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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工作管理细则范例

编辑:物业经理人2017-04-26

  离退休工作处工作管理细则

  为了使上级精神和学校规定能认真落实,让老同志们生活、学习、活动的愉快、健康有序;为了使离退休工作处的工作有章可特定此细则:

  一、活动中心管理原则

  1、活动中心只限本校离退休与在职教职工活动,离退休配偶、家属来本中心活动须经批准,并交费,其他人员一律谢绝入内。

  2、在活动中心活动必须遵守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

  3、参加活动人员要互相尊重礼貌待人,提倡文明活动,禁止大声喧哗和争吵。

  4、活动中心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维护环境卫生,主动自觉参与清扫卫生活动。

  5、爱护活动中心的一切设备,器具并不准外借,不准带出,故意损坏设备等原则上应理赔。

  6、进入活动中心要保管好自身衣物和贵重物品,以防丢失。

  7、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活动时间,超时后,管理人员应劝其结束活动。

  8、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岗位内的工作,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批评。

  二、活动中心活动时间安排

  1、活动中心每周日休息,节假日与放假期间原则上均开放,长节假日休息3-5天。

  2、主校区活动中心晚上与周六、周日对在职职工开放,煤校活动中心下午对在职职工开放。

  3、原则上午9:00-11:00 下午2:00-5:30 晚上5:30-9:30

  三、活动中心会议安排

  1、每月8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30在主校区活动中心开全体离退休职工大会。

  2、每月9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2:30在煤校活动中心开全体离退休职工大会。

  3、会议内容包括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学校文件、通报学校重大事件及工作情况、安排处内工作。

  4、每学期邀请校领导与离退休职工见面一次。

  四、组织各项活动的比赛工作

  1、组建各种文、体活动的队伍。

  2、每学期进行一次文、体活动的比赛。

  3、每项活动都有奖品与纪念品。

  4、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市、区、全国的老年项目比赛。

  五、医疗报销制度

  1、原则上每季度报销一次离体干部、伤残职工的医药费。

  2、积极协助外地居住人员报销住院费用。

  3、医疗费用报销与比例执行国家与学校规定。

  六、关爱生病与住院职工

  1、主动热情关心生病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代表学校,去家、医院看望生病与孤寡老人。

  3、代表学校送一份慰问物品。

  七、积极组织旅游观光活动

  1、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远距离外地,一次中距离外地,一次本地的旅游活动。

  2、该项活动原则自愿参加,身体欠佳的老同志仅能在本地参加。

  3、学校根据财力给予参加者一定补贴。

  4、各次活动均必须有处内工作人员带队严保活动安全与人身健康。

  5、原则上每年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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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离退休工作处科员职责

>  离退休工作处科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离退休政策。

  2、在处长、科长的领导下,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活动室的管理工作。

  3、准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做私活,按时开、关所有活动场所。

  4、给离退休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每日帮助清扫室内外卫生,负责室内及设备卫生的检查管理工作。

  5、负责活动室公共设施、健身器材、娱乐用品的保养、维修,保证公共设施使用状态良好。

  6、定期清点报刊、杂志,确保不遗失、不损坏。做好档案的建设、整理工作。

  7、要提高防火、防盗、防丢失等安全意识,经常检查、堵塞漏洞,做好活动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

  8、每月按时做好外地离退休人员工资信汇及医疗费报销等工作。

  9、协助领导做好离退休同志的思想工作,热情接待来访同志,帮助他们解决1定实际困难,不能解决及时上报领导。

  10、关心生病和住院的老同志,经常代表处内去看望,并帮助解决1些实际问题。做好节假日的值班工作,以及相关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1、做好图书的借阅和登记、管理工作。

  12、做好健身房的健身业务指导工作,管理好设备。

  13、做好离退休妇女同志的保健工作。

  14、做好每年春、秋两次大型多项比赛和单项比赛的奖品采购与发放工作。

  15、做好每年3次学校给离退休全体职工发放的福利工作(电活通知、发放、送到家等工作)

  16、做好“38”节“老年节”处内给老同志们的福利发放工作。

  17、做好处内计算机室的管理工作。

  18、做好处内工会、档案员、信息员等工作。

  19、做好处内老同志保健室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20、做好活动中心值班室的工作。(值班员:上、下午各两小时)

  21、完成学校相关处室与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3:离退休工作处总支书记处长职责

>  离退休工作处总支书记处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学校有关离退休人员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离退休工作处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负责离退休工作处年度经费的计划编制以及经费使用的审批工作,使离退处的经费能合理使用,做到公开、公正。

  4、热情接待老同志,倾听和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力所能及的帮助解决老同志们的困难。协助家属处理好去逝老同志的善后事宜。(包括慰问、研究善后事宜,以及火化、安葬等。)

