报告

  1. 提案实施与否,依据职务权限表的规定由总经理或各部门主管核定。

  2.经核定实施的提案,于实施满一个月至三个月后,应由实施部门做成报告及获益计算书,送评审小组评核后,先发绩效奖的半数,另半数待一年后视绩效另议。

  * 附则

  本工作标准经承总经理标准后自××××年××月××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有表(提案绩效竞赛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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