  5、热情接待外地返包的离退休人员,做好交流和通报情况工作,关心他们在外地的生活和身体情况。

  6、负责按政策规定落实离退休人员政治和生活中的待遇,并负责督促和检查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7、看望住院、长期生病、卧床在家的老同志及孤寡老人。

  8、完成元旦、春节慰问老同志、老领导的工作,组织元旦茶话联谊会。

  9、负责离退休工作处的党务工作、编制组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群体、和谐社区。

  10、负责领导离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和国内、区内、市内的参观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加强离退休活动中心的器材建设和场地建设,并负责活动场所的安全。

  11、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的旅游活动,做到安全、健康身心愉快。

  12、做好校内相关处室交办的有关离退休人员的工作事宜。

  13、领导、督促全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完成处内的各项工作。

  14、支持、组织离退休人员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完成1些学校和社会安排的工作。

  15、参加包头市内蒙老干局的各项会议(每年各两次),参加各种协会的会议。

  16、负责每月8日召开的离退休职工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学校文件及相关信息,布置说明本处近期工作和已完成的工作。

  17、定期召开处务会,研究党政工作。

  18、组织好校领导每年2-3次去活动中心给离退休全体同志召开的通报会。

  19、关心在岗职工生活、工作、学习,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4:职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管理,推进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保障学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学院依法办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信息,是指学院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或者获取的,涉及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信息公开,是指学院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细则有关规定,遵循一定的程序,将可以公开的学院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布。

  第三条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师生员工普遍关心、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学院信息。实施信息公开与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相结合,与加强学院内部管理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第四条 成立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条 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外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公开事项的咨询,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主动公开信息的事宜;

  (二)受理和处理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保管、维护和更新或者督促校内有关部门保管、维护、更新本部门的公开信息;

  (四)组织编制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五)组织对各系(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考核。

  第二章 公开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第六条 根据内容在不同范围向院内主动公开的事项:

  (一)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

  (二)学院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情况;

  (三)学院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四)学院管理规章制度;

  (五)教育经费的收入与管理情况;

  (六)干部和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维修项目和大型设备、大宗物品采购的方案、实施程序及验收决算情况;

  (八)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职工劳动保护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九)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公开或学院认为有必要向校内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根据内容在不同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事项:

  (一)学院招生计划、政策、考试的规程、纪律以及录取的结果;

  (二)教育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

  (三)帮困助学的措施,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等;

  (四)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五)就业政策、就业信息、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

  (六)教职工招聘,聘用程序、岗位要求及招聘结果;

  (七)其他依照法律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学校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第八条 除本细则第六、第七条规定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师生员工、有关社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其特殊需要,向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学院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院信息不予公开: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个人隐私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院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形式

  第十条 学院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校园网首页(校园新闻、通知、公示)、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各处室系(部)网页、新闻发布会、宣传公示栏、院报、院广播站等便于师生和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第十一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 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 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按照职责范围由各各处室系(部)归口负责公开。

  第十四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本细则第七条规定要求获得学院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提出申请。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

  第十五条 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应当当场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在规定期限内给予书面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三)不属于学

  院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www.pmceo.com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六)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此处所指“信息”范畴的,应告知申请人。

  第十六条 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四章 监督和保障

  第十七条 学院将各系(部)和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考核体系。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对各系(部)和各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第十八条 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于每年9月1日之前,公布上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第十九条 学院师生员工及社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纪委(监察处)或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院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新闻发布工作涉及的信息公开事宜,适用另行制定的有关规定;未另行制定有关规定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5:某饮食中心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  饮食中心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为确保饮食中心财产物资的合理使用,更好的加强饮食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饮食中心所属各部门,凡同时具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机器设备和辅助设施都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机器与动力设备

  3、运输设备

  4、炊事和辅助设备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买价+包装费+保险费+安装费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建造过程中的一切耗费

  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提取

  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和磨损程度,从成本中提取折旧基金。按原值折旧,采取直线折旧法,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清理费-预计残值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www.pmceo.com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00%

  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12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月折旧率=---------

  12

  四、关于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凡属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机器和设备,必须经中心经理批准,方可购入。

  2、购入的固定资产必须持发票到资产处办理手续方可报销。

  3、购入的固定资产要按品名、规格、性能、购置日期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卡。

  4、国有资产员负责固定资产卡的保管、检查和定期盘点,并把固定资产的增、减情况及时输入微机。

  5、各部门的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使用与保养,合理使用。

  6、固定资产发生增、减变化时,首先通知管理部,未经管理部办理有关固定资产的变更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

  7、固定资产每月进行清点盘查、凡属盘赢、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未办理登记手续的,要按规定补充登记,属固定资产遗失的,要追究过失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及时处理。

  罚款参考标准:

  1千元以下的扣10%

  1千元以上-3千元的扣8%

  3千元以上-5千元的扣5%

  5千元以上-1万元的扣2%

  8、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清理单要经领导和专业人员共同鉴定后,报中心批准并上报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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